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出埃及記第廿二章

 

律法的好處(二十二5∼9、21∼29)

  今天所讀的經文是有關侵犯者(5∼6)、託管制度(7∼9)、壓迫者(21∼24)、借貸(25∼27)、輕蔑法庭和奉獻等律法。你能否想到近代類似的做法?例如:我們怎樣處理別人的財產呢?對於那些故意毀壞公物及傷害村民的人又怎樣呢?當與移民法例有抵觸時,你會否給那個異鄉客應得的同情及居所呢?我們能否慷慨的借錢給那些極需要的人,甚至施贈給他們呢?對於國家的法律,我們有否尊重,抑或只是抱輕蔑的態度呢?

  其實律法就好像國界,劃分國與國之間的領土。有時它們是很武斷並人工化,就好像畫在地圖上的界線一樣;有時它們又是那麼自然合理的,就好像河流、山嶺、大洋一樣。神的律法就是後者,為人謀福利與快樂。若是每一個人都遵從它們,那麼,地上便充滿和平友愛,打鬥與戰爭也不再發生了。

祈禱 主啊,使我做一個好公民,忠心於我的國家及�諈滌磭蛂C──《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