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十一章
iv. 兩個見證人(十一1∼14)
約翰繼續述說神子民歷代都要面對的反對勢力,尤其是在末世。約翰提到兩個見證人,為神的話作忠勇無懼的見證,也提到可怕的敵基督,但敵基督不論有多可怕,至終亦無法勝過神的子民。
本章的講解實在不易,解經家們的意見最是分歧。有人認為本章是多餘的題外話,是約翰用手上偶有的資料信口開河穿插進來的枝節,與主題風馬牛不相及。有不少人甚至還說1∼2節、3∼13節是分別來自兩份猶太文獻;前者云云,是預期耶路撒冷將在公元六十六至七十年之戰中被毀,但聖殿會被保存,後者則假設耶路撒冷不會被滅。至於約翰為何在遲至第一世紀末書寫啟示錄時,還撿來一些不曾應驗的假預言加在自己的書中,卻無人解釋。解經學派的另一極端則有克度爾的主張,認為這一章在許多方面都是啟示錄主題的關鍵,這個主張較諸上述的論調有道理得多了。至今還沒有人能證明這一章是約翰由別處搬來的;即使假設本章的確取材外界資料,我以為約翰之所以如此做,也必定是因為這些資料正好表達他所要說的話。
這一段(1∼13節)的象徵性我們最要注意。第一節中的聖殿是預表是誰都看得出。但許多以聖殿為象徵的人,卻照字面解釋兩個見證人和聖城。問題就出在這�堙C倘若我們將整段看為預表,不少難題就迎刃而解了。教會(靈意的聖殿)雖被外邦人踐踏壓迫,但約翰指出,教會是必蒙保守的(信徒受印記參七1∼8)。
在他處(一20)約翰曾以燈臺預表教會。我們亦應照樣以見證人預表傳福音的教會(或是教會的一部份)。前面約翰曾提出七個教會,其中只有示每拿和非拉鐵非兩個未受責備。以教會的忠心信徒代表兩個見證人,實在是個容易的解釋。另外,約翰心目中的見證人也可能是指殉道的信徒。此外「兩個」的數目也可能涉及舊約律法(申十七6)的規定:見證要憑兩人的口才可接受。換言之,神差遣了足夠的見證人。
克度爾又提出另一個「啟示錄老主題的新解釋」:有預言說末世之時,以利亞要回來向外邦傳悔改的道:間中以利亞會和摩西或是以諾一起同工。但是叫外邦人悔改的這個重任不是區區兩人可以勝任的,所以「約翰認為殉道的信徒能夠加入這見證的陣容,因為與大先知們同在的靈亦一樣與殉道者同在。殉道者所面對的敵人和先知所面對的是一樣的,而且也同樣兇猛,所以他們也需要神賜特別的保護,也需要有摩西和以利亞的能力」(見 Kiddle, pp
「大城」往往被認作耶路撒冷,主要是基於第8節的「主釘十字架之處」。但在同一節中,「大城」又被稱所多瑪和埃及。此外,「大城」還出現在十六19,十七18,十八10、16、18、19、21。我認為較合理的解釋是以「大城」代表敵對新天新地(見二十一、二十二章)的地上之城,亦即與神為敵的世界。
這兒約翰所做的就是將神教會的使命一一列出。教會將多有苦難,但是最終必然得勝。對在苦難中的讀者,這是一個很大的鼓勵。
1. 誰將一根葦子賜給約翰,這兒沒有明說,但總是從神而來是顯而易見的。這兒的「葦子」(原文 Kalamos)通常是指在風中搖擺的葦子(路七24),但是此葦子可作量度的杖,分明是相當硬朗的。
「且有話說」跟其他地方一樣,我們不知說話的人是誰,但知命令是帶著能力的。聲音吩咐約翰將神的殿量一量(參結四十3節以下)。在此之前,約翰一直是異象的旁觀者(除了十11處聲明他要說預言外),到此他首次有所行動,不過這行動亦是很短暫的。說話的聲音吩咐他量一量神的殿(應作「聖所」)、祭壇,和在殿中禮拜的人。在啟示錄他處(七15、十一19)有提到「天上的殿」。但照上文看,約翰是站在地,而且殿外的院子要被外邦人所踐踏(2節),可知是指地上的殿。若是地上的建殿,當然最合理的是耶路撒冷的聖殿。但我以為這殿是預表教會。在聖經他處(林前三16;林後三16;弗二21),這殿又稱為「神的殿」。
