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二章
B 摩西早年(二1∼25)
二1∼10 出生和收養
1. 利未家,家譜若是未經節略,暗蘭(他的名字在六20出現)便是利未的孫兒了。這個「家」字,真正是有「家庭」含義的。利未初時和祭司的職任並無關係。創世記四十九章5至7節記載他和兄長西緬,因為屠殺示劍的殘忍行為(創三十四)受到父親的咒詛。這咒詛雖然應驗,在利未身上卻變成了祝福,因為利未是以祭司支派的身分散居各地(民三十五7、8)。字根 lawah 的意思是「依附」,而南阿拉伯語又以 lawi 為「祭司」;有人據此提出:利未是職業而非支派的名稱。然而這名字的意思在聖經中卻很清楚,它和祭司身分並無關連,而是始自出生時的情形(創二十九34)。至於利未如何蒙揀選為祭司支派,作為忠心的報酬,請參看出埃及記三十二章。利未女子,按照希伯來原文(原文用上了受格質詞,和定冠詞有同等的作用),譯作「利未的女兒」(作 the daughter,不作 a daughter)或許更合文法;民數記二十六章59節同。約基別如果是哥轄的妹妹(出六20),她便真是「利未的女兒」了。然而根據希伯來文的慣例,定冠詞也可以用來形容作為以下故事主角的某位利未後裔。
2. 生一個兒子,經文並沒有說摩西是她頭生的兒子。第4節提到年紀顯然比摩西大幾歲的姊姊,亞倫也比摩西年長三年(出七7)。一夫多妻當時雖然普遍,假設他們是暗蘭另一位太太所生,卻是不必。然而另一方面,聖經通常都稱米利暗為「亞倫的姊姊」,從來不提她是摩西的姊姊,有人便以此作為支持上述理論的證據。但舊約記述的規則,是惟獨說出和故事有關係的事實,經文沒有說的,我們無法討論。
3. 不能再藏,健康的嬰孩到了三個月大,哭聲便大得無法隱藏了。後來吸引法老女兒注意的,或許也是他的哭聲(5節)。蒲草箱,希伯來文準確一點當譯作「紙草籃子」。「箱」字(te{b[a^)可能和埃及文的 tebet(箱子)有關。在聖經其他地方,這字只曾用作形容挪亞的方舟(創六)。同樣的籃子亞洲任何地方的市集都有不少,從養豬的到盛水果的都有。箱子塗了「石漆」(創十一3,十四10)便能防水,在烈日底下可能還有隔熱的作用。以賽亞書十八章2節提到蒲草船在尼羅河上航行,這「籃子」其實便是一艘小型的尼羅河河艇。擱在河邊的蘆荻中,這是淺水之處,水流不會沖走籃子,鱷魚的威脅也比空曠的沙洲或河灘為低。蘆荻又能減輕太陽的熱力。這些 su^p{「蘆荻」不管是何種水上植物,十三章18節「蘆海」或「蘆澤」之名,便是自此而來。筆者記得在淡水運河(Sweet Water Canal)連接蘇伊士運河的附近,看見過一片濃密(但不太高)的蘆荻。
約基別此舉和亞伯拉罕自稱是撒萊的哥哥一樣,是勉強可算合法的行為。她沒錯是遵命把兒子丟在河裡了,但卻是放在籃子中。部分學者指出亞喀得的撒珥根(Sargon of Accad)等人也有類似的故事,將本段所記的故事視為比喻或理想。但同類的故事有這麼多,只能顯示這是古時丟棄嬰孩的普遍方法而已。這種做法和今日把棄嬰放在醫院或孤兒院門前並沒有兩樣。時至今日,某些亞洲村落附近水淺之處,仍是保證棄嬰能被來此洗衣做飯的婦女發現的理想地點。將可以撿回家用的籐籃放在當眼之處,被人發現是必然的事。
5. 法老的女兒,次經稱她為塔爾穆思(Tharmuth,《禧年書》四十七5);她又有梅麗斯,Merris;比西雅,Bithiah 等名字,請參看海厄特,64頁)。以上的名字很難看出誰有什麼理由要偽作,因此可能是可靠經外傳統的片段。參較提摩太後書三章8節,敵擋摩西的術士名叫雅尼和佯庇。這位法老可能是蘭塞二世,他有女兒幾乎六十位之多。蘭塞二世在尼羅河三角洲有多個「獵舍」,因為當地盛產鴨等獵物。因此我們不必假定摩西的父母,是住在王都鎖安(Zoan)附近。
