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
B 主再來的日期(五1∼3)
有些帖撒羅尼迦信徒似乎從關心已逝信徒在主再來時會如何,進而對自己的境遇將如何感到好奇。若只有存活者有分於那偉大的日子所要成就的事,而萬一他們在這之前過世,則將無法參與。他們如何才能知道世界末了的情景呢?由於保羅已指出那些過世的忠心信徒,在主再來時要得尊榮的地位,所以這一難題已解決了;但他繼續提醒他們日期的事情。
1. 首先保羅指出他們真的無需再接受有關日期的教導,因他在帖撒羅尼迦時已經說過。他顯然認為他們已經知曉,所以信上無需再提。保羅用兩個字來表示時間,即時候和日期(參徒一7)。前者(chronoi)是指按年代學上持續不斷的觀點來嚴格地表示時間,而後者(kairoi)則是用來指一件事的確切時間。雖然韓滴生認為前者是「持續的一段時間」,後者是「特有的一段期間」(NASB,「時候與時期」,但沒有一個最後的認定),不過現代多數學者認為兩者差別不大。保羅的意思是說,他沒有必要再寫任何關於什麼時候主要再來的事情。
2. 強而有力的開頭「你們自己」(NIV 省略),提醒帖撒羅尼迦信徒,只要他們想想從前受教的,就會曉得這難題的解答。范萊發現譯為明明(akribo{s)的字頗令人困惑;它不太具有保羅的風格(另見弗五15;譯註:中文和合本譯為「謹慎」),一般來說保羅不會用它來修飾動詞「曉得」。最後他結論認為,保羅是借用且重複帖撒羅尼迦信徒寫給他的信中的一個字;有些人接受這種看法。akribo{s 是指精確,但這�堨蕭T的解釋似乎是說,他們對主再來這件事已有完整的認識,沒有什麼遺漏的。或許也是暗示說他們所獲得的信息絕對是根據主的話(像太廿四43;路十二39;參彼後三10)。
主的日子是一種舊約的表達方式,可回溯到阿摩司書五18。而阿摩司用這個措辭時顯示它已廣為所知;他不附和一般人,認為那只是一個異教徒受審判的日子,卻強調以色列人同樣要被審判。但老觀念似乎根深蒂固,許多人仍盼望以色列的敵人被毀滅的那一天到來(認為神要審判的不是自己而是別人,總是令人舒服一點)。新約中日子除和基督外也和父連用(腓一6等),且以種種方式被提及。審判的觀念保留下來(彼後二9的「審判的日子」就是其中一例),但強調的是個人而非整個民族的審判。「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參羅十四12)有助於澄清這種觀念。
保羅用現在式「來到」(NIV 用「將要來到」)更生動地描述復臨的情形。像賊一樣來到的比喻,指出這件事是完全無法預期的,特別是在夜間(新約中夜間的賊只此一處)。撒母耳(Leith Samuel)論到 :「關於主再來的日期,只有一件事可以確定,那就是我們無法確知是什麼時候」(參 LB,「你們明明知道沒有人知道」)。它必要發生,但無法預測。
3. 對於大多數人而言,主再來是意想不到的。當災禍臨到,他們仍說著「平安穩妥」(請注意,現在式正說表示主來時他們正在說這話)。別處我們也可以發現這種假想的平安的觀念(耶六14,八11;結十三10,彌三5)。當人們沈迷於虛幻的平安裡,縱使口中喊著平安,災禍仍要臨到他們。這裡再一次用較為生動的現在式動詞(「臨到」),語言上則和路加福音廿一34有些偶合(例如「忽然」,aiphnidios,這個不常用的字在新約中只出現在這兩處)。由於四福音的作者不同,因此這種偶合或許表示在保羅和他的朋友路加間有某種連繫。
我們應該用「離開神」這個特有的觀念來理解災禍這個字(參帖後一9;該處也用同樣一個字),而不只是滅亡。米利庚認為它傳達的是「徹底且絕望的毀滅,是一切生命存在之價值意義的喪失」。產難的比喻可在舊約(賽十三6∼8;耶四31等)和耶穌的教訓(可十三8)中找到同樣的例子。這個比喻有時是強調那種疼痛,但這�堳h含有突然及不可避免兩種意義。他們絕不能逃脫進一步表達出無法逃避的意思,這�堳O羅是用強調語氣的雙重否定用語 ou me{(見四15註釋),「他們絕對無法逃避」(Amp.)。
C 白晝之子(五4∼11)
與非信徒的命運成強烈對比的,是那些在基督裡的人的境遇(第4節的你們是強調語氣)。保羅用雙關語來說明主的日子不會在基督徒所居的白晝(或光明)中來到。他詳述活得像白晝之子的思想。