祭壇是聖殿中最重要的設備,道出基督教儀式中「代死」的主題。禮拜的人就是神的子民。人怎樣用葦子來量頗難想像。「量」字 NIV 譯作數算比較容易了解。量度的目的若非為毀滅(撒下八2)就是為保存,這兒分明是為保存。神吩咐量度的人直接歸在神的掌管和保守之下。在行將來臨的大災難中,教會要被保守(參信徒受印記:七3)。這並非說全部信徒都不遭害。殉道必定有人,但教會不會被毀滅。
2. 殿外的院子不受葦子的量度,因為已經給了外邦人。這一句不易解釋。一開始時約翰是用耶路撒冷的聖殿做比喻。聖殿的外院本來就是歸外邦人所用;只有神的選民以色列人才可進入內院,包括聖所。在約翰異象中的聖所就是教會(真以色列)。這可能意味著一個顛倒過來的情況:猶太教被拒於外邦人掌管的外院中。但更合理的解釋就是約翰把世人分為信徒和外邦人兩種(參林前五1;帖前四5)。
還有,不論聖殿、外院、聖城,約翰似乎均有用來預表教會的不同層面。教會的某些部分交給了外邦人,受他們的管轄。但那權柄是神所允許的,神所交給的。外邦人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聖城的踐踏參賽六十三18;但八13;亞十二3,七十二譯本;路二十一24)。神不容許外邦人消滅教會,只允許他們在有限時期之內壓迫教會。禮拜的內殿聖所和外院有區分,證明外邦人踐踏的區域是有限制的。踐踏的程度和踐踏的時間均有限制。
四十二個月(十三5又出現一次)等於1260日(十一3、十二6),又即「一載二載半載」(十二14;但七25,十二7)。換言之,這兒踐踏聖城的時限和但以理所講的一樣,這時限又等於兩個見證人見證的時間,婦人在曠野的日子,並但以理書中聖民交在獸手中的時期。這四十二月的期限也正好相當於公元前安提阿哥四世暴虐耶路撒冷的時間。安提阿哥四世苦待敬虔的猶太人的驚人程度難以想像,但迫害終於也有個結束。約翰要信徒知道,神子民受試煉是有限度的,最後他們會蒙拯救。或者,我們也應在此一提,四十二又是以色列人在曠野中安營的次數(民三十三5節以下)。約翰經常使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故事作預表(參十3註譯),所以當他�筏z時限的時候,也甚有可能隱藏著曠野故事的典故。
3. 沒有任何前奏,這兒忽然出現了我那兩個見證人。因為有神特別的恩賜,兩個證人傳道 1260 天(參上節註譯)。這兩個見證人是誰不太明顯。有人憑5∼6節的�筏z認為他們是摩西和以利亞。而且舊約聖經結束處的一個展望預言(瑪四4∼5)也提到這兩人;福音書中(太十七3)耶穌在山上變形時也出現了摩西和以利亞。此外也有人主張是以利亞和以利沙、以諾和以利亞(兩人均被接升天)、律法和先知、律法和福音、舊約和新約,等等。但這兒的上下文看來是講教會,尤其第7節的�筏z更叫我們想起殉道的信徒。
見證人之所以有兩個可能只是表示見證的可信(申十七6),也或者是指二、
4. 兩個見證人被比作兩棵橄欖樹;撒迦利亞書四3也有類似的比喻,兩處的喻意都是盛備欖油。撒迦利亞將油和神的靈相連,所以信息就是「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四6),這信息對約翰讀者的處境再適宜不過了。撒迦利亞將兩棵橄欖樹比作「兩個受膏者,站在普天下主的旁邊」(亞四14),和約翰的比喻非常相似。約翰也正是指出兩個見證人與神非常親近,他們所倚靠的是神的靈。
