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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第十五章

 

C 凱歌(十五1∼21)

  本段可再分為:1∼18節為「摩西和以色列人的歌」,21節指明是「米利暗……〔和〕眾婦女」的歌,19、20節則用散文簡約記載了當時發生的事。然而米利暗簡短的詩歌除了將動詞自陳述式(indicative)改作祈使式(imperative)以外,和摩西之歌的第一句完全一樣。所以,究竟是米利暗和她的女聲合唱團在跳舞之後唱出全首摩西的歌,還是摩西的歌從神學角度闡釋了米利暗之歌的主題,實在難以斷定。再者,摩西的歌本身也可分段:1∼12節以出埃及為主旨,13∼18節則討論將來入侵迦南的事。

{\Section:TopicID=178}十五1∼12. 渡海

  1. 我要向耶和華歌唱,因祂大大戰勝。強而有力的韻律,簡潔而深奧的思想,富有古風的語言,都顯示這歌是早期的作品。戴維斯指出「因」字在本節至為重要,因為在以色列詩歌之中,這字通常點出讚美神的理由(如詩九4)。下面第19節的散文附記,解釋了神實在做了什麼事。大大戰勝,譯作「湧起」(如波濤)更佳。這字可以用來形容驕傲(不良的),本節則用以形容勝利(好的)。以西結書四十七章5節,則用這動詞形容河水氾濫。

  2. 耶和華,希伯來原文在此使用簡稱 YH,不像第1和3節一般,使用全名 YHWH。不少人名以及「哈利路亞」(hal#lu^-Ya{h,即「你們要讚美 YH」),皆包含了這個聖名的簡稱。詩篇一一八篇14節重複了本節的概念。我的詩歌,柯費二氏不將原文的 zimra{t[ 譯作「詩歌」,而譯成「保護」或「保衛者」。基於阿拉伯語的同源字,這樣比較合乎上文下理,又得到七十士譯本的支持。若然,詩篇一一八篇14節等經文也當如此翻譯。我要讚美祂,這字在希伯來文獻中沒有再出現過。現有的翻譯不過是基於本節的對偶,以及其他閃族語文中之類似字彙所作出的臆測。這是這首詩歌包含古代語法的例子之一。

  3. 戰士,這字在現代英語譯作 warrior「戰士」,比舊譯 man of war 為佳(後者原義是士兵,在現代英語則指軍艦)。參照神 YHWH s]#b[a{~o^t(英:the Lord of Sabaoth)的稱號,其意思是「眾軍旅的耶和華」或「萬軍之耶和華」。

  5. 深水,一字頗為罕見,或許是個擬聲詞,形容急潮回流之時造成的汨汨漩渦聲。耶利米書五十一章63、64節以此明喻神的仇敵巴比倫,有如大石一般下沉不起。

  8. 你發鼻中的氣,這是神差來吹乾海床之「東風」的神學性詮釋(參詩十八15)。擬人法是任何詩詞都不可或缺的成分;這段經文本質上是詩歌,因此我們萬不能將水便聚起成堆按字面的意思解釋。

  9. 我要追趕,我要追上。本節沉重的三拍子不但令人印象深刻,而且簡單古拙。參照士師記五章底波拉之歌(27節鮮明的節奏,連英譯本也讀得出來)。殺滅他們。這個有力的希伯來動詞包含了古式的字尾,嚴格一點可譯作「剝奪他們」。後來以色列驅逐迦南人,得他們的土地,也經常用這字形容。這話出自埃及人口中,對以色列來說充滿了詩意的反諷。

  10. 沉,說他們在5節所說的「漩渦」中「汨汨沉下」更佳。鉛是重量的自然象徵,本節以之取代上面用過的「石頭」。

  11.誰能像�諢H這種早期的「一神崇拜」(monolatry,即堅持單單事奉耶和華),後來在教義上發展成為全面性的「一神信仰」(monotheism,即否定耶和華以外有其他神的存在);以賽亞書四十五章5節就是一例。耶和華與這些神或「有能者」相較,有根本上的分別。本節基於實用理由,只是漠視這些神祇,對其存在與否既不肯定、也不否定。詩篇九十七篇7節指出「眾神」即使存在,也都要俯伏敬拜耶和華。到了後期,他們通常被視作天使級的有能者,必須服在耶和華之下。

