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第一章
引論:問候請安 一1∼2
古希臘書信有一個標準格式:在信的開頭便說明發信人是誰,然後提及收信人的名字,接�收O問候請安,再後纔是正文,最後則是結束的問候。保羅寫信時基本上沿用這種格式。本書開頭兩節便包含發信人、受信人,以及問候請安三部分。不過由於保羅本人和受信人都是基督徒,並且身負特別的召命,彼此之間又有十分密切的關係,因此格式雖同,內容則複雜許多,並非僅僅提及名字和循例問候那麼簡單。
一1
依希臘文聖經保羅是本書信中第一個字。關於保羅的生平我們當然不能也不必在此細說。他原名掃羅,是便雅憫支派人,生於基利家行省的首府大數城,受教於名師迦瑪列名下,曾極力迫害基督徒,但自從在大馬色路上見了異象以後轉變為熱心傳福音的使徒,在第一次佈道旅程中改名為保羅(徒十三9)。按他自己的意見,他是「外邦人的使徒」(羅十一13)。
保羅在本書開宗明義便強調他使徒的身分,驟然看來似無必要,因為受信人是提摩太,對於作基督耶穌使徒的身分毫不懷疑。不過從本書內容以及信末問候時採用複數的「你們」(提前六21)看來便可曉得,保羅有意讓提摩太向以弗所教會公開誦讀這封書信,而以弗所教會中必然難免有一些對他的使徒職分仍抱懷疑的人。為使他信中所言具有權威,被教會尊重接納,保羅在此強調他的使徒身分是有其必要的。
使徒通常是指使節或特使。在新約中使徒一詞有狹義和廣義的用法。狹義的用法是專指十二使徒(太十2;可六7、30;路六13;參徒一21∼26);廣義的用法則包括教會特派出去宣傳福音的使節(徒十三1∼3),或者教會所差派的使者(林後八23;腓二25)。依加一19主的兄弟雅各也在使徒之列,保羅甚至稱安多尼古和猶尼亞為使徒(羅十六7)。不過保羅在此自稱為使徒,既不是指狹義的十二使徒,也不是廣義的教會使節,而是奉我們救主上帝和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之命,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
保羅在此的措詞與加一1有點相似,都強調他的使徒職分是從上帝和基督耶穌而來。值得注意的是保羅通常說他是奉「上帝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林前一1;林後一1;弗一1;西一1;提後一1),在此則說奉……命……。這種措詞表明,他的使徒職分不單是一種權利和一種榮譽,也包含一些責任,是不能推辭的,但同時也具有一種從上頭而來的權威。他是奉……命作……使徒的。
保羅在甚麼時候領受這種命令呢?相信是在他往大馬色的路上(徒廿六12∼19)。不過保羅在此把這種命令歸在上帝和基督耶穌身上,這便表明他認為基督耶穌的命令也就是上帝的命令。值得注意的是,保羅在此稱上帝為救主。這是教牧書信時常採用的(提前二3,四10;多一3,二10,三4),在教牧書信以外只有路一47和猶25採用過。在保羅的其他書信中通常把「救主」這名詞用在耶穌基督身上(腓三20;弗五23;提後一10;多三6)。不過舊約�堶惘釩雃h稱上帝為「我們的救主」或「我的救主」的例子(比方:詩廿五\cs165,廿七1、9;哈三18;賽十二2),因此保羅如此採用並不希奇,何況他深信基督耶穌與上帝原為一,而且歸根究底,聖經明說,是上帝差遣耶穌基督降世拯救罪人呢!
另一點該注意的是,保羅在此把基督放在耶穌前面是否有特別的用意呢?雖然保羅有時也把次序倒轉過來(羅一1;林前一1;加一1;帖前一1;帖後一1),不過在教牧書信中多把基督擺在耶穌前面(但也有例外,如提前一16,六3、14),可能是因為保羅蒙召是在基督復活升天以後,而不是當耶穌仍在肉身活�忖u作的時候,他要強調他是這位曾經被釘十字架、死了、葬了、第三天復活、四十日後升天,如今在高天掌權的基督所選召的使徒。此外有人認為,當保羅把耶穌擺在前面時是表示�早咫H性,把基督擺在前面時則�早垢咿吽A這也有道理,雖然未必每次都這樣。
保羅說,基督耶穌是我們的盼望,這又有甚麼意思呢?在羅十五13保羅說,使人有盼望的是上帝,但在此則說基督耶穌是我們的盼望。這一方面表明,他實在把上帝與基督耶穌視為同一;另一方面又表明,他�早垠C穌基督再來的事,因為在提前六14∼16保羅以活潑的詞句申述耶穌基督顯現的日子。事實上,假如我們參考保羅其他書信也可曉得,保羅十分�早垠C穌基督將來顯現的事,認它是基督徒深切盼望的日子,因為那時基督徒會完全得贖(參羅五2,八23;西一27)。
一2上
像第一節一樣,第二節依原文也是以人名起首,即提摩太。關於提摩太的生平在緒論中已經簡述過,不贅。在此只略釋因信作我真兒子一句(原文無「主」字)。保羅稱提摩太為他的真兒子,原文本指從合法婚姻所生的兒子,與私生子和螟蛉子有別。不過保羅在此顯然是採用寓意的說法,因為保羅並非提摩太生身之父,正如他不是阿尼西母生身之父,但仍稱他是「兒子」一樣(門10)。也許這個真字還有另一種意思,是指提摩太是個真實的基督徒,他的信仰是真純的信仰。保羅之所以採用兒子的比喻去形容他和提摩太的關係,是因為提摩太是因信而成為保羅的兒子的。這與保羅對哥林多教會信徒說,他是他們的父親,「因我在基督耶穌�堨庥眴等秅F你們」(林前四15)的意思相同。很可能提摩太是在保羅第一次旅行佈道時因聽保羅傳福音而信主的(徒十四6、22),而且是由保羅按立的(提後一6)。因信也可譯為在信仰中,即在基督教的信仰中作保羅的兒子。不過,譯為因信,即藉��信可能較適合。兒子一字的希臘文是 Teknon,是個富有情感的稱呼,表明保羅與提摩太有深摯的「父子情」。
