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十二章
Ⅵ 七個預兆(十二1∼十四20)
七枝號的異象是繼第七印打開而發生的,事實上可說是因第七印打開而引起。我們照樣預料第七枝號將引進最後的七災。事實不是這樣,跟著第七枝號而出現的是一系列的異象,我們且稱之為「七個重要的預兆」。這七預兆沒有什麼共通點,像七印、七號、七碗之類,因此有些人認為這不算是個系列。但我覺得互不相干的異象不多,湊巧剛有七個似不合理,我認為約翰是把這七個預兆當為一個系列的。
這一組異象是關乎教會的苦難。不錯,整本啟示錄都是寫給受逼迫的教會,全書各段除各有目的之外,均有一個基本的共同使命,就是為受難信徒打氣,其中以本段尤甚。
本段特別強調一個重要的真理,就是神早已大敗魔鬼。魔鬼自始即圖謀將基督消滅,但所謀完全徒勞無功。那惡者已被逐出天堂。不錯,在世上魔鬼大有逞兇之機會,但那並不是因為魔鬼得勝了,而是牠自知已經失敗而且可以橫行的時日亦不多了。所以教會應當剛強壯膽。雖然有人要為道獻上生命,但最後的勝利是肯定屬於教會的。這個信息再明白不過了,可是這一段並不因此而容易解釋。事實上整本啟示錄中就數這一段的細節最難講解。我們自信大前提沒有問題,但這一系列異象的細節相當難捉摸。我們不能期望太高。
有些解經家在十二、十四章中覺得有些典故是出自異教神話(Beasley-Murray 書中有表列出)。這些比較沒有一個是完全吻合,但約翰也是有可能取材自那些神話。若然的話,他的目的是要我們知道,只有基督能解決人的問題,其他異教是毫無用處的。「道成肉身的神子是出自彌賽亞的選民;神子之母是選民而不是利土(Leto),或其他異教中的女神。真神的兒子是基督而不是阿波羅。唯有基督的見證與爭戰最後能戰勝那龍。基督和祂的忠心僕人是光明與黑暗之爭中的真角色」(Kiddle)。
要解釋啟示錄中的神話典故,立場是要站在啟示錄的立場來看這些典故的應用,而不是以神話為解釋的依歸。例如要解釋「身披日頭」的婦人,我們應將之與「大淫婦」(十七1)比較,至於這些女人叫我們想起那一個神話中的太陽女神那完全是偶然的事。約翰在傳遞神的信息上,是個文字的巧手,我們不能將他貶為異教神話食古不化的抄襲者。況且整本啟示錄中我們清楚看到,約翰對異教深恨痛絕,他又怎可能大量取材自他們的神話?至於以異教神話為啟示錄解釋之鑰更不可能。我們要以約翰的一貫思想為我們的引導。
A 身披日頭的婦人(十二1∼6)
1. 異象(se{meion)一詞在約翰福音中經常用來代表耶穌所行的神蹟。此處的「異象」是指一個重要的人物而不是一件事(本章3節及十五1亦同此例)。NIV 譯本將「天上」譯為 heaven,沒有 GNB 譯本的 in the sky 來得貼切;在第3節中也是一樣。
約翰所敘述的事似是發生在地上,但他首先看見的是天上的角色。一個婦人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的冠冕(參歌六10),這當然是代表神的選民以色列了。「以色列腳踏舊約啟示反映的月光,身披新約啟示日頭自發的光輝」(Torrance)。十二星代表十二支派的始祖,或是十二支派。這兒用的象徵是出自約瑟的夢(創三十七9;並參 Test. Naph. 五3∼4)。既然舊約有這現成的典故,跑到異教神話去找尋線索實在是多此一舉。
2. 將以色列比作難產的婦人在聖經中有好幾次(賽六十六7∼8;太四10,五3等等)。其中最重要的一段在以賽亞書,如下:
婦人懷孕,臨產疼痛,
在痛苦中喊叫,
耶和華阿,我們在�諨惚e,也是如此。
我們也曾懷孕疼痛,
所產的竟像風一樣。
我們在地上未曾行甚麼拯救的事。
世上的居民,也未曾敗落。*
*此句 NIV 譯作「也未曾生產世上的居民」(譯者按)。
(賽二十六17∼18)
古以色列未能為世人帶來救恩,只有神的兒子才能成全這救法。約翰確信這救恩已成全。他的描寫十分生動。「呼叫」他用希臘文的現在式,「生產」與「疼痛」(此「疼痛」的用字在新約中拿來形容生產只此一處,原意是指受刑之痛)用的是分詞,給人以就在眼前的感覺。生產的時候到了,以色列將要誕生彌賽亞。對早期信徒來說,舊約的以色列與新約的教會(真以色列)有很重要的連貫。這兒的婦人無可懷疑是誕生彌賽亞的以色列,但到下半章,這婦人便進而代表為信仰受逼迫的教會了。
