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廿四章
律法是根據神的性情而頒定的,越多留心律法的內容,越多碰觸到神的性情。神的性情是完全的,也是豐富的,不像人的偏狹和極端,祂的公義與慈愛是很和諧的調在一起,祂絕不是是而又非的。祂顯明的是就是是,祂指出的不是永遠不可能成為是。
“愛是�琱[忍耐,又有恩慈。”
永遠的愛是神的性情的流露,因為神的生命是愛的生命,從這生命顯出來的生活,是神要在祂的百姓中間得著的。一般人看愛都是偏在感情上有享用這一面,卻很少注意到愛的全面含義與實際。要完全的懂得愛,又切實的生活在愛�堙A我們必須進入神所說的話中,先明白祂的心意,再順著祂的生命的指引去生活,這樣纔能叫我們活在愛中,既享用被愛,又懂得去愛。
在愛�堛漲X一
夫妻的關係是合一見證的表明,因此,沒有甚麼感情的理由可以解除婚姻的關係,“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分開。”在神的子民中間,離婚的事情是不應該有的,因為人看見了神的管理,也必承認神所作的配搭是最美的,是十分值得去珍惜的,愛的感情就在神所配合的事實上發生和加深。神兒女的感情不是建築在肉體的滿足上,而是建築在神的心意上。合一的關係一經建立,這關係是不允許隨意去破壞。
離婚是結束合一的關係,結果多是叫人感到後悔的。這一段與其說是有關離婚的定規,倒不如說神在告誡人不可輕易去進行離婚。主自己也指著這一段話說,“摩西因為你們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太十九8)主接著更明確的解說,一切以感情為理由的離婚,都是引進犯姦淫的罪。婚姻的生活是人受破碎的學習,不是去堅持人的感覺,而是放下自己的意念去接受神的安排,在神的安排中去建立真正而充實的感情。所以在婚姻關係的起頭一定要清楚神的旨意,而不是糊�婼k塗的為滿足肉體的情欲而結婚,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就以離婚來作收場。這樣作絕不是神所喜悅的。
“人若娶妻以後,……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1)這樣的離婚完全是因著個人的喜悅問題,是強調感情的因素,是以自己為大前提。雖說“是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但那“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2)從這定規看來,所說的“不合理”決不是甚麼犯罪,或是甚麼大不了的問題,完全是個人的喜好。等到那婦人的後夫死了,或是再遭遇離婚的事,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4)前夫要再娶那婦人,就是對他以前所作的後悔了,但是太晚了,神對這事不表同情,他不能這樣作。
人不珍惜合一的關係,隨意的去破壞合一,合一既經破壞,人是不能再作恢復的。人不能恢復人與人的合一關係,更不能恢復人與神合一的關係,這條例很嚴肅的給人去體會這一點。一方的死可以結束婚姻的約,但這結束對隨意破壞合一的人不發生作用,人破壞了與神的合一也是如此,人永遠不能憑自己再恢復與神的和好,這永遠要成為人的遺憾。一再的憑己意破壞合一的見證,結果是使神“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因為地上充滿的不再是神的心意,而是人自己的意念。
神定下這條例,目的是使祂的百姓知道人憑自己行事的愚昧,和所造成無可挽救的結果。另一面神也因著這條例,在祂所作的事上向人表明,祂有恩典和能力去挽回人所破壞的與神合一的關係。神吩咐先知何西阿再娶他那因淫亂而離婚的妻子(參何三1),表明祂對祂百姓的關切和拯救。在耶利米卅一3�堙A神對背棄祂的百姓說出“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全章都在說出神如何對待一個背約的“妻子”以色列。人無法恢復與神的合一,但神的恩愛要來恢復這合一,神的子民該從這條例中體會神的心意,不隨從自己的愚昧,作出會後悔的事。
在愛的生活中被紀念
訂了婚還沒有成婚的人,神不允許他去參加爭戰,因為他不能專心投入爭戰。可是新結婚的人,神也不讓他去出征,也不讓他辦甚麼公務的事,不是因為神看他不配,而是神紀念他們,因為他們活在新婚的恩愛中。會在愛中生活的人是蒙神紀念的,神讓他們在享用夫妻的恩愛中,去體驗神是如何的等候人與神和好,恢復與神合一的歡欣。
“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子快活。”(5)神這樣紀念作妻子的,不也正是說出祂是如何願意人因祂要享用快樂,神實在是存著這樣的心思等待人,並且永遠以這一種愛的心思陪伴人。叫人心�堣Q分受安慰的,就是在新天新地的時候,已經早作了羔羊的妻的教會,在主的眼中仍然是新婦,主與祂的教會永遠是活在新婚的恩愛中,不住的在單單享用愛的滋潤。
