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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講 在火煉的試驗中誇勝

 

(四1∼14)

  彼得前書第三章的末了,我們看到主已經得著了至高的權柄,因為我們的主按著父神的定意,接受了死亡的浸。所以第三章末了的時候,就提到祂曾經藉著死這一段時間,去向在陰間裡的靈宣告祂的得勝。因著這一件事,就引出挪亞洪水的歷史,挪亞的洪水就引出今天神兒女們受浸的見證。我們感謝神,當年,挪亞所經過的洪水,我們現今的受浸就是一個死亡的浸的表明,經過洪水的人都死掉在那裡,但是挪亞一家藉著方舟得以保全。

受浸也是一個順服的操練

  感謝神,經過水的歷史,在彼得前書裡,就說明我們的主所作的事,祂藉著進入死,而從死裡復活,完成了神在祂身上的定意,讓這一位復活的基督成了人的拯救。基督顯明祂作人的拯救,乃是因為祂經過死,也勝過死。藉著這一位從死裡復活的基督,我們就得救了。我們得救這一件事,也藉著我們受浸這個動作印證出來了。弟兄姊妹們都知道的,受浸乃是重溫一次我們救恩的經歷,你進入死,埋葬了,然後,從死裡復活過來,這是主的經歷。但藉著受浸見證我們接受主的經歷成為我們的經歷。

  當然受浸這件事只是一個印證,受浸這一件事並沒有給我們一個得救的依據。如果你沒有得救,你去受浸是一點意思都沒有。人必須是先得救,後受浸,這樣,他受的浸才有屬靈的意義。在彼得前書裡不是說到受浸的意義,而是藉著受浸這一件事指明我們的主,祂已經得著了權柄,祂吩咐我們傳揚祂,並且為信的人施浸,我們按著祂的吩咐來作,就是一個順服的操練,也是一個順服的見證。就帶出一個事實來,叫我們在神面前沒有一個有虧的良心。

  感謝神,在這裡引出一個順服的實意,聖靈領我們一直去留意,藉著順服而維持我們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因著我們的主從死裡復活過來,得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在主的經歷上,就有一些事讓我們去留意。我們只是回頭再補充一點點,主的順服帶出一些屬靈的果效。第一,給神打開了在人中間作工的門,因為藉著我們的主從死裡復活,人要回到神面前去就有路了,神在人中間作工也有根據了。因此就引出一個結果,就是第二節,「把人帶回神的面前,」讓神與人恢復交通。人與神恢復交通的結果,讓人回到起初神造人的心意。因著我們的主完成了這些事,所以祂就得了至高的權柄,正如第三章末了二十二節所說的,「耶穌已經進入了天上,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祂。」

  主這一個經歷,是給我們指出一個很嚴肅的原則,連我們的主自己也都是這樣走過來,在得著真正權柄以前,祂自己先作一個順服權柄的兒子,祂是這樣的走過來。一面是成就神所要作的,另一面就讓祂因著滿足神的心意,而讓神把祂升為至高。因著這一件事,第四章的信息就開始了。從第四章開始,聖靈把神的兒女們帶進一個更實際的認識和操練裡,就是我們怎麼能進入實際的順服?在第二章,第三章都很明確的擺出一個要求,要學習作一個順服的人。對我們這個天然向著神滿了悖逆的人,怎麼可以活出一個順服的光景來?

  所以弟兄姊妹留意第三章末了說,「這浸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那一個「求」就有講究了,「只求在神面前有一個無虧的良心。」在神面前那無虧的良心,乃是根據我們在神的面前,毫無保留的順從神的旨意,這也說出我在神面前生活,追求,愛慕屬靈的事是為著甚麼,是為要求在神面前有一個無虧的良心。

  因此,這一個求,從表面上來看,就是一個要求,我們所有屬靈的生活,就是要帶出這樣要求。或者說,我們屬靈的追求,也就是要帶出這個要求。這一個要求是甚麼呢?就是服神的權柄。服神的權柄跟服人的權柄,裡面是怎麼來調和?在第五章裡就碰到這個問題。無論如何,第三章就給我們看到那要求。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說,這一件事也給我們帶來了一個立約的事。立甚麼約呢?與主聯合來把主自己活出來。那裡提到這個「求」是根據受浸這件事引出來的。那裡說,「這浸不是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乃是求我們在神面前有一個無虧的良心。」這就像藉著受浸這件事,在屬靈的實際裡立了一個約,我們是要把神的心意活出來。

