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九章
F 第五枝號(九1∼12)
和前面的最後三印一樣,最後三枝號亦是關乎靈界。但最後三印提到天和天上的實況,最後三號卻是關乎無底坑和鬼魔。最後三號的情況比頭四號所形容的來得詳盡。這兒所描寫的蝗災既可怕又奇怪,難怪解經家們意見紛紜。武斷是不智的,但我們要以福音為解釋的出發點。當人拒絕接受神的邀請,定意抗拒父神的旨意,無形中就是將自己交給撒但的權勢,自吃自己選擇所招致的苦果。他們不是將神擊敗;神是輕慢不得的。約翰深知神是統管萬有,連魔鬼的猖獗都可以被神利用來成全祂的旨意。但選擇與魔鬼同夥的人仍必需為他們的行動負責,承受應有的報應;這事實現在如是,到末日仍如是,不會更改。
托倫斯解釋本段如下:「約翰的異象以星預表神的話;星從天落到地上,打開了一個無底坑,這無底坑就是人性……我們儘管努力傳揚福音,聽者自會選擇如何反應,知罪的自會悔改接受,抗拒的有無底坑為他打開。這情況上至西方國家、文明歐洲,下至毛毛(Mau Mau)土人都沒有例外。基督的十架引起強烈的反抗,這反抗喚起人性中的醜惡,結果就是難以想像的罪惡和流血。無底坑在我們中間打開,天地都被坑中冒出的煙熏得烏天黑地,宇宙都中了其毒。」我同意托倫斯的解釋。我們每人心中都潛在著罪惡的傾向,我們現今每日所見,不就是人性醜惡的具體表現?
還有比這更甚者。除了人性原有的醜惡,還有魔鬼的勢力,能在反對神的人心中掌權。「這是人生中一個極可怕的真理:當人越過人性去犯罪,將自己交給魔鬼,魔鬼既佔據了他,他所犯的罪能夠超過人性所能犯的罪,罪大到一個地步簡直人不是人,而是與禽獸一家,這樣的人所受的審判和重刑也是極盡可怕的能事」(Love)。
但不要忘記,在審判報應之中,仍包含著悔改的可能(20節)。神用我們罪惡的報應呼喚我們來悔改。不錯,魔鬼勢力的猖獗是人犯罪的結果;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審判報應乃是神的管教,神的管教絕不是無的放矢。謙卑接受神的鞭打可以引至悔改。約翰要我們清楚知道,掌管宇宙的不是魔鬼,乃是神。
1. 第五位天使吹號,我就看見一個星從天落到地上。這兒的星與八10的星不一樣,這兒的星似乎帶有位格。天使有時被稱為星(參一20),此處的星極可能也是一個天使。有人甚至認為這就是「墮落的天使」,這又未免太字面化了。查理斯告訴我們,啟示文學中提到星的時候,「跌落」("falling";以諾書卷壹86:1,88:1)和「降落」(descending;以諾書卷壹86:3)兩個動詞是不分彼此的,所以本節的含意與二十1相同。至於這個星究竟代表什麼,真是眾議紛紜:Weymouth 說是尼祿,Simcox, Love 說是一個墮落的天使,Orr 認為是「無底坑的天使」,Kiddle 建議是個惡者的靈,Swete 認為「可能就是撒但」。另一方面,托倫斯稱這星為「神的話」,查理斯又建議這是個天使,更可能是天使長烏利爾(Uriel),而伯克利則認為這是主自己。專家們既都莫衷一是,我們更不宜太主觀。我們不知道這星是誰,因為約翰沒有告訴我們。
