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十章
萬邦之家(十1∼32)
並非舊約所知的每個國家都列在這�堣F179,但是所記載的已經足夠讓人明白,人類儘管有許多不同,卻來自一源,在一位造物主之下。或許此處七十個名字(七十士譯本為七十二個),影響了我們的主在路加福音十1打發福音使者的抉擇,祂用了這一顯然富象徵性的數目。德里慈(Delitzsch)評論道:「神的子民之觀念,意味他們必須認定,萬國將來都與他們分享同一救恩180,並且以一種古代世界從未聽說的態度,就是滿懷期待的關愛,來擁抱他們。」
大部分名字似乎都是指個人,雖然後來舊約中可以發現這些民族,正如以色列、以東、摩押等名字一樣。本章最自然的意思,似乎是以這些創始人來代表各個宗族;但是它真正關切的,是如此成形的各族以及他們彼此之間的關係。這一點由複數(如,4節,基提人、多單人;參13、14節),雙數(6節,麥西),和形容詞(16∼18節)形式的使用隱約可見,這種用法也顯出,編輯這份表的人,並不是機械化地把他所記錄的各族冠上祖先的名字。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表中大部分城市的名字,明顯是城市而非人(是一「國」的一部分,如10節,或被「造」的,11節);我們不難假定,那些例外──如,亞述(11節,見註釋)與西頓(15節)──都是創立者以自己的名字稱那些城,好像亞力山大為亞力山大城命名一般。
人類這三個家族中,聖經先處理雅弗(2∼5節)和含(6∼20節),留下的空間,則要以全卷書的餘頁來講閃的歷史。這是創世記處理次要主題的步驟:在十一10以下也如此應用於閃身上,先安頓非亞伯拉罕的支族,再集中來談列祖的家族。
2∼5. 雅弗。本章的民族之分佈,西至愛琴海,東至�堮�附近,在肥腴月灣北邊伸展為極寬闊的一片;但是他們的分類(正如20、31節含人和閃人一般),並不是完全根據地理(5節,他們的地土),亦根據不同的方言181,宗族182和邦國,也就是將人類各族都會有的遷移與混合考慮在內。
歌蔑(參結三十八6)一般認為是森美里人(Cimmerians,譯註:主前十世紀在伊朗北部建國),司百色(E. A. Speiser)補充說183,「這名字,威爾斯人(Cymry,指威爾斯的塞爾特人)現在顯然仍沿用」;瑪各,土巴,米設在以西結書三十八2、6;三十九1、2,是從「北方極處」而來;瑪代顯然是瑪代人,在西元前九世紀出現於�堮�以西;雅完是愛奧尼亞人(Ionians,譯註:古時小亞細亞海岸居民),希臘人的一支,在舊約中以此名稱希臘人(如,但八21),它的同義字也出現在西元前十四世紀的烏加列(Ugaritic)文獻。提拉也許是伊特利亞人(Etruscans,譯註:義大利西部古國之人)184。
3、4. 歌蔑(3節)與雅完(4節)的兒子,可能是其後裔,或者是臣服於他們的人:第3節中最能確定的是亞實基拿,即塞西亞人(譯註:亞、歐東南一古地區之人),第4節可分辨的為\cs9基提,這是居於塞浦路斯島(譯註:地中海東部之一島嶼)及其附近海岸的人;還有羅單(Rodanim,非多單 Dodanim:見代上一7),這是羅德斯人(Rhodes,譯註:在土耳其西南�颾q的人)。
5. 海島(AV,RV)或海岸(參 RSV)是形容遠方的一個名詞,在以賽亞書四十章之後尤其常用,特指西方的遙遠之處。若這字應以這個較狹隘的意思來瞭解,第5節就主要是論及第4節;可是從20、31節來看,又似乎不太可能。
6∼20. 含。在地理上,這些主要是迦南地南方的諸國;可是他們不單是非洲各族而已,正如8∼12節所示。本段的安排,是在6節先列出四個主要宗族的名字,再追蹤其中三族的後裔:(a)7∼12節(古實),(b)13、14節(麥西),(c)15∼19節(迦南)。
(a)古實的兒子(7∼12節)。有兩族似乎承襲了這個名字:一端是伊索匹亞人(Ethiopians),另一端,在亞述的東方,是加瑟人(Kassites)。這段經文暗示,這兩種人是有關係的。從第7節看來,這�韝H大部分是沿著紅海而居:其西為古實,就是伊索匹亞,其東岸有示巴(Seba,可能與 Sheba 相同,或密切相關),哈腓拉(參撒上十五7)185和底但(賽二十一13),都在阿拉伯,從南依序到北。另一方面,第8∼12節顯示,另一批古實的後裔獨自向另一方向推進,在肥腴月灣的那一頭建立了一個國度。寧錄或許帶領了一群古實人遷徙,佔領加瑟,並以他們的名字命名為加瑟人(Kassites,即古實人 Cushites),正如非利士的入侵者最後對巴勒斯坦所作的事。魏茲曼(D. J. Wiseman)指出,最早居住在埃及(麥西,6節)與迦南(6節)的人,均非閃族人,而是與古巴比倫的蘇美人有親屬關係;蘇美人也不是閃人。