  因此又帶出第三方面我們留意到的,這一個請求顯出來的結果,就成了一個見證,把神顯出來。弟兄姊妹們,我們看到這樣的事,如果我們靈裡面不夠甦醒,我們就覺得很為難。因為好像神一直向我們發出要求,好像聖靈就是把我們帶到神的面前,看見神向我們有所要。籠統的一句話來說,就是要叫我們服祂的權柄,這是我們最不甘心接受的一件事。因為在我們的天然裡,我們根本就是要拒絕任何的權柄。你看小孩子長大的過程,你就知道,越長大就越不要接受年長的人的話。你要他不要作那事,他就偏要作給你看;你願意他作那事,他就好像裝作沒有聽見你說甚麼。這就是人天然的表現。一直等到他的生命慢慢成熟一點,他才會開始聽聽別人的話,這是人的天然。

接受基督的權柄是理所當然的

  現在我們給帶到神的面前來,神好像就是給我們看見,學習作一個服權柄的人,這太碰到我們的自己,太叫我們不甘心。但是聖靈就讓我們看見,你曉得我們的主現在是站怎麼樣的位置?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交在祂手裡,所有在天上的被造之物,沒有一個不服在祂的權柄底下,我們這些既然在祂救恩裡面蒙拯救的人,憑甚麼不願意去接受祂的權柄?也就是說,我們非要接受祂的權柄不可。但是問題來了,我願意接受主的權柄,我願意服在主的權柄底下,但我怎麼進入服權柄的實際裡去呢?

  第四章就開始給我們看到一些認識和操練的事。弟兄姊妹們,你留意第三章末了的時候,聖靈把一位接受了至高權柄的主擺在我們眼前,然後第四章開始,就說出了這樣一個事實。在我們這本聖經翻譯上是這樣說,「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我們先來弄清楚這裡的意思再往下去。我們就從這些文字本身來看,好像聖靈在這裡向我們說,「人要學習作一個順服的人,在人的眼中,或人的心思裡,我順服,我就要受苦;我順服,就是叫我減少;我減少就叫我感覺痛。」但聖靈卻給我們看到另一方面,你先不要說是不是苦,你先要看見,順服乃是帶我們進入榮耀的路。因為我們的主,祂自己也是這樣走過這一條路,既然主自己已經走過這條路,我們就不可能不在這一條路上走。這是我們在字句的表面上所領會的。

  我們回到這兩句話的準確意思上去,那意思就更深入一點。「基督在肉身為我們受苦。」這是原來的意思,我們中文的翻譯漏掉了「為我們」這幾個字,也沒有那個「既」的意思,好像很無可奈何。我們的主走過那段路,一點無可奈何的情緒都沒有,祂是非常甘心走上來的。因此祂在走這條路的時候,接受了許許多多的難處,最末了還給人家釘死在十字架上。這許許多多的事,不是因為祂自己有甚麼缺失,祂這樣作完全是為了我們這些人,如同第三章那裡說,「義的代替不義的。」如果就著我們的主來說,祂根本就不要接受這樣的經歷。但是祂接受了,是甚麼原因使祂接受?為我們。

  弟兄姊妹,我願意你在你自己的聖經裡把這三個字加上去,「基督在肉身為我們受苦。」你要看到基督這一個經歷,完完全全是為了我們這些人的。這樣,我們就看到下文那一句話的嚴肅。怎麼說呢?我們的主,祂為我們在肉身受了苦,祂受苦是因為順服神的旨意,祂以神的旨意作為祂一切揀選的根據。所以祂對這受苦的事,就沒有看得太難接受。相反的,祂還是很高興的去接過來。

  弟兄姊妹記得,希伯來書十二章,說到我們的主接受十字架苦難的時候是怎麼說呢?弟兄姊妹你留意,希伯來書第十二章,我們要看的是第二節當中開始的那幾句話。「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不錯,順服神的旨意在人看來,會有羞辱,會有難處,但是我們的主是輕看這一些,祂所以輕看這一些,乃是因為祂看見擺在前面的喜樂。弟兄姊妹們注意,我們的主從父手裡所接過來的,在人看來,全都是作難的事,但在主的心思裡,祂確實帶著一個喜樂的心去接過來。