更進一步看這條例,我們也可以領會到神如何看重生命的傳遞,和生命的擴充。在神的創造完成後,祂定規了人“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在一年的清閒在家,神給他們安排了容易得著後裔的機會。有了後裔,不僅是生命的擴張,也使人永遠蒙紀念,他的名字長久留在神的百姓的名冊上,也就是說,他和他的子孫可以永遠承受神所應許的產業。神要人活在恩愛中,更願人注意神的心意,愛慕神對人的紀念和數算。
“也要顧別人的事”
活在愛�堶情A不是單顧自己的享用,懂得愛的人,在享用被愛的時候,一定會去愛人。只知道自己享用愛的,這人不是活在愛�堙A而是活在自己�堙C神從來就不喜歡活在自己�堛漱H,因為這樣的人一定會打岔神在人中間的運行。神的生命是“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的(腓二 4),所以祂告訴百姓說,“不可拿人的全磐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當頭,因這是拿人的命作當頭。”(6)
借給別人的人,他有權利要求用抵押品來保障他的利益。神也不推翻這一點,但神卻要祂的子民學習站進別人的處境中,只有站在別人的地位上,纔能懂得與人表同情,懂得體恤人。只管自己的利益得保障,而不理會別人的死與活,這只是世人的生活態度,神的兒女絕不該隨著世人的習慣去決定自己的腳步,能決定神兒女腳步的因素只有一樣,就是神的生命。
愛是不喜歡不義
愛的功課很不容易學得好,問題是出在人對愛的認識不夠全面,只是單從使人得著幫助和舒暢這一點去認識,因此總是偏了出去那麼一點點,結果並不是真正的幫助人解決了難處,也使自己時刻落在仇敵的控告�堙C使人最易產生困惑的,是不知道愛是有界線的,不到這界線是虧欠,過了這界線又使人受害,失去了直接倚靠仰望神的心,以倚靠人為權利。虧欠與造成損害都是不合宜的,因此在愛中生活的學習是要全面去認識和操練的。
愛不是只有感情上的滿足,也同時有公義的要求。愛是必需要有的,但是不能愛到那麼的一個地步,把公義也損害了。愛是使人脫離自己的功課,也同時是使人進入神的心意的功課,因為愛是從神開始的,不是從神開始的就沒有摸到真正的愛,總是先活在神的愛中,然後從愛神進到愛人。這樣的愛纔是不帶著自己的愛,是在神的性情中顯明愛,愛神所愛的,也恨神所恨的。因此,愛的界線就在這�堙A“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十三6)愛不是只有喜歡的一面,也有不喜歡的一面,不義的事情不能喜歡,只有在真理�堛漕きˍ蚽鈳萲w,這就是愛的界線,也是愛的真意義。
不容越分欺負弟兄
逃奴多半不是以色列人,神尚且給他保護,不允許人欺負他。若是在以色列人中有人欺負弟兄,神就不給他原宥,因為他欺負了弟兄。“若遇見人拐帶以色列中的一個弟兄,當奴才待他,或是賣了他,那拐帶人的,就必治死。”(7)欺負人已經是惡事,因為他恃強淩弱,以為自己有權柄可以橫行。若是橫行到一個地步,作了拐帶或是販買人口,這就是大大的不義,在神的眼中算是大惡。
在神的子民中作弟兄,只有彼此相助的義務,而沒有欺負人的權利。不管是恃強或是恃財,欺負人就是越份,作了不該作的事。不以弟兄為弟兄就是破壞了身體的見證,出賣弟兄更是傷殘身體上的肢體,神看這是十分嚴重的事。我們雖然不作拐帶或是把弟兄販賣,若是越了份,踐踏了弟兄,在主的光中是過不去的。”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五21)一切與弟兄過不去的事,在神看來都是不義的,學習活在愛�堛漱H,必定要嚴嚴的要求自己,脫離各樣不義的事。
不叫弟兄們作難
愛弟兄是雙程線路的,既是被愛,也是要去愛的。只要求在弟兄們中不住的得著愛,而不去愛弟兄,反倒給弟兄們增加難處,這也是一種的不義,並不是行在真理�堙C只是單單強調愛,而不理會自己成為弟兄的難處,反倒責怪弟兄們沒有愛心,這是神的子民所不該有的。這種光景是不義,也是愚昧。凡是不顧弟兄的感覺,使弟兄們作難,神的兒女都不要作才好。
“在大麻瘋的災病上,你們要謹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意遵行。”(8)患上大麻瘋的,都要在營中隔離,因為大麻瘋是會傳染的,會使別人受累的。雖然獨自在營外生活是不好受,又孤單、又不方便、又像是羞辱了自己,並且痊癒的檢定又是那麼的麻煩,但是為了不給弟兄為難,還是默然的到營外去,這樣作實在是美事。若是再從大麻瘋預表罪這個事實來看,那更是美的事,因為人默默的承認自己的罪,而不向神頂撞。若是片面的強調愛,不照吩咐到營外去,只要求弟兄們體恤自己,容許自己繼續留在營內,這就不是愛心的請求,而是作了不義的事。
“當紀念出埃及後,在路上耶和華你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9)米利暗不因自己有先知的職事,也不因自己在婦女中作領袖的地位,當神顯明她的不事,她就默默的在營外生活了七天。不管是誰,都不能越過神吩咐的界線,誰都沒有特權可以越過真理的界線,一越過了界線,就產生了不義。神不是偏愛的神,誤會神的愛是不合宜的,錯誤的使用愛的權利更是不合宜的。默默的照神的吩咐去作,不給弟兄加增難處,雖然先前的時候有不是,悔改認罪了的人,仍然是神所愛的,若是繼續的留在罪中,那就只好接受神的棄絕了,因為他已經失去了被愛的資格。
