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第五章
ii. 與亞倫相比較(五1∼10)
1. 第五章的前四節所講述的是一段歷史事實,也關係到亞倫的等次。如果希伯來書是對猶太籍基督徒寫的,則這一段說明就是個提醒,以作為引述一更高等次的背景。前面已經宣稱耶穌基督是我們偉大的大祭司,而與亞倫的等次作一些比較是無可避免的,這些比較有兩個目的。第一個是證明耶穌具備了大祭司職任的所有資格;第二個目的是要證明基督遠超乎亞倫的等次。如果不包括第二個目的,麥基洗德祭司等次的真正意義就會被忽略掉。
整個討論起始於一個關於大祭司職分的一般宣告。這與第四章末了的引論有某些關聯,正如第五章一開始的因為(gar,中文未譯)這個連接詞所表明的。的確,我們的大祭司之所以能夠幫助我們,是因為祂具備大祭司的一切資格。這裡特別提出幾個明確的特點。
(1) 大祭司在本質上是人的代表,祂是從人間挑選的(直譯是「取自人間」)。因為祂在本性上與人聯合,祂可以代替人向神祈求,這是亞倫祭司職分的基礎。毫無疑問的,這工作不能委託給超人類的生物,而是需要一位具有人的感覺和思想的人。
(2) 祂是奉派(kathistatai)的。這個動詞是被動式,也就是說,大祭司的指派是神所作的。亞倫等次的祭司職任並不是民選的,而是在神的主權下被分派的。
(3) 祂的奉派是為了屬神的事(ta pros
ton Theon)。這裡很明顯地說出︰祂擔負中保的工作,在人面前替神工作,在神面前替人工作。這就是祭司職位的基本功用。
(4) 祂的職責是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小字作「要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這個子句(hina 子句)帶出祂如此密切地與神、與人認同的結果。禮物與贖罪祭密不可分,這兩個字的使用有時是可以互相替換的,但是此處卻有所不同。這裡所說的禮物(do{ra)必是指素祭,而祭物(thysias)則是指血祭。事實上,亞倫的大祭司職任是要為人的罪預備來到神面前的道路。「為罪」這個詞意義深遠,因為它並不僅限於「祭物」,也包括了「禮物」,所以我們最好將「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解釋為大祭司工作的所有範圍。他代表他的同胞執行獻祭的工作,有贖罪的價值;也就是說,他要處理他所代表之百姓的罪。
2. 說明了大祭司職任的一般功用之後,現在把焦點投注在較個人的層面上,大祭司能體諒(metriopathein)無知(中譯「愚蒙」)和失迷的人96。雖然舊約聖經裡未曾提過有關大祭司之道德資格,作者卻在這裡推論說,他們基本上是人中之人,應具有體諒別人的品格。對於無知和失迷的人應該比較容易處置,或許可以置之不理。他們在一個秩序井然的社會中是一群不受歡迎的人,但是在神權政治社會裡,他們不能被忽視,神的預備必然與他們有分。大祭司所代表的,不但是社會裡優秀的一群人,也代表較差的一群人。
愚蒙(agnoousi)和失迷(plano{menois)兩種描述,可能是罪的種類的起源與特性,這是大祭司所要處理的。愚蒙的罪和故意犯罪的不同,要仔細分辨,因為律法不為故意犯罪的人預備出路。那些漂泊徘徊的人,正是在神的路上迷失,而想要回頭;他們並不是真的硬著心背叛神。大祭司特別要體諒那些感到有需要的人,大祭司在自己的軟弱中所能認同的,也正是這些人。亞倫等次的祭司與我們的大祭司的不同,正是在此,因為我們的大祭司比他們更能體諒自己的百姓,但不是因著祂的軟弱,反倒是因著祂的能力。祂一點也不「無知」或「失迷」,卻能夠完全了解無知和失迷的人。
然而,被軟弱所困這個詞可以解釋為「被軟弱所包圍」。也就是說,這位大祭司穿上祂的百姓的軟弱;如果這樣的觀點是正確的,則近乎我們的大祭司的性情。不過,前面的解釋顯明亞倫等次祭司的軟弱與基督的大能間的對比,可能是較恰當的解釋。
