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提摩太前書第二章

 

貳 教會的崇拜、職分、及使命 二1∼三16

  在本段經文中保羅給提摩太指示有關公共崇拜的規律(二1∼15),以及擔任教會中兩種重要職分之人的資格(三1∼13);然後再扼要說明教會的使命(三14∼16)。

{\Section:TopicID=323}一 教會的崇拜 二1∼15

  初期教會很快就體會到,在崇拜聚會中須有一些清楚的規則,否則便會趨於混亂,也不能使參加崇拜的人真正得益。從保羅給哥林多教會的信中我們看到,保羅對他們聚會時混亂的情形十分關心,對教會中有些婦女在公共聚會場合所表現的態度也有所不滿,因此吩咐他們:「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戌葷レ獢v(林前十四40),甚至不准婦女在公共崇拜中說話(林前十四34、35)。如今在給提摩太的信中也有類似的指示。

{\Section:TopicID=324}1 禱告的範圍及神學基礎 提前二1∼7

  首先,他論及公共崇拜中最重要的一件事:禱告。他指出,基督徒代禱的對象不應該只限於圈內的信徒,也當包括世上其他人士,特別是在上執政者,這是有神學根據的。

{\Section:TopicID=325}二1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 勸字在一3採用過,有催促、游說的意思。你字原文沒有,但加上去意義較分明。第一不是指時間的次序,是指程度的重要,即最要緊的。依原文在第一之前還有一個字,可譯為「那麼」。這字中文和合本沒有譯出,雖無大礙,但若加上,擺在本節開頭,可能使本段的教訓與前文較密切地銜接起來。

  保羅認為,在公共崇拜中祈禱是最重要的,因為藉�收餖哄A會眾與上帝交通,這是崇拜的基本意義。保羅一連採用四個不同的詞彙去描述祈禱的內涵。要準確地界定這四個詞彙的涵義是不容易的,而且也不是必須的。保羅所以採用四個詞彙去描述公共崇拜中祈禱這件事,其主要目的顯然是要強調祈禱的重要性。雖然如此,我們還是不妨略略分析。懇求指向上帝訴說自己的需要,求他垂聽。禱告涵義甚廣,包括呼籲、感謝、讚頌、和認罪等。代求指一個人或一群人為別人向一位居高位者求情,在此指教會崇拜時為世人向上帝求恩。祝謝即在祈禱中向上帝感謝。基督徒向上帝表達內心感激之情,不只是一樁樂事,也是一種義務。保羅勸告帖撒羅尼迦教會信徒:「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埵V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五16∼18)。有些學者認為,在此譯為祝謝的希臘文與「聖餐」有關,因為初期教會認為,聖餐的基本意義是為上帝在基督耶穌身上向我們所施的救恩而向上帝感謝。這雖有可能,不過不一定需要如此解釋,因為即使不是聖餐禮拜,基督徒也可在祈禱中向上帝感恩。

  另一點值得注意的是,保羅勸提摩太和以弗所眾聖徒要為萬人懇求……。萬人指世上眾人,包括基督徒團體以外的人。鑑於保羅在本段經文中一連三次採用這字(二1、4、6),可知保羅特別強調這一點。很可能當時以弗所教會中流行一種狹隘的思想,把信徒群體以外的世人列入受上帝忿怒審判的範圍中,因此保羅在此提醒他們有為萬人懇求……的責任。

{\Section:TopicID=326}二2

  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 保羅在此特別提出兩種人,作為基督徒為萬人代禱的例子,其一是君王;另一是一切在位的。保羅所以特別提出這兩種人為例證,一方面可能因為他們所負的責任較常人更沉重,更需要基督徒的代禱;另一方面又可能因為這兩種人對福音事工的發展具有相當的影響力,因此基督徒應在禱告中特別記念他們。君王是複數。有人因為羅馬帝國在第二世紀中葉纔有幾個皇帝同時執政,覺得這複數的君王便表明本書的著作時期不能早於第二世紀中葉,因此也便不是保羅所寫。不過,保羅在此是採用一般性的說法,不獨指當日在位的尼祿皇帝,也包括在他以後作皇帝的人,甚至包括當時各地的小君王如希律等。一切在位的也是一般性的說法,包括總督、軍官、以及其他統治階層。保羅說,基督徒當為這些人禱告。儘管初期教會有充分的理由對迫害教會的掌權執政者抱敵對的態度,可是一般的說,基督徒對執政掌權者仍舊順服(參羅十三1∼7;彼前二14、17;多三1),因為他們深信執政掌權者在維持世界秩序上,從上帝領受了一定的權柄(參羅十三1以下)。不過,他們只為君王禱告,而堅決拒絕向君王禱告,即不參加敬拜羅馬皇帝的儀式。