  12. 吞滅,「囫圇吞下」之義,這字也有古式的動詞字尾。曠野的裂口怎樣吞沒了可拉、大坍、亞比蘭(民十六31),海也照樣吞沒了埃及大軍。原文的 ~eres]「地」字或者也和烏加列語一樣,含有「地府」的意思;請參看海厄特。

{\Section:TopicID=179}十五13∼18. 進軍迦南

  好幾位學者覺得摩西之歌中描繪進侵迦南的下半部,必然是在侵占迦南之後完成。部分更認為13和17節是指錫安山和所羅門王的聖殿;但這看法是沒有必要的。這兩句話都是古語的形式,更遠古的拉斯珊拉泥版(Ras Shamra tablets)已經有類似的語言。貫徹全段的過去式大概是「先知式完成時態」(prophetic perfect),即是將未曾發生的事件,當作既成的事實描述。這做法從前十分常見,舊約先知書中尤其普遍。

  13. 慈愛,這個經常譯作「不變的愛」或「憐憫」的字眼(h]esed[),形容神對祂子民堅定不渝的愛(出三十四7),是舊約最偉大的盟約用辭之一(「真理」是另一個例子)。而神對祂子民的要求,也是同樣的愛(何六6)。贖,本節將神形容為祂立約之民以色列的「救贖的親屬」(go{~e{l)。請參六章6節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50,Name= 六2∼13. 神重新呼召}。憑能力,這話的用辭特殊,很多學者都因此認為這是指約櫃,因為約櫃是神臨在和帶領的象徵,以色列行進時抬在他們前頭(民十33)。這看法不錯是有可能,卻也未必一定。第2節用同一個字眼來形容神,但上文下理卻證明該節不可能是描述約櫃。�諈爾t所,如果真的是指耶路撒冷和聖殿的話,本節當然是後人所作,然而這句話可能遠為概括。撒母耳記下十五章25節神的「居所」(和合本)沒錯就是聖殿,但使用同一字眼的耶利米書二十五章30節卻沒有指定一處地方。希伯來文 n#weh 一字原意是「牧草」,引伸作「牧場」,然後較概括和詩意地,再引伸為任何「居所」的意思。這字在此可以是指以色列將要遷至的整個迦南地。

  14. 非利士的居民。主前一一八八年非利士人抵達迦南以前,這地不可能有此名稱,因此這句話起碼當來自入侵迦南以後。這裡所列的國名,大致依照從埃及朝東北方前進所經過的次序。

  15. 以東的族長。原文 ~allu^pi^m 一字(~elep{ 除可解作「一千」以外,尚有可能是「宗族」的意思,請參看十二37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70,Name= 十二29∼51. 午夜出埃及}),是以東統治者的專有名稱(參創三十六15∼19),地位似乎稍低於王。因此本節摩押的英雄(~e{li^m,直譯「公羊」,英譯本多作「領袖」)一語,可能也是地方性的專有名詞。又有人認為這詞是指摩押地的大牧場(王下三4)。

  16. 過去,或作「渡過」。可能是指以色列「穿越」以東和摩押的領土(申二),但更有可能的,是指渡過約但河(書三)。後者的直接結果是進侵迦南。你所贖的百姓。動詞「贖」的意思是「獲得」,通常有用錢購買的含義。這個古老的動詞在創世記十四章22節以分詞形式出現,作為神的稱號,大部分英譯本翻作「創造者」(和合本在創十四中譯作天地的「主」)。基於以上理由,海厄特認為本節也當譯為「你所創造的百姓」。

  17. 你產業的山,和合本直譯,英譯本意譯為「屬你的山」。這話可能是「屬於你產業以色列的山地」的意思(以色列是神的產業,看三十四9),但依照烏加列文獻的相類用法,「屬你的山」仍是較佳。這些平行的語句又證明本節未必直指錫安山或所羅門的聖殿,因而有可能是早至摩西時代的作品。你為自己所造的住處,在列王紀上八章13節是指聖殿,但也可以是指示羅,或以色列初期的其他崇拜中心。聖所,這字比較中性,不過是「聖潔之處所」的意思。後來卻專指聖殿──最聖潔的所在。

