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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第一章

 

{\Section:TopicID=115}Ⅰ 前言(一1∼20)

{\Section:TopicID=116}A 序言(一1∼3)

  1. 本書的頭一個字 apocalypsis (啟示)為全書設下了佈局。Apocalypsis 就是揭開某些隱藏之事的意思;這些事,我們靠自己無法尋求,只有藉啟示才能知曉。卷首一開頭便聲明,本書不是記述人的智慧,亦非討論哲學或神學問題,書中記載的是啟示。神怎麼啟示,本書就怎麼寫。這是耶穌基督的啟示,也可以說,這是基督所作的啟示,或是有關基督的啟示,也可以說這啟示是屬於基督的:這三種特徵,啟示錄都兼而有之。但下一句說:「就是神賜給祂」,分明強調這啟示是屬於基督的。換言之,我們將要讀的不是任何人或天使的啟示,而是基督自己的啟示,這啟示是父神所賜給祂的。

  這啟示是有關預言,叫神的僕人知道「必要快成的事」。快字的定義沒有闡明,但「快成的事」這一句在二十二6重複了一次,其餘在二16,三11,二十二7、10、20都有類似的語氣。「快成的事」可以指將應驗於不久的將來,同時也可以是一種遠景短絀的縮影說法,換言之,將來必成之事。神所預定的事將必一一應驗,但時間在祂而不在我們的手中,這時間是指質而不是指量。在神,千年如一日,一日如千年(彼後三8)。「將成的事」還有一個可能,就是「突然」的意思,亦即「時候到了,必不再耽延」。本書的啟示不是神直接指示約翰,而是藉差遣的使者,曉諭給他。曉諭(signified)這個動詞與異象(sign)一詞同源。這一點我們點到為止,不直穿鑿過度。約翰自稱神的「僕人」(即奴僕。保羅也經常用這個名詞自稱:例如羅馬書一1等處)。

  2. 約翰為神的道作見證。這見證可能指某次特別的看見(此處所用的希臘文動詞是指一次特別的,而非廣義的看見,或見證),更可能是指一段時間(如本書所包括的)的看見。換言之,約翰指出本書是他為神的道所作的見證,他以道和基督耶穌的見證合二為一(testimony「見證」,martyria 與 testifies 「作見證」,emartyre{sen 同源)。「基督耶穌的見證」可指「有關基督耶穌的見證」。啟示錄所記載的是神藉天使曉諭約翰的事,以及基督耶穌親自告訴他的一切。約翰看見了神的「道」以及基督耶穌的「見證」,二者與書中的種種異象都是水乳相融不過的。

  3. 此處所說的福,是全書七福之中的第一福(一3,十四13,十六15,十九9,二十6,二十二7、14)。這兒的念字是指「朗誦」,無疑是指念給全教會聽,暗示約翰尊此為聖經的一部。約翰更稱此書為預言(有些古卷沒有「這書上預言」的這字,即使我們將這字去掉,也毫無疑問是指本書)。還有,約翰警告在這預言上擅自加減的人將受咒詛(二十二18∼19),而念此書的人卻可得福,說明這絕不是人的出品,而是神自己的啟示。

  我們要小心不要把啟示錄當成一般的預言,雖然書中的預言確不少;我們要強調的是啟示錄是從神而來。與一般預言家不同的,先知有權說:「神如此說」。約翰不但吩咐大家要念這書,且要遵守上面的話。他目的不在刺激好奇心,而是要影響讀者的行動。聖經是教義,也是行為的標準。請參二十二10,以及本章1節的註解。

 

B 問安(一4∼8)

  啟示錄是採用寫信方式表達。有人認為這作法有造作之嫌。其實啟示錄的對象固然不限於幾個收信的教會,但當時的小亞細亞的確有那麼七個教會存在,而約翰也是的確企圖達信給他們。有關第一世紀的信函表達方式,詳見帖撒羅尼迦前書一1的註釋。