  保羅接�朽ㄔX基督徒要如此行的理由。其中一項是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這句話的意思是不會受在上執政者懷疑他們對政府不忠。這樣,便可以讓他們不受干擾地持守他們的信仰,按他們信仰所指示的道德標準而行,過安靜的生活。不過,平安無事也可能指國泰民安。意思是,基督徒為在上執政者禱告,求主使他們盡忠職守,秉公行義,維持社會的安寧。這樣,基督徒也便可以存敬畏上帝的心,循規蹈矩地度日。

  由於敬虔、端正這兩個希臘字在保羅其他書信中沒有出現過,而教牧書信中則多次採用(提前三16,四7、8,六\cs163、5、6、11;提後三5;多一1;提前三4;多二7),因此有人覺得教牧書信並非保羅所作。不過這種推測理由並不充分。因為一則保羅在不同時期,不同背景中可能採用新字;二則保羅寫教牧書信中可能僱用一個新祕書,那麼,採用新字並不出奇。

{\Section:TopicID=327}二3∼4

  保羅所以催促提摩太信徒要為萬人禱告,特別為君王和在上有高位的人禱告,除了使他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以外,還有更深刻的神學理由。在第三節他說:這是好的,在上帝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不錯,為萬人,特別為君王和在上有高位的人禱告,這事本身是好的。不過,除此以外還有更重要的神學理由,就是因為這是上帝所悅納的事,他是我們的救主(參一1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288,Name=一1}),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明白真道原文是「達到真理的知識」,這是保羅在教牧書信中常用的術語(提後二25,三7;多一1),意思是用信心接納上帝在基督�堶惟珣狴靰滷炷旬u理。他願萬人得救這句話,歷來在教會中引起激烈的爭論。如果上帝的旨意是願意萬人得救,那麼,是否每一個人都會得救呢?這道理又怎能與保羅在其他書信中,特別是羅馬書第九章所說的預定論調和呢?有人說,這�堛�萬人並非指每一個人,而是指所有蒙上帝收納的人,或者指所有蒙上帝預定得救的人。不過這種解釋顯然屬於牽強,難以令人信服。又有人說,這�堜珨〞�得救,並非指上帝在基督耶穌身上所施的救恩,而是與前面的禱告有關,即上帝願意萬人都得蒙保守,免遭無法無天的動亂或者極權統治的厄運。但這與四節下半句「達到真理的知識」(明白真道)不能配合。此外還有人說,這句話的意思是:上帝原本的旨意是願意萬人得救,不過後來由於有人拒絕他在基督耶穌身上所施白白的恩典,所以上帝決定這些人必須受罰,因此儘管上帝本來願意萬人得救,但事實上並非萬人都能得救。這種解釋較易為人接納,也不會與經文發生矛盾。不過,我們覺得,當保羅寫這句話時,這些複雜的神學問題多半沒有在他腦中出現。比較可能的是,由於當時猶太人深信上帝的旨意是要消滅罪人,只拯救義人,而當時的諾斯底派思想也認為救恩只屬乎少數靈性高超的人,因此保羅在此特別強調上帝願意萬人獲得真理的知識而蒙拯救,因此基督徒也有責任為萬人禱告。

