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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第卅二章

 

Ⅳ 悖逆和更新(三十二∼四十)

{\Section:TopicID=238}A 悖逆和贖罪(三十二1∼三十三23)

  以下經文栩栩如生,顯出摩西的屬靈經歷其他人並沒有分享。亞倫也一敗塗地,但他不像摩西,既沒有經歷過作牧羊人時西乃山的異象,也沒有在埃及受過獨特訓練。能和摩西同心的只有約書亞,此外利未支派也在較低的程度上支持他。然而我們也不必太過責難以色列人了;他們半生為奴,如今蒙神釋放,依舊免不了奴隸心態。保羅在加拉太書五章1節對基督徒也作出了同樣的埋怨。實際上保羅的措詞,似乎也有不少是來自舊約對以色列人犯罪之形容的。以色列人的史蹟所以這麼適宜作為我們的鑑戒,正是因為彼此在每件事上,都是如此的相像(參林前十)。

  記述迅速說到神的忿怒和摩西無私的代求。亞倫無力的推搪顯出他既害怕弟弟,又畏懼後果。打碎了的石版代表毀壞了的盟約。神的審判藉�戍Q未支派的刀劍臨到百姓;利未人也因為看重神過於親屬朋友,得到祭司位分作為賞賜。第三十二章以另一個高貴的哀求作結,摩西求神饒恕以色列,即使自己被棄也在所不計。接下來的一章顯出這種罪行無可避免的後果是神遠離以色列,會幕的所在地就象徵了這一點。從這章經文又可看見摩西怎樣渴慕親近神,神又怎樣應允他的禱告。

{\Section:TopicID=239}三十二1∼6. 以色列的罪

  1. 起來,為我們作神像,可以在我們前面引路。性急是以色列這次犯罪的根源。他們無法再等了。摩西去了哪兒?他們不能沒有看得見的神。複數的動詞證明了:這裡的神字不能當為常見的「君尊複數」(plural of majesty),不可以解作是指耶和華神;這字一定得譯作「眾神」。姑勿論亞倫怎樣想,以色列人當時心中根本就沒有耶和華。高等的無偶像崇拜甚至一神信仰,他們都自覺不宜。後世以色列怎樣想要以人為君,不要看不見的神作王(撒上八4∼8),當時的以色列人也怎樣想和別國一樣,要個「有頭有臉」的神。他們最不願意的,就是因為和神建立了新關係,而想與眾不同;但這正是神的目的(出十九5、6)。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這句話故意顯出奴隸粗俗的語氣。救贖在他們眼中並不是耶和華的功勞,而是摩西的所為而已。

  2. 金環\cs8,大抵是埃及奪來之物(出十二36)。歷史記載日後以色列男子有別於米甸的遠親,並不佩戴金子作為妝飾(士八24)。然而依照創世記三十五章4節,雅各時代的人都有佩戴這種耳環,而出埃及記十一章2節談到首飾時,男女皆有論及。出埃及記三十三章4∼6節將以色列對首飾的禁忌,溯源於這次的罪。因此在較早的時期,以色列的男子大概經常佩戴這種飾物。有人覺得金像若是完全以耳環鑄成,體積必然不大。其實偶像的規模得視乎以色列人的數目、耳環的大小重量(往往頗為可觀,如今日印度人的耳環),以及如下所言,偶像本身的結構。基甸也收集了從以色列仇敵奪來的耳環,製造了一個偶像(士八24∼27的「以弗得」)。

  4. 鑄了一隻牛犢,用雕刻的器具作成。本節的措詞顯然表示他們用黃金鑄成實心的毛坯,然後用人手加工刻出細部。另一個可能是偶像有木製骨架,外面裹以金葉(參出三十七1、2)。本章\cs1620節的「焚燒」支持第二個看法,但鑑於同節「磨得粉碎」一語,第一個看法可能性仍是較高。如此「焚燒」的意思便是「在火中燒鎔」了(即不是像金匠般放在坩堝中燒鎔)。稍為修正「用雕刻的器具作成」的母音,可以讀作「倒在模中鑄成」;這讀法比挪士的「放在袋中綁起」為佳(海厄特)。