  雖然祂在客西馬尼的時候,也站在人的感覺上面,好像在訴苦,那是要讓人知道,在神面前過不去是怎樣的可怕。若是你轉到我們的主揀選神這一個事實去看,祂裡面卻是滿了喜樂去接受父一切的安排,祂有權柄讓十二營的天兵來救祂脫離那個環境,但祂不用這個權柄。祂有能力從十字架上下來,讓人看見他們在作一件何等愚昧的事,但是祂沒有下來。為甚麼祂把一切的難處都往自己身上堆呢?因為祂看見這個是父的意思。所以我們看到,基督在肉身為我們受苦這一件事是怎樣的一件事,一面是成就神旨意的事,一面是進入榮耀的路途。

  聖靈就讓我們看見主這一個經歷,然後就說,「你們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這話是對的,不過我想,我們能把這個更強一點的意思表達出來,「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不如說,「將同樣的心志。」那就更明確,更清楚。用同樣的心志作甚麼呢?不單只是作兵器,更準確一點,是用著同樣的心志去武裝我們這一個人。弟兄姊妹你看見兵器就是兵器,如果說是武裝我們,這就比兵器多得多了。弟兄姊妹你記得,以弗所書給我們看見神的全副軍裝,你看到神全副軍裝,你就看見一個給武裝起來的人,他是把神全副的軍裝都佩戴起來的。但是弟兄姊妹,如果你光是看兵器的話,你在神的全副軍裝裡,你只能看見那把聖靈的寶劍,因為兵器就是那個寶劍。感謝神,聖靈在這裡給我們看見一件事,我們把基督順服父神的那個心意,那一個經歷來武裝我們自己的時候,我們就看見那個完整的安排,並且也看見這個安排的目的。

魂的救恩不容輕忽

  那個目的是甚麼呢?弟兄姊妹曉得,我們平常最不甘心順服的是甚麼?是甚麼原因?就是我們不肯把我們的魂交出來。彼得前書一直就是說到魂的事,第一章說到魂的救恩。第二章說到魂的爭戰。然後第二章的末了說到我們要活在魂的大牧人管理下,讓祂來監管,這樣就引出我們在第三章裡看到魂的釋放。在第四章裡看到最末了,你就看見魂的真自由,說清楚一點,你就看到,一個信靠神的人,他的魂蒙了完全的拯救。

  弟兄姊妹曉得,我們頂難順服,乃是因為我們的魂的活動太厲害。有一個難處擺在那裡,我們的魂裡就有很多活動。這個難處叫我很痛苦,這個難處叫我感覺很羞恥,這個難處叫我感覺很難受,這個難處叫我在人的面前失去了面子,這一個難處叫我的物質損失太大,這一個難處又造成甚麼甚麼一大堆的東西。你越在魂裡活動,你就越能列出很長的一張清單,都是對你自己很不利的。你越讓魂在那裡活動,你就越不甘心去接受主的安排。弟兄姊妹們,主會給我們看見,如果我們能脫出那魂的活動所加給我們的捆綁和限制,我們在順服的功課上就開始走出第一步。但是怎麼走呢?聖靈就說,用基督在神面前順服的那一種心情,那一種心思來武裝我們。如果這樣的一個心思把我們整個人武裝起來了,那麼在順服上所面對的難處就起不了作用了。

  我們的主從來沒有說,釘十字架是很容易的。我們的主也從來沒有說,道成肉身是一件非常喜樂的事,是很簡單就完成的。我們的主從來沒有給我們說這樣的話。但是你也從來沒有看見主為著道成肉身而抱怨,你也沒有聽見主說,十字架對祂來說太沉重了,是祂所承擔不起的。你沒有聽見主說這些話,為甚麼我們的主沒有抱怨?沒有推辭十字架?因為祂裡面有一個看見。

  這個看見我們剛才也交通過,祂因著這一個榮耀的看見,祂因著這一個喜樂的看見,祂就覺得所有的難處,不過是為要叫我去達成神所定規的那一個目的。因此在祂的心思裡,沒有別樣的考慮的,祂所要考慮的,就是神的旨意是不是可以成功。因為底下就很清楚這樣說了,祂裡面有那樣一個看見,祂為了滿足父的心意,祂為了成就神永遠的旨意,祂很喜樂的走上了十字架的路程。但願我們也能把主這樣的心思,這樣的經歷顯出在我們的身上,弟兄姊妹就會看見,沒有甚麼難處能攔阻我們不揀選神。

