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廿五章
律法的基礎是神公義的要求,這要求�堶悼]含了聖潔與體恤。律法在表面上是嚴肅的,但實際上是滿了憐愛,對犯罪的人是嚴厲的,對守法的人就是保護,這是律法的字句所有的兩面功用。但就律法的精意來說,它要顯明神的性情和心意,把人引進祂永遠榮耀的計畫中。因此,在律法的內容中,我們在處處都可以看見神對人的紀念,在祂公義的執行中流露出他的體恤,在祂對人的同情�堣]不廢棄祂的公義,完全的神定規了完全的律法。
神紀念一切被造的
審判官是執行公義的判斷,也有權柄懲治觸犯律法的人,“要叫他當面伏在地上,按著他的罪照數責打。”(2)使惡人受警誡,也使眾人得提醒。犯罪而受責打是眾人都稱快的事,沒有責打,犯罪的事就不能遏止,所以公義的執行是不能少的。但是執行公義必須要有分寸,神要求執行公義,但神不許執法的人憑己意而行,執行少了是不公正,執行過分了也是不公正。除了那些該治死的人以外,神絕不允許人受責打而致死,刑訊更不是神所能同情的。在神所頒的律法中,是神自己來判斷案情,透過烏陵與土明,藉著神賞賜人的智慧,各樣的判斷都是準確的,責打只是懲治的方法。
最高的責打,“只可打他四十下,不可過數,若過數,便是輕賤你的弟兄了。”(3)這個定規絕不是像現今的情形,只是偏重犯罪人的利益,疏忽了被害人的痛苦,而是站在尊重人的事實上。人犯了罪成了罪人,但絕不會因此而不再是人,人常不把犯人看作人,但神不是這樣,祂仍然承認那人是人,尊重他,不讓人輕賤他。在祂的公義執行中,人還是給尊重的,因為照著神的形像樣式被造的人,雖是失落了,神還承認他們是人。神給人預備救恩的心思該是根源於神是這樣看待人。
“以法蓮哪,我怎能捨棄你,以色列阿,我怎能棄絕你,……我回心轉意,我的憐愛大大發動,……因我是神,並非世人,是你們中間的聖者。”(何十一8-9)“我……不將你滅絕淨盡,倒要從寬懲治你,萬不能不罰你。這是耶和華說的。”(耶三十11)神的心意何其寶貴,在公義的執行中還是帶著憐憫,這真叫受懲治的人的心蘇醒。
“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4)牛在為人勞苦的時候,它要吃稻杆,就讓它隨意的吃,不可限制它。神以律法的權力來使人紀念牲口, “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麼?不全是為我們說的麼?分明是為我們說的。” (林前九9-10)一切被造之物都是神所紀念的,神藉著紀念被造之物,使人明白他更是紀念照他形像被造的人,叫人知道不可輕賤自己,也不可輕賤別人。
神永遠紀念被選召的人
給神選上的人實在是非常有福的,因為他一次給神選上,他就永遠的在神面前蒙紀念,人可以忘記他,但神卻永不忘記他。我們很難體會神為甚麼對人有這麼深的感情,可能是祂在人身上依稀 看見祂的形像,特別是在那些給祂選召的人,祂要在他們身上恢復祂的形像,祂就把祂的心思長遠的放在他們身上。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家外人,她丈夫的弟兄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5-6)這個條例不是重在作兄弟的要娶寡嫂,而是垂在給死去的兄弟留下名字。名字留在家譜中,一般的民族多是為家族的歷史留下記錄,給後人追源思根。但是在以色列人中,家譜的作用並下止此,而是給神數算和紀念的根據。神紀念祂所選召的人,不僅是一次的紀念,而且是永遠的紀念,因此,神百姓的名字必須長久的留在家譜中,也必須永久的給人提起,因為神永遠紀念祂所選召的人。
