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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第十一章

 

B 信心(十一140

  作者清楚明白,信心的生活並不容易。但他仍舉出歷史上有信心男女的表現來提醒受書人。他列舉的敬虔人,猶如一個肖像畫廊。這些人雖有成就,卻沒有承受完全的應許,因為他們活在基督降生之前。

i. 信心的本質(十一13

  1. 這節經文和前一節經文並沒間斷。以下經文對歷史上神兒女信心功效的探討,其目的是為了解釋「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十39)這句話。作者希望說明的是,希伯來基督徒與舊約時代敬虔的人之間的傳接145。他們的信心表現,被視為是基督教紀元恰當的序幕(如十一3940所敘述的)。

  這段記載,作者從信心的一般解釋開始(13節)。我們無須從作者的初步敘述來推論作者是否想要對信心作準確的界定。他很清晰地從神子民過去的經歷來敘述其重要性。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這句話所使用的「信」(pistis)並沒有定冠詞,可見作者所指的信是一般性的,不是特別指基督徒的信心。它具有某些特質,這種特質同樣適用於基督教以前的世代和基督教的新紀元。譯成「實底」的這個字(hypostasis),已經在一章3節出現過(「本體」),它有「本質」或「實體」的意義,三章14節那裡則是「確實的信心」之意。這些不同的用法都可以用來解釋這節經文,究竟哪個意思才最適合本節聖經的解釋,則有爭議。如果前者正確,那就表示說,信心使所盼望的成為實際。如果第二個解釋是正確的,其意義則是,信心包含一種所盼望的事必然會成真的信念。兩者的區別是在於一是狀態,一是行動。為了決定哪一個較為可取,下一個字確據elenchos)的意思必須列入考慮。基本上這個字的意思是「證明、驗明」,這暗示信心是視為證明未見之事的實際。如果這句話的兩部分互相平行,我們最好把他們當作是證明信心功用的兩個鑰字。然而所望之事未見之事兩者之間的區別,削弱了其間的平行性,這暗示說這兩個鑰字的解釋,一是狀態,另一個是行動。布魯斯146提出比較,他說,肉身上的眼見產生對可見之事的確信,而信心所作的也相同,使我們對未見之事有確信。

  所望之事這個詞是很一般性的,它的焦點是,而不在於盼望的特殊目標。但這盼望不是抽象的(elpis),而是盼望的行為所帶來的結果。保羅書信中,常常對信和望的密切關係提出解釋,哥林多前書十三13就是一例(弗四45亦是)。信是基督徒交託的舉動,而望則是他們心中所持守的狀態。另一方面未見之事一般性地描述了超越人的普通知識或理解力的事物。所以,它涵蓋一切屬靈的經驗,雖然它很可能有意僅限於關乎未來的屬靈實際,如此一來,也可說是近似盼望。信心為盼望預備基石,能看見原來看不見的實際。下回繼續探討信心的勇士,這種未見事物的引力是極其明顯的。

  2. 因為gar,中文未譯)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作者這麼說,就是要從人類對神的經歷作出評斷。這是對人類過去經歷的扼要說明,尤其是以下經文所列舉的歷史人物,這些人得到美好的證據不必再贅述。任何一位在正統猶太教環境下成長的受書人必然知道歷史偉人的生平;他們都是得到神特別恩典的人。對於那些把舊約奉為聖經的外邦基督徒也是如此,他們也能從這些歷史人物察見神留下的美好證據的標示。美好的證據emartyre{the{san)這個詞在希臘原文裡並沒有提到神這個字。但是從第4節(以及第39節)使用同一個動詞來看,這證據是從神而來的。

  3. 作者認為必須用信心的跳躍,來思想這個可見世界的起源。如果世界的起源僅限於必須從可試驗的現象來解釋,就不需要信心了。所不見的事物自然被排拒在外,因為只有可見的事物才被認為是有效的資料。但是我們因著信,就知道這句話證明,知識不能離開信心而單獨存在。這樣的說明與科學的世界觀有某些關係。科學並不能否定諸世界是藉神的話造成的這概念,因為這個觀點並不依靠那以「可見之物」為標準的科學評估。作者認為只有藉著信心,才能接受神創造諸世界的事實。但是作者為何要在這一段探討中提出此一論點呢?它和以下所列舉的信心英雄排行榜有何關聯?其答案基於一個事實︰世人不能遠離周圍的環境而生活。的確,神創造世界的目的,是祂關切個人信心的條件。如果世人可以操練信心,我們就可以相信世上所存在著的一切,都在神的掌握之中。作者已經在一章2節清楚說明,神藉著祂兒子創造諸世界,不過作者在此用另一個意味深長的動詞(kate{rtisthai)來講述創造的動作,在上下文中,這個字是指「配備或佈置完全」,使我們把注意力集中在創造舉動中整體數目的完全,看整體是一平衡且完整的聯合。信心的功用就是使人辨識此一真理。

  信心的果效是知道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創造出來的。這也就是說,因著信,使我們相信有一種不可見的力量在影響著現象界。這個觀點完全符合創世記裡所敘述的創世記載。這種從無到有(ex nihilo)的創造觀念在當代的希臘世界是不受歡迎的。

 

145 近代德國作家,E. Gra/sser 以信心為理解整卷書信主題的關鍵。他認為信心在本書已經像保羅書信一樣,成了學術用語,與個人沒什麼關係。Gra/sser 認為希伯來書的寫作背景是絕望的景況(Der Glaube im Hebra/erbrief, 1965)。對這種立場的批判見 Hughes Hebrews and Hermeneutics1979)的 Excursus 2, pp.137142.

