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廿二章
廿二1. 天使又指示約翰在城內街道當中一道生命水的河(參七17,二十一6,二十二17)。由詩篇四十六4處,我們得知這河不是條小小溪流。創世記中,這河發源自伊甸(創二9∼10);撒迦利亞又看見有活水從耶路撒冷出來(亞十四8);以西結(四十七)又見有水由殿往下流至死海,水勢越流越漲,所到之處,百物生活,欣欣向榮。這一切異象都是預表;約翰所見的生命的河乃是預表的應驗。
明亮如水晶,光輝閃閃,從神的寶座流出來:生命是由神而來。和羔羊這幾個字在這一段中這是第三次出現:約翰要我們謹記,神的永遠計畫中,最重要的主角是羔羊。形容羔羊在寶座上是頗不尋常的,遂特覺得「驚奇異常」,因為羔羊通常是在寶座之中(五6,七17)。但羔羊和神同坐寶座上除此一處外,也還有另一處(三21)。
2. 以西結書中的河由殿發源,向外流出,這兒的河,流在街道當中,不流到聖城之外,因為所有得贖的人都在城中,而這條河乃是供給這些人的所需。河的兩邊有生命樹。Preston and Hanson 一書認為這是指伊甸園中,人沒有份的生命樹(創三22∼24);「最後,在聖經的結尾,人終於歸回樂園。他們終於可以光明正大的享受當初因非份的渴望而被逐出樂園的那祝福。」河是生命的河,樹是生命的樹,但二者之間有何關連不見提及。我們不要太鑽牛角尖。約翰強調,生命是由神而來。河和樹不過是一個象徵。
生命樹按月份的交替,結十二樣果子,每月一樣,這是象徵豐盛的比喻,因為日頭月亮都沒有,當然也不會有十二個月的交替。樹上的葉子乃為醫治萬民(參結四十七12)。我們會問,「醫治什麼?」罪惡的創傷嗎?但聖城已經沒有罪惡了(二十一27)。Walvoord 認為「醫治」是「康健」之意:「樹葉促進新耶路撒冷中生活的樂趣,並不是為治療惡疾,因為惡疾已經不再存在了。」萬民的解釋詳見二十一24註釋。
3. 再沒有咒詛(希臘原文 Katathema,只此一處使用,是指「可咒詛的事」,非指「咒詛的行為」)。這是先知預言「不再有咒詛」(亞十四11)的應驗。有的是神和羔羊的寶座(參1節)。以西結預言的結尾稱城的名字為「耶和華的所在」(結四十八35)。神和羔羊管治的地方是沒有可咒詛的事物的。正正相反,在那�埵陳姘略H的事奉(原文用動詞 latreuousin,意味著敬拜之意)。NEB 直譯「祂的僕人敬拜祂。」Glasson說:「這句可與下節之額上名字相連。」出埃及記二十八36∼38中,大祭司的額上寫著「歸耶和華為聖」。如今聖城全體居民都獻上祭司的敬拜。天堂不是個閒懶的地方,那兒有事奉,事奉的中心是神。
4. 從前連摩西也不能面對面見神(出三十三20、23),現在聖城中神的子民就有這個福氣,他們蒙恩的高峰就是與神不再有間隔,可以親與神見面。再者,神的名字都寫在他們的額上,正如在十四1一樣,他們與神緊密相連,以神的名字為記。
5. 又再一次,我們接受保證,聖城中不再有黑夜(二十一23、25;參亞十四7),因為神要光照一切。全段以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的保證作結,至於統治的是誰則不見有提及。事實上我們也不能想像他們的屬民是誰。作王的意思乃是指一個蒙福和超越的境界:他們得以分享王福。
Ⅹ 尾聲(二十二6∼21)
這末一段是些零零碎碎的雜感,結構相當鬆散,以致有些解經家認為約翰修正初稿時,必是漏掉了這一段。不論如何,這末尾一段一再的告訴我們,啟示錄一書是多麼的重要,同時也向我們保證,主必快來。
6. 天使又對約翰說,這些話是真實可信的(在原文中,這幾個字是第三次出現;其他兩處是三14,十九11)。「真實可信的」是上面的話,下面的話,還是如遂特所認為的,是全書的話?沒有明言。但這段既是全書的尾聲,遂特的意見應該是最合理:整本啟示錄都是真實可信。接下去約翰稱神為主,就是眾先知被感之靈的神,這一句稱呼頗不尋常(參十九10,另先知的靈見林前十四32),神與眾先知竟然相提並論。約翰的意思可能是說,感動舊約眾先知的神,也就是感動我,將異象啟示給我的神。
但我認為「眾先知」更有可能是指新約中的先知,提醒他們,在逼迫困苦之中,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在患難中,神差遣祂的使者將快成的事指示他們(參一1)。周圍所發生的事沒有一樣不是在祂的掌管之中,而且還有必要快成的事。這並不是說異象中的一切馬上就要發生,而是說,這一連串順序之事很快便要開始。Torrance 書中對逼切的語氣有特別的討論:「新約聖經看今生今世與我們同在的基督,和第二次再來的基督,不是一個時間相隔的分別,而是隱藏與眼見的分別。這也就是為什麼整本新約全書因著信,將主再來的日子看作就在眼前。」
