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二章
Ⅲ 主再來(二1∼12)
跟前書一樣,後書的主體在一段引介性的禱告後,才從第二章開始。有些信徒顯然狂熱地接受一些有關主再來的錯誤觀念;保羅寫信補充他先前親口告訴他們的(5節)。很遺憾我們無法知道他告訴他們些什麼,信中引述了許多他親口對帖撒羅尼迦人講過的話。這段經文或許是所有保羅書信中最難的,而我們經驗認知中許多無法踰越的鴻溝,則助長了漫無邊際的玄想。這裡所提的事,我們並不能夠全部解答。因此讀者對於我們的解說最好稍有保留。76
76 在 Geerhardus Vos 的著作 The Pauline Eschatology(Eerdmans, 1953)中對這整段的意義有令人激賞的看法,值得參考。
A 主的日子尚未來到(二1∼2)
1. 一開頭保羅就用懇求的口吻(參見帖前四1,五12)。hyper 具有論到(NIV)和「為了」;兩種含意,大意是「為了所論到的真理……」。其嚴肅性因使用正式的全銜我們主耶穌基督而提高。降臨(parousia,見帖前二19註釋)跟聚集(episynago{ge{;新約中另一處在來十25,指基督徒的崇拜聚會)合併在一個冠詞之下;兩者緊緊相扣,都是整個偉大的主再來的一部分(參帖前四16∼17)。
2. 保羅盼望帖撒羅尼迦信徒能夠沈得住氣(參弗四14)。動詞 saleuthe{nai(動)可用來描述因風和浪而產生的搖動;它是指不停地搖幌,像船沒繫妥甚或漂離停泊之處。保羅不願信徒的「心」(NIV 省略 from the mind,這段經文被引用在 BDF 第211頁,用來說明 apo「作為表示分離和疏離」的例子)被搖動。心(nous)代表人的精神面,但這裡心被視為理性和整體精神的平衡,而非思考機制。不定過去式不定詞(aorist infinitive)表示一種使他們失去平衡的打擊。驚慌(throeisthai)轉而為現在不定詞,表示一直處於不安之中(參可十三7),亦即一種持續性的焦慮。保羅要他們留心,抵擋那突如其來的驚嚇和持續不斷的不安。
他舉出三種可能的因素。靈(或「先知」,pneuma)是指一種超自然的啟示;言語(或「傳達」,logos)是指某種口頭上的交通,例如訓誨;書信可能是指帖撒羅尼迦前書(其中有關主再來的教導曾被誤解)或保羅其他已寫成的信,或某封冒名的假信。有些註釋家認為有冒我名的(譯註:NIV 譯「有冒我們名的」)是單指書信(例如 EGT),但更可能也包含了靈和言語,亦即「也許有人會以為是我們在預言、教導或書信中說過這件事」(GNB)。有冒我名的\cs8(ho{s di~ he{mo{n)的確相當含混;也許保羅還不是很確定發生在帖撒羅尼迦的是哪一種情況,或覺得沒有必要界定得太清楚。但無疑的是,他強烈否認他曾傳講過任何有問題的信息。
那信息是說主的日子已經來了(譯註:中文和合本是「主的日子現在到了」。這裡動詞 eneste{ken,常用來指目前的活動,像「這個月」,「今日」(見MM);保羅刻意把它和未來式(羅八35;林前三22)區別。可見當時主明明還未再來(像帖前四16∼17所描述的那樣)。但主的日子是一件複雜的事,包含許多事件。那有問題的信息很可能是告訴人家說,這一連串的事件已開始展開了(或許帖撒羅尼迦的患難被說成是其中之一)。如果真是這樣,那麼現在就是那「日子」;令人興奮的召聚已經很近了。77耶穌曾叫人提防類似的風聲(可十三7)。
77 最近有一些研究,認為這是一種諾斯底主義的形式(如 Schmithals)。W. Marxsen 認為是「一種諾斯底觀念對啟示的表達」,讓人想到那些聲稱復活已經過去的異端(提後二18)(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Fortress, 1974), p.39)。但沒有確實的證據,顯示諾斯底主義這麼早期即已出現;此外這也不是對保羅的話的最適當解釋。