146 Bruce, Comm., p.279.

ii. 過去的榜樣(十一440

  4. 作者接著論述了從創世到洪水時代的一些人物(48節)。他特別以三個人說明信心的不同層面。首先說到的是亞伯獻祭的信心。事實上,創世記裡並沒有說到亞伯的信心,只說到亞伯將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創四4)。也沒有說明神看中了亞伯供物的理由。惟一的暗示是該隱若行得好,也一定會蒙悅納(創四7),由此可見,是亞伯的心態和生活方式比較蒙神喜悅。但是希伯來書的作者有自己的解釋,將亞伯更美的祭物與他的信心連在一起。人們一向認為,亞伯所獻的是帶血的祭物,故較該隱所獻的更美。但這血祭並沒有先例可尋,而且也沒有證據證實神曾指示這對兄弟該獻上何種祭物。然而作者對亞伯的獻祭特別有興趣,因為他是第一位以牲畜獻祭的人。

  神如何悅納亞伯的供物,聖經裡並沒有說明。作者只提到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英譯「神藉著悅納他的禮物而作見證」),創世記裡並沒有明確的交代。但亞伯該隱都有某種方法知道神對他們所獻禮物的評估。禮物的蒙悅納很顯然與他得了稱義的見證有關,也與那更美的祭物有關。所說的義似乎包括了蒙神喜悅的正確心態。

  當亞伯被他哥哥殺死,他的蒙神悅納似乎得著可憐的回報。但作者對亞伯信心不受時空限制的特色印象深刻;藉著這信心,亞伯仍舊說話。這是死亡(甚至是死於非命)不能攔阻信心信息的最早說明。和合本以因這di~ aute{s)指信心(RSV 亦同)的說法若是準確,這個解釋就能成立;但在原文裡並沒有\cs9這個字。很可能這個代名詞(aute{s)的前置詞是在句子較前面,指祭物,但和合本聖經的解釋似乎較為可取,因為整段信息的主題就是信。主要思想是,亞伯所表現的信心,能夠向歷世歷代的人類傳遞信息。它和其他信心榜樣,都是信心的靈感源頭。對神的真信心運行在任何時間下,都是與人息息相關的。如果古代信心人物的典範可以對希伯來人說話,就沒有理由不也向我們說話。

  5. 在古代信心英雄榜當中,以諾這個人的提及是可以預期的。創世記第五章的刻板家譜中,對以諾這個人的短略論述,就像一顆明珠,其簡潔有力,在聖經中可說是無出其右。「以諾與神同行,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創五24)。七十士譯本聖經的譯法是「以諾討神喜悅,再也找不著他了」,本書作者在此就是根據七十士譯本經文。他的詮釋指向兩個重點︰ (1) 以諾免於經歷死亡,乃是因著他的信心。這解釋了找不著他這句話。 (2) 他被神接去之前,已經得到神喜悅他的明證。這是對他與神同行的事實再次的註解。作者推論,惟獨有信心的人才能享受與神親密的交通,也只有像這樣與祂交通的人才能蒙祂喜悅。無疑這是個正確推論。以諾的過人之處,在於他不受當時的敗壞所染。是否因為這個原因,神特別用不尋常的方法將他取去?顯然以諾的升天,對作者而言印象深刻147

  6. 作者以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這個註解辨明以諾的信心。人與神的關係建立在互信的基礎上,若沒有這樣的基礎,不可能有真正的交通。事實上作者還繼續指出更基礎的要件,不過他清楚明白是需要說明的。 (1) 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我們前面已經探討過,親近神在本書信中是多麼重要的課題(四16,七25,十122)。所以,這句話必須將以諾的經驗,和本書信的整個宗旨連結在一起。本書信開宗明義地宣告神(一1),作者現在又認為信徒需要相信神的存在,委實有些奇怪。不過他是從人與神交通的經驗而論,認為人對神存在的信心要真確。 (2) 如此敬拜神的人,必須相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這樣的說明,是為了再度向那些懷疑尋求神是否有果效的人提出保證。人必須用信心接受這個事實,而且堅信神必定賞賜迫切尋求祂的人。這種態度與神的屬性完全相吻合,因為祂向人類啟示祂自己,使人類認識祂。如果一個人憑信心行事,就不必怕尋找不到神。

  7. 下一位值得注意的古代信心偉人,毫無疑問的是挪亞,他的成就也是歸因於信心。他的信心發展,是回應了神的明確警告(「蒙神指示chre{matistheis 新譯本作「得了上帝的警告」)。這個動詞在八章5節,說到神指示摩西時已經用過,它帶著權威的命令。這裡警告的主題是未見的事,間接的說明了洪水,神審判的象徵。挪亞信心的本質可以從他回應了神的警告看出來(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 eulabe{theis kateskeuasen)。這兩個動詞中的頭一個,新約聖經中只出現在這裡,具有敬畏的意思。這種敬畏神的心在挪亞的信心中形成了重要因素。因為有了敬畏的心,使他立即順服神特別的命令,建造了方舟。而且,挪亞的信心不但使自己蒙受其利,也使他全家蒙恩。伴隨信心而來的這個結果,所應用的範圍比亞伯和以諾的信心更廣泛。

  因此這個詞很可能是指方舟而言,雖然從文法結構來看,可能指挪亞的信心。無論如何,在當代人士的不信與嘲笑之下,建造方舟是挪亞信心的可見證明,建造方舟的景象是對當代人士的一項挑戰,迫使他們自己定自己的罪。事實上,他們因不信棄絕了神的警告。因著信心的本質,挪亞的信心與他定了那世代的罪的動作等同,這是何等嚴肅的思想。信心若遭到抗拒或拒絕,必引致定罪。

