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二十章
iii. 撒但被綑綁(二十1∼3)
獸交待完畢,就輪到牠的主子撒但。撒但魔鬼被天使捉拿,在無底坑中被監禁一千年。接下去是全書中最難懂的一段。有關本章的解釋眾議紛紜,間中更有一些誓不兩立的爭論。福音派學者也有不同的派系,彼此不容不讓,主觀異常。其實研究這一章最重要的是一個謙卑忍讓的態度98。
千禧年前說如下:基督再來時,在主�堶惘漯漱H要復活,地上的信徒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帖前四17),然後與基督同在地上掌權一千年(千禧年)。千禧年完畢,撒但要暫時被釋放。此後,其他死人將要復活,換言之,前後共兩次復活。最後就是白色寶座前的大審判。
千禧年後說則認為基督的再來是在千禧年之後。又有人視千禧年為現世�媞眴答滷o勝,也有的人贊成是末世的一千年。
此外還有非千禧年派,主張千禧是一個象徵,包括了基督降生至基督再來的整段時間。而第一次復活者是指信徒之重生得救,出死入生。
彌賽亞掌權之說在猶太人思想中不算希奇。猶太文獻(以斯拉四書7:28)中提過彌賽亞要與祂的子民同在四百年。Strack-Billerbeck 又列出其他由四十年(R. Akiba)至七千年(R. Abbahu)不等的各種說法,其中有猶太拉比,以利亞撒(Rabbi Eliezer,活躍於公元90年前後)所建議的一千年。(S. Bk, iii, p.824)。有些猶太人認為世界的歷史年日將相當於創造的六天,就是說,以一日為一千年(詩九十4;彼後三8),人類歷史將有六千年。繼六千年而來的是一千年的安息,然後真正蒙福的時日才臨到(以諾二書 32:2∼33:2;參 Sanh,
可見約翰不是只在重複前人之說,他所記載的啟示是空前的記錄,是必需獨立研究,而不能穿鑿附會猶太文獻中的臆測。倘若他真的是在引伸當時猶太人流行的彌賽亞國度說,他可能的意思就是說猶太人所仰望的彌賽亞在基督身上已經應驗。但這個解釋也實在可疑,看去不可能是約翰的原意。在本章中,他根本未提及聖徒的掌權,是講到殉道者的作王,亦未提到是在地上,其實是在天上也大有可能(見4節)。還有更重要的一點,約翰沒有把這個國度和基督再來相連,本章根本絕口未提基督再來,這一點往往被疏忽了。
看情形約翰只是又一次領我們到幕後:信徒雖受逼迫,基督卻沒有失敗,為道而死的人也沒有失敗。幕後的一瞥叫我們看見殉道者作王,撒但被綑綁。殉道者之死不過是表面的死,他們事實上是活的(第一次復活)。不錯,本章後半提到撒但被釋放,出來迷惑地上列國,叫他們作最後的激戰。但本章開始只提及現今的事實──殉道者似乎失敗,而其實是得勝的。
1. 約翰沒有提示本章事件的時間排列,他只說又看見一位天使。天使除了從天降下之外,沒有其他特徵。約翰只集中描寫天使的動靜而不提其外表。撒但最後的微不足道在此可見一斑:末日對付撒但的不是神自己,也不是基督,只不過是一個無名的天使。天使有無底坑的鑰匙(見九1註釋),和一條大鍊子。兩者顯然都是象徵,因為無底坑不可能有鑰匙,鎖鍊也不可能鎖住屬靈界的魔鬼。總言之,天使有權柄管理無底坑,也能制止魔鬼的行動。
2. 天使捉住那惡者。惡者在啟示錄中共有四個別名,在此全部出列:龍、古蛇、魔鬼、撒但(參十二3、9註釋)。天使接著將魔鬼綑綁一千年。一千是十的立方倍數,預表完完全全,這個預表的數目在本書中我們已看見約翰用過多次。撒但在神所定的完全時限中受綑綁。
3. 天使將撒但扔在無底坑��,並將坑關閉,用印封上。撒但是完全動彈不得了(參賽二十四22)。這次的關閉不是為了刑罰,而是使牠不得在這一千年中迷惑列國。主張本章是談論末日的人認為撒但今已被綑綁之說荒謬不經,因為撒但分明還生猛得很,且看十二12,魔鬼不是怒氣騰騰嗎?