4. 保羅表現出對帖撒羅尼迦信徒的信心,說他們不會遭遇上述的災禍。弟兄們(跟第1節的同樣是感性的措詞),你們卻不在黑暗��,它的意思不單單是說「你們不是無知的」。現今的世界是一片黑暗(林後六14;弗六12),基督把信徒從中拯救出來(西一13)。神使光照在我們心中,讓我們知道祂的榮耀「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四6)。因為帖撒羅尼迦信徒已進入基督的光中,所以也就脫離了毀滅的可能性。雖然我們應該注意到,有些古抄本寫的是「像白晝突然臨到賊一樣」(即用 kleptas 而非 klepte{s),而且賴富特、米利庚、弗瑞姆及其他一些學者也接受這種讀法,但這�堳O羅似乎是在繼續發揮賊在夜間突然到來的隱喻,理由是抄寫員不會去更改一般公認的讀法,反而會盡量以它為準。不管怎樣,大多數註釋家都接受新國際本英文聖經的讀法(譯註:NIV,this day should surprise you like a thief,中文和合本是「叫那日子臨到你們像賊一樣」);支持 kleptas 的證據很有限,而且這種似乎是無意識的訛誤,是為了使 klepte{s 的語尾能呼應前面的 hymas。
5. 為什麼那日子不會使他們震驚,有正反兩面的理由。正面的是他們都是光明之子(參路十六8)。在閃語的慣用語法中,稱為某種東西之「子」,即被賦予此物之特徵的意思(例如「力量之子」就是「一個強壯的人」);「光明」是信徒顯著的特徵。它的意義不只是「在光明中」,更是基督使他們獲得的改變。白晝之子(新約中只此一處)和光明之子相似,因為白晝是光明的國度;但這不是一種單純的重複,因為它在呼應「主的日子」(2節)。他們將有分於那偉大的日子的勝利;他們屬於那偉大的日子;當那偉大的日子來到,他們的生命將得以完全。
在保羅鼓勵信徒要正直地生活和提到享有主再來之福的人時,主詞從你們改成我們\cs8是一種意味深長的轉變。他說我們(即「我們信的人」)是不屬於\cs9黑夜或幽暗的。黑夜與白晝對立,而且或許是指當時而言(他們不屬於當代,而是屬於「主的日子」);幽暗(與光明對立)則是指一種跟神敵對的狀態。
6. 所以(ara oun;在新約中只有保羅使用)對於必要的邏輯推論是一強有力的表達方式,它引導出一不可避免的結論。保羅用一個跟四13∼15(koimao{)中不同的字來表示睡覺(katheudo{),雖然兩者差異不大,但並非毫無意義,因為這�堻o個字有時用來指對道德漠不關心(可十三36;弗五14)。對基督的敵人來說,這是自然不過的,因為他們屬於黑夜。他們被稱之為\cs9別人(hoi loipoi,「其餘的人」),亦即所有的非基督徒。
相反的,基督徒被勸勉總要傲醒謹守。前一個動詞是關於心智上的警戒,隨時留心主再來(參太廿四42∼43;廿五13;可十三34∼37等),第二個動詞則強調道德,責備一切放縱的行為。它可用來指避開酗酒的網羅,但這�埵�乎是隱喻的用法(像睡覺一樣),因為沒有證據顯示帖撒羅尼迦信徒沈溺於酒精之中,需要戒酒的忠告。保羅的意思是基督徒必須節制自處,避免一切的過量;他們必須過平衡的生活。
7. 保羅所反對的行為是屬於黑夜,而非白晝,而且他業已指出帖撒羅尼迦信徒是「白晝之子」。這�堜狴峈漯竁F方式不是比喻性的;保羅只是說夜間是人們睡和醉的時候(參徒二15)。他用兩個不同的動詞來說明醉,第一個的字面意義是「變醉」(這�堨帠Q動式;主動式意指「使醉」),第二個則是「酩酊」。不過無須強調兩者的差別;事實上保羅把它們當同義字用,可說純粹只是文體上的變化。
8. 但(相對於上述那些人)我們既然屬乎白晝,就應當謹守。其中我們\cs8是用強調語氣的 he{meis;保羅所指的不是一般的人,而是「我們基督徒」,是我們這些屬乎白晝的人。保羅重複有關節制的勸告,進而轉入基督軍兵之盔甲的觀念。這兩種思想的關連性不明顯,但在羅馬書十三12∼13有一類似的例子。或許是「提到警戒,所以使人產生哨兵全副軍裝在執行任務的觀念」(賴富特)。保羅用不定過去分詞(戴上)表示採取一種決定性且一勞永逸的步驟。保羅喜愛基督徒之兵器的隱喻,因此多次應用它(羅十三12∼13;林後六7,十4;弗六13∼17)。不過細節上並非每次都相同,所以最好不要把它們太過相提並論;像以弗所書中的護心鏡是公義,信心是盾牌,卻沒提到盼望和愛。這種觀念也許可以追溯到以賽亞書五十九17;那裡耶和華被形容成一位全副軍裝的戰士。
這裡我們又遇到信心、盼望和愛三大美德(見一3註釋),而盼望也再次以最後出現的方式來強調,這對於一封如此看重盼望的信而言是很自然的。每一項都有同位語,信和愛是護心鏡,而得救的盼望是頭盔。懷特里注意到盼望「不單是現代口語中常說的希望,更是一種確信不疑的期待」。