  18. 耶和華必作王。這是後來詩篇的一個特色(如詩十16),部分學者視之為本段屬後期作品的證據。然而五經起碼也有兩處地方,提到耶和華在以色列中為王(民二十三21;申三十三5)。實際上耶和華作王也可以說是立約的必然結果之一14。以色列若非一開始就相信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王,我們就很難解釋一個世紀後,思想保守的以色列人,為什麼會極力反對將這尊號冠於凡人身上(士八23的基甸;撒上八6的撒母耳)。

{\Section:TopicID=180}十五19∼21. 散文概要及米利暗之歌

  上面已經說過,米利暗之歌的兩個小對句毫無疑問十分古老。可參較士師記五章底波拉之歌。但它並沒有為摩西之歌加添什麼。

  20. 女先知,與底波拉相同(士四4)。這字遠比其陽性形式罕見。五經當然將摩西視作先知(實際上,依照申三十四10,摩西可算是先知的楷模);但此處的「女先知」,卻不清楚究竟是什麼意思。米利暗在民數記十二章2節自稱和摩西一樣,也曾代表耶和華說話;民數記十二章6節將先知形容為見異象、發異夢的人(惟該段特特將摩西列入另一個等級)。由於本節只說米利暗(這名字在新約希臘語文中的形式是「馬利亞」)是「亞倫的姐姐」,不說她是「摩西的姐姐」,有人便推論摩西不過是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弟弟。除了摩西出生的記載有反面的證據以外,聖經再無其他的資料;但該段經文也沒有說明摩西的「姐姐」就是米利暗。希伯來文的 ~a{h]o^t[ 可譯「姊妹」,又可翻作「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姊妹」。

  鼓,聽其名而知其物,這種名叫「咚!」(to{p{)的鼓,彷彿救世軍所用的鈴鼓,或某種的手鼓。婦女經常在戰爭勝利之時,而不在宗教儀式中跳舞唱歌。撒母耳記上十八章6節就是凱歌的例子;不過士師記二十一章21節的婦女卻似乎是在秋季的節日跳舞,這顯然是個宗教儀式。本節所描述的音樂似乎是有感而發,不是事先安排的;然而早期的音樂,相信大多如此。後世的女歌手有特殊的地位,在喪禮中唱歌(摩八3;代下三十五25),而後期在聖殿唱歌的人,也包括了女性(拉二65;尼七67),亞述人要希西家王朝貢,貢品中也包括了女歌手。這些歌唱者當然不是全部擔任聖事,但聖俗之分起碼在以色列初期並不存在。

 

14 即使是蒙神和他立約的亞伯拉罕,在他稱「至高的神」為「天地的主」之時,可能也包括了耶和華作王的概念。

D 曠野日誌(十五22∼十八27)

{\Section:TopicID=182}十五22∼27. 苦水

  以色列如今很明顯已經到達鹽澤和海灣以東的地區了,但偏南到何程度,我們卻不知道。由摩西時代至今,水井和綠洲的位置應該不會變動多少,我們亦能猜測他們大約的路徑(沿著西奈半島的西岸),直至他們轉向東行為止。他們究竟在何處改向東行,則視乎西乃山的位置而定。然而要肯定他們所停各站的地點卻不容易,因為我們不曉得以色列的能力和意願,容許他們每天走多少路程。對於今日有牛羊隨行的遊牧民族來說,一日走十至十五英哩算是很不錯了;劫掠集團的速度當然可以快很多。經常有人指出以色列人即使真是遊牧民族,也是「騎驢牧民」,不是「駱駝牧民」,不能橫渡沙漠,而要逐水草趕羊。若然,今日阿拉伯語稱為「堤」(et-Tih),即「流浪人」的沙漠,到處都有可能是他們行經之處。