兩個見證人又好比兩個燈臺。撒迦利亞只提到一個燈臺。約翰兩個燈台的意義其實也是整體的:在啟示錄頭兩章中,約翰共用「燈臺」六次,全部是代表教會,這兒也是一樣,教會的見證是整體的多於個人的。在一12處提到七個燈臺,此處只有兩個,僅代表教會的一部分。兩個見證人的死叫人覺得不可能不是指殉道的信徒。本節提到的世界之主含意亦不可忽略:約翰提醒我們,神掌管地上的一切。
5. 神的見證人在他們任務未完成之前,沒有任何人能加害於他們(參路十19);欲嘗試害他們的人,到頭來只有自己害自己。
見證人口中出來的「火」不是一般的火,他們的目的不在殺滅敵人的身體。「火」乃是代表他們所傳的信息有如焚燒的烈火(耶五14)。在此約翰可能也想起神答應以利亞的呼求,降火燒盡他所獻的燔祭(王上十八24、28)。燒滅原文是 katesthiei,「吞吃」之意,亦即滅盡。必原文是 dei,極為肯定之意,表示神旨不可抗拒,這些人必定被殺。
6. 在他們傳道的日子,兩個見證人有特權。他們可以叫天閉塞不下雨(參王上十七1以利亞的神蹟;雅五17)。他們又有權柄叫水變為血(參八8;出七20;撒上四8)。以上是與水有關,下面是地: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earth)。聖經其他地方也提到神的僕人有神蹟奇事隨著他們;只有信心的缺乏能攔阻限制神的作為(例見可十一23;約十五7)。還有,教會聖徒忠心的事奉本身就是一個審判世界的辦法,正如八5處所暗示的:神的審判因著聖徒的禱告就傾倒出來。約翰在這一節中所描寫的驚人神蹟叫我們看見,在恩典時代的神僕大有權能,和古時的摩西、以利亞沒有兩樣。
7. 但他們的權能是有期限的。他們作完見證時,所向無敵的能力便告結束。作完(teleso{sin)意即到了終點,或達到目的(telos)。見證人不是死於非命;他們的任務已經完成。此時,「獸」便出來與他們交戰。這獸是從無底坑�堣W來的獸。(見九1註釋),可見與魔鬼的勢力有關。啟示錄下半卷中,此獸猖狂得很。兩個見證人分明不是孤零零兩個人,而是大軍,因為獸不是一刀就將他們殺掉,而是要先與他們「交戰」(potesei
polemon;參但七21)。爭戰結果是獸得了勝,見證人全部被殺。為主而死的人完成了任務便離去了。這個信息的對象雖然主要是末世的信徒,卻一樣可以應用在一切受苦的教會。Hendriksen 書中解釋下一節時以信仰受禁制的教會,諸如蘇聯教會為例:「在主再來之前,這些教會的公開見證因被扼殺而沈默,好似一具屍體倒在大城的街上。」
8. 他們的屍首中的「屍首」原文是單數,可能意味著見證人的不分彼此。這一句原文中沒有動詞,所以「倒在」是加上去的。見證人分明是在街上被殺,而屍首就被遺在街上。
見證人受死的城有兩個提示。第一,這城「按著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兩個名字素來都是萬惡與苛制的代表(有關所多瑪,見賽一9∼10;結十六46、55;以色列人曾在埃及為奴;所多瑪和埃及在所羅門智訓十九14∼15中相提並論;埃及在 Gn. Rabbah 十六4中代表逼迫別人的國家)。所多瑪和埃及均受神的審判。力盛一時的所多瑪被神所毀滅了。大有能力的埃及仆倒在神所降的災禍中(出十7)。見證人受死的城另一個提示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所以有人說,那麼該是耶路撒冷了。但如果我們以整段為預表,正如我當初所主張的,那麼見證人受死的地方不是限於某一個真正的城。世界上每一個城市都是,也都不是「這城」。「這城」就是任何社團組織中的任何人。