得救是基督為我們成就之一切偉大工作的概括性總稱,有救贖及諸如此類的意思。它與盼望在一起顯示,這裡特別是指萬物末世的結局。盼望是以基督所成就的事為基礎,直到最後救贖的全部奧祕揭露;這對基督徒而言的確是一頂頭盔,抵擋這個世界的攻擊。
9. 我們之所以「盼望得救」,是因為神早已預定(etheto)的。這個動詞雖「有點含混」(MiIIigan)不像「預先定下」(羅八29∼30)那樣精確,但仍清楚地將我們的得救,建立在神的主動作為上。信徒得救全在於神。
神並不預定我們受忿怒(有些譯本更是譯得辭不達意,像 JB 是「報應」;NEB 是「審判的可怕」;但保羅認為神在對付罪惡時是親身且主動積極;見一10註釋;譯註:中文和合本譯為「刑」)。得救是被救「出來」,也是「進到」救恩之中。佛格(Heinrich Vogel)說,「要是誰自認對神的忿怒能處之泰然,那麼他對神的恩典也絕不會發出讚美」。69得救對新約時代的基督徒之所以意義重大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們確信神的忿怒,且深深感激基督把他們從那裡面拯救出來。今天有些人可以輕鬆地接受基督教信仰,因為他們把教義中神忿怒的部分除去了。忘記神忿怒的重要性,將使生命失去很多嚴肅的意義。
得救(eis peripoie{sin sote{rias)意指「得著救贖」(JB,「贏得救贖」)或是強調被動的「被救贖」(賴富特)。這兩種解釋都有其他經節佐證(主動意義的有帖後二14;來十39;被動意義的有弗二14;彼前二9)。主動的意義似乎較為自然,但反對者認為那多少會使得救變成人自己的功勞,而保羅一向認為是神拯救了我們。不過布魯斯發現被動的意義太「牽強」,令人難以接受。保羅這�堿O以末世觀論得救,重點在於救贖仍有待「得著」(參羅十三11)。這不是說它是靠人的努力得到的,因為保羅馬上接著說是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不論信徒如何居功,得救永遠是神透過基督所賜的恩典(參見弗一8∼10;腓二12∼13)。
10. 衪替我們死幾個字道出了成就救贖大功的方法。帖撒羅尼迦前後書中,僅此一處清楚地說,基督的死是替我們死。我們不能就此推論說,保羅這時才正在醞釀此一神學觀點,因為當他寫這封信時,他正在傳講以耶穌被釘十字架為中心信息的福音(林前一23∼24,二1∼2,十五3∼7)。的確,除非這件事對帖撒羅尼迦信徒已非常熟悉且毫無爭議(參二15,四14),不然很難解釋保羅會用這麼扼要的方式提到基督的死。保羅這兩封書信主要是關心其他的事,因而沒花太多篇幅來討論大家都已接受的教義。賴富特認為重要的是保羅的重心雖放在其他方面,卻依然提及這件事。顯然他即使忙碌也沒有忘記這一基要的教義。當時離耶穌受難還不到二十年。
基督替我們死的目的是我們與祂合一,此一保羅的中心思想,在他早期的宣教事工即已出現,可說意味深長。與基督合一表示進入一種永遠有效的新關係,即使死亡也無法阻斷。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意即「不管我們是活是死」(參羅十四8)。這�堹繙擃�肉體生命的死活,不像第6節的道德隱喻(不過 Thomas 認為這裡也是指道德上的)。這些話對於有四13∼18的遭遇的人,是更進一步的保證。當主再來,不論我們的光景如何都要與祂同活。
11. 保羅以勉勵他們彼此勸慰(參四18)來結束有關主再來的信息。所以(dio)表示「基於前面經文所述的」;可能四13以下都包括在內。建立(buiIding
up)是保羅常用的概念。動詞 oikodomeo{ 在新約中多次以建立(例如太七24、26;譯註:中文和合本這裡譯為「蓋」)這一通用意義出現。耶穌說要建造祂的教會(太十六18)即用這個字,它同時也可指教會的增長(徒九31)。但不管是早期或晚期的書信中,保羅用這動詞及其同語根名詞,常常是取其「建立」之意,特別是在表達信徒被建造成聖靈的殿(參林前三9∼17;弗二21∼22)的思想時。
保羅巧妙地以正如你們素常所行的來結束這段經文。他隨時留意去肯定一切值得肯定的人或事。他的目的是勸勉和鼓勵眾弟兄走正路,而非斥責他們。
69 H. Vogel, The Iron Ration of a Christian(SCM, 1941), p.102。
Ⅶ 一般性的勸勉(五12∼22)
在結束這封信前,保羅扼要地提到一些其他的事。首先是會眾對教會領袖的態度。情形很可能是,教會的領袖們諄諄訓誡一些不工作的人,但是在勸勉時也許不夠技巧,以致無法令人心悅誠服地接受。因而保羅概括地論及教會,敦促信徒要敬重他們之中帶頭的(12∼13),接著仍是提到教會,特別是教會中的領袖,他建議他們要謹慎和忍耐(14∼15)。
