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十六章
末後的七災(十六1∼21)
這七災的對象是敵基督的國度和那些敵擋神、逼迫猶太人的人。本章共用了十個「大」字來說明這些災難的可怕。
.神的判斷是公義的(5∼7)
神不以無罪的為有罪,也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祂的判斷是十分公義的。因為他們流了聖徒們的血(七年中殉道的人),所以神不給他們水喝(眾水已變成血),卻要他們嘗血的滋味。
有時祂的審判不一定立刻來到,但祂是輕慢不得的,到了時候,必看見祂公義的作為。早在第六章,已有被殺的靈魂發出伸冤的呼喊,但到了這末期,神才替他們伸冤。在這�塈畯怓搢�祂是信實的,祂不會忘記我們的冤情(7∼19)。
.人的心執迷不悟(8∼11)
跟從撒但的人起初是得到不少好處的(不必受逼迫、可隨意作買賣等),但至終卻是被魔鬼控制�式A沒有自由,而且神的刑罰也必臨到他們。若他們始終不願意悔改歸向神,承受那些可怕的災害(痛、臭、饑、渴、熱、黑暗、沒有平安),就真是苦到極點了!他們所拜的不能幫助他們,甚至不能減輕他們的痛苦!最可悲的是,他們仍執迷不悟地敵對神(9、11)。
.三個污穢的靈(12∼16)
牠們貌似青蛙(水陸兩棲的動物,所以能時隱時現,發出單調的聲音,在舊約中被列為不潔之物),主要工作是使列王聚集在一處與神爭戰;他們不單用言語(單調的通用方言),也用奇事迷惑眾王,使人以為牠們必能得勝,便可救全世界脫離神的刑罰。魔鬼要與神作最後一場的生死戰!
祈禱 主啊,我感謝�諢A因�諡O公義的主!──《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