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第十一章
L 勝過北方聯盟(十一1∼11)
這一段與第十章征服南方直接相連,其中出現類似的動詞和說法,還有好幾大段的寫法,與第十章的結構很接近。內容講到另一些城組成了聯盟,由一位有名有姓的王作統帥。他們被以色列人擊敗,全軍覆沒,所有的城市和其郊野都被征服。最後也有一段相似的神學說詞:神應許約書亞會得勝,也吩咐他如何行;約書亞順服了,去帶領以色列人;他們也順服了,於是便大獲全勝。
這章本身也有一些特色,其記錄比第十章短。只有一座費了較多的筆墨,至於追趕敵軍或神蹟,則沒有刻意的描述。由此可見,整個故事的速度加快,彷彿快馬加鞭,迅速記完了整個征服事件。資料是都提到了,不過卻沒有多耽擱在血腥的毀滅細節上。或許因為這一段比較短,它的文學結構很簡單,不像第十章有一系列的「畫面」,只分成三部分:北方聯盟的威脅、失敗,和夏瑣的毀滅。每一部分中,主要的成分都採重點在中、外有框架的結構:聯軍組成的地區與團體,以色列的勝利中神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夏瑣的重要性。這個聯軍並不是共同領導的,指揮只有一位,其他的人都跟著他。這塊地區和第十章的山地不同。戰場移向低地與山谷,戰馬和戰車在此能發揮功效。最後,這個記錄既將主要的征服之役交代完畢,便預示以下將有地業的分配。
i. 北方聯盟的威脅(十一1∼5)
1. 這一章的開頭與第五章和第十章相同,都是不吉祥的「當某人聽見……」表達法。這個短語的意思也像前幾章一樣,是指以色列人前面的勝利;其主詞(某人)便將是約書亞和以色列人的主要對頭。因此,戰事即將登場,又有一次機會讓神來建立以色列人的信心了。與以色列人作對的,是夏瑣王耶賓。耶賓是西閃族人的名字,在主前二千年左右,這名字在夏瑣可以找得到。405至於夏瑣的大小和重要性,請參十一10∼11的註釋。耶賓聽見消息之後,主要的行動便是打發人去見他的盟友或藩屬,正如亞多尼洗德的反應一樣(書十3)。
盟軍中惟一提到的另一個王是約巴。這又是一個西閃族名字,不過比較少見。406約巴的城瑪頓究竟何在,令學者困擾不已,聖經只在約書亞記十二19再提到這個地名。有些重要的古經文不是用 d,而是用 r,讀為瑪倫(Maron),這或許與米倫(Merom)是同一個地方,407而聖經中以及聖經之外的文獻,都可以找到米倫。由經文看來,這座城是夏瑣最主要的藩屬,因為這裡首先提到它,和其中王的名字。既然別處找不到瑪頓,而有些古經文中又記著是瑪倫,最好的辦法,是視第1節的瑪頓為米倫。408
伸崙和押煞的王也都列在這裡。伸崙是參木尼亞廢墟(Khirbet Sammuniya,等於欣倫廢丘,Tel Shimron),拿撒勒的正西方,在耶斯列谷西邊盡頭以北的丘陵中。409押煞是在更西北邊,位於亞割平原上,或許在科參廢丘(Tell Keisan)。410在晚銅時期的文獻中,這兩個地名都曾出現。411這兩個城的位置既可確定,便可以估計瑪頓或米倫何在。根據聖經中和聖經以外的文獻,最符合的地點是瓜納希丁廢丘(Tel Qarnei Hittin),在現今的提比哩亞(Tiberias)以西約五哩的地方。412這個遺址在一座山峰之上,俯瞰耶斯列谷到夏瑣和北方的主要通道,晚銅時期曾有堅牆,在主前十三世紀中葉被毀,與夏瑣的毀滅時間大致相同。413若是如此,瑪頓/米倫便成了西方欣倫國、北方夏瑣和東方的邊界。這些乃是北方的主要重陣,其他小鄉鎮的領袖都追隨他們的帶領,如第2節所述。