  4. 收信人是亞西亞的七個教會,即小亞細亞西部的七個教會。當時,那邊的教會不只七個(參徒二十5以下,西一2,四13),為什麼只選這七個教會我們不得而知。也許約翰和這些教會有特別親密的關係也未可知。還有本章11節列出七個教會,若以出列的次序為遊行探訪的次序,路線是左彎右曲。「七」是一個完全的數目,約翰尤其喜歡用這個數目。在一本高度象徵性的書中,「七」字不可能沒有其特殊的意義。

  問安的話中,恩惠平安(參帖前一1註釋)是從那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而來(參一8,四8,十一17,十六5)。這不平凡的稱號是父神的稱號。這兒的希臘原文是違反文法的(“從”字 apo 至“今在”之間在文法上都是反常的),特別加重了神之不變、神之永在的特牲。巴克萊(Barclay)說:「在危難黑暗的日子中,約翰心中依靠那位永不改變的神,並以反常的句法毅然宣告他的信心。」

  七靈可能是指七位天使,但是夾在父神和基督耶穌之間,更可能是代表聖靈(「七重之靈」)。約翰從來不用「聖靈」這兩個字,但「靈」字他是常用的(例如二7、17等等),且分明是代表「聖靈」。三1,四5,五6均有提到「七靈」。大致上我們似乎應該以「七」字作為「完全」的意思,而整個詞語是指聖靈。這「七」的數目可能來自以賽亞書十一2、3兩節中聖靈的七重功效。

  5. 恩惠平安的第三個源頭是基督耶穌,這也是「前言」中第三次提到基督(全書沒有再用這個稱號;約翰較喜歡用「耶穌」的簡稱)。他是那誠實作見證的(參三14;詩八十九37)。在第2節中,約翰特別強調見證,與此處正相呼應。他要我們知道,他所記載的完全是真實的。下面接著稱耶穌從死裡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參詩八十九29)。耶穌誠然是可敬可畏,但同時也是罪人的救主。約翰在這兒情不自禁地謳歌頌讚起來:他先數算基督的愛,進而述說祂救贖的大恩。「脫離」更貼切的用語是「釋放」;基督以自己血的重價將我們從罪中救贖出來。

  6. 祂為我們建立了一個國度,使我們成為國民。神的國是耶穌的主要教訓之一,我們在此才發現原來神國就是我們這些屬基督的人。神的國不似世上的國,神國是沒有疆界、人口的限制,所有蒙基督救贖,為祂而活的人就是神國的國民。這次序是重要的:先有救贖,才有國度。因著基督的救贖,信徒越出了自己而成為神的國。下面一句作祂父神的祭司正與神的國相輔相成。國度中有祭司,這些祭司不是一群特權貴族而是一切普通的基督徒。祭司的責任是代神向人,和代人向神說話。神將這責任交託每一位基督徒。基督徒有責任為世人向神祈求,並將神為人所成全的救恩向世人見證,使世人與神和好(林後五20)。

  祭司同時含有獻祭的意思:基督徒的活祭就是自己(羅十二1)。

  請注意這節經文所強調的是神與基督的關係(「祂父神」),而不是神與我們的關係(非「我們的神」)。因為基督為我們所成就的大事,所以榮耀權能都歸給祂。類似的頌讚在啟示錄中到處都是,約翰以神為榮,經常滿了讚美。

  7. 頌讚完畢,繼之是殷切的期待基督的再來(參二十二20)。約翰形容祂駕雲降臨,這與但以理書七13互相呼應。舊約聖經中神向人顯現時屢次提到雲的出現(例如民十一25;詩一○四3;賽十九1),總之這是彰表主耶穌再來時的得勝和可畏的榮耀。到時「眾目要看見祂」,與祂第一次的降臨有天淵之別。以下幾句是回顧撒迦利亞書十二10:基督榮耀得勝的再臨使世人驚訝不已。

