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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第廿九章

 

祭司的分別為聖(廿九1-37)

顯然地,當以色列人要草創時,必要有一個人作為成聖的祭司,而這人則以摩西為最適合。如果摩西曾從葉忒羅認識耶威這觀念是正確的話,我們可以預期他去擔當。利未記九章廿三節;十章十六節中,摩西的舉動表示出他認識到自己在本民族的宗教中,有一個獨特的地位。實際上他是以色列第一位大祭司,他為了支持他哥哥才放棄這地位。

傑出人物常常有獨攬大權的試誘。我們從摩西樂於與他人分享民事與宗教的權力,看到他真正的偉大之處。

在某些宗派中,有一種過分的傾向,以為按立一個人為牧師,便使這人有全權。使徒行傳六章二至四節該是對這種態度的一個警告。

使祭司成聖──文字的意思乃是使其聖潔,表示完全分別出來,為上帝服務。這一舉動的完全,以其七次重複表示出來(35節)。不過,不論地方教會及其職員所作何事,此人存心如何,畢竟必須是上帝才使這人分別出來,為祂服務(44節)。人的按手給予終身有效這概念,給教會太多害處。

接立的儀節以潔淨禮開始(4節),正如聖約儀節一樣(十九10,14)。洗禮的象徵意義也是這樣,那些特別強調羅馬書六章四節的人正常情況下是對的,但是別忘記了它們有更深的進一步的解釋。接�收O贖罪祭(10-14節)。雖然我們感到罪被潔淨的人在社交上比較被人接納,但是罪卻不是外表上的事,肥皂和水不能除掉;也沒有一個人,可以站在人與上帝之間作中保,而他自己又不得不承認他也需要一位中保。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堅決主張的,耶穌基督作為我們偉大的大祭司,其獨特之處乃是在於祂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來七26)。

然後是獻燔祭(15-17節),這是新任祭司完全獻身上帝的象徵。接�戎峊t一隻公綿羊的祭是這儀節中獨特的(19-28節)。在第廿二節這羊稱為『承接聖職所獻的羊』,新英文本的『就職』一詞要好得多;也許『就任』會更好些。把祭牲的血塗在亞倫右耳、大姆指和腳上的象徵意義很明顯,無庸多闡釋。『用血抹耳,好叫他聽上帝的話;抹手,好叫他履行與祭司職分有關的責任;抹腳,好叫他行在公義之中』(何茲)。

正如卅一至卅四節所清楚說及的,為『承接聖職所獻』的祭,乃是平安祭,羊的肉要在上帝的壇(22-25節)與就任的祭司(26節以下)之間劃分。基本的概念(不限於以色列人),乃是被任為祭司的責任是執行祭司的工作。他們必須參與三個主要的祭,就是贖罪祭,燔祭和平安祭。

『膏油』(7節)的成分可於三十章廿二至卅二節中找到。不作討論是危險的,但是卅五及卅六節(『你要這樣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亞倫……』)的明顯意思,乃是在成聖儀節完成之前一周,只有贖罪祭要重複地獻。這是可以理解的。上帝並不喜歡重複的獻身舉動(『燔祭』),因為祂知道這種舉動是出於真誠與否。祭司也無須再次被立,但是他們像我們一樣,需要被提醒,他們離上帝的標準是遠或近。正如涂威爾法政牧師(Canon Twell's)如此完美地在聖詩中表達出來的:

不僅我罪求主憐憫;
更要祈禱主之垂顧;
既未事主也未盡心。

我崇敬虔跪禱主前,
或以竭誠向主歌頌;
求主垂察賜赦免。

我們在卅七節初次認識希伯來神學上一個影響深遠的概念。要有七天的祝壇為聖,為它贖罪──在贖罪日也要有類似的行動(利十六18)。罪是傳染的,只要把贖罪祭的一部分帶到壇前,便玷污了壇。同樣,聖潔也是傳染的;參看三十章廿九節──膏油{\LinkToBook:TopicID=221,Name=膏油(三十22-33)}和十九章十二至十三節的注釋──聖約的確立{\LinkToBook:TopicID=159,Name=聖約的確立(十九10-25)}。

在現時代,一般基督徒大都已經忘記了世界的衝擊這句話的意思。叫人與世界同流合污的壓力空前強勁和巧妙,而心意更新變化的需要也空前迫切。聖靈依然感化世人成聖,但是他們的隊伍卻總是太小,遠遠滿足不了要求;不過當他們出現時,他們的生命也是會傳染的。會幕中聖潔的傳染是有效力的,對聖物極有關係;因為任何事物接觸了聖物,便自然地不肖屬於其事物而成為上帝所有。在撒迦利亞書十四章二十至廿一節指出,聖、俗之物的區分最終消失了。──《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