2. 這裡所記的地區,可與約書亞記十40所描述的南方地帶作比較。這兩段都是用四個詞來總括整個地區,而一開始都提到山地。這裡包括的區域,後來劃歸以法蓮和瑪拿西,就是南到耶斯列谷,北到加利利的高地。南邊(Negev)一詞曾在約書亞記十40出現,這裡用作普通名詞,意思是十一2的南邊,即,基尼烈南邊的亞拉巴。基尼烈,就是烏瑞瑪廢墟(Khirbet el-`Ur-eima = 金洛特廢丘,Tel Kinrot),它俯瞰加利利海的西北岸。南邊是古哇珥(el-Ghuwayer)平原,或許就是這裡所指的地方。414不過,這裡更可能是指整個北邊的約但河谷,在加利利海(= 基尼烈海)以南。第三個提到的地區是沙斐拉,正如約書亞記十40對南方的描寫;這是撒瑪利亞山以西的低丘陵地。在對南方的描述中,界定最後一個地區所用的一個詞,聽來像幾座濱海的城之一,亞實突。這裡第2節也是一樣。沒有人知道拿弗(Naphoth;合和:山崗)在拿弗多珥一詞中是指什麼,不過也許它與濱海的多珥城有關係。415因此,經文乃是強調整個北方一帶都與約書亞為敵,正如第十章所描述的南方一樣。
3. 南方的聯盟被稱為是亞摩利人,但北方則不同,是由不同的種族組成。416這些種族曾出現在約書亞記三10。最後兩族人又加上地理位置的說明。這裡的耶布斯人是住在山地的人,有關這些人,沒有進一步的資料可尋。至於黑門山根、米斯巴地的希未人,參東邊米斯巴的平原(8節)和黑門山下利巴嫩平原(17節)的說明。這是指黑門山西邊坡地的一些山谷平原帶。417不過,黑門山可以包括利巴嫩前山(Ante-Lebanon)的草場,就是今天的黑門山北方的一片地區。418所以,米斯巴應當含括里他尼河(Litani River)的東部,419這條河是從貝卡(Beqa)平原的南端,沿著瑪迦雲(Marj`
Ayyun)平原,經過呼勒(Huleh)盆地的北端,然後再轉西,流向推羅。
4. 這些眾軍組成的聯盟,軍容壯大,而馬匹車輛為數也不少。這個說法在希伯來聖經還出現在八個地方,420所描述的,是當時最可怕的戰爭工具。例如,埃及人追趕以色列人時,馬匹車輛都進入海中(出十五1、21)。申命記二十1則提到,以色列在面對這樣的狀況時,神會保護他們。
5. 北方聯軍在米倫水邊安營。瓜納希丁廢丘的北邊是哈曼溪(el-Hamam),這可能就是米倫的水邊所在。421這些軍隊在夏瑣以北的路上會合。這裡和第十章開頭的結構很相似,顯明與夏瑣的戰爭並不是零星的小戰役,就像第十章最後征服的那些小城一樣。這場戰爭的規模與南方聯盟之役旗鼓相當。北方諸首領也像南方聯盟一樣,以聯軍來對付以色列,不過這群軍隊更可怕,因為擁有馬匹和車輛。
405 這個名字和希伯來文字根 byn,「分辨」,或 bny,「建造」,可能有關聯。雖然從文法上來看,前者比較接近,但是以它作為人名的例子甚少。若耶賓之名是源於字根 bny,「建造」,有人便將他與馬里文獻裡的一個夏瑣王亞比尼阿杜(Yabni-Addu)相比。它也可與 ib-ni 參照,這是在夏瑣找到的舊巴比倫楔形文字版中一個名字的一部分。參 R. S. Hess, 'Non-Israelite Personal Names in the Narratives of the Book
of Joshua', CBQ,待出版。它在士四2再度出現,由此可見,這或許是在夏瑣某個王朝的名字。C. R. Krahmalkov, 'Exodus Itinerary Confirmed by Egyptian Evidence', BAR,
20/5, September/October 1994, 61頁,主張蘭塞二世一份出巡記錄上,耶賓的戚雄(Qishon)就是士師記四至五章的耶賓。若它們的確是同一個名字,便可顯示那個王朝對整個加利利都有影響力。
406 R. S. Hess, 'Non-Israelite Personal
Names in the Narratives of the Book of Joshua'。
407 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譯本都讀作 r。不過,七十士譯本在第5和第7節也作「瑪頓」,而未用米倫。參 Barthe*lemy, 18頁。加利利一帶的地名,最後的結尾有時作 -on,有時作 -om,是相當常見的現象。參 Na'aman, Borders, 121頁,註6。
408 請注意,這個結論不需要改變經文,因為可能這兩個名字是指同一個地方。
409 地圖號碼為170234。有關這個地名,和它與其他文獻中的 Shimon 是同一個地點的說法,參 A. F.
