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十三章
D 從海上來的獸(十三1∼10)
整本新約聖經有個一貫的思想,就是在末世的時候,魔鬼的勢力將會空前的張狂。名叫「敵基督」(約壹二18)或「大罪人」(帖後二3)的這個人可能就在這時候應運而出。本章一開頭便出現的就是這樣一個敵基督的人物,約翰稱他為「獸」。這獸形狀猙獰,罪惡齊天,與撒但關係密切,甚至可稱為魔鬼的化身。有人認為這獸代表羅馬帝國,未免過度簡化了這個異象。羅馬帝國固然可以稍微預表末世將要到來的敵基督,但獸所代表的絕對不只限於古羅馬帝國。
1. 當約翰看見那獸從海中上來時(參但七3),獸的主人那龍,站在海邊的沙上。古時候,海往往被視為惡之所在,因為有誰可以測透海之深淵的秘密呢?變化萬千、波浪翻騰的海,正好比「一個大鍋子。國事的變化,社會的變遷就像鍋中之物沸騰不已,冒出來的就是歷史上的各種大運動」(Swete;並參十七15;賽十七12)。有關獸的解釋,詳見十一7註釋。這獸的形狀叫人想起但以理書(七2∼7)中的四獸,但比那四獸更加恐怖,因為是集四獸可怕的大成。這獸像撒但(十二3)一樣,有十角七頭:可能是說明,世上的罪惡,乃是那惡者魔鬼的一個影印。
在這一章中,龍出現得不多,只是站在背後。魔鬼很少是光明磊落,公開作惡的,牠只是在後面主使別人。這兒約翰所講的惡,是超過了一般人類的惡,但這超然的惡仍然是通過人類的惡行來發揮。歷史上不論古今,這些例子比比皆是。Hendriksen 一書中,以獸代表「逼迫教會的政府」,獸的多頭代表歷代不同的政權,諸如巴比倫、亞述、羅馬等等。
獸「十角上戴著十個冠冕」。角上掛冕(撒但的冠冕戴在頭上,十二3),確是古怪。相信這是強調獸的結治是靠強權(角代表力量,見十二3註釋)。角上冠冕是皇權的冠冕(diade{mata,參註如上)。角戴冠冕還有一個理由,因為頭要留下來戴褻瀆的名號。名號是單數還是眾數,古卷並不一致,如是單數,七頭戴同一名號,否則各不同名,但總而言之,單名或七名,同是褻瀆之名(參6節)。
2. 獸的形狀又像豹,腳像熊的腳,口像獅子的口。「口」是單數,有點奇怪,因為頭共有七個。無論如何,我們要記得,約翰的描寫不是為獸的刻畫,而是為獸的預表。事實上要將所有約翰列出的特徵歸在同一獸上已是不可能,而他也不是要我們這樣去做。他把但以理四獸的特徵拿過來,總結成為一獸,集四獸可怕之大成,結果是一隻恐怖得難以形容的動物。但以理書中四獸是代表不同的帝國。這兒的獸可能也是一樣,若然,這獸是代表最後一個帝國,這帝國集歷代可怕帝國之恐怖於一身。但這獸本身分明沒有權力,是那龍將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權柄,都給了牠。龍所給的總結起來,權勢非常可觀;與善鬥爭之惡勢力絕不是微不足道。
3. 約翰又看見獸的七頭中,有一個似乎受了死傷;那死傷卻醫好了。獸是如何受的傷(14節說「刀傷」),傷是否上到陸地後才得到的,以後又是如何醫好的,我們全不知道。約翰唯一要著重的有兩點:第一,傷是致命的傷;第二,復原也是個事實。「受了死傷」和五6形容羔羊「像是被殺過的」用字相同,原文都是 ho{s
esphagmene{n。獸的復原也可能意味著死而復活。在聖經中有好幾處敘述魔鬼可以用模仿來諷刺基督教;此處是其中之一。
以獸代表羅馬帝國的學派,將頭解釋為羅馬皇,而受傷後復原的那一頭則認為是指尼祿復生的神話。尼祿的罪行深重到一個地步,許多人不相信他就此一死了結,而認為他還會帶屍還魂、重現世間。也另有人說這個死傷復原的頭是指卡理古拉,因他曾患大病幾乎至死但卻又好了。這樣解經的人都忽略了一點,死傷復原的不是獸的頭而是獸本身:獸受了死傷,傷口在七頭中的一頭,但後來又醫好了。醫好的是獸。沒有任何地方說獸的頭也復了原。我們只可以這樣去思想:有從那龍來的大惡,這惡住在人心,也運行在人之間。這惡是百殺不死的,雖受重傷,仍會捲土重來,令人驚訝(全地的人,都希奇);這情況會持續到世界的末了。
4. 與獸抗戰分明是徒勞無功,世人於是轉過來敬拜那龍(因為「獸」的權柄是從龍而來),也敬拜「那獸」。「龍」與「獸」甚為密切,不分彼此。