  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這樣的表達很發人深省,因為它將義(dikaiosyne{)與信心(pistis)一併提出說明,猶如保羅所說的話(參:羅四11,十6;腓三9等幾處公式用法)。這裡原文說到義是「依據(kata)信而來」,RSV 譯為因信而來的,以信心為得著稱義的管道,這可能是正確的譯法。「承受」這個詞,本書信已出現過兩次,一次用在聖子(一2)。另一次是指承受應許的(六17)。對挪亞來說,他所承受的義不是未來的,而是當前的。事實上,他是第一位在舊約聖經中被描述為義人的人(創六9)。

  8. 比起歷史上其他值得效法的人物,作者用較多的篇幅在亞伯拉罕819節),並不足為奇。他的事蹟引發猶太人,也同樣引發基督徒的興趣。他是一位出類拔萃的信心英雄。他信心頭一方面的表現,在於他個人的順服。他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這句話出自創世記十二13。從希臘文的結構來看,順服是蒙召的結果。事實上,亞伯拉罕的順服是出自內心的,更值得注意的是,他遠離本鄉時還不知要往哪裡去。他的信心表現和挪亞不同,因為挪亞的方向較為明確。作者極度推崇亞伯拉罕的信心,因為他毫不懷疑的接受得為業的應許,甚至於不知道要得為業之地究竟在何處。就是因為他遠離了先前「可見的」世界,使自己置身一個不可見,卻可以承受產業的計畫中,因此他成為勇敢信心的典範,無愧博得「信心之父」的稱號。

  亞伯拉罕因信所表現的行為非比尋常,因為神權政治社會由此肇始。亞伯拉罕信心的表現是個人的,但他大部分家人也都效法他。

  9. 亞伯拉罕信心的發展和延伸,可以從以撒、雅各同蒙一個應許這個事實看出來(參六17)。亞伯拉罕的信心,不只在於他離開吾珥的最初行動,也延伸到他在應許之地的經歷。作客paro{ke{sen)這個字具有暫居在陌生地方的意思。好像在異地這個詞使其意味更加強烈。雖然他居住在所應許之地,卻只是個客旅,不是這塊地的擁有人。而他的遊牧生活更加強了這種情況(居住帳棚)。作者推崇亞伯拉罕的信心,在最艱困的環境中仍然堅信不移。信心使眼不能見的事物成為實際。

  10. 迦南地的帳棚與亞伯拉罕憑信所等候的那座有根基的城之間當然有極驚人的對比。信心的本質所表現引人深省的特性,是亞伯拉罕看見比一切物質更為穩妥的基業。亞伯拉罕或許認為神最低限度會允許他在應許之地建造一座城巿,以供他自己和子孫們居住,尤其是他有數百位隨行人員的情形下。但是他卻有完全不同的價值觀──那就是一座根基永不震動的城巿。作者認為這是神所建造的屬靈城巿。我們或許可以拿它與啟示錄二十一、二十二章所說,新耶路撒冷的異象相比擬,因為屬靈的層面毫無疑問是最重要的。亞伯拉罕的眼光寬廣、壯闊,無視於目前的境遇。這裡用兩個字來敘述神與這座城巿的關係,第一個是經營technite{s)新譯本作「設計」,傳遞了神是「建築師」的觀念,祂規劃了每一部分,並且整合為一整體。第二個字是建造de{miourgos),這個詞尤其指計畫的執行。它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在此處148

  11. 發現撒拉也被列入信心英雄典範中,可能令人意外,因為根據創世記的記載,她顯然是個對神存疑的例子。但因為這是神權政治發軔時期,撒拉的一舉一動和亞伯拉罕同樣重要。已經上了年紀的她,若要懷孕生子,當然需要某些超越的能力dynamis,中文譯作「能」)。本節經文有另一版本,將生育能力歸之於亞伯拉罕,而不是撒拉,這較為自然。但是經文的改變似乎有意避重就輕。雖然當她乍聞自己將要懷孕生子時,心中確實暗笑,但她嘲笑的心態早在以撒出生之前必然已經轉換為信心了。像亞伯拉罕這麼一位傑出的信徒,當然需要一位大有信心的妻子。她必須和她的丈夫一樣,確信神必然信守自己的諾言(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從屬靈的經歷觀之,懷疑總比相信來得容易,而撒拉自己必須順服,願意改變態度,好使信心能向前發展,值得稱許。確信神的信實是聖經教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都強調這一點。這是神兒女信仰的基石。

  12. 作者的思想此時轉向這位被稱為神子民信心之父的亞伯拉罕,在這裡有兩個對比的詞,那就是一個,與無數子孫。保羅在羅馬書五1221的亞當神學論述中,也提到「一人」和「許多」子孫的對比。那樣眾多和那樣無數的比喻是直接引自創世記(二十二17;參三十二12)。這很生動的提醒我們,神的應許何其廣大,特別是這應許指向一個彷彿已死的人。滋生的生命來自明顯的死亡,這是神的方法與人的估算不同的一個最明顯的例子(參:羅四19亦是)。值得注意的是,這一節經文以所以dio)這個詞為開頭,可見撒拉的信心對亞伯拉罕得到應許的應驗是多麼的重要。

  13. 在此,作者對這些列祖的敬虔生活作了概括的說明(1316節)。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這句話,可見信心是他們終其一生的特質。存著信心kata pistin),這個詞照字面可譯為「根據信心」,說明他們或生或死,都以信心為法則。雖然他們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但仍然多少經歷到︰ (1) 他們卻從遠處望見,看見地平線彼端的目標,但在有生之年並沒真正到達那目標。這實在是第1節所說「信……是未見之事的確據」最佳典範,只是如今確據更強,「未見」的變成了「可望見」的。 (2) 他們歡喜迎接。這是更個人情感的表現,猶如這個應許已經那麼真實地應驗在子子孫孫身上,以至於他們的子子孫孫也能繼續歡喜迎接。「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與申命記三2527的經文互相呼應,那裡說到摩西看到應許之地的情景149