Rainey, 'Toponymic Problems: Shim'on - Shimron', Tel Aviv, 3, 1976, 57∼69頁;Kallai,
417頁。有關晚銅時期有人居住的證據,參 G. E. B. Caessens, A History of Northwest Palestine in the Middle
Bronze II - Late Bronze I Period (PhD thesis,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1990), 276頁。作者感謝 Dr. Caessens 讓他運用她的重要研究。
410 地圖號碼為164253,在亞割平原的東邊,約在古亞割以南四哩半的地方。參 Na'aman, Borders, 123頁。這座城相當大,又有晚銅時期居住的證據,這都有利於如此的辨認。不過,Aharoni, Land, 429頁建議,它應當是 Khirbet el-Rabaj = Tel Regev(地圖號碼159240),在迦密山腳下,是往耶斯列谷 Jokneam 的關道入口。這兩個遺址都找到晚銅時期有人居住的遺跡。參 G. E. B. Caessens,前書,274∼275頁。
411 它們在 Thutmose 三世出巡記錄中的位置,參 Aharoni, Land,
160頁。在主前十四世紀,兩者的王都曾與法老通信,可參見 El Amarna 書信225和367。
412 地圖號碼為193245。有關晚銅時期有人居住的證據,參 G. E. B.
Caessens,前書,294頁。這個地名和附近的 Khirbet Madin 相關,是 Garstang, 189頁的建議。雖然也曾有人提出在上加利利的一座城(參 Aharoni, Land, 224∼227),不過那裡似乎不適合用戰車打仗。參 H.
Ro/sel, 'Studien zur Topographie der Kriege in den Bu/chen Josua und Richter', ZDPV, 91, 1975, 159∼190頁,尤其179∼180頁。
413 Z. Gal, 'Tel Rekesh and Tel Qarney
Hittin', Eretz-Israel, 15, 1981, 213∼221頁,希伯來文;同作者,Lower Galilee During the Iron Age, ASOR Dissertation Series 8 (Winona Lake, Indiana: Eisenbrauns, 1992),
44-45, 89頁;Na'aman, Borders, 120∼127頁。
414 地圖號碼為200252。有關晚銅時期有人居住的證據,可參 G. E. B.
Caessens,前書,281頁;V. Fritz, 'Chinnereth' in ABD, I, 909∼910頁。
415 「多珥山崗」的翻譯,是出於猜測。Na'aman, Borders, 184∼185頁,及註26,認為它代表從迦密山南邊到雅公(Yarkon)河的沿海地帶。
416 由這裡可看出,到了主前第一千年左右,北國中種族雜居的情形比南國普遍。耶斯列谷將該地區一分為二,它本身成了國際長廊,在所有歷史記載中,它都是軍隊和商旅的過道。
417 Aharoni, Land, 239頁的建議為瑪迦雲,或 H]es]bani 河的溪谷。
418 這是根據申三9所言,黑門就等於西連和示尼珥,並視它為主前十九世紀埃及資料中的利巴嫩前山。參 Mazar, 194∼195頁,註27。
419 Na'aman, Borders, 43頁。
420 出十五1、21;申二十1;王上二十1、25;王下六15;耶五十一21;結三十九20。主前第九世紀但地的亞蘭文石柱(Aramaic stele)也提到車輛和騎兵,見 A. Biran
and J. Naveh, 'An Aramaic Stele Fragment from Tel Dan', IEJ, 43, 1993,