寧錄186在古代出類拔萃,成為「世上英雄之首」,他流傳後代的兩件事,都是世人羨慕的:個人的英勇及政治的權利。聖經並不輕看這兩方面:在耶和華面前重複了兩次(9節),語氣相當熱情,表達出神對他技能的讚賞──這不只是文學格式而已。同時,本段又以悲劇式的反語法(不過,此種反語在本故事中角色尚不明顯),提到他進一步的豐功偉業:他國的起頭是巴別……。下一章,以及巴別(巴比倫)的後期發展,一直到啟示錄十八章它的毀滅,為地上的成就作了補充評論。
10. 起頭很可能該譯為「主要的部分」187;前三座城在古代相當出名;甲尼卻也許是尼普爾(譯註:巴比倫南部古城)的別名,或者,將母音換過,可意指它們全部(RSV)。
11. RV、RSV 仍以寧錄為主詞,而以亞述為他的目的地,這可能是正確的;迦拉188的現代名字為寧錄,此一事實或可稍微支持這種看法。
12. 大城一詞或許指將王座城合併來看,它在約拿書一2、三2、四11再度出現,且提及它的範圍很大,因此暗示這�堨i能指這意思189。
(b)埃及和其後裔(13、14節)。麥西(埃及)是雙數(原來是指上埃及與下埃及?),其餘的字是複數(見本章開頭的評語)。帕斯魯細人指住在埃及南方(上埃及)的人。非利士人和迦斐託人(克里特島人,Cretans,譯註:地中海東之一島,屬希臘)也與埃及有關,令人感到驚訝:或許是指他們尚未定居於克里特島的時期(他們從該地攻擊埃及之後,又入侵巴勒斯坦〔摩九7〕);不然就是表達,他們佔據了巴勒斯坦西南沿岸之後,在地理上與政治上都臣服於埃及。
(c)迦南(15∼19節)。根據我們對早期迦南人的瞭解,他們並非閃族,正如這段所說明的。這些人後來大部分都被以色列人趕走,而19節下所提到的都市,更是早就被神毀滅了。這都因為他們的邪惡(十五16;申二十17以下),也與九25以下對迦南的咒詛相符。
21∼31. 閃族。現在場地已理清,準備好介紹舊約最主要關切的一族人。其中希伯('e{b[er,顯然為希伯來之名的字根;見24節註釋)立刻被單獨列出(21節)。為了說明這一支族,此處的表迅速簡化到亞法撒(22、24節)的家族,以致連於希伯(24節);而這個家族中較顯赫的一支(法勒族)暫時被保留,到十一10以下才更多說明;約坍(26節以下,他是許多阿拉伯種族的祖先)則按照本書的標準手法,是首先被處理的(見本章開頭的評註)。
22. 以攔是個難題,因他們顯然不是閃族;亞述和路德在含族的表中已經出現過(11節,亞述;13節,路低人)。魏茲曼建議說:「閃族人早期滲入了以攔,雖然後期他們不是……其中主流,而在「含族」的亞述人……後來承襲了蘇美的文化」190。
亞法撒不是閃族名字,或許其歷史也與以上所述類似;甚至可能它暗藏了巴比倫之名191。
24. 希伯顯然是希伯來(`ib[ri^ ^)一字的起源,這名字似乎取自動詞 ~a{b[ar(經過);在古代近東有一個類似的名字 habiru,指在社會上沒有安全地位的一種階層。這個名稱究竟是否原來為族名,後來具社會意義,或「希伯來」與「habiru」究竟是否有關係,仍然未有定論192。所能肯定的是,「希伯來人亞伯蘭」(十四13)與其他閃族人同為希伯的後代。
25. 法勒之名與分相近:究竟這是指分散於各區(十一8以下),或是指灌溉的運河(希伯來文 peleg{)只能憑猜測了。
28、29. 示巴(Sheba,若這與 Seba 相同)及哈腓拉已經在含族表中出現過(7節);這表示,這些地區曾有不同的族住過,或這些人是兩族混合的。二11提過另一個哈腓拉(這名字是形容詞,意思也許是「多沙的」)。
179 參,如,申二10∼12。
180參創十二3。
181 雅弗的語言似乎大部份為 Indo-Aryan。
182 但 D. J. Wiseman, Genesis 10: Some
Archaeological Considerations'(JTVI, LXXXVII, 1955), pp
183 Genesis,前所引之處。
184 E. Dhorme, ap. Wiseman,前引之文,p.18。
185 創二11的哈腓拉似乎相當不同。
186 他的身份探討,見 NBD s.v. Nimrod'。
187 參,如,Speiser,他提到耶四十九35。
188 見 NBD 'Calah' 之文。
189 D. W. B. Robinson, NBC', p.718.
190 前所引之文,p.23。
191 同上。
192 參,如,D. J. Wiseman, The Word of God for
Abraham and Today(Westminster Chapel Bookroom, 1959)pp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