一2下
首先我們得注意,保羅在其他書信中慣用的問候語只提及恩惠平安,但在此以及提後一2則加插憐憫。有人覺得這便表明本書並非保羅所作。可是我們覺得,這恰巧足以反證此書實在是保羅所寫,因為一位冒名作者必然會加倍小心,在外表上與保羅慣用的格式相符。
其次,我們要問:為甚麼保羅在此加插憐憫呢?可能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是為了使文句更有韻味;第二、是因為猶太人的問候語常將憐憫、平安聯在一起(猶太人的次經多比傳和巴錄二書都有採用。參加四16),保羅和提摩太都是猶太人,因此在私人書信中如此採用是很自然的事;第三、可能保羅覺得,提摩太不僅需要上帝的恩惠和平安所帶來的能力和安全感,也需要上帝的憐憫所帶來的安慰去幫助這位賦性怯懦的青年傳道人,好叫他能面對所承擔的沉重責任。
希臘文的恩惠(charis)一字與問候(chairein)一字十分相似。希臘人寫信時只循例問候一聲,但在此保羅則採用類似「問候」一字的恩惠,這便提醒收信人,上帝因基督耶穌向我們所施的恩惠是何等奇妙、何等豐盛。如此也便督促信徒過感恩的生活。
憐憫是舊約常用字之一,用以描述上帝跟以色列人立約的慈愛。在新約�堶惜]常提及上帝的憐憫(可五19;弗二4;羅九15、18;彼前一3;多三5等)。保羅自己也就是因為上帝的憐憫纔悔改回頭的(提前一13∼16)。
平安一詞按希臘文通常的意義是戰爭的反面(參路十四32),也指沒有危險(參路十一21),但在七十士譯本中則用以代表希伯來文的 shalom,而這個希伯來字的涵義則非常豐富,不單是沒有戰爭,沒有危險那麼簡單,它包括「完全」、「整體」、「福祉」、「安寧」、「興隆」等概念,是彌賽亞國度來臨的記號(賽九6),而且幾乎相等於「救恩」(賽五十二7;徒十36)。基督徒不單在基督�婸P上帝相和(羅五1),也在基督�媕繸o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腓四6∼7),因此也有責任追求彼此之間和睦同居,平安相處(羅十二18,十四19;弗四3;太五25)。
保羅慣常的措詞是:「從上帝我們的父並主耶穌基督」(林前一3;林後一2等),但在此則稍微有點變更,將我們的三個字擺在「主基督耶穌」前面。因此也便有人據此推論本書並非保羅所作。但正如前面已經說過的,這反而足以證明是保羅所作,因為如果是一位冒名作者,則必不會如此粗心大意。
保羅再將上帝和基督耶穌擺在一起,而且將猶太人通常稱呼上帝的主字用以稱呼基督耶穌,這便表明,保羅認基督耶穌與上帝同等。在此沒有提到聖靈,並不表示保羅不重視聖靈,只表示「三位一體」的教義還未成為教會的中心教義,或者還在漸漸成型的階段中。
一1∼2
在這兩節經文中我們看到保羅採用當時流行的寫信格式,不過在措詞方面加添了濃厚的基督教信仰色彩,使原來的循例問候變為信仰的見證,也變為富有人情味的祝福。
保羅特別提到他是「奉命」作使徒的。這一方面表示他確有使徒的職分,他所寫的具有使徒的權威;另一方面也表明他有責任這樣寫、這樣行,因為這是上帝和基督耶穌的命令,是不能違抗的。
保羅一再把基督耶穌與上帝並列,又稱耶穌為「主」,這表明他深信耶穌基督是與上帝同等的。保羅稱上帝為「救主」,表明他深知,究竟說來,耶穌之降世救人是受上帝差遣的,耶穌的死闡明了上帝的愛(羅五8)。
在兩節經文中,保羅在措詞上,特別是他對上帝和耶穌基督的稱謂上,與他在其他書信中慣用的詞句略有不同,這並不表示本書非保羅所作,反而足以證明它實在是保羅的作品。因為一位冒名作者決不會這麼粗心大意,一開頭便在措詞上露出馬腳。
保羅稱提摩太為「真兒子」,雖然是寓意的說法,但又是富有情感的稱呼,充分顯明保羅與提摩太之間深摯的「父子情」。
所以,這兩節經文實在不單是問候請安那麼簡單。在問候請安中我們對保羅的職分,保羅與提摩太的關係,以及基督教信仰的內涵都獲得相當深刻的啟迪。
壹 異端與福音 一3∼20
當保羅打算離開以弗所時,提摩太必然也想跟他同去。保羅雖然喜歡有提摩太在身邊,但他以教會為重,覺得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更加重要,因此勸他留下來。如今用書面把他以前叮囑過提摩太的話重新述說一遍。首先他論到異端的錯謬,並積極說明,律法如果用得合宜便與福音相和,然後再用自己的經驗去證明這一點,最後重新勉勵提摩太要繼續努力,為福音打美好的仗。
一 異端與福音對比 一3∼11
在本段經文中保羅首先提及以前對提摩太的囑咐,即禁止人傳異教;然後說明為甚麼要加以禁止;最後則說明律法如果用得合宜,則與福音並無衝突,而且可收相輔相成之效。
1 禁止人傳異教 一3∼4上
保羅先提及禁止人傳異教的事,然後再申述這異教所教導的一些比較重要的內容。
一3