81∼98頁。
421 Na'aman, Borders, 126頁。
ii. 勝過北方聯盟(十一6∼9)
6. 神向約書亞說話。這裡的勸勉,不要懼怕,和從前在艾城與南方聯盟作戰之前的勸勉一樣,一天之內他們就能取勝。神對這次威脅的每一方面都有清楚的指令。砍斷馬的蹄筋,乃是要確保以後的戰爭不能再用到這些馬。
7∼9. 第8b∼9節詳細記載他們如何實踐這些命令。描述這場戰爭的筆法,是重點居中的結構,而命令和實踐成了外圍的封套。最當中的核心是第7節,講到約書亞的突襲,這節與第8節的動詞擊殺和追趕相呼應。外圍的封套則是講述這場戰爭之前和之後的事。當中的核心說明,約書亞如何與敵軍交手,如何勝過他們。這段話的中心則是以色列得勝的祕訣,耶和華將他們交在以色列人手裡。正如從前一樣,勝利惟賴於神。這裡惟一的神蹟是,一支裝備不如人的軍隊竟擊敗了為數眾多的強敵。
8. 這裡的追趕,似乎是指以色列軍隊沿著加利利的邊界順時針方向走。422假定西頓大城(= 西頓)是各支派地業的西北界,而米斯利弗瑪音是東北界(位於里他尼河旁),便可以看出這次的追趕起初是向西到耶斯列谷,然後順著通道往北(或許是在漢那頓廢丘 Tel Hannathon),行經亞割平原,繞著「推羅之梯」,略過推羅,向北直到西頓。然後,軍隊再朝東南走,經過米斯利弗瑪音來到瑪迦雲谷,又向南沿著里他尼河(= 米斯巴溪谷),直到能進入呼勒谷,繼續向南到夏瑣。他們侵入了盟軍每個國家,把未來以色列北方的地業周遊了一遍。
422 前書,47∼51、126頁。
iii. 勝過夏瑣(十一10∼11)
就地理而言,以上的大綱解釋了約書亞和他的軍隊如何轉回(10節),來到夏瑣。當時表示,夏瑣的征服乃是同一戰役的一部分。接著所描寫的,是類似約書亞記十28∼39的一連串行動:他奪了夏瑣;將城中所有的人用刀擊殺,盡行殺滅,凡有氣息的沒有留下一個(不留人存活)。這個模式顯示,夏瑣的征服,正如南方所有的城一樣,是在神的指示之下。在征服夏瑣的記載中,有一些說明是以前的征服記錄中所沒有的:夏瑣的重要性,動詞滅的一再出現,以及夏瑣的焚燒。
夏瑣(科達廢丘 Tell
el-Qedah)是晚銅時期巴勒斯坦最大的一座丘,其底部約有26畝。423這裡稱夏瑣是在這諸國中為首的,可以由其規模來證實,而從珀拉(Pella)、推羅、埃及、馬里(Mari)、和夏瑣本地所收集到主前第二千年時代的文字記錄,也可證實它的確享譽一時。424另外,它位於耶斯列谷通往利巴嫩貝卡谷、直達敘利亞和米所波大米各大城的南北交通要道上,這位置也可以為證。考古學發現那是一座有堅固城牆之地,與各國都有接觸,可說明它在主前二千年左右必居領導地位。
動詞滅425的重複,強調了夏瑣的命運。而名詞刀的重複,也有這意味。這兩個字重複出現之間,有一句話說明夏瑣在加利利諸城中何等卓越。因此,這兩個重複語將這句話框住,顯明約書亞的勝利何等重要,他勝過了北方最堅固、最重要的營壘。
最後一句話講到約書亞將城焚燒,強調夏瑣被全然毀滅。它也為13節的話鋪路,那裡提到這件事,視為此次征服之役中極獨特的一個行動。最後,這個說明成了從耶利哥和艾開始的南征北討詳細記錄之尾聲。前面對耶利哥的毀滅作了生動的描述,而夏瑣也同樣經歷了被焚的命運;這樣的形容總共只用在這三座堅固城上(書六24,八8、19)。這些描述框住了征服的記載,暗示:凡抵擋以色列人的城,都遭到毀滅。夏瑣的毀滅符合上丘(Upper Tell)地層13的焚燒層,這是考古挖掘者亞丁(Y. Yadin)所辨認出來的。426晚銅時期的城佔據了整個丘,它的毀滅非常徹底,日期為主前十三世紀中葉。
以色列在北方得勝的詳細經過,以這件事作為結束。以下繼續顯明,他們的成就可歸功於怎樣的領導,即,神向約書亞啟示祂的旨意,而約書亞則全然照辦。民眾跟隨約書亞,和他一樣順服,因此以色列人才能成功,達到佔領迦南地的目標。這幾節為以下的第十二章鋪路,那裡為征服作了摘要報告。這段話也為十三∼十九章的地業分配作了預備,尤其是以色列所征服的北方一帶。