  將希伯來文 `eg{el 一字譯作牛犢並不很好。這字所指的是年輕力壯的公牛,聖經甚至曾經用以形容三歲大的牛(創十五9)。摩押王伊磯倫(`eglo^n)之名與此字同源,顯然和「約翰牛」(John Bull,即典型的英國人)一樣是個別號。這像不可能是模仿埃及聖牛亞皮斯(Apis)造成的,因為亞皮斯崇拜的對象不是偶像,而是天生有某種特殊斑紋,被視作牛神不斷化身的普通公牛。埃及女神哈妥爾(Hathor)沒錯是以母牛為代表,但性別不對。儘管有人將在約櫃�媿��f之上設立寶座,眼不能見的耶和華(出二十五22),與寶座在牛背之上,看不見的亞蘭風暴之神哈達(Hadad)相比較,這像也不可能是哈達的公牛。這群昔日為奴的悖逆者只是反對無偶像宗教,這些細微之處是超乎他們理解的。依照拉斯珊拉故事集(Ras Shamra cycle of tales, Baal I.v.18),這偶像較有可能是巴力化身而成的公牛。雖然後世迦南人所描繪的巴力不是公牛,而是手執雷電的戰士,流浪曠野的以色列卻可能因為文化遠比迦南低等落後,反而保存了較早期的傳統。從迦南人的巴力崇拜到今日印度南部的民間印度教,凡是有畜牧者「生殖崇拜」傾向的宗教,都是以公牛作為力量以及生殖能力的神聖象徵。以色列可能早在寄居埃及時,已經受到這些祭神儀式以及偶像等物的污染了。雖然在西乃山受到嚴厲警告,此時卻故態復萌。考古資料顯示巴力崇拜在尼羅河三角洲一帶十分普及;崇拜巴力的,肯定包括了某些居於當地的閃族人。

  部分學者認為亞倫的行為,證明當時以色列的崇拜依然容許偶像,這其實是完全誤解了經文重點。「十言」將以色列的祭禮規定為無偶像崇拜(出二十4),是無庸置疑的。摩西激烈的反應(19節),士師時代以色列人故址的考古證據,都一再證實這法令的頒布是歷史事實。使用任何形像作為神的象徵都會導致誤解(出二十23),用牛代表神,更不能接受。而且經文似乎顯示他們將這「新神」稱為耶和華,如此更是褻瀆神了。再者第6節的形容,似乎也是迦南巴力崇拜中的各種放蕩行為(參民二十五1∼9)。以色列在得到這麼高超的啟示之後,墮落得如此迅速而徹底,似乎難以想像;實際上今日的基督徒,往往也好不了多少。

  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眾神。本節的動詞和第1節一樣,證實了將「神」字譯作眾數(RSV)是惟一合乎文法的翻譯(和合本作「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但中文並無單複數之分)。作者運用眾數可能是以嘲弄的方式,表示引進偶像必然導致多神宗教(牛可以造像,別的動物為何不行?)。他亦可能藉此指出以色列現時的所為,類似後來在耶羅波安領導下的行徑(王上十二28)。耶羅波安的崇拜呼召和本節用詞一樣並不偶然25。以複數形容耶羅波安的兩個金牛犢無論是多麼適切,摩西時拜祭偶像的人怎會將一個偶像形容為「眾神」,卻不可索解。無論如何本節總是模仿出埃及記二十章2節作出的信仰「宣言」。然而即使在犯罪之時,以色列所信的仍是歷史性的宗教,和迦南的巴力生殖崇拜截然不同。即使在尋求假神之時,以色列所追尋的依然是施展大能的神。

  5. 築壇。他們當時仍然未有可供獻祭的壇。這壇大概是亞倫用泥土或石塊簡單地砌成的(出二十24、25)。由此可以看出此次事件並非偶發,而是有像、有壇、有祭司、有節期、有組織的祭禮。向耶和華守節,亞倫是否視這時以色列在西乃山「守節」或「朝聖」(出三12,五1)為神對摩西應許的實現?還是他不過泛指任何一個節期?推測當時的季節有沒有特殊意義,也是個有趣的題目。後世的猶太人相信律法的賜與和七七節(即初熟果子節,新約稱五旬節)有關,因此亞倫的節期可能是個狂野的農業節日。如此便能解釋為什麼同時發生了跳舞和淫蕩的事,不過行為放縱較有可能在秋季的葡萄收成節期(收藏節,即住棚節)發生。部分學者讚賞亞倫,認為他將這充滿巴力崇拜色彩的節日併歸耶和華,是勇敢地嘗試以耶和華信仰「遏制」這次的背道26。然而出埃及記從來沒有將任何功勞歸給亞倫,說他有這種深刻的神學動機(22∼24節)。再者最大的罪行正是將耶和華與巴力認同,公開叛教歸向巴力為害雖大,仍然及不上這種「混合宗教」。