12. 我們勸你們是一種謙恭請求的語調;弟兄們\cs8則表示此一請求是對整個教會而發的。譯成敬重的動詞 eidenai 意即「瞭解」,其他地方很少這麼用。大多數人認為它大致上有「感激」或「敬重」的意思,但摩爾(A. L. Moore)主張「答謝」(NEB)較正確。
勞苦、治理和勸戒三個分詞前面只有一個共同的冠詞,這表示所指的是同一群人而非三群,即獨司這三種工作的長老們。弗瑞姆則反對這種解釋,因為「當時是一個非正式且自願領導的時代」;有許多人支持他的看法。但長老制度成立的年代相當早(徒十一30;十四23),而且是採取猶太會堂的模式,即使幼小的教會也被認為應該有長老(基督徒聚會的地方一度被稱為會堂,雅二2)。一個沒有任何一種職員的組織或許能夠存在,但總非常態;已有的證據指出,早期的教會不曾這樣嘗試過。我們不知道早期長老的確切職掌,當時這些可能也都還沒嚴格界定。但這節經文顯示有公認的領袖存在,不管其職掌為何,或是否稱為「長老」(JB 譯為「你們的老師」太過狹窄)。里果認為是正式的長老。
三個分詞中的勞苦相當普遍;它正確地說是盡心盡力的辛勞(參一3該字名詞的用法{\LinkToBook:TopicID=120,Name=Ⅱ 感恩禱告(一2∼3)})。治理你們可清楚地看出領袖的某些功能。動詞 proiste{mi 用於各種非正式的領導,但正如古抄本所顯示的(見 MM),它也用在官方文件中。雷奇(Bo Reicke)認為這裡是指那些以牧養為主要工作的人(TDNT,vi,p.702)。侯特認為它「按理不可能」是一種官職的頭銜,不過他又說,「雖然沒有指出頭銜,但無疑是指長老」。70在主裡面幾個字緊連在治理之前,表示這�堜珓�的是屬靈的權柄。第三個分詞勸戒 admonish,在新約中只見諸保羅的書信和他在使徒行傳二十31的一段演講中。「這表示勸戒是為了導正行為,非為找麻煩或挖苦」(J. Behm,TDNT,p.1021)。他的意思是責備惡行(參14節,「警戒不守規矩的人」),改正錯誤。貝斯特認為它是訴諸意志而非理智。
13. 動詞 hegeomai 在其他地方並沒有所謂「尊重」之意(而是「斟酌」、「認為」或如帖後三15的「以」),但從上下文看來,新國際本英文聖經這種譯法似乎是正確的。不過這�堛�用愛心又再次踫到難題,不如該偏重於修飾動詞(尊重)或副詞(格外),也就是說無法確定它整個意思是「格外用愛心尊重他們」(愛是重點)或「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用愛心」只是附加的)。但不管我們選擇哪一種解釋,都表現出愛和高度的尊重(參 GNB,「以最高的敬意和愛待他們」)。有些譯本把愛心譯為「情義」(例如 NEB,JB),但 agase{ 絕不只這種意思。副詞 hyperekperissou 是個非常有力的字眼(見三10註釋),范萊稱之為「三倍於保羅式的強烈語氣」,即「豐豐富富遠超一切」之意(CGT)。保羅極力為教會領袖應受格外尊重辯護,非為他個人的身分和地位,而是因他們所做的工。他們「勞苦」作工(第12節),因為盡其所能推展教會事工是上下每個人應負的責任。教會領袖若動輒得咎,必然無法把事情做好。傑出的領袖必須有優秀的同工。
賴富特認為保羅在這�堙u從特別的訓戒,跳到具有廣泛含義的原則性勸勉」。但下面的句子最好仍把它視為特別的訓戒。顯然教會的領袖未受充分的尊敬,他們的權威遭到抗拒。很有可能他們無法有效行使應有的權威,在這種情況下你們也要彼此和睦的教訓可說很合適。此一勸勉的對像是所有信徒(彼此),包括領袖在內,而不只是對一般信徒的有關順從的規勸。尋求和睦是舊約的教訓(詩卅四14),在新約中同樣被看重(可九50;羅十二18;林後十三11)。
14. 這裡的忠告特別適用於教會領袖。但對象是整個教會,而不是他們。意思是說,雖然長執對前面提到的那些事負有重責,卻不是只有他們有義務去做;所有信徒都必須分擔應有的責任。每個人都應隨時準備去幫助不守規矩的人,跟那些灰心的人和軟弱的人。
譯為警戒的動詞和12節的「勸戒」同一個字。不守規矩的人(ataktous)是一軍事用語,指脫隊的士兵。新約中只有這�堨帠o個字,但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三6、7、11)也可找到該字的動詞形式和副詞形式。這個問題針對帖撒羅尼迦信徒而發,顯然頗不尋常。戴寧說,這一組字彙「勾勒出一個自外於必要之規範的人」(TDNT,viii,P.48)。米利庚對此有一詳細的註釋,他指出在古代文獻中這些字就是指「不守規矩的」。弗瑞姆引用米利庚一封較晚期且具更多有力之證據的信,但他自己認為這�堣ㄛO指單純的不守規矩,而是該受責備的怠惰(「遊手好閒」)。一個基督徒團體不容有這類行為存在。