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
會愛是不計較自己付出的有多少,只是注意為別人卸下重擔。會被愛也不去計算自己接受了多少,只是存著感恩的心去享用。神為我們舍去祂的獨生子,就是在這種心思中作成的,祂若是要計較祂所付出的是多少,我們就沒有救贖的恩典可以享用。蒙愛的人領會了神的愛,也該追求活出神這樣的愛,活出了神的愛是蒙福的,因為這樣作是被神紀念的。
人若是計較自己的益處,那就甚麼也愛不來的,不要說要他付出去愛人,就是要愛那賞賜他恩典的神也愛不來。人的眼睛一停留在自己的身上,要愛就使他感覺他有了損失。學習愛的人,必須把眼睛放在主的身上,相信神是他的賞賜,又是他的祝福,因此就不屑去計算自己的利益,只要求主的歡喜,因為順服神的所要,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你的義了。” (13)
活在同情與體恤��
“你借給鄰舍不拘是甚麼,不可進他的家拿當頭。”(10)沒有抵押的貸款是冒風險的,世上的人都不肯作這樣的傻事。但是神的百姓卻不可以這樣想,因為他們不足靠貸款來謀取生活的所需,而是因著神的紀念而享用豐富。所以有借給人的,不主動的去要抵押品,若是抵押品是借款人的生活必需品,“日落的時候,總要把當頭還他。”(13)我們是接受了神的同情與體恤的人,我們也該給別人同情和體恤。
不要虧欠雇工的工錢,“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15)他不窮苦就不當雇工,不當天付給他工錢,就是欺負他,是虧欠了他。神的子民要學會站在別人的地位上去看問題,而不是站在自己的利益立場去作考慮。站在別人的地位上,纔能體會別人的困苦與需要,才會激發我們體恤與同情別人的心意。人的難處就是不會站在別人的地位上去看事情,自己沒有難處,並不等於別人沒有困苦。
神是體恤人也同情人的,我們不肯體恤別人,祂還是紀念那些困苦人。祂要鑒察祂的子民,我們跟得上祂的心意,同情有困苦的人,“他就為你祝福,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你的義了。”(13)在神面前有了義,這是何等大的祝福,因為神的生命在我們身上顯出來了。我們不會體恤人,造成了虧欠,“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15)虧欠人的結果,是我們在神面前受虧損,因為我們堵住了神的生命,不讓祂的榮耀豐富顯出來。
在神的正直中活出恩典
罪引入死亡是肯定的,罪不能轉嫁給別人也是肯定的,因為神的正直使各人承擔各人自己的罪。我們眾人成為罪人雖然是因著亞當一人的緣故,但我們各人被定罪卻是因著自己所作的,特別是那不信的罪,“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堙C”(啟二十15)所以“不可因數殺父,也個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16)人因害怕報復,才會濫殺,這樣不是神的正直所允許的。神是統管萬有的,祂要敗壞人報復的謀算,人不必越過神的正直而損害了公正。
“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和“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17),都不是神能同情的,這樣作都是以損害人來維持自己的利益,神不許祂的百姓這樣作。神提醒他們說,“要紀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從那�堭N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18)神的百姓有過沒有按正直受對待的經歷,他們深知那種傷害有多深,他們理當按著正直去恩待人。神多次的提及他們在埃及的歷史,很顯然的,神願意祂的子民享用祂的愛,也成了神給人的愛,他們享用了恩典,也因神成了恩典給人得供應。
神的子民會紀念寄居的,和孤兒寡婦,讓這些人在恩典中一同有享用,神的應許就說,“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堜瓵鴘漱@切事上,賜福與你。”(19)所以在田問留下莊稼一捆,在橄欖枝上和葡萄園中要有留下的果子,就成了神的百姓在生活上的操練,使他們不只是不欺負人,顯明正直,而且更進一步,給人得供應,顯明恩典。
律法固然是照著神的性情,給神的百姓在社會的生活�埵陶W範,同時也把神的國度的實況隱約的透露了出來。律法是恩典的影兒,也是國度生活的縮影,在神的管理下,叫眾人在神豐富的恩典供應中,不再有人欺負人的事情,也不再有貧乏與缺短的人家。這是人的理想,但從來沒有在地上出現過,等到那一天,基督在人間掌權的時候,全地都要活在正直與豐富�堙C──
王國顯《你們要謹守遵行──申命記讀經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