3. 在這節經文中,耶穌基督和亞倫的等次有更顯著的差異。因為亞倫等次的大祭司本身是有罪的人,因此他理當為……自己獻祭贖罪。在贖罪日那一天,大祭司必須先為自己的罪獻祭贖罪,這是整個程序中重要的部分(參利十六11及下)。雖然罪與軟弱並不見得一定互為因果,但作者顯然認為兩者密切相關。除了那位完美的人以外,每一個人的軟弱結果都會導致罪的出現。身體軟弱卻沒有犯罪的典型例子就是十字架。但亞倫的等次並未為其祭司們在這種軟弱上有任何預備,不過其獻祭條例理想上有這種功用。本書信還要繼續探討,亞倫必須獻上祭牲,基督則是獻上自己。大祭司的罪和百姓的罪顯然有一個共通的因素,大祭司和百姓一樣,也是有所缺乏。但我們的大祭司又再次站在明顯相對的地位上,祂沒有罪,故不必為自己獻祭。這就是祂與眾不同之處。
4. 大祭司職任的一個最重要因素是它的來源。這個職任是神所命定,不是自取、也不是出自於人的指派︰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這裡很明確的是指亞倫的例子,因為他是神所預定的。新約時代和舊約時代一樣,神的呼召是個重要因素,關鍵是在神的創始權。當我們把這個比較應用到我們偉大的大祭司身上時,可以知道祂的職任也是神所命定的。聖經上提醒我們,祂深知神把工作託付給祂,祂也完成了神的託付(參約十七4)。
5. 以下六節聖經解釋了基督和亞倫等次間的關係,並介紹麥基洗德的等次,這個解釋在五章11節到六章20節間的插入語之後還要繼續探討。
作者首先探討基督是神所指派的,這特點與亞倫的地位相仿。值得注意的是︰這裡使用「基督」的稱號,不再如四章14節使用「耶穌」這個名字。這使我們知道作者深受彌賽亞(受膏者)這樣的概念所影響,祂「不是自取榮耀」得到這樣的頭銜,雖然祂有權自取榮耀。然而,新約聖經中所描繪的彌賽亞,祂的工作是服事人,祂從不強取尊榮的地位。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八54強調,榮耀祂的乃是父神,祂不是榮耀自己。
祂的被設立(第1節,中譯「奉派」)這事實從詩篇第二篇獲得支持,希伯來書一5已經引用了這篇詩。這個重複提出的主題,在此與出自詩篇一一○篇的另一處引文相連,這主題使我們知道作者曾默想這些詩篇,也形成本書信結構的重要部分。他們就像樂章中反覆出現的曲調,每一次都給人不同的感受。作者想把大祭司的主題與神子基督的崇高地位緊密地結合。耶穌是神所設立的,這樣的事實說明我們的大祭司完全是神所喜悅的。如果祂是人所指派的大祭司,祂的地位一定會被懷疑97。
6. 第二個引句出自詩篇一一○4,作者還是用一般的語法,「就如祂在經上又有一處說」(英譯),假定與第一處引用的經文有別。雖然如此,這裡所引用的經文都是具有權威性的,因為「祂……說」很顯然是指神自己。祭司的職位為神所指派,從這裡所引用的經文獲得支持。
而且這裡還引介出兩個全新的特性,說明基督的大祭司職任與亞倫等次的祭司職任不同。第一個特性是永遠,這樣的特性不可能再修正。因為祂已臻完美,不可能再有更完美的境界。第二個特性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因為就如同以後要說明的,祂並不像亞倫的祭司等次,有後繼者接替他的祭司職任。祂的祭司職任是一次永遠的,不受時間的限制,永遠具備祭司的資格。
麥基洗德和亞倫不同,他是個神祕人物,創世記十四18∼20的簡短描述,使我們知道他是個歷史人物,而且他的祭司職任是亞伯拉罕所承認的。值得注意的是,本書作者對創世記所記載,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亞伯拉罕的事隻字不提,這件事或許象徵著某種重要性,因為餅和酒對主餐具有非常特別的意義。作者對此避而不談,卻只專注在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獻上十分之一的歷史事實(詳見第七章)。
他大可進一步將詩篇一一○4的誓言詳加論述,尤其是他在三、