有無底坑的鑰匙賜給他。「他」字依文法也可以是「第五位天使」,的確也有人這樣想。但我以為不對,因為這不是約翰的一貫風格:約翰的吹號天使只管吹號,如此而已,所以這位第五個天使應該也是一樣。因此,「他」是指那位「星天使」(NIV 的譯法)。「賜給」又再一次強調,天使並無獨立權柄,權柄乃在神手中。這兒的無底坑分明是上小下大的淵坑。頂上有窄井式的通道(英譯 shaft;中文未曾譯出),開口處有鎖鎖著。鑰匙交給了「星天使」。
「無底坑」一詞在啟示錄中出現多次(九1、2、11,十一7,十七8,二十1、3),但在聖經其他地方只有兩處。第一處在路加福音(八31);附在格拉森豬�顙迨W的鬼�鞳A央求耶穌不要把牠們打入「無底坑」。另一處在羅馬書(十7),是死人的住處,中文譯作「陰間」。此處的「無底坑」是與神對敵的靈界居所,但是絕對在神掌握之下(關鍵在「賜」字;二十1雖未明言,但含意分明和此處相同)。這「無底坑」不是刑罰所在,因為刑罰是在「火湖」(二十10,十四15)。查理斯稱這「無底坑」為「刑罰第一關」,但是綜覽約翰在啟示錄各處使用這一詞時,無一處是含有刑罰的意思。「無底坑」是撒但被禁閉的地方,但沒有暗示刑罰。與神為敵的諸靈居住在這�堙A但他們是在神掌管之下。
2. 「星天使」將坑口打開,就有煙從坑�堜馱W冒,好像大火爐的煙(參創十九28;出十九18);日頭和天空(應譯為「空中」)都因這煙昏黑了(參出十22)。上一章(八12)告訴我們三分之一的光消失了,連日光都被掩蓋了。「空中」(此詞在十六17處再出現)是魔鬼的住處(參弗二2),但這兒沒有特別著重這一點。
3. 有蝗蟲從煙中出來飛到地上。請注意不是蟲多如煙雲,而是蟲由煙中出來。蝗禍是出埃及記(十12∼20)中之第八災;約珥書的背景也是蝗災90。「有能力賜給」這些蝗蟲;再一次,請注意「賜」字這個動詞:一切兇惡的本身是沒有權柄的。「能力」(往往是指「權柄」)好像地上蠍子的能力一樣\cs8。
4. 蝗蟲接受一個命令。下命令的是何人,約翰很少明說;下命令的任務交給誰並不重要,歸根結柢,這是神的命令。蝗蟲接受吩咐,不可傷害地上的草(有人認為此處與八7有矛盾;詳見八7註釋),和各樣青物,並一切樹木;換言之,植物界全部──蝗蟲的自然食物(請與出十15作對照)。不准傷害植物,只准傷害「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七3∼4)。正如同系列的其他災害,蝗災的對象是不屬神的人。神的子民不在蝗害之列(參出八22∼23等處)。魔鬼在屬神的人身上毫無權柄。
5. 這兒的「許」字又再一次說明魔鬼的權柄是有限的,允許他們有多少權柄,他們就有多少權柄。這兒,蝗蟲只許叫人受苦,卻不許將他們害死。這與蝎子之害正吻合:蠍子咬人很痛,但很少致命。五個月的期限可能是蝗蟲的自然壽命,也可能是不完全的意思。五個月是十二分之五年(與上幾災的「三分之一」相仿)。S Bk 一書特別討論「五」字的意義:聖經中有「五隻麻雀」(路十二6),「一家五個人」(路十二52),「五對半」(路十四19),「五千銀子」(太二十五15),「五個聰明的童女」「五個愚拙的童女」(太二十五2),「五天」(可能是指「幾天」;徒二十6,二十四1),「五個丈夫」(約四18),「財主有五個兄弟」(路十六28),「五個餅」(太十四17),保羅被鞭打「五次」(林後十一24)。以上各處的「五」字,有些當然不能隨便加減:比如五個麻雀的確是賣二分銀子。但其他多處的「五」字似乎含意是「幾個」的意思。倘若這兒的「五個月」也是同此一例的話,意思就是說,蝗災是有限期的,但期限長短沒有明言。
6. 人(hoi