B 離道反教(二3∼12)
1 不法的人(二3∼
這裡保羅說明,對神及其子民的大抵擋,會在主再來之前。
3. 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不管是第2節所列舉的或其他任何方法,帖撒羅尼迦都不可受騙。接下來的子句在文法結構上是不完整的,但新國際本英文聖經很正確地加上那日子以前。雖然「主的日子」不可預期(帖前五2∼3),有某些事情卻會在這之前顯露,其中之一就是離道反教。用定冠詞表示有關離道反教的事,是信徒所熟知的;它顯然是保羅先前教導的一部分。問題在於我們不知道保羅告訴他們些什麼。古希臘文中 apostasia 是指政治或軍事叛變,七十士譯本則是悖逆神(例如書廿二22),此後即成為聖經中的用法。保羅的意思是說,末世抵擋神的邪惡力量會高漲(參太廿四10等;提前四1∼3;提後三1∼9;四3∼4)。就好像撒但最後傾全力進行絕望的一擊。
離道反教的一個特色是不法的人(譯註:中文和合本是「大罪人」)。有些古抄本是「罪人」(GNB 譯為「邪惡者」);雖然不法似乎才是正確的,但在意義上並無太大差別,因為「違背律法就是罪」(約壹三4)。聖經中罪的本質,不在其倫理學的判斷,而是因為那是對神的反叛;那是高舉人的意志來對抗神的旨意。不法的人將要顯露出來,暗示這不法的人在顯現之前即已存在(參一7,基督的顯現)。但這並非如一些註釋家所主張的,意味著它在保羅寫這信時即已存在,而是說它的產生和顯露不在同一時間罷了。那邪惡的力量已經發動(第7節),但不必然就是不法的人。
很難確定不法的人到底指誰。有種種不同的猜測,但通常都指向時代中特別邪惡的人。歷史上已有許多人做了撒但的工(參約壹二18,「好些敵基督的」),這提醒我們不要太快認定,歷史上的某人就是本章所說的不法的人。保羅關心的不是經常出現的壞人,而是那末世將要出現的大惡者。保羅從未提到敵基督這三個字,但對於使徒約翰所指的顯然心裡有數。不法的人不是撒但,因為兩者有區別(9節),但卻是撒但的工具,被撒但的靈操縱。
他又叫沈淪之子(JB,「墮落者」);這稱呼也曾用在加略人猶大身上(約十七12),就是那個已「往自己的地方去了」的人(徒一25)。
4. 這裡的語言,跟但以理書中的許多經節很類似(見但七25,八9∼12,十一36∼37),不過保羅並非單單重複但以理書的思想。他曾深深浸淫於舊約中,所以一有這樣的機會很自然就用上了。但他描述的是末世邪惡勢力的王,和但以理的不同。譯為抵擋的分詞,若譯為有時也用來形容撒但的「抵擋者」或「魔鬼」也很恰當(例如提前五14;NIV「敵人」;譯註:中文和合本亦是「敵人」);事實上在希伯來文中,撒但就是魔鬼的意思(參亞三1)。這個用語,強調「不法的人」與其頭頭的血緣關係。緊接著是另一個分詞(原文共用一個冠詞)「高抬自己」。除這裡外,這個動詞(hyperairomai)在新約中,只見於哥林多後書十二7(AV 兩處都譯為「高估自己」;譯註:中文和合本另一處是「過於自高」)。一切稱為神的似乎涵蓋廣闊,包括了真神和所謂的神;此外,還有一切受人敬拜的(Sebasma 指一切受崇拜的事物,諸如神龕、肖像和祭壇等)。
這「不法的人」甚至坐在神的殿裡,要求屬神的尊榮。有人認為這是把肖像放在神龕中,像羅馬加力古拉皇帝就曾企圖將自己的肖像,置於耶路撒冷聖殿內(後因身亡而中止)。不過這裡應指人本身坐在聖殿裡;參考耶穌有關「那行毀壞可憎的」的話語(可十三14,陽性分詞顯示所說的是一個人)。末世離道反教的一大特色,是企圖廢掉神權威的地位;惡者要宣稱自己就是神(結廿八2;徒十二21∼23)。有人認為神的殿是指「教會」(參林前三16),但更可能是一個類似耶路撒冷聖殿的地方。
5. 這些事對帖撒羅尼迦信徒來說並不陌生,因為那本是他們起初所受教導的一部分;未完成式(elegon)可以表示\cs9曾把這些事告訴你們,或如路瑟福(W. G.