{\Section:TopicID=328}二5∼6

  保羅進一步的闡釋他為甚麼催促基督徒要為萬人禱告,又為甚麼相信上帝願意萬人得救。他說:因為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這是一段富有節奏的詞句,與林前八6的句法十分相似。許多學者認為,這是從初期教會學道班所採用的資料中擷取過來的。只有一位上帝是猶太教的基本信仰。猶太人認為這位獨一的上帝只恩待猶太人,可是保羅在羅三29、30就已根據只有一位上帝的信念而推論說:「上帝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如今也根據這種信念督促基督徒要為萬人禱告,又根據這種信念推論上帝願萬人得救,獲得真理的知識。稱基督耶穌為中保是希伯來書的特色之一(來七22,八6,九15,十二24)。保羅在其他書信中從未稱基督耶穌為中保,反而把這名稱留給摩西(加三19)。不過,我們得注意,保羅在此可能引用一種已有的資料,而且保羅雖然沒有採用中保這名詞去稱呼基督耶穌,但在保羅的神學思想中則清楚表明,世人得與上帝復和,完全藉賴基督耶穌和他所完成的事工,因此雖無其名,但有其實,所以稱基督耶穌為中保是與保羅神學思想相符的。為了完成他作中保的使命,基督耶穌必須成為人。保羅在此雖然沒有將這概念詳細發揮,但在其他書信中對基督耶穌是「第二亞當」,是新人類的始祖的概念則有十分充分的討論(羅五12以下;林前十五21∼22、45∼49)。降世二字原文沒有,中文和合本加上,目的是使文意較清晰。

  基督耶穌如何達成他作中保的任務呢?答案是: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這句話使人想起耶穌在可十45所說「人子來……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那句話。贖價一字在可十45是 lutron,但在此處則加上一個前置詞,anti 成為複合字,可能有加強其本意的涵義,因為在可十45說,人子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在此則說,這位中保基督耶穌捨命作萬人的贖價。不管如何,這萬人一詞與本章一節和四節的萬人必然有關,因�旭繴�耶穌捨命作萬人的贖價,因此也便表示上帝願意萬人得救,而基督徒也便有責任為萬人禱告。至於贖價的涵義如何,在此不予討論,因為保羅在此並非發揮一套完整的「救贖論」。他所強調的只是基督耶穌捨命,作萬人的贖價,沒有偏愛,因此基督徒在禱告時也不應有所偏愛,而應該把萬人包涵在禱告的範圍中。

  二6下半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這句話的直譯是:「在他自己的時候證明」,意思是在他自己認為適當的時候給予證明。這句話可能是5∼6所引證的資料之一部分,但更可能是保羅自己的按語,意思是,基督耶穌按照上帝的救恩計畫,在他自己認為適當的時候,為眾人捨命,這便充分證明上帝實在願意萬人得救。不管如何,我們必須承認,這句話不容易解釋。我們所以作上述的嘗試,是因為保羅在加四4∼5也說:「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

{\Section:TopicID=329}二7

  最後,保羅以自己奉召作外邦人的使徒這件事作為一個證據,證明上帝的確願意萬人得救,瘦得真理的知識,因此基督徒也有責任為萬人禱告。他說:我為此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作外邦人的師傅,教導他們相信,學習真道。我說的是真話,並不是謊言。依希臘文聖經,我說的是真話,並不是謊言這句話安插於作使徒與作外邦人之間。這便挑起兩個問題:第一、這句激烈的陳詞究竟應該與上半句相聯呢,還是與下半句相聯?第二、在一封寫給他所信任的同工提摩太的信中,是否需要這句激烈的陳詞呢?

  對於第一個問題,有人主張把這句話與前半句相聯,即保羅強調他實在是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這當然有可能,因為在本書一1保羅也曾強調他的使徒身分。不過這句話開頭時有我為此(原文是:為此我奉派)的字樣,表示這�堜珨〞獄P上文有關,而強調使徒身分似與上文無明顯的關係,反而下半句作外邦人的師傅,教導他們相信,學習真道與上文有較密切的關聯,意思是保羅強調他作外邦人師傅的責任。這便成為一個證據,證明上帝也關心外邦人,實在願意萬人得救,因此基督徒也便有責任為萬人禱告。不過我們也可以說,這句激烈的措詞其實與上半句和下半句都有關聯,因為這原是一氣呵成的整句話。不過,保羅在提到他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時,情緒激動,不自禁地稍作停頓,鄭重宣告,他現在所說的是真話,並不是謊言,然後再繼續未完的話。這是保羅情緒激動時常有的表現(參羅九1;林後十一31;加一20)。所以,中文和合本把這句話擺在本節的末了是有理由的。