這節經文所引起的第一個問題是:保羅從甚麼地方往馬其頓去?通常的解釋是保羅從以弗所往馬其頓去。他在以弗所與提摩太同工一段時期,然後西行往馬其頓去。如今把以前當面訓勉提摩太的話用書面寫出,好讓教會信徒也得益處。因為他顯然想提摩太公開誦念這封信,不過,也有人建議,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得釋放以後,先往西班牙去,由西班牙再往馬其頓。期間曾寫一封短信叮囑提摩太一些事件,如今到了馬其頓,再詳細說明上一封短信中所提及的事。他們覺得這種推測與提前三14以及四13所說的話較相合,因為在這兩處地方保羅沒有說「回到」以弗所去,而是說「到你那�堨h」以及「直等到我來」。雖然這種推測並非毫無可能,但第一種解釋顯然比較自然,而且本節經文沒有提到保羅曾經寫信,反而勸字解作當面指示更合適。
正如我們在緒論中提過的,這�堜珒ㄙ漕ぞ搎P使徒行傳所記保羅的行程難以配合。但若假定這是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後所發生的事,則問題並不存在(參緒論中懷疑派所列舉的第一項理由之討論)。
以弗所是小亞西亞行省的首府,也是一個宗教中心,有著名的亞底米神廟(參徒十九23以下),崇拜羅馬皇帝的事也極盛行。最先在此打好教會根基的可能是亞居拉和百基拉夫婦兩人(參徒十八19),但保羅自己第三次旅行佈道時,曾在以弗所停留二年多(徒十九8∼10,廿31)。這是一個具有戰略性意義的傳道據點,無怪乎保羅對此地的教會極其重視,要留下一個像提摩太一樣的忠實門徒作當地教會的領袖。這�婸�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暗示提摩太有意跟保羅同行,但保羅勸他留下,照料教會。
提摩太所得的第一個指示是: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囑咐一詞是軍事術語,意思是傳達命令,這表明提摩太的地位是具有權威的。他是使徒的代表,可以發號施令,人們也必須服從。當然,這也表明,保羅勉勵提摩太要站穩立場,不可通融,不可放鬆。那幾個人究竟是誰,沒有明說,但提摩太本人以及當地教會信徒必然心知肚明。保羅所以沒有提名道姓,是為了心存忠厚。這封信雖然表面上是寫給提摩太個人的,但保羅顯然想提摩太向信徒公開誦讀,因此也便是半公開性質的信。跟保羅在其他書信中的作風一樣(參林前四18;林後十2;加一7;腓一15),保羅在此處以及本書另外好幾處地方都沒有把姓名寫出來,只說那幾個人或有人(提前一6、19,六10、21),這樣便給行差踏錯的人存留餘地,有轉彎和悔改的機會。
至於傳異教究竟是指甚麼,在緒論中已經討論(參緒論「懷疑的理由」)了,不必細述。在此我們只須指出,這句話暗示,當時已有一套承認的使徒教訓,凡與這已為教會接納的典型教義相違的都屬異教,必須禁止。此外根據本章七節以及多一10,三9,這班傳異教的人自稱為「教法師」,奉行割禮,並且從事於律法上的爭論。可見這些人仍在教會�堶情A而且具有濃厚的猶太教色彩。因此雖然有人根據教牧書信中有關這類異端其他的描述,例如,討論家譜,主張禁慾,輕視受造物,否認復活(參提前一4,四3∼5;多一15;提後二18)等,認為是屬於第二世紀的諾斯底派,但最可能的結論是:這是猶太律法主義和諾斯底派思想的混合體,而非第二世紀充分發展的諾斯底異端。這種教訓對信徒靈性有極大的危害,因此保羅採用嚴厲的措詞,要提摩太下令禁止他們的活動。
一4上
保羅在叮囑了提摩太禁止人傳異教以後,再吩咐他也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這句話顯然是上面「傳異教」的命令的註腳,意思是,這些傳異教的人喜歡討論荒渺無憑的話語以及無窮的家譜。保羅吩咐提摩太不可聽從他們。
這荒渺無憑的話務和無窮的家譜究竟是甚麼呢?主張本書非保羅所寫的人認為這是指第二世紀中葉盛行的諾斯底派思想。荒渺無憑的話語是指諾斯底派用以解釋邪惡和受苦難題的種種神話;無窮的家譜則指介乎最高的神和最低下的物質之間的不同等級的媒介物或「流出體」(Emanations)。但主張本書確是保羅作品的人則認為,這是指當時有人喜歡用寓言解經注去解釋舊約經文,而他們最感興趣,也最多穿鑿附會的乃是對古代列祖的家譜的探索及解釋。保羅在此所說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就是指這情形而言。鑒於被擄回國後的猶太教對寓言解經法,特別是對列祖家譜的研究特別有興趣,後一種解釋是可以接納的。
一3∼4上
在這一節多的經文中我們看到保羅因為關心教會的需要特意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也看到保羅鄭重叮囑提摩太要嚴厲禁止人傳異教。雖然對異教的內容我們不能下絕對肯定的判斷,但從下面幾節經文我們可以體會到,這些教訓對信徒的靈性是有損無益的。
2 不可傳異教的理由 一4下∼7
保羅不僅以使徒的身分囑咐提摩太禁止人傳異教,他也仔細說明如此吩咐的理由。
一4下