  6. 燔祭和平安祭。拉斯珊拉文獻的記載證明了巴力崇拜和耶和華崇拜的禮拜儀式,並沒有什麼外表上的分別。日後的先知經常譴責以色列的祭禮,就是因為它失去了屬靈實質(賽一10∼20)和道德要求。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在獻過平安祭後吃喝,驟看沒有什麼不妥之處。但譯作玩耍的希伯來動詞有「調情」的含義(參創二十六8),故此這些大概是狂飲的縱慾大會。本節形容的行徑對巴力崇拜者來說有宗教上的重要性,並沒有不道德的用意;但耶和華的看法就不同了。對於藉著「十言」的道德要求表達祂本性的耶和華來說,這種崇拜是不能忍受的。不了解耶和華的聖潔,便不能解釋摩西的反應為什麼如此暴烈,以色列接著要受的審判為什麼如此可怕。

{\Section:TopicID=240}三十二7∼14. 摩西的祈禱

  7. 你的百姓,就是你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本節變換所有格形容詞(「我的百姓」成了「你的百姓」)是有用意的,神就好像是要和他們脫離關係一般。留意摩西11節的祈禱怎樣將語氣扭轉。本節故意以「人情法」(anthropopathism)將神的感受擬人說出,使我們更易於明白。又請參看第14節註釋。

  9. 硬著頸項的百姓。這句聖經慣用語是個來自農夫的喻象,形容不肯受人牽引的牛馬。這句話用在不受糾正的以色列身上最是合適,可以譯作「頑梗」。

  10. 使你的後裔成為大國。這話對摩西來說必然是個真實的試探(就如主耶穌所受試探不是假的一樣),不然它就沒有意義了。神對亞伯拉罕(創十二2)和雅各(創三十五11)的應許雖會實現,神的子民卻不會稱為「以色列人」,而將叫作「摩西人」。摩西要付的代價只是離棄作為牧者的呼召,容讓以色列自生自滅。本節提醒摩西,他們遭棄絕是咎由自取,但真為牧者的,沒有一人做得出這種事來。因此摩西為他們代禱(11∼13節,又在31、32節接續),他的話令人聯想亞伯拉罕的祈禱(創十八22∼33)。

  11. 你的百姓。摩西訴諸神自己選擇和以色列建立的關係,以及祂已為他們所行的一切作為;接著指出神必須維護自己的名譽(12節);最後又訴諸對神列祖的偉大應許(13節)。第三點最為重要,它和燃燒的荊棘一樣,把新名耶和華與列祖對神的稱號和神對列祖的應許聯繫起來。出埃及的拯救作為與神為亞伯拉罕所作的事,發生了直接的連帶關係。簡言之,這禱文訴之於神本性的不變,又向祂已經啟示的旨意作出信任的宣言。即使新約時代的祈禱也不能比它優勝。不過我們在基督裡,卻能更深切地認識神的本性和旨意,可以在更有確據、更有把握的情況下作出祈求。

  14. 耶和華後悔,擬人法(anthropomorphism)是將神的作為,以類比方式從人類觀點加以表達;這句話是另一例子(嚴格一點來說,本節所用的其實是「人情法」,anthropopathism)。這不是說神改變了主意,更不是說祂對意圖要做之事表示懊悔。用聖經語言來說,這句話是指神鑑於某種新出現的因素而重新制定行事方針,有異於原先表示之可能性;並且這新因素往往亦是上下文中有所提及的。聖經明證神的應許和警告,始終是以人的回應作為條件;以西結書三十三章13∼16節將這一點表達得最是清楚。以為摩西的祈禱改變了神為以色列所定的旨意是不對的,他這樣做其實是執行了神的旨意。摩西在這瞬間分享了神的心意和愛旨;窮他一生,和神最是相像,就在此時。

{\Section:TopicID=241}三十二15∼29. 後果

  本段記載了石版破碎(不單是憤怒的表現,更有禮儀上的重要性)、偶像被毀、以色列遭懲罰、利未「就任」為祭司支派等事件。

  15. 這面那面都有字。聖經只是在此記載並且強調這細節。挪士堅持在古代世界的石碑(希臘:ste{lai)中,這種情況極之罕見;本節因此是個很有意思的早期傳統。石塊通常是一面空白、一面刻字的,然而書寫用的小型石版卻甚少受此限制,本節大概是指這種石版。