Rutherford)所說的,「我常提到這些事」。保羅最初在帖撒羅尼迦傳道,顯然談論很多主再來的信息,因此他盼望帖撒羅尼迦信徒能明白他所說的。他用第一人稱單數,顯示他是直覺地回想起上述那些教導。
6. 現在單單作為一種轉折(像徒三17 等;譯註:中文和合本譯出,應該是「現在,弟兄們,我曉得……」)時,並不違反邏輯(BDF442 (15)),另一方面,它也可以是嚴格「指涉現在」的時間副詞,與到了的時候成一對比。第二種主張或許較具說服力,只是如此一來又出現一個問題,即現在應該修飾知道或攔阻他?在希臘文兩者皆可,但以前者較好(布魯斯則認為 RSV 譯成「你們知道那現在攔阻他的」是文法錯誤)。因為他們早已知道,所以保羅認為只要稍加暗示就夠了,但也正因如此,他的意思就只能用猜的了。譯為那攔阻的原文,是動詞 katecho{ 的中性分詞(陽性分詞則出現在下一節經文中,「有一個攔阻的」)。這個動詞可以表示(a)「持守」(像帖前五21);(b)「攔阻」(像門13;譯註:中文和合本是「留下」)和(c)「支配」(當反身動詞時)。
魯賓森(D. W. B.
Robinson)主張第三種,78但這個動詞在新約中未曾這樣用過,因此信服的人不多。大部分註釋家接受「攔阻」;保羅的意思是,現在那「不法的人」還不會顯露,因為有一攔阻的力量(第7節中是一攔阻的人)。
一般人很容易認定羅馬帝國是那攔阻,或說帝國本身,或是說某個皇帝(陽性分詞可用來指一個階級或一個人,例如弗四28)。但帝國早已過去,不法的人卻仍未顯露。目前有許多人認為,是某個在當時末世玄學中,時常提到的天使般的人;果真如此,我們也無從知曉,因為我們已不再有那些末世玄學。有種滿有意思的看法認為,前者用中性指傳講福音(末世要等到眾人都聽過福音後才到來),而陽性是指傳講福音的保羅。瓦菲爾德(B. B. Warfield)認為是猶太國,79雖然這種說法和保羅對猶太人的立場(帖前二14∼16)很難相容。有些人說是父神或聖靈,但實在無法想像其中任何一個會被「除去」(7節)。另一種建議是撒但,不過第7節排除了這種觀點,該處明明寫著,那攔阻的力量在「不法的人」出現前要被除去。狄比流(Martin Dibelius)認為這是發生於某處,連保羅自己也不太確定的某件事,因此從中性的轉換成陽性的。80
不管怎樣,我們最好坦承一無所知,不要勉強把這段經文,套入一些以我們有限的知識所設想出來的理論。如果一定要做個選擇,那麼最好將其視為,一安定的國度中遏止罪惡的法律。它可以是法律本身,也可以是人身化的統治者。羅馬帝國及後來許多國家都是例子;在帝國所賴以延續的一切正式建制中,羅馬法的影響的確最為深遠。猶太律法是此原則的另一例子,它限制了罪的運作(加三19、24)。或許我們應該留意使徒約翰同時談到「敵基督者的靈」和「敵基督的」(因此他也用了中性的和陽性的);他的確提到靈所呈現出來的「好些敵基督的」(約壹四3,二18)。但他說的和保羅說的顯然是兩回事,而且正如前面說過的,我們對保羅的整個意思,真的毫無頭緒。
論到他到了的時候才可以顯露的經文表示神是掌管全局的。只要神的時候到了,「不法的人」馬上就會顯露;保羅清楚知道時間掌握在神手中。