保羅指出,那些傳異教的人的教訓只生辯論,並不發明上帝在信上所立的章程。只生辯論一句,呂振中譯為「只能激起空論」。原文的意思是:「只能激發無益的臆測」。並不發明上帝在信上所立的章程一句,呂振中譯為:「無補於上帝在信仰上所作的安排。」在附註中又註明,「安排」或譯「所立的管家職分」,後一譯法較合原文的意思(參林前九17;弗三2、9)。保羅認為,那些傳異教者的教訓,一方面只能激發無益的臆測,別方面對上帝所託付給教會領袖作上帝家中的好管家的責任毫無幫助。對過去之事憑空猜想,各執一端,爭論不休,永無止境,這有甚麼益處呢?上帝所託付給教會領袖的責任是做個好管家,好好地訓練信徒在信仰上扎根。但若只在一些無法確知的事上憑空臆測,在列祖無窮的家譜上吹求鑽研,實在對信徒在信仰上扎根的目標毫無建樹。
附帶說明的是,保羅在此並非反對基督徒在信仰上多多思想和反省。不,保羅決沒有這意思。在腓立比書中他說:「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使你們能分辨是非……」(腓一9、10);在歌羅西書中他也說,基督徒是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西三10)。可見,在信仰上多多反省,虛心探討信仰的內容是基督徒應有的權利和責任(參徒十七11),與這�堜珨﹛A「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無關。
一5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堛�命令與第三節的「囑咐」同,只是一為名詞,一為動詞。總歸呂振中譯為「終極」,希臘文的意思是「最後的目的」。所以這句話與第三節禁止人傳異教的命令有關,意思是說保羅禁止人傳異教的最終目的,不單是消極方面改正人們在神學上的錯誤,而且在積極方面,要在以弗所教會中建立愛,以愛去代替那些傳異教之人所挑起的爭論精神。
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保羅在說出他如此命令的最終目的是要在以弗所教會中建立愛的氣氛後,接�托K說明這愛的來源。這來源有三:(一)清潔的心;(二)無虧的良心;(三)無偽的信心。
(一)清潔的心。保羅這句話立即使人想起耶穌所說的,「清心的人有福了」(太五8),也使人想起舊約�堶惘傢騿u手潔心清」的一些經文(詩廿四4,五十一10)。在聖經�堶情A心是一個人的全部精神和道德活動的中心和本源。如果心不清潔,當然不能產生基督徒的愛。
(二)無虧的良心。良心這個概念在希臘文化中十分通行。在新約�堶情A除了來十三18;彼前三16、21以外,只在保羅書信以及保羅的演講中出現過(羅九1;林後一12,四2;提後一3,四2;徒廿三1,廿四16)。他的基本意義是指一個人對他自己的行為的道德素質有一種內在的感悟。保羅認它是行事為人的指導(羅十三5;林前八10)。不過,良心也可能「如同被熱鐵烙慣了」(提前四2)而失去其敏感性。無虧的良心是指沒有內疚感的良心。惟有這種良心才能產生保羅所說的基督徒的愛。
(三)無偽的信心。基督徒的良心與信心密切相聯,因為基督徒以信心接納上帝在耶穌基督�堜珙I的赦罪之恩以後,蒙聖靈使我們「心意更新而變化」,使我們能夠「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換句話說,因�戍畯拊鴾W帝的信心,也便使我們能有敏感的良心。不過,信心必須真誠無偽纔有功效,纔能「生發仁愛」的行為(加五6)。
有人覺得,無偽的信心這術語並非保羅慣常採用的,因此也便覺得這段經文並非出於保羅。不過,保羅也曾採用過「無偽的愛心」(林後六6;羅十二9)的說法,因此他偶然採用無偽的信心這術語也不是十分出奇的事。當然嚴格說來,假偽的信心不算得是信心,信心必須真實無偽。不過,我們在信心上可能自欺欺人:本來沒有信心,但自以為有信心,也可能使人誤認自己有信心。所以無偽的信心的說法還是可以接納的。
一6
保羅繼續指出這些傳異教的假師傅就是因為偏離了這些不可缺少的素質(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結果不但不能在教會�堶惚堨葽R的團契,反而講虛浮的話。偏離的意思是沒有向正確的目標瞄準。反去講應譯作「偏向」。意思是,這些假師傅由於沒有向正確的目標瞄準,結果也便不能達到建立愛的團契的目的,反而「偏向」於虛浮的話之辯論,即第四節上所說的「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之辯論。虛浮的話這片語是保羅在教牧書信中常用的措詞(參提前六20;提後二16;多一10),用以說明那些假師傅的教訓對信徒的靈性是毫無幫助的。
一7
這些假師傅想要作教法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教法師是一個令人尊敬的名銜,在徒五34稱一位著名的拉比迦瑪列為教法師。所論定的也可譯作「所斷言的」,意思是以強烈的語氣堅持說這是真實的;在多三8同一個字譯為「切切實實的講明」。保羅說,這些假師傅有極大的野心,想做眾人尊敬的闡釋律法的教法師,可惜他們沒有這樣的資格和修養,因為他們連自己所講說的所斷言的也不明白。他們自己也不知所云,怎能希望別人明白他們的教訓,從他們的教訓得益呢?