不要落在白白受苦裡

  接著這裡就說,「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弟兄姊妹要注意,很多人都在肉身上受過苦,但是你看見,他沒有跟罪斷絕。我們上一次不是已經提過嗎?苦是人人都受的,但是有些人受苦是白受苦,有些人受苦的結果乃是把他帶到神的光中,進到神的面前。因此在這一個地方,你看到一件事,「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怎麼在肉身受過苦?你沒有忘記上文所說的,乃是因著基督那樣的心思,而接受肉身的受苦。是這樣的在肉身受過苦,他就與罪斷絕了。為甚麼?

  因為他有了這樣心思的時候,他裡面對主有一個很深的愛。因著愛主,他就愛慕主過於其他的一切。如果我受苦叫我得著主,我不推辭受苦;如果逃避苦難會叫我失去了主,我寧願留在苦難裡。弟兄姊妹們,一個認識主的人,跟那些不認識主的人區別就是在這裡。或者說清楚一點,一些宗教徒和跟隨主的人的區別就是在這裡。

  弟兄姊妹曉得,一般人尋求一個宗教,絕大部份是抱著拜偶像的那種心情,我這樣敬虔,我這樣的誠心,乃是為著盼望神明加給我各種各樣的祝福。這是一般拜偶像的人的心思。我從前告訴過弟兄姊妹們,有一次我在台灣,在路上看見有一個偶像被丟到垃圾堆裡,我看見就覺得有點喜樂,哎喲!有人把偶像丟掉了!我就與同行的弟兄說「有人信了主,他把偶像丟掉了。」那個本地的弟兄就跟我說,「王弟兄,不是那麼一回事。」我說,「怎麼不是這回事呢?明明那個偶像被丟到垃圾堆裡。」他說,「你不知道台灣那些人,他們有很多很多的偶像,人家告訴他說,這一個偶像很靈驗,很能賜福給人,他就去拜這一個。但拜下來的時候,並沒有看見祝福,他就覺得這個不對,正好碰到別人說這個不成。他說,好,好,我就轉過來拜這一個。既然轉過來拜這個,原來那個就把它丟掉。」你沒有辦法在外邊看到他是敬虔或是不敬虔。

單單留意主的旨意成全

  但是真正跟隨主的人,他能跟隨主的定規,絕對不是因著我得著祝福,或我沒有得著祝福。他所注意的只是一件事,我有沒有得著主更多,如果我得著主更多,就是多受一點難處我也甘心。多經歷主的真實,就算多一點艱難,我也覺得值得。弟兄姊妹,你能掌握到這一點的時候,我們就看懂這段話了。「因為在肉身上受過苦的,就與罪斷絕了。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作這些愚昧的事的時間夠了!不能再繼續了!因為在他揀選主的事上,他遇見了主,他經歷了主。他曉得他揀選主,不是為了眼前的好處,而是為了神的旨意成全。

  這樣來跟隨主,很多人就不明瞭。他們覺得你怎麼一下子變了一個樣?起初他們不明白,慢慢就感覺你這個人很古怪,「我好心好意來邀請你合伙買一張彩票,你曉得,這一次開獎,中獎的機會很多,我看準了,一定中的。」你就說,「對不起,這個玩意我不幹了。」他就說,「把錢送到你面前來,你還不幹?」你說,「對不起,我不再幹這個玩意。」也許那次真的給他中了一個末獎,他就來找你,「是不是呢?早就告訴你了,一定中的。好不好再來?這次我是中小獎,下次就中大獎。」你就回應,「好吧,你就等著中大獎吧!不過我還是沒有甚麼意思作這事。」他就覺得你這個人怎麼這樣古怪。

