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卅八章
卅八1~7(請參閱廿七1~8註釋)
卅八8(請參閱三十17~21註釋)
卅八9~20(請參閱廿七9~19註釋)
八 為聖所獻的金銀銅總數 卅八21∼31
這段經文與前後文的敘述不協調,並且有三個問題令一般的學者都認為這段經文是後加的:(一)21節提到以他瑪數點帳幕中利未人所用物件的總數。這說法是表明已有了民三至四章有關分配利未人的職守之後,特別請注意民四28和33的記述。(二)25∼26節則表明已有了民一至二章有關計算民數的事,特別是其總數也與民二32相符。(三)廿五章至卅一章的記述中,並沒有對這數點物件有任何的吩咐。
1 數點者和使用者 卅八21∼23
卅八21
法櫃的帳幕 這種說法,與民數記的記述相符(請參看民一50∼53,九15,十11,十七7∼8,十八2等)。在出埃及記其他章節,均獨立的提到會幕,帳幕,法櫃等名稱,而沒有使用法櫃的帳幕的說法。因此,一般學者都認這整段經文(21∼31節),是寫在有了民數記之後的加筆。
利未人所用物件的總數 這已表明在豎立聖幕之後,已經分配了利未人各自保管和扛抬聖幕中的不同物件之後的說法(參看民三至四章)。
以他瑪 是亞倫的兒子(請參看六23的註釋)。他在兄弟中排行最小,在他手下的利未人和他們應辦應抬及應看守之物,均記在民四21∼33。他負責數點這些物件,是照摩西的吩咐而行的。
卅八22∼23
凡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都是……比撒列作的 所有有關聖幕和其中的器物,既是比撒列(請參看卅一1有關比撒列的註釋)作的,則這些金、銀、銅也是經由他的手所使用的。
與他同工的,有……亞何利亞伯 這亞何利亞伯(請參看卅一6的註釋)是比撒列的助手。他的特長是雕刻、設計和刺繡。故此,部分的金屬材料,可能是由他使用的。
卅八21∼23
這段經文主要的是講述為聖所而奉獻之金、銀、銅的使用人,主要是比撒列,部分則經其助手亞何利亞伯而使用的。數點物件是按摩西的吩咐,經由祭司亞倫的兒子以他瑪完成的。目的大概是為「徵信」之用。
2 金銀銅總數 卅八24∼31
卅八24
為聖所一切工作使用所獻的金子……有二十九他連得並七百三十舍客勒 這些金子,主要是用在至聖所和聖所的器物上,以及帳幕和簾子的金�彿P柱子上。一他連得等於三千舍客勒,一舍客勒等於
卅八25∼26
會中被數的人所出的銀子……有一百他連得並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 這數字,剛好是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人,每人出銀半舍客勒(半舍客勒就是一比加)的總和,就是
卅八27∼28
前面的金子,沒有敘說用於何處,反而銀子的用場,在這兩節有詳細的說明。
卅八29∼31
所獻的銅有七十他連得並二千四百舍客勒 這些銅的來源,又和金子一樣,是所獻的。不知何以銀子又會是從贖命之價而來?這些都是這段經文令人費解之處。但有一點卻是事實:歷代以來抄經的人和譯經的人,都忠實的照抄照譯,從不以作假的方式,去替聖靈「打圓場」的改正。因此,經文是可靠的,而有些問題卻是今日的人難於了解而已。
這些銅,合計有
卅八24∼31
本段經文和前段一樣,是祭典中的補筆插入文字。說明所獻的金子,合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