7. 「不法的人」特有的工作,就是和屬神的敵對,保羅認定此一邪惡已經在這世上發動(參約壹二18);但這事要直到那攔阻的力量被除去,才會達到頂點。myste{rion(RSV,「奧祕」)譯為隱意;它不是指某種難以理解的奧祕,而是一種我們永遠也無法揭露的祕密。在新約中,奧祕常指現在已顯明的(可四11;羅十六25;西一26);像「信心的奧祕」(提前三9;RSV,譯註:中文和合本是「真道的奧祕」)和「敬虔的奧祕」(參提前三16)等,都是頗有意思的用法。這個字在這裡是強調語,意思是「顯露,而非出現,因為雖然隱而未現,事實上那惡者已在工作了」(賴富特)。
8. 那時(tote)指出,在攔阻的力量被除去後,這些事將會馬上發生。當然,這裡不法的人就是前面提到的,這已是第三次說他要顯露,且有點強調其超自然的一面。
保羅的主要目的,並非在滿足人們對這活物的好奇,所以就從其顯露直接跳到毀滅,並沒有詳述其活動。這整段經文,標示出神無可置疑的主權;因此那不法的人在顯露後,自然是緊跟著毀滅(參賽十一34)。較好的古抄本用「殺掉」(anelei,參 RSV)而不用「消滅」(analo{sei,參 AV),但兩者的差別不大。口中的氣(新約中只此一處;參詩卅三6)顯示不法的人再可怕,也無法在主面前站立片刻,甚至不必戰鬥,只要神的一口氣(「話」,加爾文)就夠了(參啟十九21)。
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是一對等的思想;就主而言,甚至只要顯現祂自己,就是對敵人致命的一擊。譯為廢掉的 katarge{sei(新約中這個動詞出現二十七次,其中保羅佔了二十五次),本意是「使無用」,進而「使無效」。這不是說不法的人要被變成烏有,而是要完全沒有力量。譯為榮光的 epiphaneia 意思和降臨(parousia)很相似;它在新約中,另有五次也確實都指主的降臨,其中一次是第一次顯現(提後一10),另外四次是第二次顯現(提前六14;提後四1、8;多二13)。之所以這麼譯,是因為它顯然含有榮光的意義(參 Rutherford,「祂顯現的榮光」;腓立斯,「降臨的光輝」)。
9. 正如主要再來,不法的人也要來。許多早期的註釋家已指出,「不法的人」處處仿冒基督;他靠撒但的能力行動,正如基督之於父神;他也像主一樣,行各樣的異能神蹟。運動(energeia)不光指能力;它更是行動中的能力;那時不法的人將使撒但的能力具體化。
這節經文後半段有點難解。新國際本英文聖經中,虛假(pseudos,「欺瞞的」)是形容異能 、神蹟及奇事三者;修正標準英文譯本聖經的「一切異能和假裝的神蹟奇事」,只修飾後兩者;而新美國標準英文聖經(NASB)則翻譯成「一切異能、神蹟,和虛假的奇事」,單單形容奇事(譯註:中文和合本亦同)。其中似乎以第一種較為正確,即三者都是一切和虛假所形容的對象。這三種事都是不可思議的奇蹟:第一種,是指那在他們之中運作的能力;第二種是,指他們那看似意味深長的特徵(他們行那超乎自己所能的事);第三種,大意是說他們所行的是令人難以解釋的奇異事物。保羅說,這三者盡都虛假。修正標準英文譯本聖經譯為「假冒的」,並不正確;保羅認定這些奇蹟都是真的,它們之所以成為虛謊,是其源頭和目的使然。
78 Studia evangelica, vol.ii, ed. F. L. Cross(Akademie-Verlag, 1964), pp.635∼638.
79 B. B. Warfield, Biblical and The
Theological Studies(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1952), p.473.