  弟兄姊妹們,如果我們要求人的諒解,而決定我們跟隨主的路程,我們就不可能跟隨主。我們跟隨主,不是根據人的想法,乃是根據神的自己。感謝主,我們認定一件事,我們的主是審判人的主,人的一切都要在祂面前交賬,沒有一個人可以逃得過在神面前交賬。我們不是只求眼前的好處,我們是看見永遠的平安。更重要的,我們是看見我們能在神的旨意裡給帶進榮耀的永遠。如果不是在神的旨意裡的,甚麼都沒有價值,盡管你現在馬上成了世上最富有的人,最有權勢的人,就算是這樣你還是沒有意義。

  弟兄姊妹,你看到一個跟隨主的人,他們的心思和意念是放在那裡?不是放在眼見的事物上面,而是放在那一位永遠的主上面。就是為著這樣一個緣故,這裡就好像題外提到一件事,因為提到,「將來要在審判人的神面前交賬」的時候,有些人就會說,「我從來就不知道神,為甚麼祂要我跟祂交賬?」在這裡,聖靈藉著彼得說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這一件事也常常給許多信主的人產生一些困惑,那就是第六節裡所提的「為此」。甚麼「為此」?「為此」就是說,將來所有的人都要在「審判活人死人的神面前交賬」,為著這樣一件事,「所以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叫他們的肉體按人受審判,他們的靈卻可以靠神活著。」這些話就給我們常常帶來一些困惑。你就說,「活著的時候不信主,還是有機會,因為人死了以後,還有機會聽福音。所以現在信主不信主,沒有甚麼大不了的事,頂多這一生活著的時候沒有機會,我死了還有機會。」弟兄姊妹別讓這樣的想法來欺騙了人的自己,這裡不是這樣說的。你必須要注意,說這一件事不能不留意那時間性。我們中文聖經也翻譯得很清楚的,一點沒有被人誤會的可能。不是說以後還有機會聽福音,乃是說這一件事已經作過了,以後不會再有的。弟兄姊妹留意到嗎?「曾有福音傳給他們」是過去了的事,已經發生過的事,不是以後會發生的。你說,「這究竟說甚麼?」弟兄姊妹們,你要留意一件事,這裡說的死人是指著甚麼人?你說會不會是第三章裡挪亞方舟以前的那些人?如果是挪亞方舟那時候的人,當然可能包括他們在裡面,但是那個包括不是那麼完整。因此這裡的死人,我們一定要先指出究竟他們是指著甚麼人。弟兄姊妹留意,說到審判活人死人,這些活人死人,是誰看見的?是在人眼前看見的,還是不是在人眼前看見的?如果是在人眼前看見的,我們就覺得有很多的難處。但是感謝主,這裡很清楚告訴我們,這些活人跟死人都是在神面前的,是神看的。如果是神看的活人和死人,這一個意思跟我們所領會的死人活人就完全不一樣。

  我們說,我們現在是活的,我們是活人。那樣,誰是死人呢?躺在墳場裡那些是死人,這是我們所看見的。弟兄姊妹留意,這裡所說的活人死人是在神面前給神看見的,並且在審判的時候,活人死人恐怕都死過了。當然也包括一部份沒有死過的。主來施行審判的時候,或者說,等到將來白色大寶座顯明出來的時候,有些人是死過的,有些人是沒有死過的,但是不管他是死過的,或是沒有死過的,死過的不一定是死人,是活人的不一定不是死人。你說,這樣怎麼來決定?弟兄姊妹留意,路加福音十九章那裡,就提到一件事,我們的主呼召門徒來跟隨祂,一個人就回答主說,「主阿,我很願意跟隨�諢A但是我有一件事必須要做完才能來,因為我爸爸剛剛死掉,我要把他埋葬。我埋葬了他,我就來跟隨�諢C」主怎麼說?「讓死人去埋葬死人。」弟兄姊妹們,如果按人的常話來講,死人怎麼能埋葬死人呢?弟兄姊妹們,你就看見,在神的眼中看來,如果沒有在神的救贖裡,活著也是等於死的。如果是在神的救贖裡,死了還是活的。這是完全不同的體會。