勉勵的註釋見二11∼12。灰心的人(oligopsychous,新約中只此一處)可能是那些天生怯弱的人或因特殊遭遇(像因親友在主再來之前去世而意志消沈,見四13)而喪志的人。布魯斯認為是「不成熟和孤僻」的人,貝斯特則說是「憂悒」的人。這些人需要他們那些基督徒弟兄的激勵。軟弱的人是指靈性軟弱,而非身體軟弱(參羅十四章;林前八章)。動詞 antechesthe(扶助)是依靠某物或守著一個人的意思(參路十六13;譯註:中文和合本在路加福音譯為「重」)。軟弱的人害怕孤單,堅強的基督徒應「守著他們」,給他們所需的支持。
除了針對特別狀況者外,接著保羅也將對象擴及眾人。動詞忍耐(makrothymeo{)是「易怒」(oxothymeo{)的反義字,表示一種堅忍的觀念。人容易失去耐心(不管其理由為何),但對基督徒而言,恆久忍耐是其信條,而且是對所有人,不只是對其他基督徒。這也是愛的要素之一(林前十三4)。
15. 這裡保羅從第二人稱變為第三人稱,「無論是誰都不可……」。不光是每個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整個教會對每一成員亦有責任。一般信徒如此,教會領袖亦不例外。每個基督徒都得留心整個團體的表現。
在別處也用同樣的希臘文動詞和同樣的以惡報惡(羅十二17;彼前三9;NIV 兩者都用「以邪惡對邪惡」)來表示禁止報仇。它可追溯到耶穌說過的一些話(太五43∼44)或舊約(箴廿五21)。帖撒羅尼迦信徒遭受猶太人和外邦人的逼迫時,以牙還牙的想法必然深深吸引他們。但基督教所教導的絕非經不起考驗。對基督的信仰是一種強韌的信心,得力於神,即使在最惡劣的光景中亦能活出美好的見證。
除了上述消極的勸勉,保羅又給他們積極的鼓勵,常要追求良善(或「善」,RSV,agathon)。這個決定性的教訓顯然強過消極地拒絕「惡」,它不光是道德理想的追求,更指出了那實際有益於別人的,其精神在於以祝福對待咒詛,以友善對待敵意。它不是偶而做點好事,而是一種以基督的愛為樣式的生活(常要追求)。動詞追求(dio{kete)有「極力追趕」之意,常用來指「逼迫」。有趣的是曾經是「逼迫人的」(提前一13)保羅竟然用這強烈的字來表明基督徒行善的義務(參林前十四1;「追求愛」,提前六11;「追求公義」,林十二14;「追求與眾人和睦」)。它不僅要行在弟兄姊妹之中(彼此相待),也要行在外邦人之中(待眾人)。基督徒的愛不受限制,愛所有的人是我們的基本態度。
16. 當我們聽到一個像保羅這樣屢次遭受逼迫患難的人,卻勸別人要常常喜樂,不免會有點訝異;但他早已學會憂患和喜樂可以並存(林後六10,十二10),他在患難中總是歡歡喜喜(羅五3;西一24;參徒五41;十六25)。所以他以恆常的喜樂來鼓勵遭受苦難的教會(參一6)。在保羅給另一個馬其頓教會的腓立比書中,也常出現喜樂的語氣(參腓四4)。的確,在有關新約教會的描述中,不斷地強調喜樂是最顯著的特徵之一。表面上看,實在沒什麼可令信徒們喜樂的;但他們是「在基督裡」,知道祂的話語「這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約十六22)是真的。更何況喜樂是聖靈所結的果子之一(加五22;參羅十四17),並非來自基督徒自身。整本新約中,喜樂的各種衍生字出現之頻繁實令人驚訝,例如「恩惠」、「饒恕」和「感謝」等都是同一字根的衍生字。新約的基督信仰充滿著喜樂的精神。
17. 「禱告的本質在於向神獻上誠實的心,而非動動嘴皮子」(賴富特),這才使我們能夠實踐不住地禱告(參路十八1;羅十二12;弗六18)的教訓。我們不可能把所有時間都花在口頭上的禱告,卻可以每天以禱告的精神生活,完完全全倚靠神,感知祂時時的同在,順服遵行祂的旨意。這樣一種心靈狀況,當然也會以常常作口頭禱告的方式表現出來(注意所有保羅書信中常會插進禱告;對他來說,禱告非常自然,因此免不了會呈現在他的書信中)。
18. 保羅早已經知道「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即使在患難和試煉中,神仍教導我們寶貴的功課(羅五3∼5),因此信徒不但不以為苦,且以為有益。這種對神的權柄和旨意的絕對相信,使保羅能以命令的口吻說凡事謝恩。要看出試煉的光明面或許不容易,但若神掌管一切,那麼試煉必在神的旨意之中;祂的子民不得不承認祂的良善且獻上感激。或許我們應該注意,凡事和「常常」並不是完全一樣(在林後九8中兩者被區分開來)。