7. 本書信常常出人意表地突然引入不同的主題,乍看之下似乎與經文的前後文在本質上沒有自然的關聯。下一個段落(7∼10節)就是個例子。作者的引介可以稱之為耶穌生平的回憶。我們或許詫異這與麥基洗德有何關係,他的祭司職任在第10節又被重複提出說明。詩篇第二篇的重複引用,提醒作者早先的思想順序,他在前面把注意力集中在神兒子的神性(一章)和耶穌的人性(二章)上面。
作者出其不意地用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所發生的事情,來提醒受信人,似乎就是為了要驅散任何有關「耶穌是個神祕的預表人物,且未曾在歷史上出現過」的錯誤觀點。這樣的表現方法很發人深省,因為這使人把注意力集中在祂人性的實質上。作者已經在第二章清楚說明(詳14與17節),但他在這裡,對基督生平的歷史記載,插入一段更生動、清晰的敘述,這的確是新約聖經裡,除了福音書以外,最鮮活的例子。希臘原文裡,並沒有界定祂的這個所有格代名詞,但這一定是指耶穌的,因為祂是整段經文的主題(參5節)。
有關耶穌的人生的關鍵說明,表現在祂強而有力的禱告中。這裡用到兩個詞禱告與懇求,兩者雖然極為類似,卻仍是有分別的。前者(dee{sis)是新約聖經中通常用在禱告上的字眼;但後者(hikete{ria)蘊含著比較強烈的祈求意味,它可以溯源到古代,舉著橄欖樹枝,象徵求助的習慣。這些用來描述聖子向聖父禱告的詞句不但非比尋常,而且顯出祂與祂子民間完全的認同。
大聲哀哭與流淚,不可否認的,似乎是指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的痛苦掙扎,因為祂禱告時汗珠如血滴般落下,說明祂經過內心深處的強烈掙扎。福音書的記載中,並沒有提到耶穌流淚,但這並不表示耶穌在當時未曾流淚。祂既然在拉撒路的墳前哭泣,也很可能在其他類似場合中,把內心深處的情緒形諸於外。雖然,眼淚通常被視為軟弱的象徵,然而它卻有著治療的效果。我們的大祭司和我們一樣,也是有血有肉的人,當祂的情緒激動時,也是會流淚的。
作者特意使用那能救祂免死的主,這樣的敘述子句,來描寫耶穌懇切禱告祈求的對象,就是要受信人把注意力集中在神的拯救大能上。在新約聖經中,神是拯救者的概念,人們不容易明辨它的整個意義。作者在二章15節已說明人受制於死亡的恐懼。基督已經得勝的訊息,給許多人帶來新的挑戰與希望,這也難怪作者又提到耶穌的得勝禱告了。
但是,作者說基督「就因祂虔誠的敬畏蒙了應允」(英譯)這樣的話,乍看之下並不是很容易明白的。許多解經家認為「祂虔誠的敬畏」(祂的熱忱),就是排除畏懼的因素。然而,這些字詞似乎更直接地說明,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痛苦掙扎,其最高潮就是完全順服神的旨意(「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諈熒N思」)。
就因(apo)這個詞的意思是「因為」(祂的虔誠),這個介係詞的另一種一般性解釋是「出於」;也就是說「出於祂的虔誠而蒙拯救」的意思,但這似乎與上下文毫不相干。作者小心謹慎的用 eulabeia,不用一般的 phobos 來敘述虔誠的敬畏。的確,在新約聖經中,只有本書信用到這個字(參十二28的「虔誠敬畏」)。對這個字的用法,衛斯葛(B. F. Westcott)的註解是︰「更通俗的解釋是敬畏的、深思的退避、不過於大膽輕率,是有真正勇氣的」98,所以這可以指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經歷。這裡發現一個問題,在對觀福音書裡記載得很清楚,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詞中,並沒有強烈要求天父免去祂將要嚐的苦杯。如果這樣的話,祂所蒙的應允是什麼呢?答案當然是指祂完全順服神的旨意了。
8. 此外回憶耶穌在地上的經歷,這是祂所以成為偉大的大祭司的重要條件,引起作者解釋祂受苦的「矛盾」。作兒子的通常要從苦難(就是從地上父親的手中)學習順服,這並非完全無法了解的99。而對基督而言,這卻大不相同。祂聖子的職分是完全的,既然如此,到底祂為什麼還得學習順從呢?