我們必須記住,約翰的一貫風格都是,當他聚精會神描寫一件事時,他的注意力是完全集中,絕不分心去提旁的事的(例如在第四章中,他集中描寫天堂的情況,羔羊那麼重要的角色他卻連提也未提!)此外,他也絕少花工夫去使每一幕異象與異象間前後呼應(參一17註釋)。不錯,他能夠將世界的罪惡與活躍的撒但相連,但他卻從來沒有視撒但為擁有主權。凡是惡勢力要行惡的時候,約翰總是指出,有權柄「賜」給他去作惡。此處撒但被綁,牠的惡行並不因此完全杜絕,牠只是不能在一千年內迷惑列國,使列國聚集爭戰而已(參8節)。末日不是掌握在撒但手中,而是在神掌管之下。這段另一個含意是:撒但來來往往馬不停蹄,但卻不能消滅教會,甚至連殉道者也未消滅,因為殉道者和基督一同作王了。但撒但受約束的日子是有期限的,時候到了,撒但必須被釋放,但也只是暫時的釋放。這是神對末日的計畫,因為是神的計畫,所以撒但必須被釋。此處或有人問,眾人都被毀滅了(十九18、21),怎麼還有列國餘下呢?答案也許是:獸和假先知的黨羽已經大敗,而撒但的同夥至此才消滅。
98 各派覽觀,詳見 Walvoord, pp.282-290。Walvoord 本人贊成千禧年前說。
iv. 第一次復活(二十4∼6)
注意力至此集中在為道而死的人身上。這些人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可見本段記載之事是與上段的同時發生。我們期盼基督的國度要開始了,但這兒統治的角色卻是神的子民。
4. 約翰又看見幾個寶座(但七9)。寶座何在沒有明言。贊成照字面解釋千禧年的人認為寶座是在地上(參1節),但約翰沒有這麼說。啟示錄中提到寶座共四十七次,除了撒但的寶座(二13)和獸的寶座(十三2,十六10),其他似乎全部在天上。此處看去也不例外。約翰沒有告訴我們一共有幾個寶座,也沒有說是誰坐在上面。但接下去他就提到為神之道被斬者,可能就是他們坐在寶座上吧。
有審判的權柄賜給這些殉道者。這處希臘原文也可譯作「公平的審判為他們成就。」啟示錄全書(其實整本新約也是如此)充滿了切望公理得著伸張的熱情,這點我們要牢記。
約翰先看見寶座,然後是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靈魂而不是復活的身體(林前十五),可能意味著一種暫時的形態。一千年之久,殉道之人的靈魂與基督在恩福中一同作王。永恆不朽的身體還得等到眾人一同復活的那日。
被斬(英文 beheaded,原文 pepelekismeno{n)指「斧斬」,用斧斬頭是羅馬共和時代的死刑,至帝國時代,劍替代了斧頭。不論用的是什麼器械,這「被斬」一詞是指「死刑」,我們不能限制是斬頭才算。
下面幾句有人(遂特是其中之一)認為是講另一組人(中文聖經也是這樣翻譯)。若這譯意是對的話,這另一組人就是指受逼迫但未曾被殺,只被監禁或受其他刑罰的人。但 NIV 的譯法才是合宜的:下面幾句乃是接上文,仍是在描寫上文的殉道者(Charles 和 Beasley-Murray 等人也同意),因為追溯十三15∼17,不肯受獸印記的人都被殺害了。約翰在這兒一直都是在談殉道的人。給耶穌作見證見一2註釋(一2中的耶穌基督的見證在原文中與此處全同)。神之道可能指傳道作證,也可以是指基督本身(十九13)。
談論殉道者,約翰先談正面,次談反面。消極方面,這些人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受牠的印記。這些人都活過來了(原文 eze{san,就是「活」)。「復活」通常不用此字(約翰十一25是一個例外)。這兒的意思顯然是指殉道的人雖然帶著羞辱而死,在天上卻是與基督同活,不只同活,且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你以為他們是失去了一切嗎?不,他們得勝了,而且作王了。