因為這是神……向你們所定的旨意,指示代名詞這雖是單數,但所指的顯然是上述三種教訓,它們成為一體且互為歸屬。旨意沒有冠詞;它和四3的一樣,不是泛指神所有的旨意。神讓我們做其他事情,但這三種要求,無疑是神為我們所定的旨意的一部分。加進去在基督耶穌裡是保羅思想的特徵。神的旨意在基督裡顯明出來,且唯有在基督裡,我們領受那使我們能夠實現神旨意的動力。
19. 動詞銷滅(AV「熄」)是滅火的本字(參可九48等);它用在聖靈相當貼切,因為聖靈出現時「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徒二3;參太三11),且給基督徒的生命帶來熱與光。否定的 me{ 用現在命令式,可表示命令中止某一進行中的事情(雖然布魯斯對此不表贊同;他認為是習慣性地節制)。
許多解經家認為這一教訓,是對聖靈的奇特恩賜(例如說方言)而言,且覺得是與哥林多的情形成一對比。在哥林多保羅有必要勸那裡的信徒不要太過依賴恩賜;據說在帖撒羅尼迦剛好相反,一些較保守的信徒,不贊成狂熱地追求更多驚人的恩賜。不過這種解釋雖有可能,但證據不充分,況且這幾個字很平常。「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弗四30)是一類似的經文,但大多數人都會同意它和奇特的恩賜無關。這封書信前面所提到的意志消沈、遊手好閒、不道德和諸如此類的事情倒真有可能「銷滅」聖靈(或使祂「擔憂」),因此我們最好以這種最平常的意義來解釋。馬松敏銳地指出這節經文是指聖靈本身,不是聖靈的感動。
20. 保羅舉出一種顯示聖靈工作的恩賜來討論,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cs8(參林前十四1)。跟一些哥林多信徒一樣,某些帖撒羅尼迦信徒,可能也有追求比先知的講論(見林前十四章)更特出之恩賜的想法,例如說方言,而保羅或許就是要匡正這種不平衡的心態;但沒有證據支持這種說法。有一種更可能的推測是,曾經大量出現過與主再來有關的預言。歷史上許多預言,幾乎都是有關主再來的事,而每次的結果是使那些期待落空的人看輕預言。有的帖撒羅尼迦信徒對主再來的看法似乎過於狂熱,而其他人則鹵莽地排斥(見12節以下的註釋)。因此說他們在這過程中藐視先知的講論並無不妥。
新約顯然很看重先知。他們和使徒相提並論(弗二20,三5),在形式上也只低於使徒(林前十二28;弗四11)。說預言是神(林前十二28;弗四11)或聖靈(林前十二10∼11)所賜的。解經家嚴格地指出,先知是先見而非預言家,他們特有的職責似乎是勸勉(徒十五32;另參考林前十四章中著名的討論,尤其是林前十四29∼40節)。基本上先知是一個能夠說「主如此說」的人;但也不應忽略這有時也的確包括了預言未來(徒十一27∼28,廿一10∼11)。
21. 保羅並不鼓勵毫無批判地接受一切被稱為先知者所說的話(這節經文以 de,「但」開頭,NIV 省略)。他說但要凡事察驗(參腓一9∼10)。這是個概括性的教導,雖然用在察驗屬靈恩賜上,但並非局限於這方面(例如 NEB 譯為「把他們通通察驗」)。動詞 dekimazo{ 常用來表示提煉金屬,其意義可能即源出於此。首先它是指大概地察驗,然後第二層含義是認可察驗的結果。這�堛熒N思顯然是「避免輕易受騙」,「對所有自稱出於神的,進行屬靈的察驗」。
大多數早期的希臘文註釋家,把這幾個字和據說是耶穌說過的一句話「你要當合格的銀錢兌換者」71聯想在一起。如果這真的是耶穌說過的話(顯然很有可能),那麼保羅寫到這裡時,它可能曾經閃過他的腦海中。總之他是採取同樣的態度;詹姆斯(M. R. James)認為這段經文「的確是對耶穌那句話的一個註解,表現了它的意義」。72但光察驗不夠:重要的是守住察驗後所認定的結論。保羅寫道,善美的要持守,他用的善美(kalos)這個字,有時是指測聽真假的銀元;它是相對於贗幣的真幣。帖撒羅尼迦信徒不應只看表面而胡亂接受;他們須察驗,然後只要(且始終)緊緊守住那善美的。