  「這話是真的。阿們」(前一句是希臘文,後兩字是希伯來文贊成的意思,兩語併用收加強語氣的功效)跟在「地上萬族都要因祂哀哭」一句後面,有人批評這是幸災樂禍,不應是基督徒的態度(類似的句子全書中還有不少)。但要知道,當信徒受逼迫時,神的名同時受羞辱。可幸這不過是暫時的,聖善的神終必大獲全勝。在這一切世情的變遷之中,約翰不是一個頗感興趣的旁觀者,而是全心全意的參與為神國的得勝而鞠躬盡瘁的人,所以當惡人傾覆受刑罰時,也是意味著基督的得勝,受難信徒的伸冤,約翰自是雀躍鼓舞,而不是一種無稽的幸災樂禍。

  8. 在新約聖經中,主神是耶穌的一個常用的稱呼,在啟示錄中更是常見(十一8,二十二20等等),但在啟示錄中,主神往往是指父神。啟示錄的主題之一是權柄問題,所以一開頭即已說明,父神是統管萬有的。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希臘字母首末二字(參二十6,二十二13);神是由亙古直到永遠都存在的神。昔在今在以後永在也是說明這個永恆的特性(參4節)。全啟示錄中有九次稱呼神為「全能者」(其餘新約聖經中只有一次用這稱呼)。神的權能無人能夠敵擋,這權能不是一般的權力,而是指統管萬有的權柄。

 

C 第一個異象(一9∼20)

  我們可以將第一異象的揭幕分為兩個階段:第一,約翰接受寫書的命令(不是他隨己意所寫);第二,他如何看見榮耀的主。

 

i. 奉命寫書(一9∼11)

  約翰一下筆就強調自己的卑微。他寫書不是因為他是什麼了不起的人物,而只是因為他接受了命令,不能不寫。

  9. 約翰先道出自己的卑微身分,稱自己為你們的弟兄,是和眾人一同受患難的。在希臘文中,患難與國度、忍耐同列一個冠詞之下。「忍耐」在這兒指積極的、大丈夫的堅忍,不是消極的聽天由命。這個「忍耐」和二2的「忍耐」是同一個字,請參該節註釋\cf0{\LinkToBook:TopicID=122,Name=A 致以弗所教會信(二1∼7)}。患難、國度、忍耐是分不開的,試煉與國度是攜手並進的。下面一句「為神的道……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意味受放逐之刑。當時以一個如此微不足道的傳道人身分受放逐,刑罰是在石礦一類的地方作苦役。「曾」字的意思可能是指已過之事。拔摩是小亞細亞海岸的小島之一,是長八哩,寬四哩的半月形海島。

  10. 「我被」(egenome{n)意即「我變成」(“I came to be”)。聖靈充滿在新約聖經中是常見的句子,在別處,「聖靈充滿」是在禱告,愛心行動,甚至受洗禮時發生。這兒的「聖靈充滿」是啟示錄的獨特用法(他處如四2,十七3,二十一10),可能是指一種恍惚的狀態,先知的靈向聖靈完全敞開,準備好要接受異象的情景。

  這異象的顯現是在主日。新約聖經中這是唯一一處用「主日」的字眼,約翰也沒有加上註解。有人認為這是指審判之日,也有人以為是復活節日,但最可能是指每星期一次為記念救主復活而設的敬拜之日,這日稱為「主日」這是頭一次(以七日的頭一日為信徒聚集敬拜之日,詳見約二十19;徒二十7;林前十六2)。有人認為約翰是在主日聚會中看見異象,但看上下文不似有別的人在。總之,在一個主日,當他被聖靈所充滿的時候,約翰聽見在他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號筒在啟示錄中時常出現,次數超過其他所有新約書卷的總和;號筒通常與末日之事聯在一起。

  11. 約翰受命將所看見的寫在書上,達與七個教會。七教會的次序可能是送信者派信的先後。

 

ii. 威榮之主的異象(一12∼20)