5. 殉道者的待遇分明與眾不同,其餘的人必須等到\cs9千禧年完畢才復活。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在文法上可指千禧年結束時的死人復活。但文意似乎更可能是指殉道者與基督在榮耀�堛漪△菕C千禧年前說學派之主要論調就是,既有頭一次的復活,分明有第二次的復活。其他派別認為兩次的復活是有區別,但千禧年前說認為兩次是同類。而事實上約翰提到的也只是一類型的復活。我們找不到與頭一次呼應的「第二次復活」。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實可以解釋為「頭一組享受復活的人」(Ford)。
6. 有福了等等詳見一3註釋。在頭一次復活有份是有福,且聖潔的經歷。這些人特有的福氣被指出三樣:一個反面,兩個正面。第一,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參14節註釋)。其次,積極方面,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參五10;賽六十一6;並請注意神與基督關係的密切)。並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些格外蒙福的人最高的喜樂就是有份於基督的祭司職份以及祂的王權。
v. 魔鬼被扔在硫磺火湖(二十7∼10)
這兒約翰再一次複述以前已經提過好幾次的主題。就是在末日,惡勢力將全體齊集共同和神爭戰。這個敘述十分簡單,瞬息即完;神的得勝是既肯定又迅速。
7. 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堻Q釋放。撒但被監禁時,是由天使經手,釋放時大約也是假手天使吧,但約翰卻沒有明說。這節開頭,在原文是:「當那一千年完了。」「當」字原文是 hotan(英上
'whenever'),是時間沒有一定的,換言之,「不論那一千年是何時結束。」我認為這點足以證明「一千年」是一個象徵說法。
8. 被釋放之後,撒但重拾迷惑各國的活動,活動範圍比前更大了。正如上述(十六13∼16)的狀似青蛙的「污穢之靈」所作的,撒但將列國集合作最後一次的爭戰。歌革和瑪各似乎是代表所有的人。歌革出現過三次:在族譜中(代上五4),先知書內(結三十八,三十九)和此處。瑪各亦一樣:在族譜中(創十2),上述以西結段落,及此處。看以西結書(二十八2),歌革似乎是瑪各的一部份,但在「七十士譯本內,瑪各又好像是個貴人。後世猶太教又認為歌革和瑪各是兩個領袖,例如在他們的啟示文學中,這兩個名字是惡勢力的象徵。在這兒,約翰也是以此二名代表一切惡人。他腦中所想的是惡魔對神最後一次的攻擊。撒但召集牠的全軍,人數多如海沙與神對陣。這是最後一次,決定性的戰爭(參十七14,十九19)。
9. 這些人上來(這個動詞雖由前文的現在式改成過去式,文意卻是承上的),遍滿全地,軍勢洶洶,圍住聖徒(NIV 譯神的子民)的營,和蒙愛的城。營和城看來都是神子民的代名詞。「營」意味著「神的士兵」,也可能是指神選民在曠野遊蕩時的紮營。「蒙愛城」當是「大城」的對比了。「大城」代表與神為敵的,有組織的人類。「蒙愛城」自然是象徵屬靈,肯讓神掌管的人。約翰所看見的是魔鬼的大軍,向神的僕人列隊擺陣,預備作生死之戰。我們正等候戰事的開始,卻不見有爭戰,正如在十九19∼21處,仗還沒有打,我們馬上便看見惡人的燒滅,這次是因為火從天降(參結三十八22)。約翰的描寫每次都是一樣:神的權能是如此的可畏,神要消滅惡勢的時候,是絕不需要任何的爭戰。
10. 魔鬼在此處之特色是迷惑人(參8節)。他們指8節的列國。但終於,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就是獸和假先知之所在。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vi. 末日的審判(二十11∼15)
大而可畏的審判要開始了,所有死了的人都要受審。終於,不只惡人,連死亡和陰間都要傾覆。Beasley-Murray 指出:六至十九章描寫神在歷史中施行審判;在此,神所審判的是歷史本身。