anthro{poi 即人類)因痛極而求死,卻不得死。「願意死,死卻遠避他們(「遠避」這動詞是現在式,意即他們抓不著死,因為死跑離他們)」。這與保羅的「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但為信徒的原故,願意仍住在世間(腓一23一26)成為一個有趣的對比。
7. 蝗蟲的形狀十分可怕,像戰馬(珥二4也將蝗蟲比馬,其他細節也和此處的描寫相仿)。以蝗蟲比馬可能有兩個原因。第一,蝗蟲的頭真的是馬形,這是許多人所公認的。第二,蝗群的飛行更是形如騎兵衝鋒陷陣的隊伍。當然,將蝗蟲比馬也可能是指蝗蟲反常的巨型而非指其形狀,但字�埵瘨“鉹ㄗ麭o個意思。在約珥書中,蝗蟲比馬也是指形狀而非指大小。
蝗蟲頭上戴的好像金冠冕,這又是形狀的描寫,而不是像啟示錄其他地方(四4,六2)提到冠冕時是真的冠冕。我們不必因為這些描寫,就認定這必定是某某種類的蝗蟲。這兒約翰所形容的不是自然災蟲,而是一些魔鬼的形狀。下面繼續說,他們的臉面好像男人的臉面,這絕不是自然歷史的一部分。
8. 他們的頭髮很長,像女人的頭髮。有解經家認為這是指蝗蟲的觸角,且引阿拉伯的成語為證,我認為有離譜之嫌。蝗蟲的牙齒又像「獅子的牙齒」,我相信不是指形狀,而是比喻其兇猛,和毀壞的程度。
9. 他們身上有鱗甲如同護胸的鐵甲,換言之,他們有很好的保護。這樣的仇敵甚難打倒。「鐵甲」原文是「胸盔」(tho{rax),但這兒是指保護全身的盔甲。蝗蟲的翅膀聲音,好像許多車馬奔跑上陣的聲音,可見是密密麻麻,不計其數(參珥二5)。
10. 「有尾巴」的「有」字是現在式。先前約翰用的是過去式,這兒改用現在式,說明這情景越來越生動,簡直是歷歷在目。他看見蝗蟲有尾巴像蠍子,其上且有毒�屆A因此可以傷人。「五個月」的期限又再出現,證明是有特別意義。
11. 這兒的蝗蟲不像一般蝗蟲,不是�鬋庰L首的烏合之眾(箴三十27),他們有(又是現在式)王,就是無底坑的使者(這個稱呼只此一處,他處有「撒但的使者」:十二9;太二十五41;另參林後十二7)。S Bk 一書特別提及在猶太人的傳統中,天使長烏利爾(Uriel)是管地獄,而耶利米爾是管無底坑和陰間。但本處的「使者」分明不是一個執行神命令的好天使,而是�鬌]之首。這兒用兩種語言寫出他的名字,希伯來話叫做亞巴頓(Abaddon),「毀滅」之意(伯二十六\cs166,二十八22;詩八十八11;箴十五11);希臘文名亞坡倫(Apollyon),「剿滅者」的意思。此處特用亞坡倫代表使者的名字,很可能是有意侮辱希臘神亞波羅(Apollo);希臘人敬拜之神者,不過是一個魔鬼。Beasley-Murray 更進一步指出羅馬皇多米田自稱是亞波羅化身。
12. 飛鷹曾經宣告,末三枝號角吹響時,將有災難臨到地上的人(八13)。這些災難是那麼的重大以致這三枝號吹響時所發生的事不再是平鋪直�絕N了,而是明明加上災禍的大題。「第一樣災禍過去了」,完結了,但人類的災難�簳疇慾謜均C「看阿(NIV 以及中文譯本都刪去了這字),還有兩樣災禍要來」(「要來」又是生動的現在式)。
90 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and
Colleges 的附錄有 S. R. Driver 執筆的約珥書註釋,詳細討論巴勒斯坦特有的蝗蟲,值得一讀。
G 第六枝號(九13∼21)