80 Charle, H. Giblin 的論文 The Threat to Faith ( Pontifical Biblical Institute, 1957)專門探討這一章中的一些難題。Giblin 收集了大量資料,且詳細加以研究。不過他的解決之道並不吸引人。這裡他把它譯為「捆綁的力量」,而顯露的是一種邪惡的勢力。在 Best 的著作中對這些問題有很好的討論,pp.295∼302。
2 不法的人的信從者(二10b∼12)
保羅轉而論及那些被誤導而信從「不法的人」的人。
10b. 這些人沈淪,理由是他們拒絕去愛真理,更確切地說,是「他們不領受真理之愛」(譯註:中文和合本為「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動詞「領受」有歡迎之意(見帖前二13註釋),而此等人不歡迎福音。「真理之愛」頗不尋常(希臘文聖經中只此一處),它被放在強調語的位置。我們不應認為真理是指一抽象的道德屬性,而是指「福音的真理」(加二14)、「福音真理的道」(西一5)以及緊緊接連於耶穌的真理(約十四6;弗四21),這真理由神揭示且來自於神(參羅一25;譯註:中文和合本是「真實」)。接受此真理便得救贖(正如這節經文最後所說的);這些人對神的道有些認識,卻不去擁有它,他們不歡迎,也不愛神的道,儘管這真理是他們得救的唯一方法。加爾文指出,那些沈淪的人「罪有應得,甚至應得到他們自己所選擇的死亡」。
11. 將發生錯誤的原因歸於神而非撒但,的確會令許多現代西方人大吃一驚。但在聖經中,神的主權是無庸置疑的,而這可呈現為種種意想不到的形式。因而神被認為,是把說謊的靈放在假先知口中(王上廿二23;參結十四9);另外,一個人或同一件事,也有被同時歸因於撒但(代上廿一1)和神(撒下廿四1)。希伯來思想中,罪惡的力量並非獨立存在,而完全要看神的旨意如何。神使人的忿怒成全祂的榮美(詩七十六10,見 RSV),甚至在人(或撒但)的罪惡中,成就自己的旨意。特別是神以罪的惡果來懲罰罪人;這些惡果,並非單單來自一種與個人無關之過程的運作;保羅因此能大膽說,神任憑他們活在他們自己罪的結果之中(羅一24、26、28;參十一8)。在罪人應受相稱之報應的整個過程中,有神在管理;但我們不要忘了,神即使管教不順服者,仍是出於憐恤(羅十一32)。
保羅明白,在拒絕福音而去信從虛謊的整個過程中,有神在掌管。故此引我們再回顧上一節說到的,某些罪人拒絕領受真理之愛。這些人註定要越陷越深。保羅這�媯y微強調了神這個字,表示接下去所說的事,不是出於偶然或自然律的運作,而是神的作為。關係到未來之事的現在式(給),是先知式的現在式,表現出一種更為確信的語氣。energeian
plane{s(一個強有力的錯覺)不容易翻譯(譯註:中文和合本是「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從第9節我們知道 energeia 是運作的能力,因此這裡不只是意味著姑息壞事,更是積極為惡。當人們以拒絕善開頭,將以助長惡結束。
這事的結局是他們信從虛謊。虛謊與前一節的真理對立;它表示撒但想讓人相信的東西,特別是指「不法的人」;那是特定的虛謊(the lie;參羅一25)。拒絕神福音的人,終必以罪惡為真實的。為此,神利用撒但作為懲罰他們的工具。這不是神和撒但之間的競技,好像神只比撒但強了一點點;而是神的主權遍及一切,甚至利用(撒但和人的)惡來達成祂的旨意。
12. 上述觀點,在這第二個表達目的的子句中,得到進一步的解釋:使(hina)……都被定罪(NASB 用「被審判」,使我們注意到其中含有公義);神在他們接受這虛謊時,定他們的罪。他們認為所接受的就是一切(罪人所見,無法超越他們所陷溺其中的罪),但絕非如此,在神的旨意中,它必導致被定罪。