  這些族長們承認komologe{santes)他們真正的身分是客旅是寄居的。亞伯拉罕在創世記二十三4就是如此稱呼他自己。彼得前書一1,二11亦將這兩個詞用在基督徒身上。希伯來書先前說到以色列民飄流曠野(三章)的概念與此相符合,作者的宗旨顯然是要使它成為一個模式。本書信有個與此相關的基本原則是,最重要的乃是天上的事,不是地上的事。

  14. 以下三節經文對「客旅」和「寄居的」兩個觀念作了更詳盡的說明,主要目的是為了指向一個更美的家鄉(16節)。根據舊約聖經記載,這些族長並沒有獲得真正的家鄉patris)。這個字很重要,因為在七十士譯本聖經和新約聖經裡都是少見的。其意義並不僅限於一個居所,而是指一個民族得以追本溯源的祖國。這是族長們的心願,也是世世代代的以色列民要繼續持守的宗旨,雖然作者所想的是屬靈的層面,而非國家的意識。

  15. 他們所想念的家鄉顯然不是指亞伯拉罕的本鄉米所波大米。他若想回去是毫無困難的,但卻沒有回去,他的子孫也不想如此做。更值得注意的是,他們所離開的是文明高度開發的地區,而前往的迦南地卻是非常落後的。也許作者是以這些族長們拒絕回到他們的本鄉為榜樣,極力的勸導受書人,以免他們受引誘,背離基督教信仰。

  16. 更美的家鄉,立即被描述為天上的。這兩個形容詞(kreittonos epouraniou)的等同尤其是本書信的一大特色。它所強調的是屬靈的產業,而不是屬物質的。這裡說神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乍看之下,或許令人驚訝。因為城象徵著人類的創造天分,尤其是人類的群體生活。但是連城都有屬靈的含義,就如十二章22節所示的。神為人類預備的,事實上是一座理想的城巿,人類自己的城巿卻是這城最無力的模仿。我們已經探討過,一群遊牧民族尋求像一座城巿那麼穩固的居所是多麼令人驚訝(見10節)。

  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這句話是對這群人莫大的褒獎。舊約聖經並不掩飾這些族長的軟弱,而且作者在這裡追溯歷史。他只舉出他們的信心,因為那是無可否認的。而且,他知道「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是以色列民出埃及(出三6)時,神特別用來向摩西啟示祂自己所使用的稱號。看見神被描述為不覺羞恥,顯然是不平常的,因為羞恥是人類的特性。然而,祂是他們的神具有特別的意義,正如選民歷史所顯出的。祂喜悅人認識祂是以色列的神。

  17. 對這些族長作了一般的解釋後,作者又回到亞伯拉罕信心最高典範的主題︰他把以撒獻上。這事件指向信心的吊詭──信心自願降服在它以應許的形式所承受之事的應驗上。亞伯拉罕所受的試驗使他的信心獲得更大的慰藉。這信心的特質從他的順服表露無遺。衛斯葛說得很對,「明確命令的完成只有一種方法,應許的應驗卻有無數種」。

  因此獻祭的行為是以完成式(prosene{nochen)來敘述,這似乎有意視這個舉動為已經完成,但仍帶著繼續存在的果效。第二個動詞(prosepheren)譯為獻上RSV 作「預備要獻上」,參呂譯「想要供獻」),就是要分別這一個動詞和前一個動詞,並且說明這個獻祭行為是基於一個意願,而不是應許已經應驗了。亞伯拉罕在兩難之間的感受,從獨生的兒子monogene{s)這個詞清晰的表明出來,我們要從這個詞與應許的關係來理解。以實瑪利也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但只有以撒是應許的惟一合法繼承人。構成了真正試驗亞伯拉罕信心的正是這一點。奉命獻上他的任何一個孩子都是一項使美夢成空的挑戰,獻上應許的孩子是更嚴苛的挑戰。作者就像保羅在羅馬書一樣,並沒有討論神命令以人為祭,是否有道德問題。兩者之間存在著應許。應許確實使獻祭不可能完成。

  18. 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希臘文(pros hon elale{the{)譯法之一,更好的解釋是「對他(指亞伯拉罕)曾有話說」。這句話引自創世記二十一12,為的是要解釋第17節所說之應許的本質。很顯然,在創世記和此處,都是明確地指以撒而言。神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這句話是撒拉要求亞伯拉罕把夏甲的兒子趕出家門以後,神對他說的。這使我們把注意力集中在神對亞伯拉罕後裔的計畫上,與亞伯拉罕自己所謀算的相反。

  19. 作者思想亞伯拉罕信心的本質,推測出亞伯拉罕的想法。作者的結論由他使用的動詞(logisamenos他以為)表現亞伯拉罕的舉動是果敢的、經過仔細推理的。神那叫人從死裡復活的能力,甚至對亞伯拉罕都不是很容易接受的,但他知道如果他真的獻上以撒,神要保持祂的正直就只有這麼一個方法。如此推論特別強調亞伯拉罕信心的成熟,因為他帶著以撒獻祭時,很自然的會產生疑問。但亞伯拉罕對此似乎是深信不移的。當然,這句話也可以有不同的理解,指以撒的出生,這也是對亞伯拉罕的信心極大挑戰。第18節的引句確實是出自以撒出生的經文記載。「獨生的兒子」因此有另外的意義,也就是說,這兒子事實上是從撒拉已死(不能生育)的肚腹中興起的。這正是保羅在羅馬書第四章論述亞伯拉罕的信心時的意義。

