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廿八章
祭司聖衣(Ⅰ)(廿八1-43)
在亞倫與他兒子的袍的敘述之中,細節上的不同(41-43節),從其他經文可以清楚讀出來的,就是在以色列中實際上只有一個祭司。他的眾兒子只是比副手稍高一點。這就是為甚麼希伯來書可以不理會其他祭司,而只限於大祭司亞倫與耶穌的比較。亞倫不只是以色列人在上帝面前的代表,也是上帝在以色列人中的代表。在執行職分時,他必須按照當時的標準,穿戴合宜;但是當上帝藉�戎[利利一個貧窮村夫的裝扮,差派祂的完美代表降世時,我們便有理由對華美的宗教袍服提出疑問。
祭司聖衣(Ⅱ)(廿八1-43)(續)
以弗得(十八5-14)
我們沒有辦法給『以弗得』(ephod)一個確定的意義,英文只是把希伯來字音譯過來。正如柯爾(Cole)說的,『用現代名詞說,我們迷惑的程度,可以由我們不知道以弗得是一件背心,還是一條蘇格蘭人穿的短裙的事實上見之。』實際的困難乃是因為這字顯然用作不同的意思之故。
『細麻的以弗得』在這方面是最好的例子,它是祭司的,或者至少是聖所的服裝;參看撒母耳記上二章十八節、廿二章十八節;撒母耳記下六章十四節。在撒母耳記上廿三章九節它與發現上帝的旨意有關,而且當亞比亞他逃向大�珖氶A他並未穿上而是拿�式]撒上廿三6)。在士師記八章廿七節;十七章五節;何西阿書三章四節的記載中,它不大可能是一件衣服。對於用法分歧的最好解釋乃是:這種大祭司的以弗得,與那帶有烏陵和土明的決斷的胸脾有密切關係(30節);這胸牌是大祭司用以決斷上帝旨意的。那些不能接近胸牌,或者不知如何使用烏陵及土明的人,可能製造其代用品。不論甚麼時代都有以人類的代用品去代替上帝指定的方法的試探。
胸牌與烏陵及土明(廿八15-30)
胸牌用以弗得一樣的材料造成,那就是一個方形的布袋,前面有十二支派的名字。名字在這樣的背景下,在以弗得的寶石上見到,表示眾支派在上帝眼中都視為同等寶貴這事實。此外,我們根本不可能確定胸牌上的寶石(12節)──請比較新英文本及新國際本的不同譯法──因此也無從認出它們的屬靈意義。烏陵與土明似乎消失得相當早,結果關於其性質及其用法便沒有可資信賴的猶太傳統。它們的名字,意思是『眾光與完美』,就是『完美的光』,是在必要時上帝賜下啟示之法。撒母耳記上廿八章六節指出,掃羅得到對一系列問題的矛盾答案,雖然給他合理的暗示,他卻得不到一個正確答案。許多基督徒發覺,當他們試圖一次得到過分明顯的指引,而不滿足一步步漸進時,他們便會失望了。
如果我們像大多數現代譯本那樣,依照七十士譯本的撒母耳記上十四章四十一節,我們會認為烏陵與土明是兩種類似的(寶)石。按照祭司所描述的,答案乃是如此。有的人把它按『拈鬮』作字面解釋,便以為是兩塊完全一樣的石頭,一塊記上烏陵,另一塊記上土明,如果從神諭袋中掉出來,兩片都是烏陵,便是『是』的意思;兩片都是土明便是『否』的意思,如果二者不相同,便沒有答案。
查考較舊的注釋和手冊,其中有各種離奇古怪的意見,卻沒有一個是有可能的,因此可以不必理會之。
雖然我們不能確知烏陵與土明如何用法,我們卻很容易明白它們如何被聖所先知們所展示出來。長期以來對它們的希望從未消失;參看以斯拉記二章六十二節。
我們不難知道烏陵與土明的制度。我有一位半識字但屬靈的基督徒朋友。因為他閱讀很慢,他便習慣使用一個『應許箱』;這箱給他很多好處,雖然他詫異它常常給他一個安慰的字。雖然這樣我們可以看到上帝在開始與祂的百姓長期偕行時,藉�旬Q陵與土明慈悲地滿足他們的需要。
有些基督徒雖然不用機械的方法,卻有知道上帝對他人之旨意的恩賜。那些要用這樣的恩賜榮耀上帝和裨益他人的,必須準備像亞倫那樣『將以色列人的決斷牌掛在胸前』(30節),那就是說,要知道上帝的旨意,包括瞭解上帝對他們的看法。知道上帝的旨意絕非只是一件機械的或理智的事。
以弗得的袍(廿八31-35)
這袍大抵是長的襯衣,外面掛上以弗得和決斷胸牌。提及衣服的不尋常次序,最好的解釋乃是越先提的越重要。
袍的顏色沒有顯著的含義,因為藍色應譯作『紫羅蘭色』。沿�忖U邊的裝飾,用有顏色的料子作成的石榴和金鈴似乎有雙重的用意,雖然石榴似乎沒有象徵的目的,卻是作為鉈錘,以免袍子走樣。亞倫作祭司的責任,乃是等候萬王之王;而且作為百姓的代表,他要堂堂正正地被引進上帝面前,當他出來的時候,他要受尊敬。鈴沒有本質的不同,但是有實在的象徵之目的。
歸耶和華為聖(廿八36-38)
在約翰見到天上生活的異象中,我們看到『他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啟廿二4)。亞倫象徵從他那個時代起的千千萬萬謙虛地藉�早C穌基督進到上帝面前,並且變成祂形像的人(見林後三18);亞倫又是上帝的百姓的代表,像祂的百姓那樣是聖潔的,也就是要為上帝的旨意分別為聖。
其他衣服(廿八39)
細麻布上衣乃是穿在以弗得外袍下面的祭服。有如頭巾一樣,其所以用細麻布乃是為求涼爽。在禮貌上的表示則近於視天氣而定。頭上不戴帽子是平等的表示。除鞋子表示尊敬;參看三章五節。在經過曠野的時候,亞倫必然是穿草鞋,但是在大祭司的衣服中沒有提及鞋子,是因為他要赤足工作的。
輔助祭司的衣服(廿八40-43)
亞倫的眾兒子的服裝乃是內袍(那就是祭服),腰帶(那就是織成的腰帶)與裹頭巾。從其他的資料,我們得知他們也穿麻布以弗得。麻布褲子也同樣適用於亞倫。
值得提出的是廿九章五節及利未記八章七至九節亞倫的服裝取了一個比較合理的次序。──《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