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七章
�S 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六28-十一10)
上帝的報信人(六28-七7)
(一)
六章廿八至三十節中的重複,並非如一些人所主張的,它表示開始一些新資料,乃是說故事者進入故事新段落的記號。他快要說到上帝大能的作為,因此他提醒我們這些聽者,原用的方法不足夠。當我們說到聖靈大能運行的故事時,我們通常總要把他們的領導者描述得言過其實──雖然今天流行反英雄,他們最好還是『暴露』自己的弱點,並削弱他們被誇大的真相。這種評估,如果旨在強調林後十二章九節的真理,可能是對的;但是通常的用意卻是以輕視上帝的器皿而達到輕視上帝的目的。
這一段落的基本用意,在於上帝強調所稱為『我的百姓,以色列民。』(譯者註:中文譯本未譯出『我的百姓』一語)我的隊伍,那就是我的軍隊。在歷史上,以色列可能是唯一誇耀自己出身寒微的民族。它的祖先乃是『希伯來人亞伯蘭』(創十四13),那是一個沒有土地的人,一個二等公民;而這一族的起源乃是一�韞�隸。這種強調神性的活動再度因提及摩西亞倫的年歲而加強,因為他們的年歲通常乃是人們要從工作中退休下來的年歲(參看詩九十10)。
上帝的用意乃是使埃及人『知道我是耶和華』。這說法,在以西結書特別常見,它以略為變換的方式出現六十次以上;它並不是啟示一個名字,卻是啟示那擁有此名者的性格,特別是祂在懲罰、保護與施恩中所展現出來的權能。
(二)
與四章十五至十六節聯繫起來(參看注釋──是我!),七章一至二節具有舊約清晰的先知的含意。正如亞倫是摩西與法老之間的中間人(middleman),先知也是上帝與百姓之間的中間人,他是上帝的代言人。這字與『先見』(Seer)不同,先見強調帶來信息,先知──至少有一些先知是如此──則強調其功能。
雖然『我使你在法老面前代替上帝』顯然是指上帝所賜的權威,我們要好好捫心自問是否真有分在其中。迷信常常能使迷信者自受其苦。法老自始便相信自己是神,雖然他的經歷與此不符。他很可能以為摩西在某種意義上是神明化身,這想法可以約略解釋為甚麼他沒有採取斷然措施,以對付他們兄弟倆。這是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之一法。謙卑的請求必然得到慈惠的回應;否認神性的要求,祂必無法容忍。
值得記住的乃是,新約中『奉耶穌的名求』,這話不是口頭禪,而是含有我們的行動乃是作為耶穌的代表之意。當然,當它徒然成了口頭禪時,它便沒有權威,也沒有能力了。所有基督徒藉�戌磽b其內的聖靈的能力,都應當是基督的代言人。
人能行的上帝行得更好(七8-13)
埃及是一個盛行法術的地方。對於常人,法術的意義,通常不過是法術家的技術之意。但是,從根本上說,法術卻是相信一個人能用一些話或行動假裝上帝、諸神或諸靈,藉以實現他的意願。雖然他的意願不是法術的本質部分;法術家常常即是一個祭司,要行今天我們通常視為法術的事以留給凡夫俗子深刻印象。因為埃及的神是自然神,所以他們的崇拜者以為能行顯為超自然的事者,必也能在某一程度內影響那在自然背後的諸神。
正如聖經並未提及摩西如何能行異能(四1-9);所以也未提及後來在猶太傳說(提後三8)中的雅尼和佯庇──埃及的法術家,如何抵擋摩西。如何抵擋是無關重要的;耶威向他們的立場挑戰而擊敗了他們才是重要的信息。
我們應當特別注意,在埃及的諸災之中,除了最後一個之外,並沒有甚麼超自然的。雖然自從何素環壩加高,以致終止了每年一度氾濫以來,有些損害已經消失了。但是許多世紀以來,埃及的天災卻曾與時俱增。正如聖經中的大多數神蹟一樣,它們都顯示出上帝對自然界的掌管,而不是祂能行違反自然的事蹟。參看羅馬書八章廿八節。這點警告我們,不要過分注意那些聲稱具有越乎常力的人,不管他們所行的是善或是惡。且不說它們可能來自邪靈──現代人太輕易拒絕這一可能性,無可置疑的是許多人具有『不尋常的』(paranomal)能力,這使人每每視為超自然(supernatural)。
好的神仙故事啟示常人至深的願望,足以清楚地顯示出人多麼渴望有神奇的法術與異常的能力,去破除自然的束縛。人類照上帝的形像受造,在我們的時代,有成就我們的先祖們視為神蹟的結果。雖然如此,所謂上帝的神蹟,正如我們所理解,乃是基於人對自然的知識,而自然乃是祂所創造的,祂也是使用它潛在的能力而行的。
以色列人的長老們未求神蹟,但是當他們看見的時候,他們相信了(四30,31)。法老求神蹟(七9),雖然後果出乎他的意外,但他卻不相信。『法老心�堶韏w』(新國際本的譯法),那就是他全然拒絕;標準修訂本譯作『法老的心被硬化』,既含混而又使人迷惑,因為是他使自己的心剛硬。
結果一如所料。法老求神蹟,但是對於不誠心而又不相信的人,要給他甚麼神蹟呢?