22. 他們還應該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做。原文最前面有介系詞 apo(從),是強調信徒「從」惡中完全分離出來(LB 譯為「從每一種惡事中離開」;四3論及淫行也用同一個介系詞)。這裡 eidous(樣)的意思有些疑義,同時惡事到底是名詞或形容詞也不確定。不過後者只是小問題,因為正如加爾文所言,在意義上沒什麼差別。eidos 則可以指外在的表相(路三22「形狀」)或這裡所指的「類、種、樣」。有些人認為應該是「外表」(AV「儀表」),但這種說法經不起考驗,而且不管怎樣,保羅似乎不太可能只關心外在的表相。我們最好是把它的意義定位在「每一種顯然可見的惡事」(沒有抽象的意思)和「各樣的罪惡」之間。這個字在新約其他地方雖然偏向前種用法,但在古代文獻(見 MM)中有很多例子是用後一種,而從上下文來看,後一種似乎才是正確的意義。保羅是在督促他的朋友們遠避各式各樣的惡(參羅十二9)。
從「善美」跳到各樣的惡事實具有深長的意義。善美是單一的,而惡事卻是多樣的;不管任何形式的惡都要遠避。
71 見 J. Jeremias 著作中的探討,Unknown Sayings of Jesus( SPCK, 1957), pp.89∼93。
Ⅷ 結尾(五23∼28)
三11∼13,保羅以一段有關主再來的禱告結束這封信的第一個主要部分,這裡亦然。
23. De(NIV 省略)是具有反義意思的「但」(譯註:中文和合本亦省略)。保羅所勸勉的這些美德,以人的力量是無法達到的,但他的禱告為他們指出那唯一能使他們如此行的力量來源,這裡他提到神時稱之為賜平安的神,在他其他書信的末尾也常有這類的語句(參羅十五33,十六20;林後十三11;腓四9;帖後三16)。平安(見一1註釋)就最廣義的來說,是靈命上的富有;神給予此一恩賜實在奇妙,以致祂被稱為賜平安的神。
禱告中是希望神使你們全然成聖。在成為聖潔的過程中有屬人的一面,即我們被呼召並獻上自己去遵行神的旨意。但彰顯於成聖之生命中的能力並非人自己的,而是神的,保羅的禱告反應了此一真理。就最深層意義而言,我們的成聖就是神在我們身上所作的工,它可能被歸因於耶穌(弗五26)或聖靈(羅十五16),但不管怎樣都是神成就的。全然(holoteleis,新約中只此一處)具有整體與完全兩層意義,賴富特認為這句話的意思是,「願祂使你們成聖,如此你們便是完全的」。
禱告的第二部分,又願你們整個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無可指摘(譯註:NIV 譯法)。有時它被當成支持「人的三分法」(Thomas)和「反二分法」的依據,其實可能不很適當(參可十二30的四分法和林前七34的二分法)。保羅不是在分析人的本質,而是迫切祈求他們全人能蒙保守。米利庚認為這三重訴求「是指人的整個生命,包括它的不朽性、位格和身體各方面」。
雖然三者同時是主詞,但從動詞和形容詞整個的都是單數看來,這裡強調的顯然是人的一體性。原希臘文中整個的(holokle{ron)是在敘述語而非修飾語的位置,因此正確的意思是「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完整」(參 RSV「得蒙保守穩固」;譯註:中文和合本是「得蒙保守……完全」,「完全」是敘述語)。這個字是指「各部分都得完全」。七十士譯本中它用來形容築祭壇的石頭(申廿七6),腓羅(Philo,譯註:一猶太作家,主前20∼主後50)和約瑟夫(Josephus,譯註:一猶太史家,約主後33∼95)則用來指獻祭的牲品。因此有可能是保羅想到獻上全人作活祭的觀念(像羅十二1中的一樣)。禱告希望整個人無可指摘,這個用語在新約中只見於這封書信。在一些帖撒羅尼迦的古墓碑文中也可發現它的存在(Milligan)。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與後書中,對主再來著墨頗多,因此禱告中也適當地提到這個主題。他不是禱告說他們能蒙保守,直到主再來;而是說在(en)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他們得蒙保守,亦即他們在屆時將要發生的事當中(包括審判)都會被保守。
24. 這一個禱告是以確信會得到回答的信心而提出的,那是一種因為神是信實的(參林前一9,十13∼林後一18;帖後三3;提後二13;來十23,十一11)而產生的確信。屈梭多模(Chryso-stom,譯註:主後344∼407,
25. 當保羅請求帖撒羅尼迦信徒(他稱他們為弟兄們)為他禱告時(亦見羅十五30;弗六19;西四3∼4;帖後三1∼2;另參腓一19;來十三18),我們看到他非常人性的一面。雖然他有很大的恩賜,在教會中有不容置疑的重要地位,但他仍需要他的朋友們的代禱。