  譯為彷彿en parabole{,新譯本作「就喻意說」)的希臘文,有各種不同的解釋。如果這節經文的前半段是指以撒被獻上,然後神救了他,其比喻或象徵意義可以從代替以撒被獻上的公羊來了解。另一方面,如果前半節經文是喻指以撒的出生,那麼亞伯拉罕得回以撒這舉動的比喻特性,乃在於應許之子──基督──降生這件事的更深含義上,有人認為「他也彷彿」en parabole 是指一般的復活而言;但這裡很明確地是針對以撒說的。

  20. 以撒有一對雙胞胎兒子繼承他的家業,他繼承家業的地位因而與亞伯拉罕不同。對這兩個兒子的祝福被推翻,因為神調動了原先的長幼次序,雙胞胎的頭生,應該是應許的繼承人,卻居於次位。羅馬書九13也提及這個問題,這是新約聖經他處惟一提到以掃的經文。希伯來書作者和保羅不同,並沒有引用瑪拉基書一2「我卻愛雅各,惡以掃」。他在本書十二16說以掃「淫亂或貪戀世俗」。在這節經文中,他惟一關心的是激發以撒指著將來的事,給雅各、以掃祝福的信心。他並沒有說到利百加的詭計,很可能因為以撒自己知道他給雅各的祝福已經無法挽回。

  21. 在希伯來人的觀念裡,父親給兒子的祝福具有很深遠的意義。本書作者認為這個舉動是信心的表現。對雅各而言,給約瑟的兩個兒子各自祝福,是他信心的特別表現(參創四十八16及下)。又一次規避了長幼次序,因為流便是雅各的長子,但約瑟卻蒙揀選成為接受更大祝福的人。更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對雅各其他兒子作為以色列各支派之首的地位隻字不提。因為他們乏善可陳。雅各信心的表現和以撒一樣,察覺出神的手先為年幼的以法蓮祝福,再為年長的瑪拿西祝福。神隨己意行祂所命定的事,我們只有用信心領受。的確,作者看整個支配以色列民族歷史進程者為信心行動的演進。

  這裡說,雅各扶著杖頭敬拜神而祝福,是按照七十士譯本,而馬索拉經文以「床」取代「杖」。這節經文原文的出處在創世記四十七31,所記載的是雅各、約瑟父子早先相敘的情景,但作者顯然是為了它的宗教意義才記錄下來。雅各雖然上了年紀,他為人祝福的舉動就是敬拜的舉動。而且,在希伯來人的觀念裡,杖的意義非常重大,是神恩典的象徵,這裡或許就暗示著它的象徵意義。

  22. 約瑟\cs8的信心又有所不同,他為自己的骸骨留下遺命,因為他有信心,相信有朝一日他的子孫一定會離開埃及,前往應許之地。他執著於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從神得來的應許,並且預示出他自己的確信(創五十2426)。這是經過深思之信心舉動,並且也證實為完全可稱許的。以色列族……出埃及是整個以色列歷史中意義最深遠的事件之一。「出埃及」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並不常見,別處只在路加福音九31用來指基督的死,彼得後書一15用來指彼得的死。這個字主要的意義乃是得勝的拯救。

  23. 與以撒、雅各或約瑟相較,作者用更多的篇幅來闡釋摩西的信心,並不足為奇。對於每一個敬虔的猶太人而言,出埃及是最重要的一件事,證明神為祂的子民所行的救恩,摩西也因此得到最高的敬重。作者看到他信心的兩個層面︰個人與民族的。頭一個信心的表現是因他的父母為著摩西作的。他們把孩子藏了三個月,記載在出埃及記第二章,那裡說,之後摩西被放在蒲草箱裡,抹上石漆和石油放入尼羅河中。王命則是指法老王下令殺害所有希伯來男嬰,益發看出他們的信心堅定,因為他們相信神必拯救這孩子。

  使徒行傳七20,司提反的證道中亦提到摩西是個俊美的孩子,這句話直接引自出埃及記二2。新約聖經這兩處經文都用同一個希臘文(asteios),這字在蒲草紙聖經裡是指衣著優雅而言。很顯然是摩西的長相如此的突出,以至於深深打動法老王女兒的心。

  24. 摩西長大了,是他一生歷程中的一個新的發展,從此以後他為自己操練信心,因而他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不肯e{rne{sato)這個動詞的時態,表明一種明確的抉擇行動,也表現出他在危急中的信心行動,雖然這裡並沒有暗示他事先沒有一番謀算。作者很謹慎地指出,在此情況下作此抉擇,表現了信心的本質。司提反的證道詞中,沒有提及摩西的信心,只強調以色列民並不像他一樣堅信神必使用他來拯救他們,而大失所望。摩西蒙神呼召,擔起最艱困的任務,在此情形下,信心是堅定信念的先決條件。

  25. 摩西面對的各抉擇間的對比,在此生動表明出來──同受苦害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選擇前者而放棄後者,顯明他謙遜的個性。摩西放棄了許多吸引人的事物,雖然這些是罪中之樂。信心和罪中之樂是不相容的兩回事。同受苦害synkoucheisthai)這個詞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在此處,用來把受害者緊密地連結在一起。摩西自己和神的百姓之間有著休戚與共的關係,他為著同胞的緣故,寧願放棄一切所有的,和同胞們同受苦難。前者和後者(proskairon,一時、暫時)的比較,是不受到時間的限制。罪充其量只不過給人暫時的享樂,但與神的百姓同受苦害卻沒有這種短暫的性質。那些與神百姓認同的人,立即成為神的仇敵攻擊的目標。