教法師這名詞也暗示這些假師傅的教訓具有猶太主義的特色。他們多半熱中於當時流行的猶太拉比的寓意解經法過於闡揚基督的福音。
一4下∼7
在這一小段經文中保羅指出,他所以囑咐提摩太要禁止人傳異教有幾方面的理由:第一、因為他們的教訓只能激發辯論不休、毫無結論的臆測;第二、因為他們的教訓不能造就信徒,使他們在信仰上扎根;第三、因為辯論不休的結果,只能加深彼此之間的裂痕,不能建立愛中的團契;第四、因為這些假師傅雖有作教法師的野心,卻沒有作教法師應有的資格和修養。教師和信徒所當追求的是愛中的團契,然而除非有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我們不能希望建立愛中的團契。
3 律法與福音 一8∼11
如今保羅再進一步闡釋設立律法的基本目的,也扼要說明福音的功能。
一8
第七節提及誤解律法的假師傅,可能給人一個印象,認為保羅提倡放棄律法,因此保羅跟�氖〝�,他並沒有這樣的意思。他說: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這我們,表示這不單是保羅的意見,也是提摩太和其他基督徒共有的認識。中譯本的原字,原文沒有。不過,在我們前面有一個「但」字。好字的希臘文是 kalos。這個好字,不單指內在素質的優良,也包括外表形式的美麗可愛。用得合宜原文是「合法地使用」或「按規矩使用」。(參提後二5),意思是按照律法原本的目的去使用。保羅強調,所有的基督徒都曉得,律法實在是好的,問題是,人們是否按照律法原本的目的去使用它。在別的地方(羅七12、14、16),保羅曾說,律法是「聖潔的」、「屬靈的」、「善的」。這些措詞雖然不同,但基本意義還是一樣,即律法本身是好的,只要人按照律法的基本的目的去使用它。
一9∼10
那麼,律法的基本目的是甚麼呢?在九、
保羅為甚麼說,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呢?可從兩方面去解釋:第一、因為義人也就是一些循規蹈矩、遵守律法的人,對這些人來說,律法的要求和禁令原則上已經沒有需要,因為他們已經遵守了(雖然事實上沒有人真能遵守全部的律法,因此也便沒有人能靠律法達到完全的地步)。第二、保羅在此所說的義人,多半是指基督徒,對基督徒來說,他們是因信基督得生的,不是靠行律法稱義的(羅一17,五19;加三11;來十二23),因此保羅說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當然保羅不是說,律法對基督徒再沒有任何作用,更不是說,基督徒可以不按律法所吩咐的去行,在羅馬書中他對這問題已經詳細討論過,在此他為了針對那些假師傅對律法的強解,因此特別強調律法的原本目的不是要給義人設立一個行為標準,而是要對那些行惡之人加以約束。
接�托O羅一連採用十四個不同的詞彙去描述那些行惡之人,最後再加上一句總括的說法,把任何敵正道的事都包括在內。保羅說,律法就是為這些人設立的。
這些詞彙的意義十分顯明,毋庸特別解釋。事實上保羅在其他書信中也常把邪惡的事一連串地列舉出來(參羅一28以下;林前五10以下;林後十二20以下;加五19∼21)。很可能初期教會漸漸地習慣了把一連串的形容惡事或善事(參加五22∼23;彼後一5∼7)的詞彙收集在一起,在適當的時候作教誨信徒之用。
不過,這些詞彙雖然無需特別解釋,我們還可注意一件事,就是這�堜狾C舉的惡行多半都與十誡有關。開頭的六項排成三對: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這三對包括對上帝方面所犯的罪,可以代表十誡的前半部。以後八項則屬於對人方面的惡行,代表十誡的後半部(第十誡除外)。其中弒父、弒母是干犯第五誡的惡行;殺人的犯了第六誡;行淫和親男色的犯了第七誡;搶人口應譯作「拐賣人口」,這是干犯第八誡,因為按照拉比的解釋,拐賣人口也等同偷竊(參出廿一16;申廿四7);說謊的並起假誓的則顯然干犯了第九誡。保羅為甚麼不列舉一些有關第十誡的罪行,我們不曉得,不過,他末了所加的一句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則把一切惡行都包括進去了。
正道可譯為「純正的道理」或「純正的教訓」(參提後四3;多一9,二1),這是教牧書信特有的說法。有人據此推論本書並非保羅的作品。然而,正如前面已經指出的,一位冒名作者必然不會那麼粗心大意,把保羅其他書信中從未採用過(甚至全部新約其他地方也未出現過)的詞彙、一再引用。更可能的是,保羅晚年時候詞彙越來越豐富,而且覺得「正道」這詞彙十分適合描述福音的內涵,因此在後期的書信中經常採用。
一11
儘管在本段開頭(8節),保羅已經採用「我們知道」的措詞,藉以表明以下所說的,不單是保羅自己的意見,也是提摩太和眾基督徒共有的認識,可是在本段末了,保羅再次強調,前面三節所說的,不單是他個人的意見,也與他所領受的啟示之內容相符,是照�戎i稱頌之上帝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原文無這字)。
在本節經文中我們首先注意,本句以希臘文可有兩種譯法。第一種是中文和合本的譯法;另一種譯法是:「……這是按照交託我的福音說的,這福音顯明有福的上帝之榮耀」。許多學者都認為後一種譯法較合原文的意思,因為一則,福音有顯明上帝榮耀的作用,即顯明上帝的慈愛與權能(參林後四4∼6);二則、這便使福音與律法相對照:律法的作用只是顯明人的罪,而幅音則彰顯上帝的榮耀。
其次,保羅強調這福音是交託給他的。若依第一種譯法,則明顯是上帝交託給他的。若按第二種譯法,雖然沒有明說,但也已經暗指是上帝交託給他的。這顯然是指他在大馬色路上的經歷,也表明他的信息具有從上帝而來的權威。