3. 另一個異象又出現在天上。大紅龍肯定是撒但。本書的象徵有不少是呼應出埃及記的,因此我們不妨提一提,法老多處被稱為龍(結二十九3,三十二2 RSV 譯本)。我們已看見,七號帶來的災也多令人想起出埃及記的災。而那大城又叫所多瑪和「埃及」(十一8)。後面災難過後,得勝的人所唱的又是摩西(將以色列人帶離埃及)的歌,和羔羊的歌(十五3)。埃及乃是萬惡的象徵,尤其代表對神子民的迫害。所以埃及之內有龍的地位自是必然。
我們也要記得,舊約有許多處提到龍,且往往是和鱷魚及拉哈伯(伯二十六12∼13;詩七十四13∼14;賽二十七1,五十一9)等惡者相提並論。對舊約熟悉的人一提到龍,自然而然聯想到魔鬼。
龍為什麼是「紅色」沒有顯著的線索,但大淫婦所騎的獸是紅色,她穿的衣服也是紅色(十七3∼4),相信不是偶然。這紅龍極為猙獰,有七頭十角。角代表力量,所以十角是大有力量。魔鬼勢力很大(參但七7、24的頭有十角之獸)。「七頭」作何解釋也不是很明顯。無論如何,古時有好幾隻可怖的獸(例如百斬不死的「九頭蛇」──Hydra)也是許多頭的。多頭可能喻意大有活力,極難殺絕。與教會對敵的勢力正是這樣,一波剛平,一波又起,沒完沒了。請注意撒但的侍從獸也是十角七頭(十三1,十七3),且也是紅色(十七3):世上之惡都是物似主人形。
大紅龍所戴的七個冠冕是皇者之冕(diade{mata),而1節中婦人所戴的是 stephanos,是勝利的冠冕(兩種冠冕的討論參二10註釋)。摩法特將1節的冠冕譯為 tiara,將本節的譯作 diadems,以資識別。約翰所描寫的撒但擁有大力,且在行使(或是自以為行使)統治之權。
4. 大龍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參但八10)。正如號角之災的好幾處,三分之一代表可觀卻仍是少數的數目(八7、8、9等等)。這一句可能喻意惡者在其他天體的搗亂能影響到地上的局勢;有不少人認為此處是指墮落的天使。魔鬼雖然來勢洶洶,但仍不過只是個下馬小威風,好戲還在後頭,牠的至終目的是要吞吃行將生產的孩子。早在耶穌誕生之初,撒但已經千方百計想將祂殺滅(例如希律之企圖謀殺聖嬰基督,太二13∼18)。或者有人會問,那龍為什麼不乾脆把婦人連未生的嬰兒一起吃掉,那不就大功告成了嗎?請注意,約翰在此處是以圖畫來解釋屬靈的事,而不是在寫龍的生命史。
5. 「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孩子」這名詞在原文中已是男性,再加上一個「男」字來形容,因此孩子的性別是頗為強調的。這孩子生來是要管轄萬國的。「管轄」原文作「牧養」,反正是代表了絕對的權柄(參二27註釋)。鐵杖的「杖」字 NIV 譯作皇帝用的「笏」,表示有權威,而不是「鐵杖」所喻意的
有人因為這段未曾提到基督生平的任何事蹟而感困惑,孩子由出生到升天,中間是一片空白,所以有人說,這不是約翰自己寫,而是抄來的異教神話。這實在是忽略了約翰的筆法,約翰往往只集中在一個重點而將與行文無關的枝節(不管這些枝節是多麼重要)刪去不提。例如在第四章,約翰描寫天上境況,卻未提到基督;但在第七章,他所強調的卻是以羔羊為一切的中心。本節的主題不是基督,而是教會,他描寫的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如何叫信徒得到鼓勵。撒但雖一而再,再而三的要將基督殺滅,但始終沒有成功。在大危大難之中,基督立刻超越環境,升上高天(祂的生平在此便是題外話)。信徒不要灰心,神的美旨必能成全。
6. 婦人逃到曠野,孩子被保護,婦人也被保護不遭大紅龍之害。有人認為這是指耶路撒冷被圍困時,基督徒逃難到馬其頓的珀拉(Pella)。不錯,兩者都是逃難之舉,但這樣解釋法有嫌見樹不見林。「對猶太人而言,曠野是代表神的供應,和神人親密的交通」(Mounce)。在曠野中,婦人有神給她預備的地方。神早已知道她要逃難,也早已為她作了準備(其他例子如以色列人在曠野時神供給嗎哪;以利亞接受烏鴉的供應:王上十七4)。神藉著什麼來供應婦人的需要並不重要,這兒也沒有詳述(正如啟示錄其他多處的敘述也是略去細節)。一千二百六十天的意義詳見十一2註釋。婦人在曠野的日子與兩個見證人傳道的日子(十一3)一模一樣,同是1260天,相信不是偶然:信徒傳道作證的日子,神一直保護他們。