  26. 作者繼續說明為什麼摩西作此抉擇。他用另一個對比來表達──為基督所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這寶貴在當代物質主義社會中是很奇特、不合理的,而且似乎是很可笑的。但摩西的偉大,有部分就在於他認識生命中有一些更有價值的事,不是物質財富能比擬的。令人驚奇的是,用凌辱來形容為基督受的,因為這樣似乎把基督徒的處境,嵌入摩西時代。然而作者既多次在本書信裡以基督徒的意義來引用舊約聖經,他在這裡這麼作就不是完全不合適了。他暗示,神子民所受的所有苦難多少和為彌賽亞(神的完全代表)所受的苦難是息息相關的。摩西所受的一切苦難,是以神為祂子民的拯救計畫為緣由,而凌辱的最高點都落在基督自己身上。綜觀本書信,作者對此有縝密的辨識。

  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這句話的意思是,摩西定睛在更高貴的目標。這裡所用的動詞(apeblepen)是「轉眼望」之意,也就是刻意把眼目從一件事轉到另一件事。賞賜的觀念我們已經探討過,尤其這裡所用的字(misthapodosian,報償)是本書信一大特色。這個字也曾出現在二章2節,十章35節。但這些經文均未對這賞賜加以界定。以摩西一生的處境來詮釋,由於他不得進入應許之地,他知道他的賞賜是屬靈的財寶。屬靈的賞賜和物質的利益不同,它有亙古不變的品質,其價值更是無窮無盡的。

  27. 摩西的抉擇所帶來的歷史結果,作者用很簡潔的語調來敘述──離開埃及,這是在守逾越節(28節)之後發生的,並帶領以色列民離開埃及。作者注重的是強而有力的信心舉動,因此對摩西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的許多過程略過不談。他的信心凌駕王之上,而當我們回想這是位暴虐無道的法老王,這信心的成就就非比尋常了。因為王的忿怒可能是兇惡殘暴的,只有勇敢的人才敢違抗他,但信心卻能給人勇氣如此做。這樣的敘述,乍看之下,顯然與出埃及記二1415的記載互相矛盾,那裡說,摩西因為害怕,逃避法老王的追殺。或許可以作這樣的解釋︰摩西若不逃亡,他害怕神的計畫會受阻,但這是與個人的害怕不同的。

  這裡對摩西的勇氣作了屬靈的解釋︰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信心的眼睛能看見他人眼目無法看見的。在飄流曠野的過程中,摩西以不平常的方法察覺神的同在(參:出三十三;民十二78)。作者追述摩西能恆心忍耐的祕訣是,他有超越自己的能力源頭,仇敵卻從未辨認祂的存在。保羅在歌羅西書一15說,神是不可見的,但是在基督裡彰顯了祂的形像。毫無疑問的,看見不能見的,是個矛盾的說法,但這卻是信心的本質(參十一1)。

  28. 逾越節在猶太人心目中,佔據著相當重要的地位,對基督徒而言,逾越節甚至有更重大的意義,因為與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苦難緊密地相繫(參:林前五7)。很自然的,第一個逾越節的設立是個重要的歷史事件。作者認為這件事是以摩西的信心為中心。在本質上,這是憑信完成的,因為灑血很明顯的並不是抵擋滅命天使合乎邏輯的方法。灑血在希臘原文裡是用名詞(proschysin,灑),而不是用動詞,這更生動的把逾越節和行灑血的禮,緊緊的置放在一起,成為同一個動詞的受詞,但這兩者被認為是不同的舉動。出埃及記十二23的希伯來文經文中,將要審判的乃是神,但是這裡只說「滅命的」(和合本作「那滅長子的」)。指看見有祭牲的血灑在門楣和門框上的人家,就越過去以確保他們的長子免受擊殺。

  29. 思路現在從個人的信心轉向整個民族,雖然整個民族的信心是由摩西個人的信心所啟發的。很顯然,以色列民脫離埃及捆鎖的行動,是合作的成果。當以色列民面向一望無際,浩瀚的紅海,擋住前進的道路,後面又有火急追趕的埃及人,再沒有比這時更迫切需要信心的了。他們過紅海如行乾地,而埃及人被吞滅,成為神拯救的民族史蹟。這裡說,這個事件是因為信心而引發的。我們都記得很清楚,這種集體型的信心,只不過是個人信心的總合。但是,這種信心要置於飄流曠野發生的不信事件來看。關於這一點,作者已經在三、四兩章解釋了,而在這裡,作者意在表達信心的積極層面。

  30. 作者想到的下一個戲劇化事件是征服耶利哥城,不僅因為這件事是用神蹟方式來完成的,也因此役標示了征服迦南的認可。圍繞耶利哥城七日,所需要的是極高品質的團體信心,因為這個舉動,對那些無視神的全能的外邦旁觀者來說,顯然是絕對徒勞無益的。而且,這種超乎常理的信心和不尋常的作法一定會讓迦南地其他城巿的居民心驚膽戰。信心通常要求人確信︰神能作看來似乎不可能的事。

  31. 婦女喇合的地位,在於她全力保護兩個進入耶利哥城的探子(參:書二),雖然她只不過是個外邦人,又是個妓女,作者卻想到了她,並且把她列入信心英雄榜當中。像她這樣一個人也可以行使信心,可見信心的普世性質。新約聖經的另一個作者雅各(雅二25)對她倍加推崇。這裡說明喇合和耶利哥城其他居民的不同,藉著稱他們為那些不順從的人而標明出來。這也就是暗示說,耶利哥城的居民曾經聽見神為祂的子民所成就的大事,應當對這些舉動有所認識,不應該還要抵擋神的子民。很顯然喇合必定是因為聽到神的信息,受激勵,因而願意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她不把探子當仇敵看待,而是當作神的執行人,這樣的認知是出於她的信心。

