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十五章
Ⅶ 最後的七災(十五1∼十六21)
至此約翰將神全部的審判指示我們已不止一次。我們看過了七印和七枝號的異象(參第五章註釋)。在每一系列的異象中,約翰除討論人類歷史的進程,也稍提到末日將要發生的事。現在我們馬上就要進入另一系列,就是七位天使倒出七個金碗所盛之物。在這一系列中,約翰討論的內容仍一如以往,唯一不同者,這一系列不再只是輕描淡寫,而是非常強調末日之事。最後的七災將臨,審判將大功告成。我們別以為這系列的異象既是討論末日,所以跟我們目前處境無甚關連。不錯,七災是指末日之災,但要知道,「甚麼時候惡人不因初步、局部的審判而悔改,神『最後』的震怒必要臨到,這是歷史上的事實」(Hendriksen)。
A 前述(十五1∼8)
每一系列開始之前先有一段序言,這是約翰的一貫手法(第五章是七印的序言,八1∼5是七枝號的前述)。在這一段序言中,約翰強調神的威榮,神是掌管歷史的神。
1. 我又看見在天上有異象,大而且奇:有關異象的解釋,詳見十二1註釋。以大而且奇來形容一個異象,這還屬首次,可見這一系列的事不尋常。平常「大而且奇」是用來形容神的作為(3節)的。這兒「大而且奇」的異象是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災(「災」之解釋詳見九18、20,十一6)。「災」的原意是「打擊」,後來漸漸發展成為一切不幸事故的普通用語。但這兒的「災」卻非尋常,而是末日之災,是世界最後的災難;在這七災中,神完結(etelesthe{,即達到了終點或目的──telos)了祂的忿怒(參十四10註釋三天使的宣判(十四6∼12)
})。
2. 作為一個記述異象的人,約翰的語氣往往是趨於保守的,他不說:「我看見玻璃海」,而說:我看見彷彿有玻璃海(參\cf5 四6註釋)。「玻璃海」中有火攙雜:這兩個比喻夾在一起頗不尋常:「火」的出現可能因為這一段是關乎神的忿怒和審判。「海上的紅光代表了殉道士所蹈過之火,更是預表將要臨到定他們罪的世界的震怒」(Swete)。克度爾則認為這是出埃及記的典故:「一個天上的紅海!……殉道士們經已渡到彼岸,追趕的敵人將要淹滅在其中」。
約翰又看見那些勝了獸和獸的像,並他名字數目的人(參十三18註釋)。沒有任何罪惡能勝過神的子民。在早期教會中,聖徒的殉難日往往被稱為他的勝利日。伯克利說:「真正的得勝不是安穩度日,躲避苦難,小心翼翼的保存生命;真得勝是面對惡者最大的陷害,必要時,忠心至死。」這些得勝的人站在玻璃海邊、或海上(原文 epi,可作「旁邊」,也可作「其中」),拿著神的琴(這是 NIV 的譯法,意即神所賜的琴。Beasley-Murray
譯作敬拜的琴)。用這樣的字眼來形容琴著實不凡(參帖前四16之「神的號」),乃是表示聖徒的得勝是神為他們成全的。
3. 他們唱(想必是自彈自唱)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啟示錄的各層各面都是協調的:摩西和基督,律法和福音都不衝突。在加拉太書中(三24),保羅稱律法為我們訓蒙的師傅,這也是此段的喻意。這兒摩西被稱為神僕人。「神僕人」乃是先知書,尤其是以賽亞的主題。也許約翰要我們看見,不只律法,連先知也同唱此頌讚之歌。此外,這一段也包含了出埃及記的象徵:摩西領以色列人從埃及的綑綁中出來正預表了羔羊所成全的救恩。
「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看去可能是兩支不同的歌。有些解經家甚至認為這兒的歌是「羔羊的歌」摩西的歌則在出埃及記十五章。但我認為更合宜的解釋是歌名雖雙重,歌卻只有一首。
這首歌的內容幾乎全部出自舊約。這也是啟示錄中一首具有平行特色的希伯來詩歌。歌詞一開始便稱讚神的作為(參詩九十二5,一三九14)。世人曾因獸和牠的作為驚訝,其實只是微不足道的玩意兒,真正令人嘆服的是神的作為,因此神被稱為全能者,因為祂的作為宇宙無雙。