對基督徒而言,夏瑣的毀滅,一如耶利哥的毀滅,代表了神對抵擋祂旨意的不悅。耶穌教導門徒禱告,要求「願�諈滌磠偭{,�諈漲捕N行在地上」(太六10;路十一2)。違背神的旨意會遭到可怕的後果,這對現代的讀者而言,或許不那麼明顯,但其實一直是如此。戰爭、饑荒和疾病不斷折磨人類,而其來源便是罪和悖逆(羅一∼五章)。基督教並沒有提供簡易的解決之道,反倒堅持,惟有推展神的國度,才是社會需要的最佳解藥。
423 地圖號碼為203269。參 G. E. B. Caessens, A History of
424 從珀拉和推羅發現的證據,是主前十四世紀的亞馬拿書信 EA148和364,這兩封信是寫自這兩個地方。西方的推羅和南方的珀拉都說,夏瑣是他們的威脅。參 W. L. Moran 的翻譯,The Amarna Letters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2), 235、362頁。至於馬里的證據,參 A. Malamat, Mari and the Early Israelite Experience, 55∼68頁。至於巴勒斯坦的夏瑣是否就是馬里的夏瑣,請參持懷疑看法的 M. C. Astour, 'The Location of Hasura of the Mari Texts', Maarav,
7, 1991, 51∼65頁。夏瑣本身保存了各種楔形文字的證據,包括一個肝模形的咒文,一份法律文件,一片字典殘片,一段管理的文獻,和一封信的片斷。參 B. Landsberger and H. Tadmor, 'Fragments of Clay Liver Models from Hazor,
IEJ, 14, 1964, 201∼217頁;W. W. Hallo and H. Tadmor, 'A Lawsuit from Hazor', IEJ, 27, 1977, 1∼11頁;H. Tadmor,
'A Lexicographical Text from Hazor', IEJ, 27, 1977, 98∼102頁;W.
Horowitz and A. Shaffer, 'An Administrative Tablet from Hazor: A Preliminary
Edition', IEJ, 42, 1992, 21∼33, 167頁;同作者,'A
Fragment of a Letter from Hazor', IEJ, 42, 1992, 165∼166頁。亞馬拿文獻中,有兩封信,EA227和228,是夏瑣「王」所寫的。參 W. L.
Moran, The Amarna Letters, 288∼290頁。亦請參 Y. Yadin, Hazor. The Head of All
Those Kingdoms, 7∼9頁,他觀察到,巴勒斯坦一座城的首領用了一個尊貴的頭銜,可翻譯為「王」,使夏瑣的首領顯得格外突出。當然,埃及在主前二千年的許多文獻中,也都提到夏瑣。參前書,1∼2、6∼7頁。
425 nkh 的 Hiphil,使役形。
426 Y. Yadin,前書,126∼128、198∼200頁。這個毀滅十分配合以色列人在主前十三世紀征服該地的日期。不過,這樣的結論還要依賴後來第12層之證據的解釋,那裡沒有城牆,也沒有大型的公眾建築,另外還要考慮它與士師記四到五章的關係,因為那裡又提到夏瑣有堅固的城牆。Yadin 認為,士師記第四章所提到的夏瑣,是後人所寫,不符合歷史(129∼132頁)。Waltke 認為第12層可以作為反對將日期定在十三世紀的證據(參 B. K. Waltke, 'The Date of the Conquest', WTJ, 52, 1990, 199∼200頁)。不過,請注意,第12層儘管很貧乏,卻顯然覆蓋整座丘。目前在夏瑣的挖掘,是由 Ben-Tor 在進行,要查驗 Yadin 的地層學,並要擴大挖掘的範圍。這些努力可能會產生新的資料,可以解決這裡的問題。參 A. Ben-Tor, 'The Hazor Tablet: Foreword', IEJ, 42, 1992, 17頁。