11. 出現在約翰眼前的是無比尊榮的一幕。他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是神或是基督坐在其上不得而知,但「坐寶座的」通常指神(例如五1、7、13),所以這兒很可能也是父神坐在寶座上。有好幾處聖經(太二十五31∼46;約五22)曾告訴我們,基督將審判萬人。保羅提到基督的審判臺前(林後五10),卻也講到神的審判臺前(羅十四10)。我們應該曉得,父神是審判者,但祂通過基督施行審判(「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22)。
Kiddle 書中討論這節經文如下:「一切不直接相關的事物統統銷聲滅跡,留下的就是一個簡單的主題赤裸裸的披露。在眼前的只有審判者和被審判者,此外空無一人空無一物。沒有形容詞,沒有解釋,只有一個基本的真理,帶著能力顯現出來,這是約翰難能可貴的手法,也是為什麼連基督也未提到。」約翰以極度的尊嚴描寫這最後審判的一幕:坐在寶座上者可畏到一個地步,在祂面前連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換言之,徹底毀滅。
12. 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沒有一個例外。案卷展開了(參但七10)。甚麼案卷,沒有明言,但顯然是記載各人所行的書卷。另有一卷,分明是與其他不同的,名叫生命冊,列出已接受神所賜永生的人的名字。Sweet 書中指出,NEB 譯本將生命冊譯成「活人的名單」('the roll
of the living')是忽略了一個重要的真理含意:這書冊包含了(羔羊的)救贖計畫,以賽亞書第四章又有這樣的寫法: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冊上記名的」。死了的人,都憑著案卷的記載,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新約聖經的教訓是以行為作為審判的根據99。
13. 海、以及死亡和陰間分開來說,意在強調全部死人都包括在內,一個也不漏。吹毛求疵的人會說,在11節中,海已消滅,為什麼這兒又有海?我們已曾多次看見,約翰是不講究順序呼應的(參一17註釋)。11節中,他所想的是末日來臨,宇宙都要廢去。在此他是在強調,已死的,不論死在何處,都不能逃過審判。兩點均寫得清晰明瞭,手法也正是見異象者將一幕一幕異象記下的手法。
有人說,死人是指死了的惡人,認為啟示錄中的陰間不是一個中立不分善惡的地方,而是惡人死後的去處。克度爾這樣反駁:「倘若『陰間』是如此可憎以至義人是不可能去,那麼『死』也是一樣可憎,義人也不可能死。死和陰間在此分明是連在一起。我們不要作此無稽之談。『死』誠然是一切人類的命運,信徒與異教徒均沒有分別;而『陰間』也是眾人的去處,直等到審判日帶來釋放。」又有人說,因為海和陰間分開來說,可見死在海中的人不去陰間。但約翰並非在詳列死人歸宿的細節,而只是強調,不論死者何在,都不能逃脫審判。他且再一次重述: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14. 正如先前獸和假先知以及魔鬼被扔入火湖(十九20,二十10),現在死和陰間也被扔在湖�堙C這真不容易解釋。約翰大約就是要我們知道,死和陰間最終也必如一切惡勢,完全失去權勢,再也無能為力。最後唯獨神是全能,其他一切都必再一無所能。這節末句又解釋,扔在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15. 本章末節又再一次重申,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到火湖�堙C得救與沈淪的人在此涇渭分明。到那日,若不是在天堂享福就是被燒在火湖�堙C
99 按行為受審說,與因信稱義兩說之間的關係,見拙著 The Biblical
Doctrine of Judgment (Tyndale Press 1960), 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