  至於第二個問題則比較簡單。儘管對提摩太而言,保羅毋需以強烈的措詞為他的使徒職分辯護,可是,我們已經多次指出,這封信不單是寫給提摩太,也屬於半公開性質的一封信,所以保羅採用強烈的措詞,強調他所說的是真話,並不是謊言,是可以了解的。

  保羅在此提出他所領受的三重身分或三種任務:第一是是作傳道的;第二是作使徒;第三是作外邦人的師傅。作傳道的,指奉差遣宣揚福音;作使徒,指他有從基督而來的權柄;作外邦人的師傅,指他獲得特殊的任務,教導外邦人基督教的信仰和真理。由於基督特別差遣保羅到外邦人中間宣揚福音,教導他們明白真理,接納基督教的信仰,這便表明,上帝不單施恩拯救以色列人,也願意外邦人蒙恩得救,因此基督徒也有責任為萬人禱告。

{\Section:TopicID=330}二1∼7

  保羅在此段經文指示提摩太和以弗所眾聖徒崇拜聚會中最重要的是禱告。他採用好幾個不同的詞彙去描述禱告的內涵,藉以顯明禱告的重要性。他指出,禱告的範圍不應該只限於為會內弟兄姊妹禱告,也當為萬人禱告,特別是為君王和一切在上執政掌權者禱告。為甚麼呢?第一、因為這樣,便使基督徒可以在和平、不受干擾的情況中持守他們的信仰,過敬虔端正的生活;第二、因為上帝喜悅基督徒如此行,他願意萬人得救,接納福音真理。不過,我們又怎麼曉得上帝願意萬人得救呢?保羅提出三方面的證據:第一、因為只有一位上帝;第二、因為只有一位中保──基督耶穌,而且他犧牲自己作萬人的贖價;第三、因為基督耶穌特派他作外邦人的使徒,向他們宣揚福音,教導他們明白真理。表面看來,保羅後半段的話似乎與禱告的主題無關,可是,經過分析以後,我們曉得,它仍舊與禱告的主題相聯。正因為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上帝確實願意萬人得救,所以基督徒有責任為萬人禱告。

2 男女在禱告中當注意的事 二8∼15

  如今保羅進而討論男女信徒在公共禱告的場合中應該注意的幾件事。他首先扼要指示男信徒該如何手潔心情地禱告(二8),然後用極長的篇幅討論女信徒在公共禱告的場合應有的舉止(二9∼15)。由於有關女信徒舉止的討論範圍牽涉甚廣,而且有關衣飾方面的指示也可應用到日常生活上,因此有些學者覺得保羅在此有點離題。不過,從第九節開頭有「照樣」或「與此相似」(hosoutos)的字樣,而且第十一節以下顯然是討論與崇拜有關的事宜,因此我們覺得,保羅基本上仍是討論男女在公共場合中當注意的事。不過所謂「禱告」,不單是狹義的祈禱,也包括公共崇拜的整個程序。

{\Section:TopicID=332}二8

  首先,保羅論到男人在禱告時當注意的事。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依原文,在本節開頭我願以後有一個語助詞 oun(在翻譯為中文時當把這個語助詞擺在我願前面)。這個語助詞可譯為「所以」,「那麼」,「然則」,「於是」,「因此」,用以表示這�堜珨〞獄P前文有關。保羅的意思大概是,由於禱告是公共崇拜中最要緊的事,因此他在此對男女信徒在公共禱告時當注意之事加以提醒。我願的希臘字是 boulomai 這字不單是表達他的心願,也帶有吩咐的意思。保羅先提及對男人的指示,基本上是想與下面對「女人」的指示區分。不過也可能是因為在猶太人的會堂中只容許男人領禱,因此先對男人領禱時應注意之事加以提示。舉……手……禱告是古代猶太人和外邦人以及基督徒最常採用的禱告姿勢,就是站�式B伸手、掌心向上來禱告。隨處雖然可解作無論何處,或在家、或在外、或在山巔、或在海洋……都可禱告,但保羅在此的意思多半是指任何有福音傳到,有教會建立起來的地方,都當有公共的崇拜(參林前一2;林後二14;帖前一8)。值得注意的是,保羅除了對禱告的姿勢和地點有所指示之外,還對禱告者本身應有的修養扼要說明。他所舉起的手必須是聖潔的手,意思是,他不做虧心事(參詩廿六6);他必須無忿怒、無爭論,意思是,他與別人有和諧的關係,願意赦免人的罪(可十一25;太六12、14∼15),也願意向人道歉求和(太五23∼24)。爭論一字也可譯作「疑惑」,若如此翻譯,則表示禱告的人心中應有純潔的動機,而且對上帝要有信心。總之,禱告的姿勢並非最重要的,要緊的是禱告者本身必須手潔心清。