  基督本身是第一個異象是十分重要的。信徒當時是少得可憐的一群,備受強敵的逼迫,照人看來,他們所處的是絕境。只有通過基督,一切處境和本書的啟示(參1節註釋{\LinkToBook:TopicID=116,Name=A 序言(一1∼3)})才有其確實的意義。所以對受逼迫的一�鞳A基督的尊榮和威嚴是重要的頭一課。約翰以舊約中的神性描述基督的尊榮。他在這兒對基督的尊稱在別處,尤其是二、三兩章致教會信中(致老底嘉教會信是唯一例外),不斷有重複呼應。

  12. 如吹號的大聲音是在後面響起,所以約翰便轉過身來要看看是誰在說話,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臺。有人以為燈臺的典故出自舊約(出二十五31,或是王上七49,又或是亞四2),但上列各處沒有一處是提到七座分開的燈臺。約翰的言語或者有呼應舊約之處,但思想完全是獨特的。

  13. 七燈臺代表七教會(20節),而基督在燈台中間,亦即在祂自己的子民中間(參太二十八20;約十四18)。約翰說基督好像「人子」(a son of man),這與耶穌自己所說的「人子」(the son of the man)不一樣:在希臘文中,前者沒有冠詞,後者有兩個冠詞。此處的「人子」似乎是直接引用但以理七13中駕著天雲而來,得了權柄、榮耀、國度的那位「人子」。約翰異象中的基督分明是至尊至榮的。身穿長衣,直垂到腳是尊貴人的記號。有人認為長衣和胸間束著金帶是祭司的禮服。但是穿長衣的不只是祭司,而且祭司的腰帶雖比常人高,但質料是「撚的細麻」(出三十九29)而不是金;啟示錄中的天使(十五6;天使並非祭司)才是金帶束胸的打扮,而全書亦均沒有提到基督的祭司職責。

  14. 頭髮皆白,如白羊毛是但以理書七章9節中那位「亙古常在者」(神也)的樣子。白髮意味著老人的智慧和尊嚴(史託福爾(Stoffel)認為白髮是「聖潔的象徵」;賴德(Ladd)認為是神性的表示)。羊毛當然不都是白色,但白色的羊毛卻是非常之白,此處以「雪」形容更可想像白的程度。單看白髮有時會給人一個安靜尊嚴但是沒精打采的印象。這兒加了一句眼目如同火焰(參二18,十九12;但十6)立即糾正了可能的錯覺。

  15. 腳好像在爐中煆煉光明的銅:所謂「銅」(chalkolibanon)者實在是一種成份不詳的東西。這東西的名字在啟示錄之前未曾有過記載,在啟示錄此處以及二18處看上下文亦未能確定究竟是甚麼。「光明的銅」可能是對的(chalkos 即是「銅」,全個字似乎是一種銅的合金),但不能武斷。提到煉「爐」,相信必是一種金屬。

  聲音如眾水的聲音呼應以西結四十三2中神的聲音。以水作形容詞對放逐拔摩海島朝夕與海浪為伍的約翰,更是適當不過的。

  16. 七星在20節的解釋是「七個教會的使者」。右手拿著表示寵愛和保護,這點特別有趣,因為下幾章似剛相反,都是在指責這些教會。不錯,教會誠然有許多過錯,但神子耶穌還沒有丟棄他們,仍然將他們拿在手中。但是祂口中同時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提醒我們神的嚴厲。劍是為攻擊敵人而用。劍的比喻是貼切的,「因為羅馬的短劍是舌頭型狀的」(HDB,'Sword’;參賽四十九2;來四12)。

  約翰接著形容主的面貌如同烈日放光(參十1;太十三43)。光其實應譯為「能力」(dynamis),是一個不尋常的詞語(參士五31)。總之,對祂的仇敵,主的容貌是光輝可畏的。

