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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第六課

 

第六課

 

啟示錄

 

經文:    啟示錄8:1-9:21

 

主題:    第七印審判及七枝號審判之1-6

 

焦點:    對神的忿怒的回應

 

大綱:

“將來必成的事”(4:1-22:5)

大災難時期(4:1-18:24)

審判開始──七印──災禍的前半段(6:1-8:1)

第七印──揭開七枝號的審判(8:1)

審判繼續──七枝號──大災難時期後半段開始(8:2-11:19)

引出吹號的審判(8:3-6)

吹第一枝號──地遭浩劫──三分之一的植物被燒毀(8:7)

吹第二枝號──海遭浩劫──三分之一變成血(8:8-9)

吹第三枝號──江河、眾水被擊打(8:10-11)

吹第四枝號──天體被擊打(8:12)

宣告三禍(吹最後三枝號)(8:13)

吹第五枝號(第一禍)──撒但及其魔軍被釋放──蝗蟲“就象蠍子蜇”一樣攻擊人(9:1-12)

吹第六枝號(第二禍)──三分之一的人被殺(9:13-21)

 

觀察與注釋    :

 

在啟8:1中約翰記錄說在天上有“大約半小時”的寧靜,明顯地是在預期著審判的到來,並因其巨大可怖而屏住呼吸。

 

審判繼續──七枝號──大災難時期後半段開始(8:2-11:19)

 

對七枝號審判的介紹(8:3-6)

約翰看到有七個天使各拿著一枝號站在神面前(8:2),另外一個天使手拿一“金香爐”,在眾聖徒的祈禱之外加上香,一同獻給神(8:3)。此天使準備好回應眾聖徒的禱告(6:10),要將懲罰傾瀉大地。香爐盛滿壇上的火(懲罰的象徵)倒在地上(5節)。此七位天使現在準備好吹號。

 

第一枝號──地遭浩劫──三分之一的植物被燒毀(8:7)

地被“雹子與火攙著血”擊打,三分之一的草與樹被燒毀,破壞了自然迴圈規律,使得由植物進行的將一氧化物轉化為氧氣的作用大大降低,從而使呼吸變得更加困難。

 

第二枝號──海遭浩劫──三分之一的海變為血(8:8-9)

約翰看見“有仿佛火燒著的大山”被扔在海中,三分之一的海水變為血。海中的活物死了三分之一,船隻也壞了三分之一。由於這樣多的海水變為血,這對形成雨水必須的水的蒸發過程自然會產生不利影響。

 

第三枝號──江河與眾水被擊打(8:10-11)

接著約翰看到有“大星”落下“從天上,燃燒象火把”,三分之一的江河與水的源泉變苦(可能變鹹或澀),使人無法飲用,許多人因喝不到甜水而死。

 

第四枝號──天體被擊打(8:12)

約翰看見的第四枝號審判使得日、月、星辰的三分之一被影響,因此從這些天體發射或反射的光大大減少,使地上變得昏暗或部分黑暗。

 

宣告三禍(最後三枝號)(8:13)

似乎這可怕的破壞大地,海洋,清水及天體的災難還不夠,約翰看見一個鷹飛在空中,大聲說:“禍哉!禍哉!禍哉!”

        前四枝號的審判影響到自然,而後邊三枝號的審判則特別厲害,直接針對一些人而來(“那些住在地上的”──指未得救的人)。而且,前四枝號的審判似乎佔據了大災難後半部分中三年的時間,而最後三枝號(三禍)大約發生在最後六個月。

 

第五枝號──(第一禍)

撒但及其他魔鬼被釋放傷害人如同“蠍子蟄人”(9:1-12)

        第九章有很多象徵性語言,很難解釋,但第五、第六枝號審判的影響或結果是十分清楚的。唯一不清楚的只是這種使人受苦的工具的具體機制(參見約珥書第2節)。

        在第五枝號中,約翰看見“有一個星從天落到地上;有無底坑的鑰匙賜給他”(9:1)。但這星很明顯不是真正的星星,對它有各樣的解釋。有人認為它是指基督,但根據下文的描述不太像是。

        它更像是指撒但(參見12:9),在大災難中間他被扔在地上(帖後2章,尤其9節),因聖靈對撒但的攔阻被暫時挪走,撒但在地上被釋放,他就釋放他的魔軍,去試探並支配世界,並試圖阻止基督的再降臨。

        在這裡應當注意:撒但作為第五枝號的審判是上帝選定的懲罰世人的工具。正是在這時,由撒但賦予能力的敵基督的真實本性被揭露出來(帖後2:3-4,7-9)。在前邊啟6:1第一印審判中,他是以一個騎在“白馬”上的得勝者的形象出現。