第五枝號吹響時,蜂湧而出的毀滅勢力好比蝗蟲。第六號所帶出的時「使者」,其可怕尤勝蝗蟲。蝗蟲只是傷人,使者是殺人。「三分之一」再次表示數目很大,但仍未超過半數。這是一個警告,要人悔改。約翰沉痛的記載,這些人並不悔改。此處描寫的境況與上一異象相彷,只是變本加厲。上次是蝗蟲,今次是身騎怪馬的大軍,不只是出來傷人,而是擊殺。
這個異象稍微偏重不肯悔改的主題。神在惡人身上施行審判,目的不是為報應而報應,而是帶著愛。神要罪人知道惡行是有嚴厲的後果。神的鞭打是要人離開罪歸向祂以致得救。但當罪人拒絕悔改時,他們別以為是向神誇勝。神是統管一切的,違背祂的人只是自討苦吃。
還有更深入的一點:啟示錄的對象不是外邦人,而是神的教會。信徒不是活在一個幻想境地,而是活在這個世界。約翰要那一小�顙�逼迫的信徒知道得清清楚楚,他們不能期望世人了解他們,歡迎他們。不論神的審判是多麼的嚴厲,世人仍照樣敬拜偶像,犯罪滔天。信徒不要存任何幻想。約翰要他們知道他們沒有其他的選擇,他們必須活在這個世界上,而這個世界的人不論多少報應、天災人禍,仍照樣不肯悔改的。
13∼14. 第六位天使吹號,不像先前立刻有剿滅的勢力洶湧而出。約翰只是聽見有聲音(直譯是「一個聲音」;Berkeley 版本譯:「一個孤獨的聲音」)。六10提到殉道者在祭壇底下求神伸�R,八3∼5又說聖徒的禱告獻在壇上,神的審判即被釋放出來。這兒再次有「金壇」的出現,相信仍是指聖徒的禱告。若然,約翰就是要我們知道禱告的能力多麼大。以上的各個災難都是聖徒的呼求所引起,下面的災難仍是一樣。這兒的「金壇」還明說是在「神面前」。一如往例,約翰沒有交待聲音是誰的聲音。有可能是「拿�扛鷑癒v的天使(八3∼5)的聲音。無論是誰發聲,總是由神授權。
聲音吩咐第六位吹號的天使說……。這一句也可以譯作:聲音說道:「手上拿�次麂云漱悃洁A你釋放……。」但這釋法與約翰希臘文的一貫風格相違。NIV 版本(中文版本也一樣)的譯法是對的。聲音吩咐天使將「那捆綁在伯拉大河的四個使者釋放了」。四天使前面有冠詞,證明是一組特別的天使。這伯拉河的四天使只此一處提到。有人把他們和七1中的四天使混為一談,但兩組天使,一在伯拉河,一在「地的四角」,怎可能是一樣。而且伯拉河的天使是被捆綁的,證明不是好傢伙,不是甘心樂意行神旨意的天使,而是惡天使,被制止行動直到現在。還有,本段啟示錄全部都在講魔鬼的作為,此處當不會例外。在以諾書(卷壹四十7,五十三3,五十六1,六十二11等)等文獻固然也有多處提到施行懲罰的天使,但我認為伯拉河的四天使也不屬此類。我們只能說,這四天個惡天使,但他們不能動彈,直到神允許他們。
伯拉被稱為大河,舊約多處(創十五18;申一7;書一4;並參啟十六12)也用同樣的稱謂。伯拉大河是應許地的理想邊界,而這四天使就在界限外的邊緣。在第一世紀,這也是羅馬帝國的邊疆,提到疆外之民,當時的人會立刻想到擁有最可怕的騎兵的帕提亞人;提到帕提亞人,無人不肝�H消化。
15. 四個天使被釋放了。釋放的人沒有明說,看去大約是第六位天使。這四個天使特別是為此刻所預備的,約翰清清楚楚的說明,那一刻是年、月、日,連時辰都定好了的。舊約聖經中提過預定年、月、日(例如民一1;該二10),但從未見過連時辰都定好了的(次經《以諾書》下卷三十三2有提到時辰,但只說是「一個不能計算,無窮無盡之中的時刻」)。