此外,中文譯為可稱頌之上帝,依原文是「有福的上帝」,與「八福篇」中的「福哉」或「有福了」一字相同。這是聖經罕有的用法,除了此處以外,只在提前六15再出現一次。這�堛熒N思當然不是說上帝是祝福的對象。不,上帝是福氣之源,他並不需要人的祝福。所以此處的意思應該解作「滿有福氣的上帝」。和合本將它譯為可稱頌的上帝,大概也就是因為覺得若譯為「有福的上帝」容易使人誤解,倒不如譯為可稱頌的上帝,表示為他向人所施的福氣獻上稱讚和歌頌。
一8∼11
在本段經文中保羅首先闡釋上帝設立律法之目的,不是要把它當作義人行為的標準,而是要對一些行惡之人加以約束。他強調律法本身是好的,只要人按設立律法的基本目的去使用它。在闡述設立律法之目的時,他用一連串的詞彙去形容那些仍在罪的權勢下受控制的人。這些詞彙與十誡的條文切合,可見律法有顯明人罪的功能,在本段的末了,保羅指出,他對設立律法之目的所發表的意見,不單是他個人的意見,也與他所領受的啟示內涵相符,是照�戎瘞U給他的福音說的。而這福音有彰顯上帝榮耀的功能,即向人顯示上帝的權能和慈愛。緬懷及此,他對這位滿有福氣的上帝因基督耶穌向人所施的祝福,禁不住滿懷感激,也深深體會到,律法如果用得合宜則與福音並無衝突,反而能收相輔相成的果效。
二 保羅的福音經驗 一12∼17
本段經文與上一段密切相聯,在11節保羅提及上帝將福音交託給他,這使他想起上帝如何恩待他,把他這位迫害教會與真理作對,與上帝為敵的頭號罪人,轉變為基督福音的使者,這是多麼奇妙的救恩!保羅在此細述他蒙恩的經歷,一方面藉此感恩,另方面又間接顯示他作使徒的權柄。特別是他的經歷也可給後人作榜樣,使人看出,福音有改變人的無限力量,甚至罪人中的罪魁也可轉變為基督榮耀福音的使者。那麼有誰能推辭說他不能承擔作基督徒的責任呢?
一12
在書信中忽然插入一段感恩的頌詞,是保羅習慣做的事(參羅十一33∼36;林前十五55∼58;林後九15;弗三20∼21)。由於保羅親身體驗過福音奇妙的大能,因此每逢有機會時,都情不自禁地向上帝稱頌感恩。本節開頭便說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我感謝的希臘文有兩個單字(charin
echo)。除了此處以外,只在提後一3採用過,在保羅其他書信中保羅只用一個希臘字(eucharisto)去表達。懷疑教牧書信不是保羅作品的人認為這又是一個有力的證據。不過,祈理(J. N. D. Kelly)認為這可能是受拉丁文影響。因為拉丁文的同義詞也採用兩個字。保羅在西方住了好幾年,受當地語言影響是很自然的事。那給我力量的,多數抄本採用過去式,但也有抄本採用現在式。前者表示追述過往發生的事,後者則含有繼續不斷加力的意思。鑑於保羅在此是追述已往的事,而且本句其他動詞都採用過去式,所以認它是過去式為佳。保羅感謝的對象是我們主基督上帝,顯然是回憶大馬色路上復活的主基督耶穌向他顯現的事。
保羅接�氖〝�他感謝的理由: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忠心的意思是「可信任的」,「忠實可靠」的,這是作上帝管家的基本條件(林後四2)。派我服事他是指差派他作使徒,在傳福音的事上為主辛勞。保羅認為這是最值得向主感謝的事,因他原是與主為敵的,但主竟然信任他,認他是忠實可靠的,把傳福音的使命託付給他,讓他在服事主的事上有分。
一13
如今保羅具體說明他從前怎樣與主基督耶穌為敵。像在林前十五9以下及加一13以下一樣,保羅採用最激烈的措詞去描述他未悔改之前的行為。他說:我從前是褻瀆的、逼迫的、侮慢的。中文和合本在褻瀆下面加「上帝」,在逼迫和侮慢下面加「人」,目的是想使意義更清楚。不過依原文的意思,保羅褻瀆,逼迫和侮慢的對象都是指�忖W一節的主基督耶穌。鑑於復活的主在大馬色路上向掃羅顯現時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徒九4)這�堛犒龠H實在應該是基督耶穌。侮慢的是一個特別強烈的措詞,指一個使用暴力去欺侮人的人。保羅採用這些激烈的措詞,目的是更清晰地反映主恩的偉大。
然而我還是蒙了憐憫 這種被動式的措詞是保羅慣用的(參羅十一30、31;林前七25;林後四1)。這句話也充分反映出保羅內心至誠感恩的情緒,雖然我是個罪大惡極的人,然而主還是施恩憐憫我!為甚麼主竟施恩憐憫我呢?保羅找出一個理由: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不明白的意思是「無知」,這字應與動詞作相聯,意即「無知的行為」。保羅的意思是,這些惡事是他在不信的時候所作的無知的行為。保羅這樣說,並非表示「不知不罪」。細讀上下文,我們可以清楚看出,保羅確認自己罪有應得。他在此只說明一件事實,上帝對他在不信的時候所作無知的惡行沒有加以責罰,反而施予憐憫,這實在是上帝的恩典。
一14
主基督耶穌不僅認他是忠實可靠的,把傳福音的使命託付給他,而且恩上加恩,使他有力量去承擔這責任。用保羅自己的話是: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埵釩H心和愛心。恩或恩典是保羅經常提及的字,是指上帝施給罪人不配得的恩惠憐憫。跟羅五20一樣,這�堣]採用一個複合字(huperpleonazein)去形容這恩典之無限豐盛。這種格外豐盛的恩典給保羅帶來了信心去取代以前的不信,又帶來了愛心去取代以前用暴力去欺侮人的行為。保羅說,這信心和愛心是在基督耶穌��的,意思是,因為與基督耶穌密切相聯而產生的。雖然保羅在此的句法可能使人強解恩典是產生信心和愛心的一種力量,因此與保羅慣常強調恩典是上帝施給罪人白白的、不配得的恩惠憐憫有點不同,可是,他在此也將「恩」字與「主」字相聯,認恩典是從主而來的恩典,而且說明這信心和愛心是在基督耶穌��的,因此與他強調一切都屬主恩的思想並無衝突。何況,如果沒有信心和愛心的表現,又怎能使人認識主恩的豐盛呢!