人若不願意娶寡嫂為妻,神也不勉強他,但他必須要在長老的面前,讓他的寡嫂“脫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瞼上,說,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蔔。”(9-10)這是羞辱的名稱,因為他不看重神的紀念,凡不看重神的紀念,必定要蒙羞的。神與人在觀點上的差別,在於神重視人的被紀念,而人重視個人的喜歡,還有一些人更加上倫理的觀念,但是以色列人這樣作,在神的律法下,完全是合法的,不這樣作定然要蒙羞的。猶大在這事上給絆了一下,波阿斯在這事上卻蒙了大福。如今律法的字句已經沒有了約束的效力,但是律法引導人注意得著神的紀念的精意,沒有人可以把它忽略,忽略就定然造成虧損,因為他不重看神的紀念。
神不紀念人的不潔和不義
不管人有甚麼自以為是最正當的理由,在神的眼中,不潔仍舊是不潔,不義仍然是不義。人的辯解沒有用處,除非神的性情有所更變,誰都不能改變神的標準。但是神的性情絕不會更改的,因此在神眼中的不潔永遠是不潔,不義永遠是不義。神所以悅納雅各這個人,因為他看重神的應許,但是神不同情他的為人,因此神給他許多的磨難來拆毀他。摩西也是一樣,神非常的欣賞他,但神卻不同情他二次擊打磐石。所羅門更不必說,神雖然使用他,但神還是一樣的定他愚昧的罪。神不會把不潔不義的事物留在他的紀念中。
“人的妻近前來,要救她丈夫脫離那打他丈夫之人的手,抓住那人的下體。就要砍斷婦人的手,眼不可顧惜他。”(11-12)為甚麼不要顧惜她,一定要砍斷那婦人的手呢?簡單的說,就是她用手作了不潔的事,她不該抓別人的下體。嚴重的說,她作了可以致人於死的動作。不錯,她是愛她的丈夫,但要愛也不能損害公義與聖潔,不想自己的丈夫受害,也不要傷害別人,因為那人也有妻子。這樣的愛是自私的愛,若真的致人於死,那是叫人陷在不義�堙A神不欣賞這樣的愛。
“一大一小,兩樣的法碼,……一大一小,兩樣的升鬥。”(13-14)這更是明顯的不義,是一種欺騙的勾當。神的百姓不是以欺騙來成立家業,乃是因神的賜福而得著豐富,神的公義不會忘記祂的應許,不必人用手段去保障生活,用了不義的方法,反倒失去神的祝福和紀念。用公平的法碼和升鬥,這樣,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你的日子就可以長久。因為行非義之事的人,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15-16)
不要落在神追討的紀念��
我們一直都是在提說神賜福的紀念,但我們需要知道,神還有另外的一種紀念,那就是追討的紀念。神紀念人在祂面前的善美,祂也紀念人在祂面前的忤逆,祂要賜福給善美的,祂也把懲治放在忤逆的人身上。伯沙撒王向神的愚昧和自高,叫神數算他國的年日到那時為止(參但五22-26)。這是追討的紀念,神一向人追討,人的一切就完了。
神紀念亞瑪力人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日子所作的事,祂也要祂的百姓紀念這事。這不是神的度量窄小,不肯赦免亞瑪力人,而是亞瑪力人所作的,使樂意赦免人,並且為了給人赦免,連獨生子也交了出來的神,沒有條件給他們赦免,因為他們一直站在作神對頭的地位,幫助了撒但去破壞神永遠的計畫。從出埃及一直到以斯帖記的日子,他們都是這樣的對付神,以神為敵,要消滅以色列民來中斷神救贖的計畫。
“他們在路上遇見你,趁你疲乏困倦,擊殺你盡後邊軟弱的人,並不敬畏神。”(18)亞瑪力人所作的不單是阻擋神所要作的,並且還在乘人之危來傷害人,那是雙重的可厭。不憐憫人的就要受無憐憫的審判,不體恤人的也必不蒙體恤。“那時你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塗抹了,不可忘記。”(19)神公義的追討,不會給時間帶走。神使祂的子民從亞瑪力人身上知道,悖逆與敵對神的結果,只有落在給神追討的一途,神的子民若是向神剛硬不肯悔改,也是一樣的落在給神追討的紀念中。
神是可敬畏的,明白神心意的人,總要竭力保守自己在神賜福的紀念中,千萬要遠離一切使人落在神追討的紀念中的事物。──
王國顯《你們要謹守遵行──申命記讀經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