在這裡我們面對基督屬性的奧祕。既然祂是神的兒子,我們很難把學習過程的意義(祂……學了順從)聯想在一起;但是如果把聖子看作是完全的人,我們立即可以明白。當路加說到耶穌學習上的成長(路二52)時,所指的是祂藉一漸進的過程、藉著順服天父旨意,顯出祂持續地以天父的旨意為祂自己的意思,並於上十字架時達到最高潮。
客西馬尼園的流淚禱告蒙應允,是聖子順服聖父旨意的確鑿例證。沒有人否認這是深切的奧祕,而且這事實毫無疑問地使得我們的大祭司對人的了解顯得更切實。腓立比書二6以下經文也有類似的說明,所強調的是基督在奴僕的樣式中順服神的旨意。這兩段經文令人聯想到以賽亞書中的受苦的僕人。
9. 同樣令人記憶深刻的是,書中一再重複基督得完全的過程觀念。前面已經表明過苦難與完全密切相聯,也就是必須經過苦難的道路才能達到完全。現在作者又說到順從,顯然順從與完全也是息息相關的,使我們聯想到腓立比書二8∼9的思想次序。
沒有一個人間的大祭司配得稱為得以完全。不要誤以為這樣的解釋是說,曾經有過一段時間,祂是不完全的。在耶穌的一生中,祂所擁有的完全受到試驗,雖然經過了祂所受的一切苦難,祂的完全卻絲毫不受玷污。就如胡斯(Hughes)的註解︰「祂的苦難試驗祂的完全,同時,祂既得勝地忍受苦難,這些苦難也就證實祂的完全,絕無失敗與缺陷」100。這裡所強調的是︰這完全是永存的實際。還有值得注意的是,在七十士譯本聖經經常使用以說明大祭司承接聖職的動詞,與本書的主題有些關聯。
基督的完全被視為是我們得救的根本,確實祂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成了」(egeneto)是指得救的效果,因此是用過去式來表現。從歷史觀點來看,顯然是指耶穌負起大祭司職任的那一時刻而言。譯成「根源」(aitios)的這個字在新約中只出現在這裡,它的意思是「原因」。可能指好的或壞的原因,但在這裡完全是指好的,很恰當地譯作「根源」(AV 譯作「創始者」)。得救的方法沒有捷徑,若非透過耶穌就沒有真正的得救。對本書作者而言,永恆的事物是有很特殊的意義的。他說到永遠的審判(六2)、永遠贖罪(九12)、永遠的靈(九14)、永遠的產業(九15)、永約(十三20)。很顯然地,他希望立定一個恆久不變的根基,不同於必須一再更改的,屬地的祭司條例與親近神的方法。耶穌基督為我們預備的救恩是穩妥而永恆的,我們可以與約翰福音裡經常出現的「永生」概念作比較。
很顯然的,對於那些想要得到這救恩的人,在此也立下了一些條件,總結來說就是順服,基督已經為我們立下了學習順服的典範(8節)。在這個意義之下,順服就是完全接受神的旨意。對基督徒來說,順服點出了人對神預備救恩途徑當有的回應。值得注意的是,配得救恩的人就是凡順從祂的人,也就是包括所有順服神旨的人,不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窮人或富有的人,受過教育或未受教育的人,自主的或為奴的(參保羅在加拉太書三28的說明)。福音的普世性就在基督大祭司職任的普世功效上反映出來。
10. 在此用另一個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過一次的字
prosagoreuo{,來說明當眾宣布的名字或頭銜,RSV 譯成「任命」(designated,中譯「稱」)。新的祭司等次是蒙神所任命的,使人把注意力放在神的任命之上,這在第4∼5節已經有說明。不論怎麼說,麥基洗德的祭司等次不是世襲的,就像作者在七章3節的陳述。因此,除非是神親自任命,否則沒有人可以承接此一聖職。而且,這種等次也是獨一無二的,除了基督之外,未曾有人擁有過。用上述不尋常的字句來敘述我們這位大祭司的資格是很恰當的,因為他和亞倫祭司等次是截然不同的。
作者的論證到目前先擱下麥基洗德主題不談,提出某些影響受信人的嚴肅問題。他似乎有意離開主題,直到第六章探討亞伯拉罕的誓言時,才漸漸回到麥基洗德這個主題上。
96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裡所說的體諒對斯多亞主義圈內人士是毫無價值的,因為他們認為這是次好的,而上好的則是無感情。參 Williamson, Philo and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pp
97 就如 Montefiore, Comm., p.96所說,「只有神的兒子作大祭司,祂才有資格坐在神的右邊。」
98 詳 Westcott, Comm., p.127.