9. 從各民各族各方各國中(見五9註釋),有人觀看:即每組中都有人,換言之,包羅甚廣,亦即全人類都有代表,如此看來,約翰更不可能是在說一個特別的城市。這些人觀看見證人的屍首三天半(第3節有三年半)。這兒沒有明說為什麼屍首不許埋葬。死者的安葬對猶太人是十分重要的,不許葬埋即是要增加死者的羞辱。在此更有可能是勝利者陳屍示眾,幸基督徒之災樂基督徒之禍。
10. 住在地上的人(見六10註釋),就為他們歡喜快樂。獸的出現使罪惡有空前的勝利。大家歡天喜地乃因兩個見證人(這兒被稱「先知」)曾使他們受苦。對不悔改的人,福音信息總是令人苦惱,所以一個大傳道人被剿,真是大快人心的事。這節經文引起托倫斯這樣問:「今日基督的教會為什麼和周圍環境這麼協調?在一個充滿罪惡的世界中,為什麼信徒可以活得那麼舒適平靜?理由必是因為我們未將神的話不折不扣的遵行。」
11. 過了這三天半,有生氣從神那�媔i入他們�堶�(參結三十七10),他們就站起來。經文到這兒變為敘事的過去式。肇事時間並未改變,但異象越來越生動確鑿,使約翰用起敘事的過去式來。見證人站起來,看見他們的人甚是害怕。歷代不知多少次教會被壓迫至奄奄一息,但在野火燒盡的邊緣,教會總是春風吹又生。每次教會的復活總叫壓迫教會的人心驚膽戰。
12. 這兒沒有明說兩位先知所聽見的聲音別的人是否也聽得見。正如啟示錄的一貫作風,這兒也未明言從天上來的聲音發自誰的口,總之聲音對見證人說,上到這�堥荂C他們就駕著雲上了天;這個景象到保羅所說的使徒被提時(帖前四17)就要完全應驗了。在信徒被提以先,「世人已可預見這景象的一斑:歷盡逼害的人蒙羞被殺,有時過了不到幾年……世人又看見他們所恨惡所害死的人被推崇,在他們眼前復活升天了」(Swete)。
13. 見證人升天時,地大震動,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全本啟示錄中只此一處用十分之一的比例,別處多是三分之一、四分之一。十分之一相信是表示數目不小,但也還不算大到不可收拾。七千的數目,克度爾認為是十分之一的另一說法,因為七萬是全人類的代表數字云。但我們仍不能不覺得異常,為什麼約翰在此處要給我們一個固定的數目,在他處卻只給一個比例(三分之一最常見)。無論如何,這一切事的發生,叫其餘未死的人都恐懼。他們不只恐懼,還歸榮耀給天上的神。這是新鮮的一點,一貫以來,約翰只提到世人對神的審判硬著頸項,無動於衷(例如九21)。但這兒所發生的事是這樣的令人驚奇,這樣明顯的是神的作為,連罪人也不得不歸榮耀給神。這是和六15∼17所說的人態度有所不同;那兒的人知道是神的審判,但反應只限於逃避。
14. 第一災到九12結束。第二災到此為止,外加第三災之將臨的警告。
I 第七枝號(十一15∼19)
當第七印打開時,我們以為審判的高峰就在眼前了,不料,天上有半小時的寂靜,而這寂靜插入了七枝號的系列。七號系列在此已達高潮,我們仍然不知將要發生何事。第七印打開時,天上寂靜,這兒第七枝號響起,卻有大聲音說話。我們滿以為最後的審判來到了,不料,審判不只未到,反而有天上眾口同聲的向神讚美。這些聲音宣佈高潮並未真的已到。正如第七印之揭開,引進了七號的系列,此處第七枝號響起,亦引來了一系列的異象。又再一次,約翰把我們帶到最後審判的邊緣,卻又替我們打開了另一組異象和教訓。