那些被定罪者不信真理。保羅常用「信」這個動詞,但這裡的文法結構(用人稱與格),在保羅的書信中除了引語外,只見於另外兩處(提後一12;多三8)。保羅比較喜歡能表達「使其信靠」之意的文法結構,而這�堨u表示相信。這些人不僅不歡迎福音,甚至不接受(「信」)神的真理為真。
更甚的是:他們喜愛不義;這是人拒絕神所賜的光和背離真理後,所落入的一種光景。它必然會有影響;他們變成熱衷於追求污穢低下,以至於到了樂此不疲的地步。他們遠遠偏離他們受造的真正目的(簡短要道問答 [ The
Shorter Catechism ] 界定為「榮耀神,永遠喜愛祂」),不喜愛神,只喜愛罪。對他們而言,惡變成善。
Ⅳ 感恩與激勵(二13∼17)
A 感恩(二13∼15)
13. 相對於「不法的人」及其信從者,保羅轉而指出,那擺在帖撒羅尼迦信徒前面的光明未來。他重述一3說過的,強調他和同伴,因神在帖撒羅尼迦信徒身上所成就的事,而不斷感謝神是應當的。這種著重其義務性的字序,也許是有意使讀者回想這封信開頭所說的話,再次強調帖撒羅尼迦信徒不必謙虛地認為,自己不配得前書那樣的稱許。保羅本該因神的工作如此清楚地彰顯在這些卑微的信徒身上,而獻上感恩。
他們是主所愛的弟兄們(參帖前一4),其中主指耶穌。保羅常用此一措辭,而用在這裡特別合適,因為他才剛剛論及敵基督的能力。凡主所愛的,對此一無所懼。保羅並非在陳述三位一體的信條,但他卻很自然地提到三個位格(正如在太廿八19;林前十二4∼6;林後十三14;弗四4∼6;來九14;彼前一2;猶20∼21一樣)。
保羅因帖撒羅尼迦信徒蒙揀選而感謝,這裡揀選(heilato)不是個常用字;它在新約其它地方都未曾表示這種意義(雖然七十士譯本的申廿六18用來指揀選以色列人,在申七6∼7和十15也用到其複合字)。有好幾個字被用來表示揀選,可見揀選是多方面的。帖撒羅尼迦信徒從起初就被揀選,范萊及其他學者認為,是福音開始在帖撒羅尼迦傳講之時。保羅在別處未曾有過這種精確的描述,而其他新約作者則用它來表示萬物的起初(例如太十九4;約壹二13);況且揀選是在創世之前的觀念,在保羅書信中也不陌生(參弗一4)。因此這裡我們應如此解釋較恰當(參 NEB,「從時間的開頭」)。有些古抄本寫成「初結的果子」(即 aparche{n 而非 ap*arche{s),莫法特、懷特里和現代英文譯本聖經等都接受這種讀法;但證據有利於從起初。
揀選是為了「能以得救」;另一方面,它更進一步被界定為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後者告訴我們,整個人分別為聖來服事神,而這只有倚靠聖靈的能力(參帖前一5;彼前一2)才能達成;前者則較關心,信心對福音的回應(真道意義和10、12節的真理相同)。這種組合,顯示了聖靈的主要功能,也指出了回應的必要性。
14. 保羅從神旨意中永�琲漸堛滿]「從起初」),講到這目的的彰顯(召你們)和其未來的完成(得著……榮光,參羅八28∼30;帖前二12,五24)。神的呼召非常重要。保羅用「召」這個字含有呼召且得到回應之意。福音書裡這個字的用法則不一樣;被召的人多,但「選上的人」少(例如太廿二14)。不過用法雖異,其觀念在本質上則一樣,即神都居首位。我們所傳的福音見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5節註釋。