        現在撒但打開無底坑,放出的“蝗蟲飛到地上,有能力賜給它們,好象地上的蠍子的能力一樣”(9:2-3)。這些明顯地不是字面上的蝗蟲,因為告訴它們不能吃草(它們通常的食物)而且蝗蟲沒有螫針。它們最像是撒但控制下的鬼(邪魔靈體),化身成某種樣子(參見猶大書6、7章及彼後2:4)。說他們是“蝗蟲”可能是指它們為破壞性的大軍,看起來更向“預備出戰的馬一樣”(9:7;參見約珥書2:1-17)。它們有戴冠冕的頭,臉面好象男人的臉面,頭髮好象女人的頭髮,牙齒象獅子的牙齒,胸前有鐵甲,尾巴象蠍子,並有毒鉤(9:7-10)。還要注意它們是有組織的,並且有王──無底坑的使者(亞玻倫──意思是毀壞者)。

        在第五枝號審判中,這些大群的鬼魔不被允許害死人,而只能蟄他們,使他們受痛苦五個月(9:5,10)。而且它們只是傷害不信者──“那些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9:4)。信者明顯地包括在7章中提到的144,000被打上印記的猶太人,加上那些在大災難中至今已經信神並被打上印記的人。很可能,那時的人要麼受神的印記,要麼受敵基督的印記(13:16)。

        五個月的痛苦給了我們大災難時期剩餘時間的線索,那時“人要求死,決不得死”(9:6)。不允許蝗蟲殺害人的事實清楚地指出:神仍然在掌權(參見約伯記1-2章)!這些懲罰不是從人來的,而是從神來的。這裡結束了第一禍,而“還有兩禍要來”(9:12)。

 

第六枝號(第二禍)──三分之一的人被殺(9:13-21)

當第六枝號(第二禍)吹響時,懲罰的嚴重性開始加劇。攔阻的使者被釋放,因此第二個大群的魔軍被允許殺害三分之一的人。

    在16節中約翰記錄說,他在異象中看到有二萬萬馬軍!這裡可以從字面上解釋為一隊有軍事力量的侵略“軍隊”,或者是指在17-19節中描述的,很象第五枝號中的魔軍的第二批魔軍。這一次它們被允許殺掉人。

        其餘未被殺害的三分之二人仍對他們拜偶像及邪惡的行為“不悔改”(9:20-21)。很多悖逆的人甚至在面對神公義的審判時仍然拒絕歸向他。很明顯,甚至在這個很晚的階段,神仍然提供救恩。

        人會想到約翰現在要開始轉向第七枝號審判,但他並沒有這樣做,而是到11:15-16才開始提到,那時是基督的再降臨,也是審判的高潮及最嚴重的一個!相反的,在第六枝號和第七枝號之間的10:1-11:14中有一個與第六和第七印審判之間(7:1-7)相仿的插曲。

 

指導研經題

 

啟示錄8:1-9:21

 

1、在哪方面大災難後半部分的懲罰比第一部分更嚴重?

 

2、從無底坑出來的“蝗蟲”代表什麼?

 

3、通過最後的分析,它們是誰的懲罰工具?

 

4、啟9:20-21對你有何影響?

 

5、為什麼人在清楚地面臨神的審判時仍然選擇不悔改?

 

6、這怎樣證明了神的公義性?

 

教師材料

 

教導重點:                            第六課

 

經文:    啟示錄8:1-9:21

 

金句:    第五位天使吹號,我就看見一個星從天上落到地上;有無底坑的鑰匙賜給它。(9:1)

       

其餘未曾被這些災所殺的人仍然不悔改自己手所作的,還是去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不能聽、不能走,金、銀、銅、木、石的偶像;又不悔改他們那些兇殺、邪術、姦淫、偷竊的事。(9:20-21)

 

主旨:    甚至當神的大而可怕的忿怒在大災難時期傾倒出來時,他仍然慈愛地提供救恩給一切信他的人,儘管有人仍然拒絕悔改。

 

救恩是被提供給全人類

基督的死使全人類都有可能得救

 

啟5:9

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

約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約壹2:2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但是為了我們的罪,也是為了普天下人的罪。

啟7:9

…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

彼前2:24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

彼前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

羅5:6-8

基督在我們還在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彼後2:1

…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

 

神“願意”無人會失喪。

 

彼後3:9

主…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提前2:4

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

結18:4

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

結18:23

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

結18:32

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

 

得救的機會在死亡時結束。

死後有永恆的審判

 

來9:27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啟20:11-13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

       

甚至在聖徒被提之後的大災難期間,神仍然提供救恩(7:9-14;14:6)

但仍然有人拒絕從自我轉向神而悔改(9:20,21;16:9)

 

一個人最終的命運取決於他是否憑藉信心通過基督,即被殺的羔羊,接受神的救恩。

 

以下人的命運

信的人(7:15-17;22:3-5)

不信者(20:15)

 

決定性因素是相信(約3:16;3:36;啟5:9;12:11)

 

結論:

        每個人都必須自己選擇,要麼

接受神的慈愛,憑信心接受主,因神的恩典得救;要麼

棄絕神的慈愛,招致神永久的忿怒(提後1:6-10)。

 

── 鄧尼斯莫克《啟示錄系統查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