15. 第六位天使吹號(九13)已有相當時間了。第七位天使姍姍來遲但最終也出現了,也吹了號。號角響聲沒有引進可怕的審判,卻帶來了由天而來的大聲音。正如啟示錄一貫作風,是誰的聲音沒有明說,但很明顯的是天軍之聲(參十二10,十八4,十九1)。聲音宣告世上的國要被主和主基督的國(參詩二2)所取代。「世上的國」NEB 譯本譯作「世上的統治權」,單數,把一切與神對立權柄歸為一個單位,也可能是為獸已在世上建立了統一的治權。不錯,神一直都是統管萬有的,祂的計畫無人能阻止,但到此時,一切反抗神的惡勢力終被趕盡殺絕,「主」的稱呼在新約中多指基督,只有在啟示錄一書內是多指父神(參一8註釋)。這個甄別可能因為此處的頌讚是包括全人類而不只限於教會。對不接受救恩的人,「主」單是父神,只有對教會,主是「主基督」(這是 Swete 的見解)。「成了」是過去式,說明此事的肯定必成。不只要成全,基督的王權不只是曇花一現,而是直到永永遠遠。
16. 二十四位長老上次出現時是在第六、第七印之間(七11)。此處當神的國度宣告建立的時候,二十四位長老俯伏敬拜。
17. 長老一邊敬拜一邊讚頌說:昔在今在的神(參一4註釋),全能者(參一8註釋)阿,我們感謝你,因你執掌大權作王了。這兒「昔在今在」沒有前面的「以後永在」,因為「永在」就是現在了,萬物結局已經臨到。�諻黥x大權作王了是完成式,似乎暗示神已執權到永遠。這個句子以下的動詞全部是簡單過去式,唯獨此一處是完成式,因此是很突出的。「執掌大權作王了」是指最緊急關頭的一剎那,在這剎那中,神將罪惡由寶座上推下,開始了自己的統治。
18. 外邦發怒(參詩二1,九十八1,七十士譯本),神也發怒。罪惡得到應得的報應。神的忿怒不是亂發沒有理性的,而是剛剛適合外邦所應得的刑罰。「審判犯人的時候也到了」;「時候」含有最適當之時辰的意思;時日滿足,審判才到,善惡神都有賞罰。賞賜(misthos)意即「給所應得」;行善是有賞賜的。這兒提到三類人:你的僕人、眾先知,和眾聖徒;凡敬畏�謔W的人連大帶小……;第三類似乎包羅了頭兩類,也就是包羅所有神的子民。「連大帶小」是啟示錄的一個口頭禪(十三16,十九5,二十12)。「你敗壞那些敗壞世界之人」再次表明刑罰與惡行相等,神的審判不是隨隨便便的(參林前三17)。
19. 此時,神天上的殿(naos)開了,殿中現出祂的約櫃。在舊約中,約櫃是神同在的象徵。自從約西亞吩咐利未人將之置放在聖殿中(代下三十五3)之後,約櫃的蹤跡不再為人所知,耶利米企望有一天神的選民對神熟悉親密到一個地步,連約櫃也不需要了(耶三15∼17)。看了耶利米這段經文,實在令人覺得奇怪,為什麼可能生出一個傳說,說是耶利米將約櫃(還有會幕和燒香用的金壇)藏起來,藏在那兒沒有人知道,要等「神再次招聚祂的選民時才會揭曉」(瑪喀比傳下十19)。無論如何,這個傳說證明以色列人對約櫃興趣一直未減;本節提到約櫃也是另一例證。然而,這兒的約櫃不是以色列人的那個約櫃,而是天上的真體。天上的殿打開,現出了神的約櫃,表明通到神面前的路為我們大開(來十19)。在地上的殿中,約櫃永遠被隱藏在幕幔後面,一般人是沒有權利進入幔內的(參來九8)。但自從基督為我們開路之後,我們可以坦然進到神面前。
這兒提到約的「約」也是很重要的。神的約櫃存到永遠。亙古以來,神的計畫一步一步的成全,到此高潮頂點,神信實的約的象徵向眾人顯現,那是多麼了不起的一刻,怪不得有閃電、聲音、雷轟、地震、大雹等超常的現象隨著(四5也提到一些類似的現象,請參該節註釋)。──《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