得著榮光,並非只是得救(13節)的附加物,而是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得著的意義見 peripoie{sis(帖前五9)註釋。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貫穿整個福音;當人們接受福音,他們也得著基督的榮光(參約十七22;羅八17)。這榮光現已彰顯了一部分(約一14,十三31),以後必要完全顯現(見一10及註釋)。
丹尼說,上述的兩節經文是「一神學體系的雛型」,被公認為是含意豐富的經文。像十字架和復活等重要的基督教信息,雖沒有提到,卻都已隱含其中。對於那些和帖撒羅尼迦人有同樣遭遇和困惑的人,這兩節經文對他們必定有很大的幫助。
15. 因為神清楚地把你們納入祂偉大的旨意中,且使撒但和「不法的人」也不能阻擋這計畫,所以(ara oun,見帖前五6註釋),弟兄們(注意在這嚴肅勸戒中所流露的感性),你們要站立得穩,不要害怕敵多勢眾,也不要因無法確知末世的光景而動搖。保羅以福音中那眾所周知的真理,來護衛帖撒羅尼迦信徒,免得他們被打敗。
paradoseis 譯為教訓,但更好的譯法是「薪傳」(NASB,NEB,JB 等),可以使人注意福音淵源的本質(參林前十一23,十五3)。它代表所有基督教教訓,包括口傳和文字。基本上它是經過許多人傳遞下來的,而且最初是來自於神;「paradosis 的卓越意義……是來自一種,外在於教師本身的權威」(賴富特)。米利庚指出這個字曾被用在一碑文中,上刻有「珠寶清單和財產目錄……所有列出的東西都已『讓渡』」。這是說明福音並非源自於人(帖前二13等經文所堅決主張的)的另一種方式;傳道人絕不隨意以自己的想法,去替代那所領受的。薪傳是靠口傳的和我們(hemon)信上寫的(或許是帖撒羅尼迦前書)。神的話語不管用什麼方式傳達都是權威的。
B 為帖撒羅尼迦信徒禱告(二16∼17)
16. 正如前書,保羅將信的主體以代禱作為結束(參帖前三11∼13),其中有些字非常類似。他把我們主耶穌基督擺在我們的父神之前,或許是因為,前面的經文主要是談到主耶穌。通常保羅是先提到父,但有時順序也會更換,特別是說到大家所熟知的「恩惠」時(林後十三14;參加一1)。主耶穌緊緊跟父神連在一起,且偶而被置於首位,是保羅提到耶穌時的主要方式。他顯然沒將主耶穌和父神嚴格區分,這可從下一節經文中的「安慰」和「堅固」兩個動詞都用單數看出來。保羅視父和子是一體的(見帖前三11註釋)。在我們的父神後的兩個分詞(愛和賜;譯註:中文和合本在「我們的父神」之前),只用同一個冠詞;它們可能單單指父神,雖然文法上也有可能是指主耶穌。兩個分詞都是不定過去式,前者似乎著重於在髑髏地所彰顯出來的愛,而後者是指神最初的恩賜。永遠的安慰強調,神的上好恩賜是持續不斷的,不為任何現今或未來的事物所動搖。美好的盼望延續前面末世論的特色。盼望在當時的各種宗教中,很少能佔一席之地,但卻迴盪在整部新約中;它遠非今天常被視為盼望的膚淺的樂觀主義。新約論到盼望,是帶著確信的語氣,因它是根基於神的本質之中,且建立在神的應許之上。盼望在這�堙A是祂恩惠(見帖前一1註釋;譯註:中文和合本是「開恩」)的賜予,以神的恩惠為基礎的盼望絕不會落空(參羅五5)。它是美好的盼望,不只是此時此地如此,而是直到永遠。
17. 安慰和堅固之所以用單數見16節註釋,其意義則見帖撒羅尼迦前書三2。保羅為信徒的堅固禱告,一切善行善言包括一切大小事情。基督徒必須孜孜不倦,正如巴克萊所言,「基督徒不是被呼召來睡覺做夢,而是來爭戰……。他不但被呼召進入最偉大的恩典中,也要去從事世上最偉大的任務。」心指內在的深處;保羅祈禱,信徒們能從內心深處被堅固。──《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