主張獸是代表羅馬帝國的遂特這樣說:「羅馬不是以德感人,而是以力叫所有的行省朝拜臣服。羅馬帝皇,即使是最可憎可鄙的人,也能藉強權而嬴得上帝之尊的敬拜」(Swete)。雖然我們不必將解釋局限於羅馬帝國,遂特這一番話還是值得我們深省。
全地的人一面拜獸一面說:「誰能比這獸?」這可能是舊約聖經中「耶和華阿……誰能像�諢H」(出十五11;詩三十五10)的一個反諷。還有,天使長米迦勒(「米迦勒」即「誰能與神相比?」)在上一章中曾在空中領戰,將魔鬼和牠使者摔到地上。如今世人向在地上誇勝的獸頌讚:「誰能比這獸?」也有可能是譏笑米迦勒的名字。
5. ……又有權柄賜給牠……,說明獸本身並無權柄,乃是牠的主人「那龍」給牠的。約翰的讀者更深知道,最後的主權是在神;神有祂劃定的界限,惡者不得越過。5∼7節中共有四個賜給(NIV 譯本中,第5節在權柄前面略去一次。中文聖經第7節中的「任憑」原來也是「賜給」),強調主權在神。再者,獸任意而行的日子也有四十二個月(參十一2註釋兩個見證人(十一1∼14)})的限制。最可怕,最難抗戰的獸也不能越過神允許的期限。聖徒不可灰心,他們受苦的日子也是神所計算好,而不是獸所能控制的。獸雖然滿口誇大褻瀆的話,但牠的權能是有限的。
6. 獸到底褻瀆些甚麼,這兒列出來了。牠「褻瀆神的名」,這和褻瀆神沒有兩樣,因為「名」就是代表全人(參二3註釋)。獸褻瀆神的名,並祂的帳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以及一詞是許多古卷中沒有的。如果我們將之保留,那麼獸褻瀆的是神、天,和住在天上的。如果依照較好的古本,刪去「以及」,神的居所(譯者按:「帳幕」在英譯本中均為 dwelling,「居所」之意)就等於神的子民了。也就是說,獸褻瀆的是神,和有神居於心內的天上子民。以國家為最高權威(因而把帝皇當神來敬拜,例如第一世紀時,羅馬皇所要求的)不但不是一個可以通融的立場,而是徹頭徹尾的褻瀆。這個講法對約翰當時的讀者必有很大的震撼。
7. 又再一次,任憑、賜給(原文中,二者同用「賜給」)這些字眼表明獸的附庸地位。即使敵基督也要得神的允許才可以活動,這是很重要的一點,因為剛剛我們才看見人把獸當神來拜,而這獸又非得到小小教會所敬拜的神的允許,不能活動!
此刻,有權柄賜給獸「與聖徒爭戰」(參但七21)。有些古卷略去這一句,其實是應該保留的(理由見 GNT 的註解)。獸爭戰得勝,得到了權柄,制服各族各方各國(參五9註釋),換言之,全世界,所以實不可能只是預表羅馬皇尼祿的逼迫。
8. 這兒文法改用將來式;將有一天,凡住在地上(參六10註釋),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那獸(參帖後二4)。這是一個必有的現象。「歷代屢次出現令人陶醉迷惑的國家,有魔鬼的勢力由這些國家崛起,使世人希奇。除了名字從創世以來,記在被殺之羔生命冊上的人,大家都一同敬拜那獸」(Torrance)。
不錯,世人都起來要敵擋神,都甘心樂意的去拜獸。但請注意:這些人的名字是「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參三5,二十一27)。約翰要那一小撮備受逼迫的信徒知道,統管萬有的不是罪惡的權勢,而是神。名字在生命冊上的,神不會忘記,神會保守。
生命冊和「在創世以前被殺的羔羊」是相提並論的:救恩是由被殺的羔羊基督而來。這兒的要點有二:第一、基督贖罪的死是一切的關鍵;第二、救贖的計畫不是臨時拼湊,而是早已預備。「創世以前」在此不是指信徒的揀選(例如在弗一4),不應該與「名字」相連,而是應該與「被殺之羔羊」放在一起(參彼前一19∼20)。無論如何,神的計畫是一貫的、永遠的,與曇花一現的魔鬼勢力成一個鮮明的對比。
9.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這一句在四福音中常見(參二7,並該節註釋);在此似是應用在以下將要講述之事。
