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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第十一章

 

末災(十一1-10)

我們從希臘人繼承了邏輯與條理,便對邏輯與條理較為喜好,因而把這末災與以前的九個災密切地聯繫起來。但是此處,就是三節,十節,正如本章不同的複述所顯示出的,災殃的故事清楚是要完結了,最後的一個是保留給下段說逾越節的。不過在此按照我們的方便而考慮這對埃及最後打擊的某些方面,似是合宜的,雖然希伯來人對事物的看法還要多加探究。按照傳統,我們多半都想到頭生兒子的死亡包含�收し礡C但是像這樣可怕的情形,使我們懷疑它是否如我們通常所假想的那樣可怕。

從十三章二節和十一至十五節中,我們得到關於頭生的雄性的指示,而這又在卅四章十九至二十節重述過。雌性的清楚地不在內,也沒有提及理由,因此似乎不能設想頭生女兒也遭危險。作父親的有人雖屬頭生兒子,但不因此而有危險,因為只對頭生的兒子。『無一家不死一個人的』(十二30)乃是東方人寫作的典型作風,因為一定有些家庭,特別是埃及嬰兒死亡率高的情形之下,沒有頭生嬰兒死去。

再者,我們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就是有些埃及人,尤其是卑賤階級中的人,模仿以色列人所行的儀節。那麼,我們一定要把這判決視為對埃及人,特別是那些比較富有的埃及人的一個沉重的打擊,這些富人的嬰兒死亡率遠比窮苦鄉下人為低,我們不能像通常假想的那樣想像死亡率。

古代民族中,可能沒有比埃及人更為�旭g於死亡。祭司身份的實際權力,乃在被視為確有能力,保證死者平安到達阿西利斯神(譯者按:埃及至大的神)所仁慈統治的西天。這可怕的災殃蔑視一切理性的解釋,顯示出耶威不只是自然力之主,也是生死之主。

第一節比較上應譯為『耶和華曾對摩西說』,因為第四節顯然是十章廿九節的延續,而十章廿九節則引入摩西對法老辭別的話。第八節暗示,祭司制度崩潰了,於是如今臣僕們準備蔑視他們的主人。──《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