B 撒但被摔於地(十二7∼12)
這一段的小異象主旨是要我們知道,我們的爭戰乃是善惡之爭大局中的一小部分。保羅提到與「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約翰所講的還不只此,除了人與惡魔的爭戰外,還有天軍天使也加入抗戰。我們的遭遇不是微不足道,而是善惡大鬥爭之中的一部分。
7. 米迦勒是天軍的領袖;他們是他的差役,這與猶大書(9節)中米迦被稱天使長之事吻合。米迦勒分明是個戰鬥的天使(但十13、21,十二1;猶9節)。他的敵人是龍和龍的部下。龍轄下的「使者」和「天使」是同一個字。「天使」其實就是「使者」之意;「使者」分明有好的也有惡的。
8. 爭戰的結果,龍和牠使者失敗了,以致天上再沒有牠們的地方。龍本來是在天上控告神子民的人(伯一6∼9,二1∼6;亞三1節以下),如今牠已失去在天上立足的地位。
9. 大龍被摔在地上。在這關鍵時刻,龍的一切頭銜別字都列出來了。牠是那大龍、古蛇(可能是呼應創世記三章),又叫魔鬼(「魔鬼」即「毀謗者」)、撒但。「撒但」一詞來歷較古,是希伯來文「仇敵」的聲譯。人間「敵人」當初也稱「撒但」並無特殊指魔鬼的意思,例如耶和華為所羅門興起的「敵人」(王上十一14、23),非利士人稱大衛為「敵人」(撒上二十九4),這兩處的「敵人」均用「撒但」一詞。還有在路上敵擋巴蘭的「耶和華的使者」(民二十二22)也稱「撒但」;「敵擋」巴蘭,就是巴蘭的「撒但」者也。但久而久之,「撒但」一詞變成了人類的仇敵魔鬼的專用詞,代表在神面前專門控告人的惡靈,例如約伯(一6)和大祭司約書亞(亞三1)的控告者。「撒但」(「控告者」)也就成了魔鬼的專用詞。
「撒但」一詞用在第一世紀會引起特別強烈的反應,因為當時有一個眾人恨之切骨的著名角色,稱為 delator,即受酬的告密者。這等人專以向當權的人打小報告為餬口的職業。「控告者」(「撒但」)和「毀謗者」(「魔鬼」)只差一步,因此撒但往往亦稱魔鬼。除了控告和毀謗,那惡者還行欺騙,欺騙的規模大到一個地步,以致約翰稱牠為迷惑普天下的。伯克利說:「撒但代表那不懈不眠的衛惡抗善者。」但約翰又再一次重複,撒但被摔下去了(參路十18;約十二31),連牠的使者也和牠一同摔落地上。
10. 約翰又聽見有大聲音;講話的人,一如慣例,未加說明,但聲音自稱「我們」,證明不是個人而是團體。有人根據我們弟兄幾個字,推論這團體不是天使。但這是不能成立的,因為在二十二9,天使稱人為「弟兄」。我認為自稱「我們」的聲音甚有可能發自天使,不過這都不是甚麼了不起的重點。聲音所唱的是一首得勝之歌。歌詞中一連串的頌詞令人肅然起敬:我神的救恩、能力、國度,並祂基督的權柄。這兒的「能力」(exousia)指「權柄」而不是九3、10、19中指體力的「能力」。「祂基督」幾個字強調神的至尊權柄,同時道出基督與神密切的關係。
歌頌的理由是因為撒但已經被摔下去了。這撒但就是控告我們弟兄的,且殷勤之至,在神面前晝夜不斷地控告。這兒所描繪的圖畫是一個兇狠之極的撒但,和一位全勝的神。撒但在最高法庭上控告弟兄,但如今牠已被完全制服,再無絲毫能力加害於弟兄們。基督徒不是朝著勝利而努力,而是在已經得勝的地位上努力作工(Bewes, p.66)。
11. 弟兄勝過牠:「勝」字是簡單過去式,說明勝利已經完成。但殉道的人得勝不是靠自己,而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羔羊勞苦成全的,信徒可以取用。被救贖的人所見證的就是他們的救贖主。在苦難逼害之前退縮的就是失去基督,失去一切,反之,站立得穩的終必打敗撒但,大獲全勝。無可懷疑的,約翰此處所指的是殉道的信徒: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生命,這也是一切跟隨羔羊的人必須具備的條件(路十四26;約十二25)。