10. 「擄掠人的必被擄掠;用刀殺人的,必被刀殺」,這兩對句子有結構上的疑問。AV 譯本,如上,將句子引用在逼迫人的人身上;但 NIV 譯本剛剛相反,認為是指被逼迫的人之從容就義。我認為 RSV 的譯法最好:「被人擄掠的便接受擄掠;用刀殺人的,必被刀殺。」第一句是指接受現實,換言之,倘若神的旨意是要信徒被擄掠,那麼信徒便坦然受擄(參耶十五2)。第二句則是指報應: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參太二十六52)。信徒如果動刀,不只對信仰無益,因為基督的真理不是用暴力來維護的,動刀的人反會自食其果,倒在刀下。但是受逼迫的人可以放心,仇敵不會永遠誇勝,伸冤在神。這不是宿命論,而是確信神是統管萬有,祂的旨意必定成全。在患難逼迫的日子中,這是何等大的安慰。
「信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AV 的譯法(與中文聖經相仿),較 NIV 的更忠於原文,但「忍耐」一詞譯為「堅固不動搖」會更加貼切(參十一2註釋)。信徒因為知道神是如何一位神,所以不會失去信心。
E 從地中上來的獸(十三11∼18)
以上所講的獸不是唯一的獸。約翰至此又看見另一獸,是前者之幫兇。這獸似是一種祭司,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都拜先前的那獸。若前獸是代表羅馬皇帝的話,此獸就是祭拜皇帝的皇家祭師。國權與假宗教朋比為奸,結果總是凶多吉少。有人認為這第二隻獸是聖靈的諷刺,因為牠也模仿聖靈行神蹟,並由天降火(63節)。
11. 第二隻獸從地中上來。地是大家所熟悉的,從地上來的獸自然就沒有前一隻從海上來的獸那般神秘莫測了。這獸也沒有那獸可怕,那獸七頭十角,這獸只有兩角。兩角又像羔羊的角,極可能是模仿基督,下面(十六13,十九20,二十10)更稱此獸為假先知,更可證明這一點。這兩個角又可和兩個見證人(十一章)對比。總而言之,這頭兩角獸是可怕的冒充真理。牠的說話好像龍,與魔鬼同出一轍。
12. 這獸兇險得很,能施行頭一獸所有的權柄,但分明不是該獸的競敵,因為牠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向頭一獸下拜。「地」和「地上的人」有何分別不易看出,可能兩詞並用乃是表示「全體」之意。普天下人都敬拜那死傷醫好的獸。死傷復原分明叫人驚訝得五體投地。
13. 頭一世紀的異教祭師廣行魔術以愚無知之民。這獸就是這樣廣行大奇事:「行」字是現在式,即慣性的廣行「奇事」。「奇事」這一個名詞在啟示錄中間用來形容約翰所見的異象(十二1、3,十五1),別處「神蹟」也稱「奇事」。但在啟示錄中,以「奇事」來形容的「神蹟」是清一色出於魔鬼(除此處還有本章14節,十六14,十九20)。這一點是啟示錄與約翰福音很不同的地方:在約翰福音中,耶穌的神蹟亦用此處「奇事」的這個名詞。這可能又是進一步證明魔鬼精於假冒。「奇事」一詞非指興到而亂行的奇蹟,而是行者有意,撒但有牠一貫的計畫(參可十三22;帖後二9)。這兒舉出一個「奇事」的例,就是叫火從天降在地上。這火不是用來吞吃仇敵,而純粹是要叫人驚訝嘆服。
14. 因此所行的奇事,地上的人便受了迷惑,而獸的勢力也就鞏固了。「地上的人」在啟示錄中似乎是指不信主的人(參六10註釋\cf0)。獸能夠欺騙的只是非信徒。這是一點重要的屬靈真理:盡心事奉神的人是不會被虛空的神蹟所欺騙;但離棄神的人則最易上這第二隻獸的當。這獸的權柄也是「賜給」,而非自有的。他行奇事是在第一隻獸「面前」行的,是代該獸行事。「面前」(原文 eno{pion)一詞與兩個見證人立在主面前(十一4)的「面前」是同一字,有隨時聽候使喚的喻意。這一幕很可能又是一個諷刺的模仿。第二隻獸吩咐跟隨牠的人為第一隻獸造像,該獸的特徵又再重複一次,就是受刀傷還活著。
15. 約翰不容許我們一刻忘記,獸的權柄是賜給的。第二隻獸「有權柄」給牠叫第一隻獸的造像「有生氣」,可以說話。古代故事常有記載造像開口講話。克度爾提醒我們,生氣是表示神的創造,「當敵基督的祭司將生氣賜給他們的偶像,他們所犯的是空前的褻瀆之罪;行邪術的罪莫大於竊取神創造之權」。這一節在文法上看,殺不肯拜像的人似乎是獸像,但我覺得主詞應是第二隻獸:是第二隻獸叫獸像開口講話,也是牠殺害拒絕拜獸的人。