  17. 連祂的僕人約翰看見了也站立不住,立刻仆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後者說明仆倒之舉不是東方人的敬拜舉動,而是被嚇得魂不附體。主用右手按著約翰,安慰他不要懼怕。16節和20節都告訴我們,基督的右手拿著七星。約翰是用像徵性的言語,我們不必費神去思想為什麼已經拿著七星的右手,又可以同時按著約翰。基督將教會握在祂手中,同時一樣可以眷顧到個人的需要,這點真理是十分重要的。約翰時常用表面看來似是矛盾的雙重比喻來說明一些事實(例如六8,八7和九4,八12,十四4,十七1和3,二十3,二十13)。

  不要懼怕(意即「停止懼怕」)這幾個字在四福音中耶穌用過許多次來安慰人。「首先的」「末後的」(二8,二十二13重覆使用)和8節中的「阿拉法、俄梅戛」一樣,同是指出神的屬性。「首先的和末後的」是神的又一稱號(參賽四十四6,四十八12)。

  18. 這兒道出復活的意義。我們看使徒行傳就知道,基督之戰勝死權對早期信徒是意義極深的,所以啟示錄一開始便強調這一點。這一節指出基督是活的。且「活到永永遠遠」(參約一4,十四6等等)。本書四10,十6(參但十二7)也用「活到永永遠遠」來描寫神:基督就是神,此又一例證。

  陰間是指死人的所在(新國際譯本將徒二27、31的「陰間」譯為「墳墓」)。這「陰間」不是指受刑罰痛苦的地方('Gehenna'),但在啟示錄中,「陰間」總是和「死」相提並論,且被視為仇敵。「鑰匙」是權柄的象徵:基督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祂有權叫人入陰間,也有權將人釋放出來。基督是萬主之主,掌管死亡也掌管靈界的一切,這樣的權柄是逼害約翰的讀者的暴君作夢都無法想像的。

  19. 寫書的命令在這兒又重複了一遍,且比第一次(11節)的囑咐更為詳細。約翰要詳細寫下所看見的(基督的異象),和現在的事(即當時所發生的事,下兩章七教會現況之暴露就是一例),以及將來必成的事(神願意叫受苦的聖徒對未來之事略知一二;本書大部分是關乎未來)。

  20. 奧祕不是一般人的所謂神秘,而是指一些隱秘之事,人憑自己永遠無法知曉,只有基督能將之啟示出來(詳見林前二7註釋;TNTC 帖後二7)。福音的信息常被稱為奧秘。在這兒,奧秘指只有基督才能啟示的一些異象的意義。

  七星的解釋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使者」可以指天使,也可以指人(路七24,九52),但以指神的使者為多。事實上在啟示錄中,除了頭三章的「教會的使者」不詳之外,一律是指天使;使者(與「天使」同一個字)在啟示錄中共出現六十七次,因此這兒的「使者」是何所指是值得考慮的。有人認為「教會的使者」是指教會的守護天使(參太十八10),但在聖經中我們尋不到證據證明教會各有其守護的天使。再者,下幾章幾封信的收信人是各教會的「使者」。寫信給「守護天使」?有這怪事?因此又有人建議,「使者」是代表各教會的「靈」:遂特(Swete)說:「教會在這兒神視為靈性的個體。」

  又有人主張使者是指教會的代表,人收信似乎要比天使收信合理些。但問題在這個代表是誰?不錯,收信的使者這兒是寫得清清楚楚的,但為什麼要達信與一批「郵差」呢?因為派代表收信,代表不過等於郵差而已。有人說這些使者是指教會的牧者和會督(Hoeksema 氏稱「監督和長老」;LB 稱「領袖」)。這說法似頗合理,可惜當時教會已有會督會牧了沒有,我們不得而知。若有,為什麼要稱他們為「天使」?總而言之,上列各種主張各有利弊,其中漏洞較少的似乎是以「天使」(或「使者」)作為教會靈性整體的象徵。七燈臺是七個實在存在的教會。教會不過是燈臺,只有基督是燈臺上的光。──《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