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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第廿九章

 

在經歷中體認神(二十九1∼15)

 .「看見」與「看明」(2∼4)──「看見」是指以色列人真的以眼睛看到神在埃及地所行的神蹟奇事,但卻看不明。「看明」是在事件之中,看見、認識那位施行神蹟的神,認識祂的偉大、權能,體會祂的眷顧、罰惡性情。相信我們每天都在經驗神的能力,可能不一定是驚天動地的神蹟,但卻在每一件小事上可以經驗到的。你在日常的生活中看見神的作為,看明神的計劃與旨意嗎?

 .經過與經驗(5∼9)──以色列人親身經過四十年的曠野生活,在物質缺乏的地方,他們並沒有耕作但卻有糧裹腹;不必挖井而可飲用水泉;他們走了四十年,竟然鞋不破、衣不穿。但問題是,他們實實在在地經過了四十年,神在其間也額外地加以保守與供應。可是,他們是否都經驗過神呢?他們的生命是否與神結合,是否發現神的真實與偉大呢?任何讀過民數記的讀者,相信都會嘆息以色列人徒然經過曠野四十年的生活,因為他們並未有經驗過神自己。你信主和經過神保守的日子有多久呢?你親身體驗過神的真實嗎?

 .立約與立志(10∼15)──四十年前,在西奈曠野,他們已與神立過生命的約(參出二十四4∼8)。但立約成為一種建立關係的形式,以色列人自恃得�江鴷薊漕迨嬰茈艩N妄為;今日,神要求他們起誓(14∼15),要作神的子民。這是一種身體的獻上,生命的委身,在神面前立志,單單事奉祂。我相信任何一個要跟隨神的人,必須有立志委身的心意,只有這樣,我們才可以真真正正地過一個神所喜悅的生活,甚至將生命置諸度外也在所不辭。

祈禱 主啊,願我在聽道、讀經、分享中所得對�諈獄{識能在生活中親身體驗。

 

慈愛的刑罰(二十九16∼28)

  當時人並沒有方便的印刷工具,紙張也並不普遍,因此聖經是用人手抄在羊皮卷或蒲草紙上的;而主要傳遞律法的方式,是要靠言語的宣揚,故此,我們不難明白申命記中不斷重複某些經文,是代表信息的重要性。讀律法書(創、出、利、民、申)時,若明白它們的宣講意義,就會明白為何作者常常重複地說同一件的事了。

  在重申神與以色列人所立之約的同時,摩西特別關注那些引人入歧途的人,且明言這些人將承受極重的刑罰。16∼17節是提醒以色列人列邦偶像的不可靠,它們只是金石木頭,既不能自保,更難以保護別人。雖然如此,卻仍然有人偏離神,尋求它們(18)。無論甚麼人,平民百姓或民中的領袖,倘若如此行,他們必自招咒詛,落入神可怕的刑杖之中。

  21∼27節是後來先知常引用的形式與內容,這�堜珒ㄙ漕a罰與二十八章所列的相似,包括疾病(22)、天災(23),而他們受災的原因,是他們違背耶和華所立的約(25)。約的兩面包括遵守而蒙福(二十八1∼14),及違逆而惹禍(二十八15∼68),兩段經文長短有差別,意思可能是蒙福者福氣無窮,難以形容;受禍者刑罰雖多,卻有限度。神始終是愛的神,祂所施的責罰,只是一宿之間,當我們從禍患中歸回神的時候,我們又可以經歷神無限的慈愛了。

  弟兄姊妹們,讓我們銘記神與我們所立的約,竭力持守神所囑咐的命令,以身以心活在神的大愛當中,成為他人羨慕的對象,而非受嘲笑的群體。

祈禱 活在�賰R中是何等有福啊,求�諟C天保守我的心懷意念,攔阻我偏離�諈犒D路。──《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