7. 再一次重複;主快再來。接著是祝福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請參一3註釋。約翰明明的告訴我們,本書是預言。如有人想將啟示錄排到別的分類去,請極小心。
8. 我,約翰是一個加重的語氣。上幾節已向我們保證,本書有神的擔保,如今告訴我們,在作為工具的人的這方面,約翰慎重保證這是他親眼所見、親耳所聽的啟示,不是人云亦云的二手貨。接著約翰要在指示他的天使腳前俯伏敬拜。十九10處約翰敬拜天使已遭拒絕,這兒重蹈覆轍似乎奇怪。大約啟示錄的讀者有敬拜天使的傾向,約翰再一次以現身說法,指出敬拜天使的確是個吸引人的觀念,但這個作法是嚴嚴被禁止的。
9. 天使絕對拒絕接受敬拜,語氣和十九10一樣。拒絕的理由乃是,天使和約翰都是同作僕人(原文 Syndoulos =「奴隸同人」),不只如此,他們又都是與眾先知和那些寫這書上言語的人同是僕人。天使說預言像先知一樣,也和他們一樣,要遵守像啟示錄所記載的預言,實在是個引人臆測的思想。但這幾句最重要的含意是指出先知的莊嚴;作為神的僕人,他們與天使同等。但不論神如何重用的僕人,我們都不能敬拜。唯一可敬拜的是神。還有,我們看見連看過那麼多異象的約翰都會犯錯,我們豈不更要加倍警惕,以免落在誘惑之中。
10. 天使又加上另一個命令:不可封了這書上的預言(封意思是「不要隱藏」;參十4註釋小書卷七雷(十1∼4)})。這書不是隱藏的智慧(賽八16;但八26,十二4、9),而是公開宣揚的話語。又再一次,約翰稱本書為預言;又再一次,約翰宣稱,日期近了(參一7,並本章6節註釋)。
11. 天使告訴大家,人人都照著老樣子繼續生活:一方面不義(參但十二10)的仍舊不義,污穢的仍舊污穢,另一方面為義的仍舊為義,聖潔的仍舊聖潔。這含意可能是說,主來的日子是迅雷不及掩耳,要想改變都來不及,到其時,本來是何面目就是何面目了。這是對信徒的一個鼓勵:惡人行惡嗎?由他們去好了,主馬上便要再來,最後決定不在他們。這幾句同時也是一個悔改的挑戰:主必快來,到時最後一分鐘想要悔改也沒有機會,當趁如今還有機會的時候,趕快悔改。
12. 看哪!我必快來是7節的又一次重複(參20節,三11)。到那日主必要照各人應得的報應他。賞罰或作「工價」(原文 misthos,「應得的待遇」之意),含有「報酬」的意思。各人都包括在內,無一人能倖免。主來的日子帶來各人的賞罰。我們又一次看到,整本新約聖都是強調按行為受審判的。
13. 在一8中(參該節註釋{\LinkToBook:TopicID=117,Name=B. 問安(一4∼8)}),神已經說過,祂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在二十一6處又加上,我是初,我是終。在此處復活的基督用同樣的字眼自稱,並加上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參一17,二8)。這幾處的稱呼都是大同小異,說明基督與受造者的大別。除非基督是神,否則絕不可能分享神的名號。
14. 這兒換了一個說話的人,分別是約翰自己。他為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祝福(參一3註釋\cf0;又三4,七14;林前六11)。洗是現在式,是繼續不斷之意。當然,得救的人一次過被洗淨(例如七14用的是簡單過去式)是救恩的真理,但置身在世界多方壓力之下,我們極容易受到沾染,因此神的子民必須不斷的接受潔淨(約壹一7),我們不會忘記撒狄教會的污穢衣服吧。約翰以兩個比喻道出洗淨自己衣服的好處: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參2節),也能從門進城(參二十一27)。
15. 在城外的是一個鮮明的對照。犬類是指惡人(參詩二十二16、20;腓三2),但甚麼種類的惡人沒有明言。遂特建議是指「可憎的」(二十一8),但史韋特認為是「假猶太人」(腓三2)。至於其他各種罪人,詳見二十一8註釋。若將喜好說謊言和編造虛謊分為兩類的話,此處共列七種罪人,正是約翰典型的風格。將喜愛謊言的「態度」與編造虛謊的「行為」相連是很有趣的(參耶八10)。到底這些罪人在城外何處我們不知道;事實上罪惡既被剿滅,很難想像罪人何在。約翰要強調的一點乃是,這一切的罪惡在聖城中是找不到的,讀者們當自思想警惕吧。
16. 我字是很強的語調,聲明講話的人乃是耶穌自己,天使所講的也是出於祂的吩咐(參一1)。能隨意差遣天使證明權柄之大。天使受差遣是要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證明或作見證乃是全書的一個重要主題。說話的對象是約翰一人,但用眾數你們確是有點反常,然而天使的信息不是授予私人的,而是向眾教會全體信徒宣講。