26. 「在古代一個人向尊長問安,是用嘴親手、胸、膝或腳,向朋友則親他的臉頰。希臘史家希羅多德(Herodotus,約主前484∼425)說,親嘴是波斯人的習俗,猶太人可能是從他們那裡學來的。」73新約時代的親嘴,可能是主人向客人問安的方式(路七45),它是一個表達善意的動作,而這正是猶大之吻之所以可憎的原因(路廿二48)。我們對於早期教會中的親吻習俗所知有限,但可以肯定通常是男人對男人,女人對女人,且只限於親臉頰。不過特土良(Tertullian,主後第二世紀末)提到一個為人妻子的和「弟兄中的任何一位」交換親嘴(致妻書,ii.4)。親嘴在新約中和敬拜的活動沒有關連,但當時基督徒聚在一起崇拜時,一定很自然的會互相親嘴,因此它後來成為聖餐儀式(雖不局限於此)的一部分也就不足為奇。亞歷山太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譯註:約主後150∼215)不滿那些「使親嘴聲響徹各教會」的人,而且說「濫用親嘴……引起卑鄙的疑心和壞名聲」(教導者 iii.12)。這種過分的情形導致得加以限制,例如使徒憲典(Apostolic Constitutions,主後第四世紀文獻,其中也包含一些較古老的資料)規定只能與同性親嘴。
保羅意思是「我給眾弟兄親嘴」(林前十六24,「我在基督耶穌裡的愛與你們眾人同在」);那是他給帖撒羅尼迦信徒一個溫暖的問候。新約另外還有地方提到這種聖潔的親嘴(羅十六16;林前十六20;林後十三12)和愛心的親嘴(彼前五14)。
保羅說與眾弟兄……問安而不是單純地說「彼此問安」(見導論:「1 分裂的教會」第四、五段,原書第35頁),有時很容易被人借題發揮。但或許不應太強調眾,因為這個字原不是在強調語的位置。若保羅並非在教導他們如何彼此問安,而是自己對教會致問候之意,那麼他說眾弟兄是再自然不過了。
27. 這裡語言的力量令人驚訝。我指著主囑咐你們意思是「我因你們誓為基督徒而囑咐你們」,動詞 enorkizo{ 顯然是 horkizo{ 的加強式(我們以為他會說「別忘了這封信是要讀給眾人聽的」)。雖然用「我」(而不用「我們」)無非是表示保羅在這�媬佽坏[上幾個字,但也可以說另含深意。
要解釋這種強烈的囑咐並不容易。有人以為它是針對一個不合一的教會而發,即有些人不希望別人聽到這封信,或者他們自己不想聽。不過這個教會雖一直有些緊張存在(正如我們所提到過的),卻沒有證據顯示有嚴重的分裂。我們也很難想像保羅會稱讚這樣一個教會。同樣的,也有人認為它是最早的書信之一,而當時尚未有向眾人讀信的習慣。但若只是這麼單純,似乎並不需要「我囑咐」!賴富特認為保羅也許已預感「他的名字和權威可能會被誤用。後來發生的事情(帖後二2)證實此一懷疑。」不過這種說法雖然可能是正確的,但訴諸不確定的預感來解釋艱深的經文實在冒險。
最佳的解釋似乎是,保羅和帖撒羅尼迦信徒在極惡劣的情況下,仍極渴望再相見。保羅用強烈的字眼,是為了使他的信息確實傳達給每個人,而且單純是為了這個目的。他一直未能回到帖撒羅尼迦顯然並非他的錯。也可能是他特別關心那些失去親友的人,希望他們都能聽到信中的信息。他要確定他們不致於錯過他對他們的安慰。
念(anagno{sthe{nai)是「讀」或「朗誦」的意思。有人認為古代讀書總是要出聲,但是雷克和賈博瑞(Cadbury)堅持,「那些受過教育的希臘人和羅馬人沒有學會默讀實在令人難以置信」(見徒八30)。米利庚曾舉出這個字在讀和朗誦兩種意義上的例子。這裡它的意思顯然是「朗誦」。雖然公眾崇拜中的朗誦後來成為一種慣例,保羅的信在當時的教會中也已被視為神聖的聖經,但這�堥疇憫t有在崇拜中朗誦之意。
28. 跟世俗慣用的尾語「再談」(erro{so,erro{sthe)不同的是保羅總會作一個祝禱。這節經文是典型的例子,而在其他書信有的是增加一些(例如林後十三14的三位一體式),有的是縮短一點(西四18;另外如提前、提後等教牧書信)。保羅有個習慣是,在抄寫員記完信的主要部分後,親筆寫下結尾語(帖後三17)。保羅親手落筆之處,每封信不同(參加六11),前面27節因使用第一人稱單數,所以最有可能。
73 Crawford H. Toy,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Proverbs(T. & T. Chark, 1899), p.453, n.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