一15
保羅在追述了他在蒙恩的經歷以後,引述了提摩太和初期教會信徒都熟悉的一句話: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依原文,在這句話之前,保羅採用一句特別的語法: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這種語法只在教牧書信中出現過,有時只採用前半句,有時則採用整句(提前三1,四9;提後二11;多三8)。學者指出,這種語法在猶太人的禱文中,特別是在與保羅同時代的希臘文學中時常出現。因此不能據此否認教牧書信出於保羅。保羅每次採用這種語法時,都想讀者對他下面所引證的話特別注意,這些話或引自初期教會學道班的課本,或引自禮拜儀文。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保羅覺得這句話與他前面所說蒙恩的經歷十分切合,令人信服得五體投地。在保羅書信中較少討論耶穌降世,道成肉身的教義;反而,這教義可說是約翰著作的特色(約一9,三17,十二46、47,十六28;約壹一1,四2)。不過,耶穌自己對撒該的話中(路十九10)就已有類似的說法,因此保羅在此引用並不出奇。耶穌降世的目的是甚麼呢?是為要拯救罪人。一提及罪人,保羅禁不住想到自己。他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罪魁的意思,一方面是最壞的,另一方面是居首的。在其他書信中保羅有時說,他是「使徒中最小的」(林前十五9);有時說:「我本來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弗三8)。可見,這是保羅慣用的語法,也是他誠實的自白,並非表面的謙虛。
值得注意的是,保羅說我是個罪魁時是採用現在時態。這並非表示保羅不相信他以前所犯的罪已蒙赦免,只表示保羅認他是個蒙恩的罪人,只要有一天在世上生存,也便仍需要主赦罪之恩。這與馬丁路德所說,基督徒是「蒙稱義的罪人」的說法意義相同。
一16
儘管保羅自覺是罪人中的罪魁,但與此同時,他也深深體會到主在他身上所施的憐憫。然而我蒙了憐憫,這句話在十三節已經說過一次,如今重述,是因為他在前一節再提到他是個罪魁的身分。主為甚麼憐憫他呢?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在第十三節保羅已經說明主憐憫他的一個理由就是,因為那些惡事是在他不信的時候所作的無知行為,如今他再提出另一個更重要的理由: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保羅本與基督為敵,該受刑罰,但耶穌基督竟在他身上顯示有如昔日上帝對以色列人的那種忍耐(參出卅四6;民十四18),赦免他一切的罪過,呼召他承擔傳福音的使命。主為甚麼向他這個罪魁顯明他一切的忍耐呢?是要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榜樣不如譯作「例證」,意思是,保羅的蒙恩成為一個有力的例證,叫人可以信靠基督而\cs9得永生。因為如果一個像保羅那樣的人都可蒙恩,那麼又有誰不可以蒙恩得永生呢?