  18. 這不是人打勝仗的聲音。本段句子自有韻律,是早期詩歌的一部分。西弗斯(Sievers)相信全套五經原本都是用詩歌形式寫成的(彷彿拉斯珊拉故事集)。雖然這套理論今日已經沒有幾位學者接受了,但某些詩歌片段仍可在五經找到。本段可能和民數記二十一章14、15節一樣,來自已經失傳的《耶和華的戰記》(另參民二十一27∼30)。

  19. 跳舞,可能是「跳舞的樂隊」27。本節大概描述某種宗教儀式,崇拜者在偶像和祭壇前面心醉神迷的轉動,彷彿大衛在約櫃面前跳舞(撒下六14)。出埃及記十五章20節亦記載米利暗領導類似的舞蹈,慶祝耶和華得勝。然而本節描述公牛崇拜,故此可能含有縱慾的成分。參較第25節中「放肆」一詞,這字肯定有道德上和宗教上的寓意。不道德的行徑隨拜偶像而來(羅一24、25)。把兩塊版扔在山下摔碎了。摩西打碎石版,表示盟約不再有效(他可能是代神執行,但聖經沒有明言)。以色列違背條款,盟約宣告無效。

  20. 用火焚燒,磨得粉碎。約西亞對伯特利祭壇(和牛犢?)的處理,可以和本節相比較(王下二十三15)。這樣對待金牛犢有象徵性的效用,是駁斥它是領以色列出埃及之神的說法(這是崇拜者的宣稱,出三十二4)。再者盟約條款亦指定要如此處置迦南地的神祇(出二十三24)。最後將金屑灑在從山上流下,以色列人必須飲用的河水中,令人聯想到給嫌疑不貞之妻子喝的「苦水」(民五18∼22)。以色列既是不忠於屬天「丈夫」耶和華,便必然要受咒詛(35節;參民五27)。

  21∼24. 這幾節記載摩西嚴厲譴責哥哥,和亞倫荒謬託辭的經文,可能也有些灰暗的幽默感。亞倫和亞當一樣(創三12)將責任推卸到別人身上。他對以色列的形容(22節)一點也沒有錯,但這並不能夠開脫他在崇拜牛犢儀式中擔任「祭司」的責任(出三十二5)。

  24. 這牛犢便出來了。這句話的用意似乎是聲稱偶像是神蹟產生,不是人手造成的。匠人膜拜己手所造之物無稽之至,聖經一再引為笑柄(如:賽四十四9∼20)。亞倫可能也知道這一點,所以才試圖以這種蹩腳藉口來避免同樣的錯誤。古代世界不時有自然(非人工造成)物件,因為好像有人獸的形狀而受人敬拜。例如聖經也有記載,以弗所亞底米廟所供奉的隕石(徒十九35),但亞倫卻沒理由說這金牛是例外。此外,本節亦可能是近東禮儀的客套說法,亞倫用最隱誨的言詞,承認製造偶像。

  26. 凡屬耶和華的,希伯來文直譯作「誰是支持耶和華的?」摩西大抵是呼召所有沒有轉向拜祭牛犢、繼續效忠無偶像的耶和華、接受祂嚴格道德要求的人。如此,這些人反對新宗教有兩個理由。雖然摩西手拿兩塊石版下山(出三十二15)以前,三十二章1節的「大反叛」已經開始,以色列人早知神在石版上表達的要求,卻是很明顯的事。亞倫和百姓都不能推說不知道神的律法中有這兩條命令。實際上二十四章3∼8節證明,這些法令或類似材料已經以口頭(二十四3)和書面(出二十四4)兩種形式頒布,作為立約的根據。然而領受石版的莊重儀式,二十四章12節雖有暗示,卻未在當時發生。因為除非經文不依時序,石版要到三十一章18節才賜與摩西。

  利未的子孫。利未支派當然是摩西本族。有人認為摩西雖然在山頂逗留了一段長時期,這關係使得他們一直忠於摩西(與耶和華)。這說法若是對的話,比他們更加親密的亞倫就沒有受到同樣影響了。亞倫一家雖然蒙神揀選(出二十八1),聖經卻沒有證據證明利未全支派當時已有祭司身分。

  27. 他的弟兄。弟兄和慣常一樣,是「以色列同胞」的意思;由於上一節說利未全族都聽從了摩西的呼召,所指的不太可能是「本支派的同胞」。同樣的大原則基督也說過,但在應用上卻大異其趣。肉體上或自然的關係,沒有一個能比基督和信徒之間的關係親密(太十二46∼50)。忠愛基督是我們的首要責任,即使在最有希望得到和諧、了解的人際關係中造成了分爭,也在所不惜。