16. 第二隻獸又叫眾人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所謂大小貧富,自主為奴(參十一18註釋第七枝號(十一15∼19)})就是包羅所有人之意,沒有一人可免。「右手」和「額」大約是旨在一目了然,無法隱藏。也可能是譏笑猶太人在左手(或前臂)和頭上佩戴經文小盒。又可能是諷刺模仿神的子民接受印記(七3,十四1)。到底獸的印記意義何在實不易肯定。
關於獸的印記,伯克利還列出下面幾個可能的意義。印記若是出自家奴烙印的典故,意思就是「拜獸的人就是獸的奴隸,獸的私產」。典故若是出自兵丁以深愛的將軍的名字為自己的烙印,那麼「拜獸的人就是獸忠心的跟隨者」。另一個典故是契約的印記:接受獸印記,「拜獸的人,就是接受獸的法律和權柄」。錢幣上也有印記:「有獸記號的人就是獸的財產」。此外還有敬拜證的典故:肯向羅馬皇獻祭的人可獲得敬拜證。「獸的印記可能是敬拜的證明。要得到這樣的證書,信徒必須出賣信仰,出賣他的主。手持證書的人表示是否認基督,敬拜該撒」。
17. 印記的目的是,除非有此記號,沒有人能作買賣。能字(原文 dyn{etai)不是光指「攔阻」,而是喻意完全的禁止。換言之,沒有印記的人連糧食等必需品也買不到,也就是束手待斃了。印記此處解釋作獸名或獸的數目,詳見下一節。
18. 在這�埵陷撮z:這幾個字構成片刻的沈寂,是為加重語氣(參十七9)。下面接著供給一些細節,讓聰明(有洞察能力)的讀者可以計算出獸的數目。約翰所給的唯一提示就是,獸的數目就是人的數目,該數目是 666(有古卷作 616)。一般解經者均以古代的字母與數字的關係作為這 666 的解釋。古人沒有我們今日非常方便使用的阿拉伯數字,那時他們是用字母來代表數目。希臘字母中,頭九個字母代表個位,次九個字母是十位,如此類推92。所以秘訣就在拿到一個名字,其字母所代表的數目加起來剛是 666。
這一來,可能的猜測真是無窮無盡。近代比較多人贊成的是「尼祿該撒」('Nero Caesar',即尼祿皇)。如果我們採取「尼祿該撒」拉丁的拼音,就是說,將最後一個字母刪去,其餘字母所代表之數目的總和是 616;616 是一些古卷所給的人的數目。但要達到這個結果,第一,我們必須用這個拉丁名字的希臘寫法;其次,又要將之音譯成希伯來字母,而希伯來的拼音中又得刪除 y 這個字母(這也是該名字的另一個通行的拼法)。這一連串的巧合是相當誘人的,但沒有人能解釋為什麼一個比較少用的希伯來名字的拼音法要出現在希臘寫作之中。還有,在古代世界,尼祿雖是個知名的人(許多解經家還認為啟示錄某些部分是涉及尼祿復活的神話),卻分明沒有人想過 616 的數目是指尼祿。第二世紀的愛任紐提過,這個數目是指「拉丁人」(Lateinos),也可能是 euanthas,又更可能是 teitan(譯註:即提坦 pitan,希臘神話中之巨人。這三個名詞的字母若換成數值,總和都是六百六十六)。但他的建議都沒有被正式接受。
此外,其他還有種種的推測,但都缺乏贊成的人。事實上這類猜想恐怕都是錯誤徒勞,而數目的解釋應在其預表的意義上著眼才是明智之舉。在希臘文中,耶穌(Ie{sous)這個名字的字母總和是 888,每個數字都超乎聖經中代表完全的 7 字之上。如此推論,人的數目 666 就是表示不完全。也許 666 不是代表某一個人,而是代表人的虧欠。如果我們將「這是一個人的數目」這一句譯成「這是人的數目」(譯者按:這正是中文聖經的譯法),這個預表的意義就更加合情合理了。換言之,約翰所說的是,不重生的人是罪惡的,凡他所作的都帶著獸的印記。沒有基督的文化必然是那惡者所管轄的文化。
92 因為希臘字母不夠使用,所以要加進其他幾個符號,詳見 W. Gunion
Rutherford, First Greek Grammar (Macmillan, 1891),
pp.143-145。希伯來文也有類似,以字母代數目的系統,詳見 Gesenius' Hebrew Grammar ed. E.
Kautzsch, rev. A. E. Cowley (Oxford, 1910), p.30。──《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