6. 她就可憐他。這麼壯健的男嬰,東方的母親沒有誰會捨得丟棄。我們或會懷疑女嬰能否得到同等的待遇,但法老的殺嬰命令並不包括她們。神的佑護在這一切事情之中運行。
9. 給你工價。約基別乳養自己兒子,還可得到薪金。她這樣「奪取埃及人的財物」,或者對富有幽默感的以色列人很具吸引力;但這背後還有更深的意義。摩西無疑就在此時認識「祖宗的神」(出三15),了解到希伯來人才是自己的同胞(出二11)。心理學家正確地強調幼時印象,有極大的重要性。沒有了這個世代相傳的背景,神日後對摩西的啟示便沒有基礎,西乃山的約也就不是亞伯拉罕之約(出三6)的延續和結果了。
10. 摩西(mo{s%eh),是希伯來語動詞 ma{s%a^ 「拉出」的主動分詞。此名若果轉換母音,便能得到「被拉出來」的被動意思,但這一點也無需過分強調。和舊約其他地方一樣,本節是個半諧音的雙關語,在語言學上並沒有無懈可擊的用意。法老女兒所選的可能是個埃及語名字;杜得模斯(Thuthmose)、亞模斯(Ahmose)等多個人名的下半部都有這個形式。「摩西」究竟是否這些名字的簡稱,不但無從考據,亦無關重要。聖經的意思似乎只是說摩西一名,不但能夠支持這種(在希伯來文有豐富屬靈意義的)雙重含義,更是因此而被選上的。這不是沒有可能的事:尼羅河三角洲不少人都聽得懂、甚至說得通西閃族的方言。埃及的女主人很有可能聽得懂她僕婢的語言,並且用以發號施令──正如日後不少殖民地的貴婦一樣。
二11∼
11. 長大。使徒行傳七章23節說,這時他已經四十歲了。出埃及記只說他在米甸過了多年(二23),對法老說話時八十歲(七7)。四十年可能代表一代,現代世界則視一代為三十年。他若是和其他王子一同受訓,使徒行傳七章22節說他「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無疑不是虛言。這都是神另一方面的準備工作。除了所羅門、但以理(但一4)、尼希米有可能例外以外,舊約中誰都沒有同等的學歷。這種教育的學科中,大概也包括了法律。譬如《漢摩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就廣泛地受到埃及文士的研究和評註,摩西也極有可能頗為熟稔。
看他們的重擔\cs8,這句話不獨是指「觀看」。它的意思是「帶�朵P情而觀看」;這感情可以是滿足(如:創九16),也可以像本節是焦慮(如:創二十一16)。摩西有神的心腸。神也看見了埃及人怎樣苦待以色列人,因而要前來拯救(出三7、8)。摩西有拯救以色列的衝動並沒有錯,錯的只是他採取的行徑。打死(12節)和爭鬥(13節),是同一個希伯來語動詞的不同形式,所以這兩節之間的連貫性,是英文譯本所無法表達的。這兩個詞又給人「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出二十一24)的感覺。打死的埃及人可能是他們所仇恨的督工。如果希伯來一詞真的是有較為廣泛的含義的話(參一15∼22註釋),一個弟兄便必然是狹義地指一個以色列人了。
12. 藏在沙土裡,這句話充滿了地方色彩。以色列地的丘陵,沒有什麼沙土,毀屍滅跡並沒有埃及容易。
13. 有罪的,(NEB,和合本作「欺負人的」)是個法律用語。九章27節形容法老是「有罪的」,神是「清白的」(和合本分別譯作「邪惡的」、「公義的」),可和本節參較。有罪的一方拒絕摩西,是人之常情,法老後來也說出了和他相似的話(出五2)。無辜的那位希伯來人無疑樂於接受摩西,正如基督後來也受到稅吏和罪人的歡迎一樣(太九10)。