災禍及其意義
災禍的故事給人印象那麼深刻,而且有些人對之又是耳熟能詳,因此我們往往忽視了它們的基本意義。這些災禍每每被視為以摩西和亞倫為代表的耶威,與法老之間的直接競爭。仔細閱讀,將使我們相信,法老絕不只是一個人。許多世紀以來在埃及所演進成的傳統和埃及獨特的社會中,法老是埃及整個社會的活象徵,受祭司們(『術士』全是祭司),和高級官僚所支持,這些高級官員是使政府有效統治的工具。百姓只是偶然提及,因為他們與奴隸相似。因此摩西所面對的,不只是一個人的倔強,而是二千多年來持續存留的文化的整個力量。雖然我們不能抹煞法老個人性格的特殊因素;對法老及其顧問而言,讓步便等於否定埃及社會的整個基礎。
然而,我們總不免常常自問,為甚麼上帝要如此行,祂到底還有其他辦法嗎?答案從以後以色列的歷史,當他們由巴比倫被擄歸來中可以得到。在聖經的歷史書與先知書中所有對以色列民族的責難,都是他們崇拜耶威,把祂當作一位自然神,與其他神祇共享對自然現象的控制力。雖然在以色列人流行的宗教中幾乎沒有埃及宗教的任何痕跡,以西結書廿三章八和十九節都顯示出它有過腐化的影響。我們切勿以為這不過是陳述過去的事。就是在今日,輕易接受流行的迷信的基督徒也不在少數。雖然他們自稱為上帝的兒女,他們卻為破鏡、撒鹽、坐在桌檯的第十三位上,被許多類似的事所攪擾。他們隨時崇拜命運女神,他們也隨便聽從占星術的吹噓,說日、月、星及十二宮在出生時間的位置施行決定性的大能,而這大能卻是上帝的特權。
古老迷信在偏遠鄉區流行,並不足為奇;可是如果在大學畢業生中見到而且活躍起來,我們感到不可想像!
誠然當人類學家一再擴展其研究領域,但與此同時另外有人轉而注意號稱為『不尋常』的領域──超自然與玄祕(Occult)乃是匿證佯爭。我們發現莎士比亞的話說得很對,他說:
賀雷修啊,天地間的事物,
比你在哲學中所夢想的還多。
但是這絕不能使那相信他或其他事物能迫使天地之主照他的意思行的基督徒得到更正,擺脫那些胡言亂語和迷信崇拜,或者以為永生上帝的兒女可以被那無生命的受造之物所支配或影響。而最壞的乃是邪靈的先入為主(preoccupation)的增長。相信它們存在,而聖經中確有這類的記載,是一回事;而相信它們能以僭奪權力管及接受基督為主的人,卻是另一件事。
在那些體驗過它們的人,災禍的實際受害者乃是埃及的自然神。它們越來越被顯示出無力庇護它們的崇拜者。至今我們無法確知每一樣災禍對埃及的眾神的影響;但是相當清楚的是第一災與第九災顯示埃及的主神──尼羅與日頭沒有能力對抗耶威。
有人以為耶威使埃及人受苦有失公允,但是對於當時普遍流行的各式自然崇拜,沒有更好的方法去揭露它們的欺騙。以色列人必先獲得對上帝和祂有大能的真確概念,才能完成她蒙揀選的目標。
頭三災(七14-八9)
尼羅河變血(七14-24)
頭三災不只是一個軟化過程,一種使人有點討厭的事;而且有其他的更深的意義。第一災與尼羅河一年一度的氾濫有關,這是現代的阿素環壩未建造之前,埃及地豐饒一直所依賴的。法老之下到河邊(七15)可能是一種迎接氾濫的宗教儀式。但是當亞倫擊打河水時,它卻�佃汍頇鶠C就其本身說,可能沒有甚麼不尋常之處,因為它從阿比西尼亞的高地帶來了不少紅土。這一次因各種有機物與細菌,它們毒死魚類,而加強了效果。尼羅河的水顯然並未像約珥書二章卅一節那樣照字面之意而變成真正的血;參看啟示錄六章十二節。
藉�成a禍以完成的全程,也就是與氾濫一同經過的事實,這是正確的解釋。而且,在河的附近挖掘,是使百姓能以濾淨雜質,致令水可以供飲用。
在降災之前,上帝說,『法老心�堜T執』(新國際本14節),而在降災結束時,也是『法老心�堶韏w』(新國際本22節);參看七章十三節的注釋──人能行的上帝行得更好。大抵對法老,這災不過是一種較大的麻煩,然而魚的死去卻是大大打擊一般平民了(參看民十一5);雖然它是普通現象的強化,無論它如何的嚴重,也只是驚愕之下,視之為巧合了事。
大約主前一百年左右,可能在埃及成書的次經所羅門智訓說:『埃及人到尼羅河見到血水,感覺恐懼,想起法老下令殺戮希伯來兒童』(十一6-7),但是因為那特殊的野蠻舉動早已停止,便不可能有很多人會記起這事了。──《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