一17
本段經文以內心至誠的感謝開頭,然後當保羅回顧他蒙恩的經歷時情感禁不住越來越激動,措詞也越來越興奮,到後來終於達到感恩情緒的最高峰,以莊嚴的榮耀頌結束。在保羅其他的書信中也曾多次採用此類的「榮耀頌」(參羅十一36,十六27;加一5;弗三21;腓四20),很可能是借用希臘語的猶太會堂崇拜儀式中的部分資料。在這榮耀頌中一連採用四個形容詞去描述上帝:……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上帝……。不能朽壞反映希臘哲學的觀念,但保羅在羅一23也採用過。不能看見的和獨一的是猶太人描述上帝時常用的概念。前者在羅一20;西一15採用過,後者則見於羅十六27。永世的君王,這個對上帝的稱呼,保羅只在此處採用過;在新約�堶控狺Q五3也採用過。保羅在此採用這稱呼,可能與這榮耀頌的末了有直到永永遠遠一句有關,因為希臘文的永世與永遠是同一個字。阿門是希伯來語,意即「誠心所願」。在猶太人的會堂中每當唸完榮耀頌以後,或者當大祭司在聖殿向會眾祝福以後,會眾都以「阿們」回應,表示內心的真誠。後來,在基督徒的崇拜儀式中把它接納過來(參林前十四16;加一5;來十三21)。
一12∼17
保羅在大馬色路上蒙恩的經歷是他畢生難忘的,在使徒行傳中就曾三次記載這事,其中兩次是保羅自己的陳述(徒九9∼19,廿二3∼16,廿六9∼19)。保羅不僅因為有這經歷而對上帝的恩典永誌不忘,而且也因為有此經歷而勇敢承擔傳福音的使命,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如今,在年老的時候再次回顧那次的經歷,也照樣滿懷感激,並且看出,主基督耶穌如此恩待他的最大理由是想把他做一個例證,使後來的人對主的權能和慈愛產生信心。因為連像他這樣的「罪魁」,都能蒙恩,轉變為基督福音的使者,那麼,任何人也沒有理由懷疑主的權能和慈愛。提摩太雖賦性怯懦,但也可靠主剛強起來,勇敢擔負主所託付給他傳揚福音,牧養教會的使命。
三 保羅對提摩太的策勵 一18∼20
保羅在一3∼11已經囑咐提摩太要禁止人傳異教,後來因為提及福音而使他想起自己對福音大能的經歷,結果在一12∼17以富有感情的語調追述他在大馬色路上蒙恩的經歷,並將福音的內涵簡單扼要地說明,這對提摩太已有間接的策勵作用。如今再銜接一3∼11,正面而且直接地策勵他勇敢承擔所託付給他的責任。
一18
我兒提摩太阿\cs8 參看一2的註釋。將這命令交託你,命令與一5所說的「命令」同,表示提摩太有責任禁止人傳異端並且教導純正的道理。有點特別的是,保羅在此指出,他將這命令交託提摩太,不是他獨斷獨行的措施,而是與上帝藉先知的口,指��提摩太所說的預言相符合的。保羅是照從前指�戍A的預言將這命令交託你。這些預言的內容如何?又在甚麼時候或者甚麼場合中說出這些預言?我們不能肯定。不過,從保羅的語氣看來,這些預言大概是一些先知在提摩太受按立時指��他說的,即預言他適合承擔這職分(參提前四14)。保羅提醒提摩太,叫他記起這些指��他所說的預言,好叫他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即向那些傳異教的人宣戰,勝過他們。保羅喜歡用軍事的術語和比喻去描述福音使者和教會領袖的身分和責任(參林前九7;林後十3;腓二25;提後二3∼5),在此也表現出來。
一19
保羅勸提摩太打美好的仗所用的武器是甚麼呢?在十九節上半便說了出來: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在帖前五8保羅說,基督徒要「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在弗六11∼16保羅對基督徒應該配備的全副軍裝有更詳細的描述。在此他雖然只提及信心和無虧的良心,但無疑的是用以代表應付仇敵的基本武器。而他在教牧書信曾三次把信心和無虧的良心聯在一起(提前一5,三9),這便充分表明信仰與道德行為是不可分割的。的確,許多時候,我們都忽略一件事,就是宗教上的錯誤多半都起源於道德的墮落過於知識的不足。所以保羅在此把信心和無虧的良心聯在一起是極其發人深省的。
在十九節下半保羅說: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中文和合本譯作真道的希臘文是「信仰」(pistin)。丟棄良心是一個強烈的措詞,表示並非偶然不小心,而是故意違背良心行事。保羅說,有人因為故意違背良心行事,就在信仰上完全敗壞了,如同船破壞了一般。在此他還未指名道姓,只說有人,參一6的註釋。
一20
雖然在上一節保羅只說「有人」,但在本節則說出兩個人名,作為故意違背良心行事之人的鑑戒:其中有許米乃和亞力山大。這兩個人大概是保羅以前在以弗所的同工。從提後二17我們曉得,許米乃所犯的錯誤是「說復活的事已過」。至於亞力山大究竟是誰,則有兩種可能:一是指當底米丟在以弗所挑起騷亂時,想在戲園中說話的亞力山大(徒十九33);但更可能的是指提後四14所說的多多苦害保羅的銅匠亞力山大。保羅說: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交給撒但這句話立即使人想起保羅在林前5論到娶繼母為妻之人的話,通常認為這句話的意思是指「逐出教會」,「開除會籍」(參林前五13),即把那人逐出受上帝看顧保護的範圍以外,正正式式地把他交在撒但的權下。不過,有人覺得,如果把這兩人逐出教會,結果可能刺激他們加強謗瀆,所以交給撒但應與使他們受責罰那句話一併解釋,意思是,使他們肉體受苦或死亡,像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夫婦所遭遇的一樣(徒五1∼11),至少也像行法術的以呂馬一樣,暫時失明(徒十三11)。鑑於林前五5保羅在吩咐把那人交給撒但以後,接�氖﹛G「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後一種解釋似乎合理。不過,若把第一和第二種解釋合併在一起也並非不可行,因為初期教會信徒顯然相信,被逐出教會的人肉體必然會遭受嚴厲的刑罰。不過,使他們受責罰的目的不是報復,而是他們不再謗瀆,或者像保羅在林前五5所說的,「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一18∼20
在本段經文中保羅再次勉勵提摩太要勇敢地承擔所交託給他的使命,嚴厲對付傳異教的人。保羅採用軍事的比喻勉勵提摩太打那美好的仗,指示他當採用信心和無虧的良心作武器,向異端邪說進攻。保羅把信心和無虧的良心聯在一起,表明宗教信仰與道德行為必須緊密相聯,缺一不可。有人就因為丟棄良心,以至在信仰上失敗了。保羅提出兩個人作鑑戒,說他已把這兩個人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不過責罰的目的不是施行報復,而是希望能收「亡羊補牢」的果效。── 周天和《教牧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