15. 米甸地,其原址雖然不很確定,但明顯是在埃及以東,邊疆防線之外。西奈半島某處、亞拉巴(死海以南地區)、阿拉伯半島在亞喀巴灣(Gulf of Aqaba)以東的一部分,都有可能。多利買王朝(Ptolemy)時代的米甸(Modiana),肯定是在亞喀巴灣東面。米甸人若符合創世記三十七章25節的描述,因為貿易、畜牧(出三1)、或戰爭(士六1)的理由而周遊四方,這些地區都有可能屬於米甸地。後來以色列人和米甸人成為死敵,因此摩西寄居米甸,若是杜撰出來的事蹟,是無法想像的事。「以實瑪利人」(創三十七25)和「基尼人」(士四11),都有可能是米甸的部落名。但另一方面,士師記八章24節卻有可能支持「以實瑪利人」的意義比「米甸人」為廣的看法。但這兩個字眼,可能都用得很有彈性。
二16b∼22. 摩西寄居米甸
16b. 米甸的祭司。部分學者認為本節支持所謂的「基尼說」(Kenite hypothesis)。這假說認為摩西的信仰來自米甸,特別是他的岳父。然而根據傳統,米甸和以色列同樣源自亞伯拉罕的血統(創十七20),摩西未必從他們身上學習到西閃族「一般法律」所沒有的東西。何況新啟示是在「神的山」賜給摩西(出三1),他岳父在事實證明後,才接受這啟示(出十八11),兩點都是聖經明確的記載。七個女兒,這理想或稱聖的數字再次出現,但也很可能這是個實際的數目。時至今日,以色列和約旦的阿拉伯婦女依然負責打水(從來不會是男人),羊群則由男女孩童照顧。
18. 流珥,意思可能是「神的朋友」或「神的牧人」,後者在畜牧社會中當然十分適合。至於「神是牧者/朋友」的解釋,可能性則較低。正如米甸,甚至西乃山的地點無法確定,摩西的岳父究竟叫什麼名字也有疑問。流珥一名很像是當時人的名字;創世記三十六章4節,它就以以東人名的姿態出現。出埃及記三章1節稱同一人為葉忒羅,這是一個南阿拉伯名字的主格形式,並不罕見。「米甸人流珥之子何巴」在民數記十章29節出現,單就該節經文,無法確定二人之中誰才是摩西的岳父6。何巴也是閃族語言的名字,士師記四章11節毫不含糊地指出摩西的岳父是何巴。所以若不是有幾個關於摩西岳父名字的傳統同時得到保存,便是這人起碼有兩個名字。假定他有兩個(或以上)的名字當然沒有問題,南阿拉伯也有好些雙名的例證。聖經的編者在這種情況下,有時同時記錄兩個名字,如「耶路巴力就是基甸」(士七1),有時則在幾節之內獨立相替使用(士八29以下)。這件事在神學上並不重要,我們最好是假設以色列並不關心他的名字,所以才容許有這種混淆存在。然而傳統都一致公認,摩西在東方沙漠娶了某位閃族祭司的女兒,又在當地住了一段日子。
21. 西坡拉,是一種小鳥的名字,可以譯作「唱顫音之鳥」,或是較為無禮的譯法,則作「唧唧喳喳的鳥」。同樣簡單的名字,包括了拉結(「母羊」)、利亞(「小母牛」)(創二十九)。
22. 革舜(ge{rs%o{m),這名字是個諧音的雙關語。聖經把它當作是希伯來語的 ge{r
s%a{m「在那裡的寄居者」來詮釋。但在語言學上,它大概是個來自動詞 ga{ras%
的古老名詞,意思是「驅逐」;因此其基本意義也是一樣的。舊約往往給名字的意義加以註解,但不作出準確的翻譯(參出二10)。有人提出此人是利未支派革順(ge{rs%o{n,參民三21∼26)一族的祖先,兩個名字只在最後一個子音有差異;詳情請參看海厄特。
二23∼25. 時間座標
23. 埃及王死了,死的是哪位埃及王並不清楚。可能是薛提一世(Seti I),甚或蘭塞二世。若是後者,則過了多年,便是指他長期在位了。經文強調摩西在米甸逗留很久,以及他終於可以安全返回埃及(參出四19)。
24. 神……記念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即使在焚燒荊棘的異象之前,敘述者已把從埃及得拯救的事件,毫不含糊地放在對列祖應許的背景之中了。在古以色列的眼中,整個救恩史可以歸納為「應許和成就」:神應許、神記念、神施行拯救。
6 關於這個問題,請參看海厄特,他詳細討論了各個可能性。h]o{t[e{n 一字是「姻親」的統稱,「內兄」也包括在內(和合本作「岳父」,又加小字附註「或作內兄」)。──《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