{\Section:TopicID=333}二9

  如今,保羅轉對女信徒指示。他說: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中文和合本譯為又願的原文是「照樣」,或「與此相似」,表示以下所討論的也屬同一類的事件,所以下面有關女人的服飾和風度的描述也與禱告聚會有關。雖然這些話也可以應用到日常生活上,不過保羅在此主要是提醒女信徒在參加公共崇拜時在服飾和舉止方面也當特別小心,免得因為穿得太曝露,太性感而影響男信徒崇拜的心情,或者因為打扮得花枝招展,故意賣弄風情,引人注意而影響崇拜的氣氛。這從保羅在積極方面採用兩個有關女性操持的字彙廉恥、自守,以及一個有關服飾的字彙正派去囑咐女信徒。在消極方面又採取一連串用以形容當日有錢女人的時髦打扮的名詞:編髮、黃金、珍珠、貴價衣裳去警惕女信徒。保羅的意思當然不是說,基督徒婦女完全不可打扮;也不是說,基督徒婦女不應該表現得嫵媚動人,他只是提醒女信徒在公共崇拜的場合中,在服飾和舉止上都應該特別小心,表現得宜,這樣纔合乎聖徒的體統,纔能在崇拜中真正得益。

{\Section:TopicID=334}二10

  保羅所以吩咐基督徒婦女在公共崇拜時不要打扮得花枝招展、珠光寶氣,可能還有另一個原因。就是這麼一來,可能使教會中比較貧窮的婦女感到自卑(參林前一26,十一20∼22),結果也便喪失了舉行公共崇拜,讓信徒彼此團契的本意。其實對敬虔的基督徒婦女來說,最名貴的妝飾不是外表的「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衣裳」,而是善行,即本乎對上帝的敬畏和感恩之心,向人所作的愛心的服役。保羅說:這纔與自稱是敬上帝的女人相宜。的確,一位敬畏上帝的女人,若能本乎主愛,為人服役,自然會獲得人們的尊敬和喜歡。這種來自別人對她的尊敬和喜歡會成為她最珍貴的妝飾;這種妝飾比任何由她自己戴上去的妝飾更加寶貴,更耀眼生輝。

  附帶一提的是,善行一詞在教牧書信中很常出現。不僅教會整體要學習善行(多二14,三8、14);教會的職員(多二7)和有錢人(提前六18),甚至登記在冊子上的寡婦都要有行善的好名聲(提前五10)。這難免使人覺得,這種�早�善行的態度,怎能與保羅在其他書信中�早垂H心和基督徒的自由的作風調和呢?

  對此問題,祈理有很扼要而中肯的闡釋(祈理第六十七頁)。他指出,保羅在教牧書信中特別�早�善行,可能由於那些傳異教者把宗教信仰與道德行為分開,因此保羅要提醒信徒注重愛心的行為。除此以外,我們還當注意三點:第一、在保羅其他書信中,堅持基督徒要有實際的愛心行為的要求,雖然不像教牧書信那麼顯著,但並非沒有(比方:羅二7;林後十一8;弗二10;西一10);第二、在初期教會流行的福音書中所記耶穌的教訓,對愛心的行為顯然十分�早哄]參太廿五31∼46):第三、在教牧書信中並無暗示,基督徒行善的動機是想獲取善功,反而指出,人的一切善行都是上帝在他�堶惕@的(提後二21),並且強烈排斥,人可以依靠善功去換取救恩的思想(提後一9;多三5)。

{\Section:TopicID=335}二11∼12

  保羅在討論完了婦女在公共崇拜中應有的妝飾和舉止以後,進而討論婦女在公共崇拜中所擔任的角色。保羅說: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在未曾進入激烈的討論以前,讓我們先簡略注意幾點有關中文翻譯的問題。學道原文是「學習」;一味的順服原文作「完全的順服」或「全然順服」;講道原文是「教導」。保羅在此的意思是,女人在崇拜聚會時所擔任的角色是學徒而不是教師。