99 參 C. Spicq, Comm. 1, p
100 詳 Hughes, Comm., p.188.
iii. 插入挑戰的話(五11∼六20)101
11. 作者突然對受信人的能力提出省思︰他們能掌握他剛才說的以及他在下面要詳加發揮的嗎?可見作者明顯地在對一群真實存在的人說話,他們的光景是他所熟知的。他知道他們是聽覺遲鈍的(呂譯與 RSV 同;和合本作「聽不進去」),想必是指屬靈的層面。或許作者認為,他論述到亞倫等次較麥基洗德的等次為低時,對某些受信人來說,太過理論化、學理化了。最起碼,他似乎是發現這樣的解釋太深奧,後面還有更深的講論;他知道,這對心智成熟的人應該不足以構成障礙。
然而,作者知道在他的受信人中,有著很嚴重的問題,因此他決定暫時中斷他的中心主題,向受信人提出一番警告。因此,他說︰論到麥基洗德,我們有好些話,並且難以解明,則是指他所提的麥基洗德主題,對當代的猶太教徒而言,是他們較不熟悉的主題之一,雖然斐羅的作品和昆蘭團體的文件中都有略為提及。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屬靈的狀況與領悟力有直接的關聯,而後者並非僅僅是知識性的。最根本的問題所在是溝通的問題︰如何用受信人能掌握的方法來解釋真理。毫無疑問的,作者所面對的問題,也是每一個解釋神的真理之人所面對的。
12. 作者提出他們領悟遲鈍這樣的責備,如果沒有解釋,是沒有根據的;因此,他為自己的判斷作了解釋。第一個原因很可能是受書人並沒有達到作者的期望︰你們本該作師傅。作者希望他們能教導別人的原因是,他們信主已經有好長一段時間,對基本真理應該有足夠的認識,而且能夠教導別人才對。這裡引起一個問題是︰這一群受書人是甚麼身分?我們似乎有足夠的理由相信這絕不是指一所教會的全體會眾,因為並非每一名會友都能夠擔負教導的責任。由此可見,作者心目中是針對一群具備教導別人潛力、但對真理的基本知識卻很貧乏的人。他們自己還必須回到基礎真理。他們很可能是一小撮知識分子,卻缺乏屬靈的領悟力。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譯作「該」的動詞(opheilontes),原文的意思是指義務,不只是意願的要求。基督信仰的真理若要完全的推展,必須仰賴長大成熟的肢體去教導幼稚的肢體。所以,任何的團體,若是有教導能力的人本身尚未成熟,這將會是很嚴重的問題。
緊跟著就具體指出這些受信人的需要,那就是︰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很顯然這群人不但不長進,實在已經失落了對「小學的開端」的認識。他們必須回到起點,從最根本的道理著手,這對他們的屬靈領悟力是個很可悲的評語。難怪作者感覺到不容易傳遞他的信息。
或許我們不明白作者為什麼不在這卷書信中專一解釋福音,而一味地詳細解釋大祭司主題,答案很可能是︰大祭司主題在猶太教思想中是不可或缺的,也是受書人沒有長進的主要原因之一。
譯作「神的聖言」這個詞(原文是 to{n
logio{n tou Theou),直譯是「神的聖諭」,新約聖經裡有幾處用到這個詞來描述舊約聖經(參:徒七38;羅三2)。但是在這裡顯然是指福音的基本真理,因為作者把它和「小學」(stoicheia)這個字放在一起用。後者通常是用來描述一件事的入門。
如果「聖言」的意義與別處一樣,此處所指的是受書人不能夠明白解釋舊約聖經的基本道理,導致他們對基督教的獨特性產生錯誤的認識,因此需要回到這個主題的基本思想裡。