  22. 書珥的曠野,(參創二十五18)一般相信是西奈半島的西北角。此外,巴蘭的曠野位於東南15(民十三3),汛的曠野則在西南(出十六1)。後世的以色列人是否曉得這些地方的確實所在,很值得懷疑,但他們必定知道曠野各「站」的地名和水井之間的距離。他們或他們的祖先皆有可能開採過位於西奈半島西岸中央,薩拉比特•卡登(Sarabit el-Khadem)的綠松石礦(turquoise mines)。

  23. 瑪拉。舊約不少名稱的解釋都是基於諧音,這名卻不是。「瑪拉」如果是個來自閃族語言的字根,便真有「苦」的意思。英語「沒藥」(myrrh)一字,可能也是基於這字根;所指的是沒藥的強烈滋味。很多沙漠綠洲都以井、泉、池為名,水是它們共同的特徵。本節的水泉相信就是今日的哈瓦拉泉('Ain Hawarah)。那地名叫,直譯「他稱其名為……」的第三身單數「他」,不必是指摩西。應依照閃族語系的慣用語法,當作是個無人稱的句子(RSV、和合本等皆如此翻譯)。換言之,遠在以色列來到以前,這名字可能已經存在了。由於其中礦物質的緣故,自流井的水大部分皆苦澀難堪。

  24. 百姓就……發怨言,「發牢騷」,直接埋怨神指派的領袖摩西,就是間接埋怨神(出十六8)。這種行為是典型人性的表現,這也是他們為什麼能夠成為鑑戒和警告的原因(林前十11)。類似的「發怨言」,五經記載了十幾個之多;這是以色列的本性。

  25. 耶和華指示他一棵樹,動詞「指示」的字根,和「妥拉」(即「教訓」)的字根相同。希伯來文「妥拉」的概念,如何比中譯的「律法」或英譯的「law」豐富,從這字本身就可見一斑。在本節中帶來福氣和拯救的知識,就稱為「妥拉」。所指的究竟是什麼樹,這樹又怎樣使水變甜,多問恐怕也是徒然。德萊維引述德萊塞普斯(De Lesseps),提到有一種小檗屬的灌木,現代的阿拉伯人拿來作同樣的用途;其他地方也有類似的例子。他們無疑需要一種味道辛辣或芳香的灌木,可以蓋過礦物質的氣味,使泉水可以入口。中世紀的解經家樂於指出這樹暗指十架,因為十架能將生活的苦楚化為甘甜。只要承認這不過是聖經一個偉大真理的例證,而不是眼前經文的詮釋,他們的說法是無可厚非的。間中亦有人提出,神指示摩西這棵樹,並非就在此刻,而是從前摩西長住米甸之時。但經文似乎說得很清楚:神的指示是摩西此時窮極呼天的結果。如果摩西住在米甸之時已經蒙神指示,這便是神預備摩西的另一個例子。列王紀下二章21節記載了一個關乎「醫治」苦水的類似故事。

  為他們定了律例、典章,似乎是句慣用語,約書亞記二十四章25節記述在示劍頒布律法之時再次出現。在那裡試驗他們,這是指神「考驗」以色列。雖然「瑪撒」(出十七7)所用的也是同一個字根,卻沒有必要假定這句話是指後來發生的那件事。神這時藉苦水對以色列的考驗,和後來在瑪撒的考驗同樣的認真。以色列在經歷試驗之時以怨言回應,清楚顯明了他們的本性。然而本節的「試驗」,亦有可能表示26節的應許是有條件的,這也是申命記一貫的教訓。神兒女是否順服神已經啟示的旨意,永遠是蒙福的先決條件。

  26. 我就不將所加與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加在」埃及人身上的,廣義來說大抵是十災,更準確一點則是變水為血,使之不能飲用之災。神所供應的水,以色列永不會喝不入口,因為祂是耶和華,他們的醫治者。

  27. 以琳,這個意即「篤耨樹」(terebinth)的名稱,似乎來自當地最明顯的自然陸標。瑪拉若是今日的哈瓦拉泉,以琳便必然是南面七英哩,一片青綠、又有棗樹、又有水井的加蘭德爾河(Wadi Gharandel)了。十二股水泉和七十棵棕樹,並沒有靈意解釋的必要,這兩個可能都是實數,又可能是個概約數。因為對希伯來人來說,兩個數字都代表了完美。──《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