  這一段話對今天提倡女權的分子來說是十分逆耳的。不過,我們曉得,在古代社會中男女平等的思想並不通行,甚至在希伯來人的社會中,男女在多方面也不是平等的。不錯,基督耶穌在世生活工作時,曾經勇敢地與當日一切輕視婦女,貶抑婦女身分的傳統陋習相對抗,大大提高了婦女的地位,恢復了女性的尊嚴,因此,教會深深相信,在基督�堥k女平等,無尊卑之別(加三28),不過,這並不表示男女不分。男人仍舊是男人,女人仍舊是女人,而且在任務方面,也因天賦本能的差異而有所不同,雖然其中可能有例外,但原則上仍舊男女有別。

  其次,我們得注意,儘管保羅在此禁止女人在教會公開聚會中擔任教導的職務,但這並不表示保羅完全禁止女人作任何教導的任務。他稱讚提摩太的母親和外祖母,因為他們對提摩太最初的信心和基本的聖經知識有所貢獻(提後一5,三15)。他也吩咐比較年長的婦女,應該「指教」青年婦女「愛丈夫、愛兒女……」(多二3∼5)。他又公開提出一些女子的名字(如百基拉、友阿爹、循都基),認她們是他在主�堶惟器磢漲P工(羅十六3∼5;腓四2∼3)。他也沒有禁止女人公開說預言(林前十一5),而且曾到有四個「說預言的」未婚女兒的腓利家中作客(徒廿一8∼9)。這一切都表明,保羅並非絕對禁止女人擔任教導的任務或者在公開場合中說話。他在此如此說,必然有其特別的背景和原因。

  第三、保羅在第十二節說,他不許女人轄管男人。這兒譯為轄管的希臘字(authentein)是一個極少用的字,意思是「僭權」或「實施不合法的權威」。依教牧書信的內容看來,當時教會�堶惘酗@種專門在婦女群中活動的異端(提後三6∼7;參提前四3,五11∼15;多三4∼5)。這種異端利用婦女在基督�堭o釋放,有新的自由的心理,把男女平等的道理加以曲解,鼓勵婦女從婚姻和家庭的牢籠中出來,處處與男人爭權,以示平等。在公共聚會的場合中喋喋不休,隨便發言,甚至對男人「實施不合法的權威」。結果,使公開的崇拜聚會備受干擾。為了對付這些誤信異端,破壞崇拜氣氛的婦女,保羅便有了本章十一節至十六節的言論。雖然未必所有的婦女都受這種異端的影響,甚至受這種異端影響的婦女可能只是一小撮人,可是保羅為了對付這一小撮輕信異端、僭權越分的婦女,不給她們機會發言,免得因她們的緣故影響全體信徒,破壞公共崇拜,於是索性禁止所有婦女在公共崇拜聚會中發言。這種推測雖然沒有百分之百的確據,但參考教牧書信的內容,並比對保羅在林前十四33∼36的吩咐,我們可以說,這種推度「雖不中亦不遠矣」!

{\Section:TopicID=336}二13∼14

  保羅從舊約的聖經中找出兩個論點去支持他的禁令。他說: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並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堙C第一個論點是: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這句話的意思是由於聖經記載亞當比夏娃先受造,因此也便表明亞當的地位高過夏娃。在林前十一8∼9保羅也曾採用過類似的論點,不過措詞稍微不同。在那兒保羅�早咫k人由男人而出,為男人而造的記載,因此也便推論說女人的地位次於男人。雖然這樣的推論頗有商榷的餘地(比方:帕爾文早已指出,以創造的先後次序為證的論據是十分脆弱的,因為究竟誰先誰後?是施洗約翰呢?還是基督耶穌呢?難道因為約翰比耶穌先來便比耶穌大嗎?)不過,鑑於猶太人對長子身分的重視,這論點還是可以理解的。保羅的第二個論點是: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堙C表面看來,保羅似乎把人類犯罪的責任全歸在夏娃身上,不過,在羅五12∼14保羅則把犯罪的責任歸在亞當的身上,完全沒有提到夏娃的名字,可見,保羅在此的意思並不是說亞當無罪。嚴格來說,亞當所要負的責任比夏娃更大,因為夏娃是被引誘而犯罪,亞當則可說是明知故犯。正如一位學者(J. A. Bengel)所說的:「蛇欺騙了女子;女人沒有欺騙男人,只說服他」。保羅在此所持的論點是:由於夏娃那麼容易受蛇的欺騙和引誘,因此她顯然不適宜擔負教導的責任。女人曾經教導男人一次,但結果那麼悲慘。正所謂「一之為甚,豈可再乎?」