  28. 三千,人數不多,證實了這件事在歷史上的可靠性。這些人或許是祭偶者的頭目,但更有可能不過是碰巧在敬拜時,在替神行道的利未人殺入營中之時,不幸首當其衝的人。他們未必比其他的人邪惡,根據路加福音十三章1∼5節,這種「有限度的審判」是神的恩典,對其他人有警誡的作用。

  29. 你們要自潔,直譯是「你們要使手充滿」。在希伯來文是命令式,RSV 依古譯本翻作敘述式「你們已使自己就職了」。他們的作為和以後在迦南的屠殺,同樣都屬聖戰(h]e{rem)。聖戰的死者被視為獻給神的祭物,在本段中,他們更是將利未人分別為聖事奉神看為「就職之祭」(參出二十九)。得以事奉神大抵就是節末所說的福。聖經又記載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同樣為耶和華大發熱心(民二十五10∼13),因而得到類似的獎賞:他和後裔獲得「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我們必須了解取得賞賜的不獨是復仇行動本身,更是專心跟從神(書十四8),重視與神的關係過於重視其他一切關係的心態(申三十三9),以及利未人和非尼哈以耶和華的忌邪為心的事實(民二十五11)。他們和詩篇一三九篇的作者皆以神的利益為己任(詩一三九21)。他們有神的心思,以色列公開對神不忠的時候,也就不會以為是無關重要(出十九5)。至於「使手充滿」(即「就職」或「授任」)一詞的來源,可參看海厄特的討論(及二十九9註譯{\LinkToBook:TopicID=226,Name= 二十九1∼9. 洗身和膏立})。

{\Section:TopicID=242}三十二30∼35. 代罪和代求

  30. 或者可以為你們贖罪。摩西希望能夠「遮蓋」(字根和二十九36的相同)百姓的罪。肉身死亡是律法一再作出的警告(如:二十八43),摩西相信他們要受這刑罰,想要拯救他們。

  32. 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這句話在舊約的意思通常是死罪可免,但仍需受到較輕的管教(參撒下十二13大衛的情形)。然而耶和華若不饒恕,摩西便自願代死(參較羅九3的保羅),或與百姓同死。他再次拒絕了三十二章10節的誘惑。你的冊,聖經其他地方稱為「生命冊」(詩六十九28;賽四3),比喻「世上一切的活人」,同時亦表達了所有人生死都是由神掌管的真理。這詞的原意大概來自民數記一章等人口調查的紀錄(參結十三9),神子民的名錄或可稱為「神的冊」。新約將這概念靈意化,意指所有進入永生或將進永生之人的名錄(腓四3;啟三5)。五經經常將神僕摩西描繪為「受苦的僕人」(出十四31,但沒有明言),就此而言他可說是基督的豫表。忠心牧者必須忍受的,他都忍受過了,這一切苦難更將集中在那位「好牧人」的身上(約十11)。

  33. 誰得罪我,我就……塗抹誰的名。這句話回絕了摩西的請求。若不如是,神便違反了直接負責和以受苦作為刑罰,這兩個舊約一貫教導的模式。很多人以為耶利米和以西結時代才有一人犯罪一人當的想法,其實早在此時,聖經已有教訓這信念了。代受苦難的概念要等到約伯、耶利米,以及以賽亞書四十二至五十三章「受苦僕人」的例子中,才有更重大的應驗。

  34. 我必追討他們的罪。依照傳統說法,這一代的人全部死在曠野(申一35)。神並不是任意妄為,以色列一再顯出他們完全沒有信心與順服,這兩個討神喜悅的必備條件(來十一6),這次事件也不是第一宗的案例(參出十四12)。若是存著這種態度進入迦南,他們根本就沒有足以勝過迦南人的信心,因此進入迦南對他們來說是毫無益處。神容讓他們留在曠野可說是豁免了他們,正如昔日不領他們走非利士地的道路一樣(出十三17)。以色列人祭拜金牛犢並不是「一反常態」,反之,這樣做正是顯出了他們本性難移;有機會時他們更會一犯再犯。

  35. 耶和華差遣瘟疫(和合本作「耶和華殺百姓」),大概是指五經常見的那種立時而短暫的懲罰(如:民十一33)。然而本節亦可能遙指以後整代人要受的刑罰。──《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