12. 因著基督所成全的,又因祂的得勝成為「弟兄」的得勝,所以由天上來的那聲音呼喚「諸天和住在其中的」都要歡喜快樂。天(ouranos),這一個字在啟示錄中出現五十二次,其中只此一處用數「諸天」,理由不詳。住(skenoo{)這個動詞最初是指暫時的居住(住帳棚,ske{ne{ 也),但這兒的用法已不再有原來「暫住」的意思,而是指永久的居住。
歡喜快樂是在天上,但仍在地上的信徒也一樣可以歡欣,因為他們是天上的子民。他們在地上雖有大苦難,但這都是暫時的,天上已經預祝他們的勝利了。但目前他們在「地」上「海」上都還會受「禍」,「因為魔鬼知道自己時候不多」了,基督就要再臨,所以「就氣忿忿的下到他們那�堨h」。時候(英文是 time,原文 kairos)在此可能是指「適當的時候」(參一3,十一18)。但時候無多確也是魔鬼的活動之寫照。魔鬼攻擊義人不是因為牠大有能力,而是因為牠已經注定失敗,因此要抓著不多的時間,極盡其毀壞的能事,但魔鬼的時間的確不多了。
C 撒但與婦人和她兒女爭戰(十二13∼17)
在這段中,撒但對神子民的逼迫繼續發展。因為「那男孩子」被提到天上,魔鬼鞭長莫及,所以便全力集中逼迫婦人和她其餘的兒女。
13. 「天上的爭戰」(7節)分明是撒但企圖消滅「那男孩」。天上之戰既一敗塗地,那龍便轉向孩子的母親。教會的逼迫不是由人而來的,而是撒但在天上大敗,惱羞成怒的結果。牠的戰場既只剩下地上,牠擊打的目標就是與打敗牠的神同夥的人。
14. 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婦人。賜翅膀的人是誰沒有明說。「兩個翅膀」可能是表示速度及輕而易舉。有了翅膀,婦人便能逃到曠野(參6節),在那��有為她預備的地方(NIV 譯本)。曠野是敵擋神和神子民的「大城」「所多瑪和埃及」(十一8)的反面。古時候,神的選民由埃及逃至曠野;埃及的預表在本章中層出不窮。信徒肉身雖然居住在世上,在大城,但他們不屬這世界,他們在大城之外有避難所,就是曠野。
「大鷹的翅膀」叫人想起出埃及記的經文:「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出十九4;另參申三十二11;賽四十31)。婦人在曠野裡「被養活」。誰養活未明說,也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神為婦人作了供應。婦人在曠野�埵�一載二載半載(見十一2註釋)。這四十二個月的時間可能是呼應以色列人曠野路程的四十二階段(民三十三5以下)。在曠野的日子,婦人被隱藏,得以躲過撒但的魔掌。撒但在此被稱為那蛇,但分明與「那龍」(13節)同出一轍,沒有分別。
15. 那蛇使出渾身解數,「在婦人身後,從口中吐出水來像河一樣,要將婦人沖去」。我們不知道這些事是發生在上一節之後,還是只是婦人蒙保守的一個例子。這一節中的「沖」字即「在河中漂起」(英文是 riverborne,原文 potamophore{ton)。這個形容詞不是約翰發明的,而是在公元前一百一十年的一個蒲紙古卷中已見用(MM),但用來形容人則這還是首次看見。遂特認為這幅圖畫是「表達屬神的人與罪惡洪流摔角鬥爭」的意思。這又叫我們再次想起以色列人逃出埃及時,也是有紅海之險。
16. 「地卻幫助婦人,開口吞了從龍口吐出來的水」。古代文學從未見過有這樣的事發生,但有人說,這句話是指河流忽然流入地底下(歌羅西附近便有這麼一條河)。我認為這些都是離題之談,摩西的歌這樣說:「你伸出右手,地便吞滅他們」(出十五12)。在危難之中,神有祂的方法解救祂的僕人。還有一些解經家說,約翰以這個地吞水的圖畫暗示世界的自然道德律是對教會有利的云云。這怎麼講得通?整本啟示錄都是世界與神的教會對敵。世界逼迫教會還來不及,怎麼會反轉過來幫助教會。教會的幫忙唯獨從神而來。
17. 龍既傷害不了婦人,便遷怒於她「其餘的兒女」(參創三15)。這些兒女就是那守神誡命(參十四12),為耶穌作見證的(參一2註釋)。撒但與所有的信徒爭戰;牠勝不了祂,所以便進攻神的兒女。──《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