  現在我們就注意,回到彼得前書來,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就是說,不在救贖裡的人,神都讓他們有機會聽到福音,或者直接讓他們耳朵聽到福音,在他們心靈裡,給他們一個永遠的感覺,讓他們去尋找那一位永遠的主。反正神總是給他們有這樣一個去揀選主的機會,目的是讓他們知道,他們的生活是非常的敗壞墮落,他們能在救贖裡揀選主的時候,他們的靈就可以活過來。這好像有點題外話,但弟兄姊妹記得,說到這裡,不是說到題外的事,這裡因為說到審判活人死人的神,而引出來的一些不在主題上的話,因此我們還得要留意。主題是說,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在這一位審判主的面前去交賬,我們是為了要現在的舒服而拒絕去揀選得著主?還是樂意去揀選得著主,而忍受現今的不太舒服?這些話都是把我們帶回第一節那裡,「基督為我們在肉身受苦,你們也要以同樣的心志來武裝自己。」為甚麼這樣呢?「因為萬物的結局近了。」這裡所說的萬物的結局近了,不是說到馬上現在就是世界末日,乃是指出,我們的主的救贖作成了以後,這一個地和其上的一切進入結局的時間就快了。

活出神的喜悅

  因此,所有樂意要跟隨主的人,他們必須是這樣活在神的面前,把神的心意活出來,把神的目的活出來,「謹慎自守,儆醒禱告,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你們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若有講道的,要講神的話,有服事人的,要按神所給的力量去服事,讓神因著耶穌基督得榮耀。」弟兄姊妹你留意這裡的話,確實是給我們看見跟隨主的路程。前面的一點點,是我們個人在神面前活著,從第八節開始,那是進入教會的生活。

  弟兄姊妹記得,第二章裡就已經提到教會的建造,同時也提到我們是如何來彰顯神的榮耀。現在在這裡就具體的再提,要謹慎自守,不要越過神的界限,積極的要儆醒,要禱告,更多尋求神,活在與神的交通裡,更重要的是在弟兄們中間,活出彼此相愛的實際。因為當我們是這樣活著的時候,我們裡面的靈就甦醒,我們就能脫離許多罪的引誘,我們不會被罪來把我們拖到一個失落的光景裡。感謝神,因此我們就給帶進一切都是根據神,我們傳講神要講的話,我們服事與我們不同的肢體,我們不是求別人稱讚我們,所以我們來服事。我們在神面前持定了一個方向,我們就是討神的喜悅,滿足神的心意來服事主。別人稱讚,或是不稱讚,不是我所計較的。我只計較一件事,神有沒有因著我的服事而得著喜悅。因為我們的神是榮耀的神,祂從永遠到永遠都是在榮耀裡的神,祂是因著祂的兒子耶穌基督把祂自己顯出來,我們就是因著祂的兒子被帶到神的面前來認識祂的榮耀,而高舉他的榮耀。

火煉的試驗

  感謝神,到了這一個地步,弟兄姊妹們,一個非常非常嚴肅的話就給提了出來,「親愛的弟兄阿,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好像火一樣的試驗臨到你們,你就說,「為甚麼跟隨主?跟隨到這樣的地步,祝福好像沒有,試驗一個接著一個,沒有了期的。」弟兄姊妹們,這不值得奇怪,因為我們是這樣跟隨主的時候,眼睛發紅了的是撒但,牠絕不甘心我們站在神那一邊。約伯的經歷就給我們看到這一點,所以從古到今,撒但一直是用各種各樣的方法,來攔阻人站在神的那一邊。所以聖靈藉著彼得說,「親愛的弟兄阿,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以為是遭遇非常的事。」沒有這樣的事,一個跟隨主的人,如果在他跟隨主的路上沒有碰到難處,那才是希奇的事。如果我們在跟隨主的路上遭遇人的反對,遭遇人的踐踏,這不是希奇的,因為揀選我們的主自己也是這樣走過這條路。所以聖靈就在這裡說,「你倒要歡喜,」為甚麼還要歡喜呢?給人打了,給人罵了,你還要歡喜?

為作基督徒受苦是喜樂的事

  感謝主,你讀使徒行傳,你就看見有那麼一些人,給人打了回來,他們還高興,他們還覺得這樣才算是配為主的名受辱。感謝主,他們所以喜樂,乃是因為他們看見他們受苦的原因和受苦的結果。他們受苦的原因,因為他們是站在主那一邊。他們受苦的結果,乃是他們與基督一同受苦,他們就看到受苦的結果了,既然是與基督一同受苦,基督的經歷就要成為他們的經歷。弟兄姊妹們,這實在是一件非常蒙福的事,若是我們因著自己的愚昧而受苦,這個沒有話好講,也不值得提倡。這樣為了人的愚昧而受苦,受了苦還要受責備。但若是為了作神的兒女,跟隨主而受苦,你倒要歡喜快樂。