作者提出吃奶和吃乾糧的對比,並非有意造成兩者之間的排斥,而是要說明一個人從吃奶到吃乾糧的正常發展。吃乾糧之前必須先有吃奶的過程,但是假若僅僅停留在吃奶的階段,那是很可悲的、不足夠的。物質層面如此,屬靈層面也是如此。對真理的認識有不同的層次,對屬靈事物很渴慕,肯用心追求的人在知識上會有所提升。吃奶和吃乾糧這樣的隱喻,在哥林多前書三1∼2也用過。
13. 對吃奶的隱喻提出更完全的解釋。吃奶的基督徒就是不熟練仁義的道理,這句話值得探討。首先,「不熟練」(apeiros)這個字直譯是「未曾嘗試過」,因此是沒有經驗的。缺乏熟練的技巧是因為缺乏練習,這和全然無知的光景是有別的。神要求我們對祂的認識不是點頭之交的認識。作者毫不猶豫地把受書人歸在吃奶階段的這一類裡面,也就是說他們尚未培養出必要的能力。
第二個要解釋的是仁義的道理這個詞。在希臘原文裡這個詞並沒有定冠詞,因此這個詞所強調的並不是指某些特殊教義而言,而是指神的話語(logos)的公義內涵。六章1節那裡使用了同一個詞(logos)來指教義(中譯「道理」),其用法也與此處一致。作者可能思想到仁義(dikaiosyne{)這個詞的特別用法,它是指因著信,在基督裡所得到的,但也可指仁義的更廣泛概念。這兩種解釋必然是密不可分的,因為人若非藉著基督的義,無法適切掌握仁義的準則。毫無疑問的,一個初信者當然不能立即獲得如何辨明這個道理的技巧,但是任何一位渴望成長的基督徒,這樣的追求是不可或缺的。
作者描述吃奶的人是嬰孩為結語,自然地緊接於所用的隱喻之後。每一個人都必須經過孩子的階段,沒有人願意一直停留在孩童階段。哥林多前書十三11也用類似的比喻教導我們,保羅說︰「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成年人不是靠吃奶維持生命的。
14. 作者對長大成人(teleio{n)的評述,也同樣寶貴。長大成人與完全相關,但是只能在基督身上看得到。這裡所說的成長,則是指渴望從屬靈的孩童長成而言的。保羅書信中多次論及此一概念(詳閱弗四13及下這段經文,尤其注意「我們成長的各種方法」,並詳見林前二6,三1,十四20)。新約聖經描述面面俱到的信徒生命是整全的生命,有經驗的基督徒就知道他需要固體的食物,以幫助他達到這種成長。
對於成長的界定,作者還有更進一步的說明,那就是心竅習練得通達。這在希臘原文裡則是指習慣。其實,習練(dia te{n hexin)可以譯作「藉著習慣」,或許更清楚地表現出這是過去種種經驗的繼續累積。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在這裡。屬靈生命的成長不是由於個別的事件,也不是因為一次大的屬靈奮興,而是來自穩定的屬靈操練。
心竅(ta aisthe{te{ria)是另一個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過一次的詞,這是指心思的特殊機能,是用來明白或判斷屬靈的事物。在所有人中只有基督徒具有屬靈的洞察力,因為他們的心思在屬靈認識上受過訓練。這種訓練的過程也出現在希伯來書十二11、提摩太前書四7、彼得後書二14,不過彼得後書二14是用在反面的意思,指貪婪的習慣。
自從亞當和夏娃以來,人類就在尋求分別善惡的能力,但是這種能力並不是容易得著的,即使對基督有些許認識的人亦是。這種能力立即顯明了成熟與不成熟的分野。基督徒必須鍛練出一種新的道德典範,尤其在外邦人中更該如此,才能在這個世界過毫無玷污的生活。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