  32. 以色列民進入應許之地只不過是個開始,接著,神的子民在他們繽紛的歷史中,締造了許多表現信心的偉大功業。作者認為,絕不可能將這些信心事蹟一一列出,因此他認為,列出一些不同的信心偉跡,這樣就夠了。他先列出一個名錄,認為他們是聞名遐邇的人物,因此不再贅述他們的事蹟。

  我又何必再說呢?是個修辭疑問句。作者幾乎是說,不需要再舉更多的例子了,以上的說明已經足夠使人印象深刻。而且也沒有足夠的篇幅讓他繼續說明這些人的事蹟。這裡提到六個人名,他們是士師時代與早期王國時代的代表人物。此外,又加上了眾先知,所有這些人,縱橫於以色列的聖經歷史。值得注意的是,士師們的排列並不是照著年代的先後次序,而是根據他們的重要性。關於基甸可以參考士師記六至八章;巴拉可參考四至五章,參孫則記載在十三至十四章,耶弗他的事蹟記載在十一至十二章。大衛和撒母耳的事蹟在舊約聖經裡占較多的篇幅,他們在以色列歷史中意義也較為深遠。這裡特別提到他們,可能是因為撒母耳是士師時代和王國時代之間承先啟後的人物,而大衛則是王國時代最突出的代表人物。

  3334. 這兩節經文用九個片語來說明信心的果效。作者把它們分成三個一組,共有三組。每一組都有一個共同的特性相互貫穿。第一組是說到已達成的事──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承繼了屬靈的應許。在大衛時代,這三個成就顯得最為明顯,但也可以說明以色列歷史的不同時期。士師記和撒母耳記,充滿了以色列因著信、制伏了敵國的記載。雖然以色列的武力較敵國弱,因著信,從神得到征服了仇敵的力量。他們行了公義(e{rgasanto dikaiosyne{n),意指作為整個團體的行事原則。公義的觀點,和使徒保羅在神學意義上的「義」不同,但卻有關。這裡所強調的是行出來的義,而不是公義的狀態。有信心的人選擇公義,恨惡不義的事,因為神自己也是如此。本書信已經舉了亞伯拉罕的例子,說他已經得了應許epetuchen epangelias,六15已經用過同樣的字)。亞伯拉罕是最高典範,而且在承受屬靈應許的漫長行列中,他是為首的一位。

  第二組所強調的特別是忍耐和得救方面的。他們堵了獅子的口,這很顯然是指但以理的事蹟(但六章),也有可能是指參孫(士十四6)和大衛(撒上十七3435)。在但以理的例子裡,堵住了獅子的口的乃是神,而但以理自己的信心是故事的顯著之處。參孫和大衛擊殺獅子是勇敢的表現,信心使他們的勇氣倍增。下一個說明,滅了烈火的猛勢,很可能是指但以理書三章中那三位遭受煎熬的希伯來人。這裡再一次說明了從危急中奇蹟式獲救的人,是因著信心得到神的幫助。第三個脫離的危難是刀劍的鋒刃,這包括了各種暴力的行徑。這句話在舊約聖經中,受信者並不陌生。

  第三組,把論述主題從奇蹟式的拯救移轉到更積極的成果。他們軟弱變為剛強。這句話乍聽起來似乎有些矛盾,但是可以回想到一些實例,譬如希西家的例子(賽卅八),尤其參孫的悲劇最為明顯。他最後不顧自己生死擊殺非利士人的舉動,被視為信心的表現。新約聖經中,最好的例子是使徒保羅的啟示;他越是軟弱,越是顯出信心的成熟(林後十二4)。下一個特性是爭戰顯出勇敢,從人看來這似乎也是前後矛盾的。在這裡,剛強的觀念是,從軟弱得來之剛強的延伸,但是特別針對戰爭而言。這個特性也可以從大衛的時代生動地看到,由此衍生的是打退外邦的全軍。顯然希伯來書的作者追述以色列歷史的時候,看以色列國在軍事上的勝利,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對神的信心,雖然舊約聖經裡並不總是強調這方面的信心。作者認為,所有過去歷史上的英雄,多少總是仰望倚靠神的人,這是用信心的詞彙來解釋的。

  35. 以下接著有三節經文,連續舉例說明忍耐的顯著果效。第一個說明自成一格──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可能是信心力量最突出的驗證。這樣的例子在舊約聖經中記載過兩次︰以利亞使寡婦的兒子復活(王上十七1724),以利沙使書念婦人之子復活(王下四1837)。但在這兩個例子運用信心的都不是婦人,而是先知。值得注意的是,就某種意義而言,婦人在新約聖經中總是與死人復活有關(拿因寡婦之子、睚魯女兒,以及伯大尼的馬大和馬利亞的兄弟拉撒路)。復活這兩個字(ex anastaseo{s)的字面意義是「出於復活」,好像復活是個領域,人從其間重得生命。