  我想,若為作基督徒受苦這件事,說在今天好像覺得沒有甚麼意義,但是在彼得寫這封書信的時候,作基督徒的意義是很清楚的。我們曉得「基督徒」這個詞是在安提阿開始給叫出來的。在起初的時候,這一個詞並不是一個恭維人的詞,乃是一個譏笑的詞,甚麼都是耶穌基督。感謝主,如果我們真能活出這樣一個光景,給別人看見你甚麼都是要根據基督,我們在主的面前是不是活對了?我們活對了。如果是因著這樣子而受苦,那有甚麼可羞恥?我們反倒要感謝主,因為祂給我有機會來發表祂。

審判從神的家開始

  弟兄姊妹們,聖靈在這裡提醒我們,不要管別人怎麼看你,你要注意審判要從神的家開始。既然審判要從神的家開始,我們就必須要很準確的活在神的面前。既然神的兒女也不能不接受神的審判,這裡的幾句話就很有意思。「若是從神的家開始,那些不信從神福音的人,他們有何等的結局呢?」我們這些屬神的人,神還要審判我們,我們這些藉著祂兒子而蒙紀念的人,我們也不能說,「我們因為是作了神的兒子,所以審判就不臨到我們。」不,我們如果愚昧,神還是追討,雖然那追討不至於滅亡,只是在虧損裡邊,但神的公義卻不因著我們已經在救贖裡,祂就閉上眼睛不管我們。沒有,我們的神還是要在我們的身上執行審判的權柄。如果神的公義是這樣的執行,那些拒絕神的人,他們的結局要何等的悲慘!

在神的信實裡享用拯救

  弟兄姊妹留意十八節,「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還有何地可站呢?」這也是很容易引起我們誤解的。你說義人若是僅僅得救,當然那些不信主的人是很糟糕,不過十八節不是說這樣的事,十八節不是說將來的事,十八節是說另外的一件事,是說到生活上的事,藉著生活上的事,說出神的公義一定不會隱藏的。十八節應該是這樣說,「義人在很困難的光景裡,他們還是得拯救的。」那就說到他們還再要順服主,揀選主,以致在人看來,他們這些人肯定沒有路可走了。但是神卻讓人看見,神的拯救沒有忽略他們。

  弟兄姊妹記得哥林多前書十章那裡說,「我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在我們受不住的時候,祂總要給我們開一條出路,叫我們可以受得住。」就是說這裡的事。但是我們的腦筋動得很快,我們就會講,保羅殉道,彼得被殺,神並沒有救他們。弟兄姊妹們,你還是看見神的拯救,神沒有拯救他們脫離那個環境,但神卻是拯救他們脫離心思的困擾,沒有叫他們感覺難以承擔,所以你才看到保羅所說的「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要守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今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

  我們感謝主,神拯救他進入神的國,神一定施行拯救,如果在那麼困難的情況底下,神的拯救還是那樣的確實,那就說出這一位神是公義的神。因此那些不揀選神旨意的人,他們在見主的時候,他們會在神的面前得著一個甚麼的結局?所以到了最末了的時候,這幾句話太有意思了,「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的魂交與那信實的創造的主。」弟兄姊妹們,我們好好留意十九節,因為這就是回應第一節的意思。

  我們照著神的旨意來受苦,你就不必管別樣,你一心要留意神的旨意在我們身上有沒有成全。你不必計較眼前的遭遇,你就把你的魂交給這一位信實的主,也交給這一位創造的主,祂的信實,祂不會把你忘掉。祂不會閉著眼睛不看你,祂是創造的主,一切的事情是從祂那裡作起頭,也在祂那裡作結束。如果是這樣,你裡面還有甚麼可以不信靠祂呢?我們的魂常叫我們跑到神的旨意外面,但是聖靈把我們固定在這一位信實和創造的主面前,魂的騷擾就不能阻擋我們去揀選神的旨意。基督是因為揀選神的旨意而受過苦,我們也當以同樣的心志來武裝我們,叫我們能在神的權柄底下活出神的旨意來,叫神得榮耀。── 王國顯《總要作神的僕人──彼得前書讀經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