  當然,保羅在此把亞當和夏娃當作人類的代表,他們的本質和傾向也會傳給他們的後代。依創三16所記,人類犯罪墮落以後,上帝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保羅認為,上帝對夏娃所說的,也可應用到所有女性身上。那麼,女人怎可教導男人,轄管男人呢?

  跟前面所提的第一論點一樣,這第二論點也不是無懈可擊的。因為女人受男人轄制既然是人類犯罪以後纔發生的事,是在罪中「死了」的人之自然結果,但如今基督徒因信基督耶穌的緣故,成了「新造的人」(林後五17),因此女人受男人轄制的情形已經改變了,在基督�堥k女是平等的(加三28)。何況,基督是從女人而來,男人在這事上完全無分呢!不過,保羅在此不是詳細討論男女平等的問題,他是針對當時教會的需要而對提摩太和眾信徒有所指示。為了對付那些受假師傅的引誘而擾亂公眾聚會,甚至要轄管男人的婦女,保羅引用創世記中女人受引誘的故事推論說,女人不適宜在公開聚會中擔任教師的職分,更不應該轄管男人,這種手法是可以了解,也具有說服力的。總言而之,就事論事,保羅在此所提出的論點可以接納;不過,假如有人想根據此處的論點引伸出普世性的原則,則應該參照聖經�堶惆銗L經文作周詳的考慮,然後纔下結論。

{\Section:TopicID=337}二15

  保羅在十四節末了說,女人被引誘,陷在罪�堙C這可能給人留下一個印象,覺得這麼一來,女人似乎永遠活在上帝的震怒之下了。為了預防這種可能發生的誤解,保羅立即加上一句: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人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依原文,然而女人……必在生產上得救一句話擺在前面,以後纔加上下半節的條件句: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雖然中文的句法許多時候都與外文有別,因此現有的譯文把次序調轉過來是合宜的,不過在註釋時則先解釋然而女人……必在生產上得救較佳。

  那麼,保羅說,然而女人……必在生產上得救究竟是甚麼意思呢?有人覺得這句話的意思是指在生孩子時獲得平安。因為依創三16女人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相當危險。基督徒女子若能常存良好的德性,則在生孩子時可獲平安無事。這種解釋雖有可能,但似乎太平凡直率了,而且聖經中得救一字通常並非指「平安無事」或「平安度過」。再者,敬虔的基督徒婦女在生產時若不順利,發生危險又怎麼解釋呢?若女人不結婚,或者結婚而沒有孩子,豈不是沒有機會得救嗎?

  另一種解釋是,生產一字不一定指生兒育女,而應解作「教養」孩童或「撫育」孩童。意思是,女人若謹守基督徒的德性,盡心撫育孩童(不管是自己的兒女或別人的兒女),則必然得救。這種解釋雖然可以避免未婚或已婚而沒有兒女的女子所產生的難題,但希臘文生產一字的涵義通常是指生孩子,所以這種解釋顯然歪曲原意,難以接納。

  又有人認為,這�堛�生產一字是單數式,可能指彌賽亞的誕生。在創三15上帝對蛇的責罰中有一句:「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這句話通常解作彌賽亞的誕生,所以女人必在生產上得救的意思是,藉�朴ㄓk馬利亞生了基督的事實,女人雖然在伊甸園中被誘陷在罪�堙A但仍能得救。這在神學上雖然可如此解釋,但保羅若有這種思想,必然會更詳細地加以闡釋,不會在如此重要的教義上含糊其詞。再者,希臘文生產一字有冠詞,表明這是描述女人生孩子的整部過程,而不是指某一個孩子的誕生,因此這種解釋也難以接納。

  此外,還有人覺得這句話的意思是:「即使女人必須生孩子也會得救」;換句話說,雖然由於女人被引誘,陷在罪�堙A因而受咒詛,必須受生兒育女的痛苦,但在基督�堙A這種原始的咒詛已經緩和了。這種解釋,雖然對基督徒婦女有安慰作用,可是希臘文生產一字前面的 dia 在此必須譯為「藉�式v,而不能譯為「即使……必須」,因此這種解釋也是十分牽強的解釋,何況並非每一位女子都「必須生孩子」呢!