  此處列舉的堅忍表現,說明了當人面對著難以置信的變數時,靈裡不屈不服的特性。它需要一個內在的力量源頭,而這力量只臨到那些有信心的人。首先,又有人忍受嚴刑,這句話逼真地引我們注意到人對人的獸行。這種行為到今天仍方興未艾,有不少的極權專制政體,仍然以酷刑對待百姓,把百姓擠壓成一個共同的模式。一般都認為這裡所指的是,馬喀比時期,七兄弟遭屠殺事件而言(次經《馬喀比二書》六18及下)。人們對忍受嚴刑etympanisthe{san)這個動詞的真正意思有些爭議。它可能是指棒打或鞭笞150。兩約之間,有許多的猶太人遭受超乎常人所能忍受的酷刑,希伯來書的受書人,應該是耳熟能詳的。在馬喀比時期,許多殉道者不肯茍且得釋放,雖然他們有機會可以在放棄信仰的條件下得到釋放。這些殉道者秉持著將來身體復活的盼望,並且宣稱他們的迫害者與這樣的盼望無分(《馬喀比二書》七9及下)。他們所選擇的更美的復活,遠勝於不容他們持守信仰理念的肉身世界。

  36. 現在,注意的焦點是︰其他忍受嚴刑的堅忍典範。許多人所遭受的艱困包括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在以色列國歷史和基督教會發展期間都具有這種艱難的特色。舊約時代有耶利米,新約時代有保羅。毋庸置疑地,本書信的受書人必定熟悉一些當代人物,是可適用這些描述的。但作者目前不是限於以色列歷史上所發生的事。

  37. 接著所要列舉的是,更殘酷的苦難,用石頭打死早就已經是被大家接受的死刑(參猶太人早期歷史亞干的例子)。被鋸鋸死,根據殉道者游斯丁和俄利根的記述,據說以賽亞就是這麼死的。在次經《以賽亞昇天記》(The Ascension of Isaiah)記載,以賽亞正是被鋸鋸死。被殺在那些時代亦是很常見的(參:王上十九10)。有某些古卷在被鋸死和被刀殺之間加了「受試煉」(epeirasthe{san,參呂譯附註)這個詞,但從上下文來看,這似乎是很突兀,最好把它省略。它似乎是把前面「被鋸鋸死」(epristhe{san)這個動詞作了修正與重複。

  除了置之死地的暴行外,還有時日拖長的苦,作者僅指出四個例子來。他們被逐出社會,過著最原始的生活,只能以獸皮為衣,受窮乏,連生活必需品都被搶奪,忍受患難,苦害。以獸皮為衣,使我們想起以利亞,他的衣著毫無疑問的,也是屬於施洗約翰衣著的模式。

  38. 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是一句插入的感嘆語,作者似乎突然感受到以上所敘述人們的屬靈情況。相形之下,世人雖然有財有勢,卻遠不如那些信心之士,不配與他們相比。世人不懂得珍惜這些可敬的人,的確是實情。axios)這個字的意義曾引起一些爭議。有人倡言,如果這個字譯為「配」,那就是不言自喻,而且最好是解釋為「善待」151。不過想到這個世界並沒有善待這群可敬可佩的受逼害的人,也是不言可喻,當然也可說是不配了。

  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都屬荒僻之地,社會似乎打定主意要驅逐信心之士。受禁不得與他人交流往來,常是難以忍受的苦。為了明瞭這樣的苦,我們或許可以參考被困在洞穴中的那一百名先知(王上十八4),以及先知以利亞匿藏在洞穴中(王上十九9)的情景。

  3940. 作者記述了信心的考驗與得勝,在此所導致的結論是︰還有更美的事。應許還沒有實現,因為基督還沒有來,應許尚不可能實現。的確,應許和基督再來是同義的。既是如此,作者也不願置過去的英雄人物於不顧,而不再見證他們的信心,他的評注是,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

  作者為了解釋舊約時代聖徒與新約時代基督徒的關係,回溯神的計畫。譯成預見problepsamenou)的這個字,使我們注意到神對人類救贖工作的宏觀。這個觀點是指向神所有兒女都臻至完全的那個圓滿時刻。舊約時代配得的人,還沒有領受所應許的,正是這個原因。給我們預備更美的事,毫無疑問的,是指基督教啟示的超越,它能幫助基督徒增進信心,以達到最後目標。更美的這個主題在本書信已經出現過那麼多次,出現在此也正是預料中事。作者心中或許認為,有些人過於推崇猶太歷史英雄人物,以至於忘記他們也非完人,需要基督裡的信徒補足。

  關鍵在於完全teleio{tho{sin)這個字,也是本書信裡另一個熟悉的觀念。但在這裡,完全是帶著團體意識的。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團體,不與其他人聯合,就不算完整。此觀念的背後,有一個強烈的休戚與共的因素(參十二23「長子共聚之總會」的說明)。在新約聖經中一些關於教會的隱喻,諸如身體或房屋,這種觀念也很明確。

  第十二章的首兩節經文,是以過去歷史上的英雄為基礎,開始倫理上的勸勉,接著引進一段更實際的勸勉,以總結這封信,此外還有許多神學理念。

 

147 新約聖經另一處提到以諾的是猶大書14節,該處引用了次經以諾書上的話。次經啟示文學常提及以諾的名字︰禧年書四17;便西拉智訓四十四16;以諾壹書七十一14;都是引述他為讚許的榜樣。亦參 Philo, On Abraham 17f.On Rewards and Punishments 17.

148 在斐羅作品中,這兩個字都與神的創造有關,參 Williams, Philo and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pp.46ff.

149 He*ring, Comm., p.103.

150 這裡所用的希臘文動詞 tympanizo{ 意謂類似擊鼓的擊打(參呂譯「被張如鼓,受重擊而死」)。可能是指以利亞撒所受的折磨,亦即被綁在鼓面上,擊打致死(《瑪喀比二書》六1830)。參\cs15 F. Rendall, Comm., p.118.

151 He*ring, pp.108f.;贊同 axios 是亞蘭文 za{ka{h 的誤譯這種說法,這個亞蘭字的意思是「善待」或「配得」。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