再下去,我們由神的作為進到神的公義:祂的道途「義哉!誠哉!」(參詩一四五17)。「誠」字叫人想起約翰福音(三21),以及約翰一書(一6)中的「行真理」。神被稱為萬世之王(或作「萬國之王」;參 GNT,TCGNT),指出神是統管萬有(參耶十6∼7),這一點是約翰一再強調的,因為對當時正在水深火熱中的信徒,這實在是太重要了。
4. 神既是至大至尊,因此誰敢不敬畏,誰敢不將榮耀歸與祂的名(參詩八十六9;瑪一11)?「名」代表全人(二17註釋)。最後,這首歌以三個句子作結,每句均用因字(NIV 和中文譯文刪去了第二個「因」字)托出一個頌讚的理由。第一句說,雖獨神是至聖(參撒上二2)。「聖」字原文是 hosios,在啟示錄中共用兩次(另一次在十六5),兩次都是指神,意即完全聖潔。第二句預言萬民都要來,在神面前敬拜(參詩八十六9)。第三句提及神的 dikaio{mata;許多版本,包括 NIV,將這字譯作「公義的作為」,但 AV 版本的「審判」更為忠於原文,包含著司法行為,換言之,「神對萬民的法律裁判,或是施恩、或是定罪」(Charles)94。最後,神的審判結果,終於案情大白。
這有一點請注意,這首歌是得勝者在唱,但歌詞卻完全不提自己,不提他們如何得勝。靠基督得勝的人唯注目在基督身上。「天堂之所以為天堂因為所有的自己和自大,終於在神的至大至尊中完全消蹤滅跡」(Barclay)。
5. 「此後,我看見在天上那存法櫃的殿開了」;「法櫃」應為「見證幕」(tent of witness),出現只此一處(但請參十一19;出四十34)。然而希臘文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是以「見證幕」翻譯「會幕」的。看來約翰要我們再一次想起曠野的典故。「見證幕」不只是神同在的象徵,「見證人」更是殉道者的一個稱呼。這個雙重相關的意義對當時的教會實在語重心長。
6. 「有見證幕的殿」打開後,出現了施行七災的那七位天使。七災是由從神面前出來的七位天使所施行,證明完完全全是出於神的允許。一反常例,這兒告訴我們天使的外表。他們穿著潔白光明的細麻衣。原文的細麻(linon)一字絕少拿來形容衣裳,因此有人主張是另一古卷的寶石(lithon)之說。以西結(二十八13)書中以「佩戴各種寶石」來招呼推羅王,所以拿「寶石」來形容衣裝大約也無不可,但也是罕見。「細麻」形容衣裳雖不尋常,卻也是史有前例(BAGD),所以我認為應該保留「細麻衣」的版本。天使們除穿細麻衣外,胸間還束著腰帶。有人認為天使的裝束是祭司打扮多過軍裝打扮,但沒有什麼充足的理由(一13註釋)。無論如何,天使的外表最少象徵了潔白無瑕,強調了傾倒在世界的忿怒的來源是聖潔的,這不是獸性發出的烈怒,而是基於聖潔,以公義為懷的結果。
7. 四活物中有一個把盛著七災的七碗給了那七位天使。七位天使是從殿中(6節),神寶座出來的,證明七碗是得神完全的允許,而且說得明明白白,七碗是盛滿了神的大怒(十四10註釋)。這位神又是活到永永遠遠的,與受時間限制的世人恰成對照。對這些世人,那七災將是他們「最後」之災(1節)。
七碗之碗原文是 phialas,與盛滿了聖徒禱告的金「爐」(五8)同一個字。這不是偶然的,約翰屢次讓我們看到,神子民的禱告不是無足輕重,而是十分重要,可以發動神的大審判,甚至直接影響到末日的形勢。
8. 因神的榮耀,和能力,殿中充滿了煙(參出四十34;王上八10;賽六4;結十4,四十四4)。在這極為嚴肅的一剎那,神的榮耀特別彰顯。神的榮耀與神的能力是相連的。啟示錄是充滿了神的大能大力;所以神的榮耀在此刻彰顯是再切當不過。約翰告訴我們,沒有人能以進殿(即「聖所」)直到那七災「完畢了」,這固然可能是因為煙幕迷漫的結果,但更重要的一點是七災的必然性。當神的時間來到,絕無任何事物可以攔阻神最後的審判。
94 有關這一個字的討論,詳見拙著 The Apostolic
Preaching of the Cross3, pp.287 ff。──《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