  不過,如果我們把生產一字解作上帝給女人的天賦本能,或上帝安排給女人作母親的角色,則可獲得一點亮光。保羅大概是針對當時在以弗所教會中一些「僭權」的婦女說:「你們想藉在教會中擔任教師的任務,甚至轄管男人,去表示你已經得享基督徒的自由,與男人有同等的地位嗎?這不是上帝在創造程序中安排給女人去扮演的角色。上帝給女人安排的角色是作母親。假如女人能固守上帝所安排的職分,並且以正當的心態去完成這任務,則必然得救。」也許保羅所以如此強調女人生孩子的本能和作母親的角色,是因為當時一些假師傅輕視婚姻(提前四3),甚至把夫婦的性關係和生兒育女的事當作邪惡的罪行。保羅藉��女人必在生產上得救這句話,間接駁斥他們的謬論,也使一些受異端影響而舉止有所偏差的女人知所警惕。

  至於若常存信心、愛心、人聖潔自守這個條件句則有三點應該討論的:第一、這是否有靠善功稱義的嫌疑呢?對這問題,在本段第十節的解釋中已對教牧書信中的「善行」一詞詳細討論過,不贅。第二、依原文,在若字後面加「她們」這代名詞,而中文聖經譯為女人一字原是單數的「她」。所以這句話的直譯是:「然而她必在生產上得救,若她們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這便產生一個問題,為甚麼前半句用單數的「她」,後半句則用複數的「她們」呢?有人認為,後半句的「她們」(或他們)是指丈夫和妻子或他們的兒女。這種假設難以接納,因為一則我們難以相信保羅在同一句話中忽然改變主詞:二則、這麼一來保羅等於說,女人得救全靠她兒女的善行,這也是令人難以置信的事。比較適當的解釋是,保羅在整段經文中都是討論眾數的女人(九節),因此本節上半句的「她」應作「女性」解,中文譯為女人,便化解了這方面的困難。第三、保羅在此引用四個詞彙去描述女性基督徒的德性:信心、愛心、聖潔、自守。信心指對上帝方面縱的關係;愛心指對人方面橫的關係;聖潔指自我的修養,但也可能指婚姻關係方面的聖潔生活;自守則指在身體的慾念上能夠自我控制,這也與女性的貞潔行為有關。保羅說,如果女人能在這四方面有良好的表現,則必然在生產的事上得救。

{\Section:TopicID=338}二8∼15

  本段經文雖然基本上是討論男女信徒在公共崇拜中當注意的事,不過,在論到女人在此種場合中應有的舉止時,保羅所牽涉的範圍甚廣,而且措詞十分激烈。原因大概是由於當時在以弗所的教會中有些婦女受了假師傅教訓的影響,對基督徒的自由以及男女平等,婚姻生活等都有誤解和偏差,以致破壞了基督徒團契生活以及公共崇拜的秩序。為了對付這些女信徒過分囂張的行為,保羅以嚴厲的措詞禁止所有女人在公共崇拜聚會中擔任教導的任務,也警告女人不可越分僭權轄管男人。保羅引證舊約�堶掖迣y故事去支持他的禁令和囑咐。雖然他的論證從某種立場看可能挑起爭論,不過,對當時教會必然是有必要的,而且就事論事,也必然有足夠的說服力。可惜的是我們沒有足夠的資料使我們能夠徹底明瞭當日以弗所教會的實際情形。雖然如此,我們仍舊相信,保羅如此說,必有其充分的理由。不過後來的人若想根據保羅在此的論點而引伸出有關女人在崇拜聚會中所應穿戴的服飾,所應有的舉止,以及可以擔任的職務等條例,則應該特別小心。在未曾參照其他經文作周詳的考慮之前,不要輕易下判斷。── 周天和《教牧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