希臘原文中,年、月、日、時前面有冠詞領頭:約翰分明是在述說神一個特別的計畫。這計畫是審判世界,而這一次的方式是將人類殺掉三分之一。又再一次,三分之一表示數目可觀,但仍不是多數,這是個極嚴厲的警告,但還未至於將人類全數剿滅。
四個天使被釋放是專為這個大屠殺的目的,但他們的特別職責沒有明說。再往下看我們發現有馬軍二萬萬,而施行屠殺的是馬(17∼18節)。最合理的推測應是,四個天使是領隊,率領屠殺的大軍。
16. 馬軍的數目是二萬萬(參詩六十八17)。他們的數目我聽見了表示這數目是一定的,而不只是無千無萬、不計其數(五11)的一個代表詞。約翰沒說馬軍來自何處,或者是伯拉河(參十六12)外,又或許是由無底坑出來。
17. 約翰再次提醒我們,這一切現象是他在異象中看見的,他的�筏z是高度象徵化。騎馬者的胸甲顏色如火,與紫瑪瑙,並硫磺。NIV 將顏色譯作「火紅、深藍和黃色」(其中「深藍」原文是一種寶石的顏色──"Jacinth"。"Jacinth"可以是一種鮮橙紅色的寶石,有的解經家也贊成這顏色,但「紅」色才剛剛講完,馬上又重複似不合理。"Jacinth"也可以是另一種寶石,就是中文聖經譯的「紫瑪瑙」,「是一種硫磺煙似的烏藍」,MM)。這兒未明說胸甲是三色,抑或是有三種不同顏色的胸甲。
馬頭像獅子頭,即是極其兇猛,殺氣騰騰;馬口中甚而有火、有煙、有硫磺噴出。
18. 「火,與煙,並硫磺」是三種不同的災,三災共殺了三分之一人口(參15節註釋)。口中所出幾個字再次提醒讀者,這些災不是自然的天災,而是惡魔的作為。
19. 這些可怕的馬,頭尾均能傷人。除了口噴火、煙、硫磺外,尾巴\cs8又像蛇,能咬傷人。「尾巴」之災正是接續著「口」出之災,並且變本加厲。以「蛇」形容尾巴,象徵是魔鬼的作為;古時魔鬼與蛇是相連的。也有人認為這兒蛇的典故出自帕提亞人的習慣:他們喜歡將馬尾捲作蛇狀。「尾巴」之災同時也叫人想起帕提亞人著名的馬後箭。這一切典故可能都在約翰的腦中,但他所敘述的都不是這些枝節,而是撒但的洶洶來勢。
20. 這兒的約翰把我們的注意力由災難和災民轉到「其餘未曾被這些災所殺的人」。你滿以為這些人會接受警告而悔改作神忠心的僕人了。不料,他們根本不悔改。約翰將這些「不悔改」的行為詳細敘述:他們依然故我,照樣「去拜鬼魔」和「偶像」(這兩樣東西在林前十20也是連袂而出)。提到「偶像」,聖經往往同時道出其製作原料如金、銀、銅、木等等,並屢次指出偶像既不能看、不能聽,也不能走(參詩一一五4∼7,一三五15∼17;但五23)。約翰將偶像詳加形容正是指出不悔改的人之愚不可及,竟然戀棧於這些無能力的鬼神。
21. 這兒的約翰由這些人所拜的神轉入他們所犯的罪。在新約聖經中時常有罪列的出現(參二十一8,二十二15;可七21∼22;加五19∼21),但沒有一列是包括這兒所提的四種罪。「邪術」有人(例如 Ferrar Fenton)認為是「毒害」。但我認為缺乏理由。不錯,原文用語是包括用藥物和行迷魂術,間中也可以指毒藥的使用,但我認為這兒的重點應在「邪術」91。
姦淫在此用單數(新約聖經的一般用法),其他三罪是眾數。這並非說姦淫的罪為數較少,而是「姦淫」一詞是個概括用語,包羅一切性罪行。
91 參 J. B. Lightfoot, Saint Paul's Epistle
to the Galatians (Macmillan, 1902), p.211。──《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