大衛的根詳見五5註釋\cf0。根在此與後裔相連,意在加重語氣,說明基督是大衛的後代,這一點是全書由頭至尾都一再強調的。明亮的晨星引進新的一天。這是約翰苦難中的讀者所夢寐以求的。Beckwith 書中又說:明亮的晨星「似是指帶來神完全之日的那一位。」也有些解經家認為這是指「出自雅各的星」民二十四17),這個觀念是猶太文獻中常見的(例如 Test. Levi 18:3; Test. Judah 24:1)。
17. 聖靈在此是藉先知講話:新婦是教會,Farrer 一書覺得將聖靈和新婦相聯,意義深長:「聖靈和新婦異口同聲──聖靈感動,身體發言。」他們說:「來!」可是這「來」字的對象是誰呢?下句也該說來的那些聽見的人又是誰?聽見的人應該是非信徒吧,因為全體信眾已包括在新婦之內。倘是這樣,他們的回答應該是:「我來」,而不是轉請基督,或是其他信徒說:「來」。另一個可能,就是聽見的人是指個別信徒,而他們的「來」的請求是向基督發出。這看法的好處是文思與下面協調,因為結尾幾節是求基督早日再來(20節),但困難則在同一句中,說話的對象突然又由基督轉到不信的人,因為下半節毫無疑問,對象必是未信主者。
因此我認為較妥當是將「來」字看為教會以及每一位信徒對外的邀請。接下去是邀請的內容,口渴的人也當來(參約六35,七37);還有,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水喝。只要覺察到自己的需要,這需要不論有多大多深都能夠被滿足。
18∼19. 接下去是一個嚴厲的警告,這書上的預言是不可以隨意更改的。請注意,這書是預言,不是人憑天才所虛構,而是由神而來。有人說,不可更改的警告是向抄寫的人說的。這樣的警告也是常見,一個著名的例是在 Letter of Arsteas,論到舊約聖經的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有這一段警告:「倘有人擅自作任何更改,任何增刪,當局全體人員均同意的話,應該向犯者宣佈咒詛。這樣做法是保證聖經世代相傳,沒有更改的好辦法」(311)。
但我們應注意,約翰在此不是向抄寫的人說話,而是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人發出警告,警告的對象和上節的聽者是一樣的。這書上的一切話要嚴格保守,不可修改或規避(參申四2,十二32;箴三十6;耶二十六2)。若有人在這書上加添甚麼,約翰說,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寫在這書上的「寫」字原文是 gegrammenas,是個完成式,有最後定本不可更改之意。若有人刪去什麼,神必……刪去他的份,叫他失去這書上所描寫一切榮耀的祝福。他「刪去」神的話,神就「刪去」他的份。兩個「刪去」是同一個動詞:過犯和刑罰完全相稱。
20. 又再一次聲明,本書是一個見證。見證的主題,不只在啟示錄,在約翰其他著作中都佔重要地位。這兒的見證人分明是主耶穌,因為祂說祂必要快來,而聽見祂說話的人也熱切祈禱:但願如是。阿們是希伯來或亞蘭文中一個分詞的音譯,是同意先前講話的人所說之話的意思。下面更進一步重述一次聽者的心願:主耶穌阿!我願�諟荂CCharles 書上指出,這句請求的希臘原文即是林前十六22中「主必快來」的亞蘭語音譯 maranatha。這是一句肯定而熱切的禱告,確知主必快來。主耶穌這個名詞在全書中只此處和下一節使用。
Preston
and Hanson 書中特別討論本書以渴望主之再來作結的重要,這個主題也是貫徹全本新約的。最後,約翰的信心不是在人的努力如何可使人類更加幸福,而是在「一位工作的神,活神身上。在人類歷史中,這位神向我們啟示了祂的愛,也顯明了祂的震怒。在差遣基督耶穌來到世間這事上,這位神以決定性的角色加入歷史之中。」「只有把握這樣一個信心的信仰才能在原子恐怖籠罩之世代中,堅定不移。」
21. 願主耶穌的恩惠,常與眾聖徒同在作為一本啟示書的結尾頗不尋常,但作為第一世紀基督徒書信之結語倒是常見。這最後一句原本應是怎樣頗有版本的差異。有古卷用「與聖徒」,有的用「與眾人」,有的用「與眾聖徒」,也有「與你們眾人」等等。大致看來,「與眾人」似最合宜,將重點放在大眾。約翰為神所有的子民尋求恩惠。在全書結束之時,他再一次提醒我們,不只部分信徒,全體信徒都是倚靠神白白的恩典。──《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