M 整個征服的摘要:靠神的命令得勝(十一12∼23)
i. 標題:約書亞遵行了神一切的吩咐(十一12)
第12∼23節是總結式的摘要,這可以由整段的特殊形式看出。在前面幾節,句子中的文字順序為希伯來文常用的模式:每一句都以動詞起頭,而主詞和附屬子句跟在其後。但在12∼23節中,附屬子句都在每一句的動詞之前。這種結構強調頭一個子句的重要性,並讓兩個或更多的動詞連在一起,以重複代表加強。以第12節為例,在英文的翻譯中並不清楚,但希伯來文經文的開頭為,這一切的城邑和他們的王;而約書亞的動作,則是以一連串的字表達,他奪了,用刀擊殺,盡行殺滅。這種筆法留下的印象是:整個征服的過程快速又有效。文中提到摩西,讓人想到本書開頭的幾章,那裡的重點是將約書亞描述為摩西合法的接班人。約書亞一切的成功,都可歸於這點,約書亞勝利的祕訣,便是他對神的順服。
ii. 征服的城邑(十一13∼
這一段分為兩半,前半交代以色列人如何處理所征服的城邑,後半為征服區域的清單。這兩部分之間,則是本段的焦點,其中重複強調約書亞的順服(15節)。
13. 約書亞只燒燬了夏瑣,山崗上其他的城邑都沒有被燒。第十章沒有提到任何一座城被燒。只有耶利哥和艾城被燒燬,經文假定讀者已經知道這些事。這節的焦點,乃是將夏瑣特殊的處理和約書亞記十∼十一章的各城作個比較。427
14. 其他各城都被擄掠。居民則像耶利哥和艾城一樣,全被殺死。這個行動用了三個動詞來描述,似乎要清楚說明(如12節)毀滅的徹底。
15. 為什麼這些城要毀掉?因為摩西曾忠心地將神的命令交付約書亞,要他去得迦南地為業。請參照申命記三十一7∼8,在那裡,摩西吩咐約書亞去征服迦南地,並分配給以色列為業。本節的五個子句構成簡單的 A - B - B' -A' 模式:
A. 耶和華怎樣吩咐祂的僕人摩西,摩西就照樣吩咐約書亞,
B. 約書亞也照樣行。
B'. 約書亞沒有一件懈怠不行的,
A'. 凡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其中 A 和 A' 的內容相仿,顯示約書亞所作的,都是神所指定之摩西的接班人當作的事,約書亞的順服非常完全,這是整個文學形式的中心。
16∼
427 參導論對滅絕令的探討:「神學」A 「聖戰與滅絕令」。
428 字根,h]lq,意思是「平滑」,指一片光禿禿的山。參 Har Haluqim,地圖號碼為133035。
429 這似乎比較實際;而若認為它在更北方,深入貝卡,甚至到巴力貝克(Baalbek;如:Eissfeldt),或認為它在東邊,到班尼雅斯(Banias;如:Wright and
Boling),則似乎比較離譜。前者將北方聯盟之役延長(十一7∼8,其實米斯巴和巴力迦得很靠近,因為都是在「黑門山下」),這與士師記三3的邊界描述不太吻合,那裡以巴力黑門山取代了巴力迦得,而所包括的區域應該比十三至十九章所分配的範圍還要大得多。班尼雅斯的建議應當作一些修正,要參考前面所觀察到的可能性,即黑門山是指利巴嫩前山的牧地,不單是指誰克山(Jebel esh-Sheikh)而已。在班尼雅斯的挖掘,還有待舉出晚銅時期或鐵器第一時期有人居住的證據。另一方面,貝卡山谷一帶,也可能包括貝卡南面的里他尼谷,已經有證據可證實這些時期有人居住,而根據主前十四世紀的亞馬拿書信,那裡好幾處遺址都已扮演重要的角色。參 R. S. Hess, 'Cultural Aspects of Onomastic Distribution in the Amarna Texts',
Uf, 21, 1989, 209∼216頁。
iii. 征服的王(十一17b∼22)
這一段也和前面一樣,可以分為三部分:諸王的命運(17b∼19節)、神的旨意和藉戰爭的實現(20節),以及地區與邊界的概要說明(21∼22節)。
17b. 這句也像第12節的摘要一樣,受詞在先,接下來則是連串的動詞。兩處經文的頭兩個動詞完全相同:約書亞擒獲(希伯來:lkd)並用刀擊殺(動詞字根 nkh)。第三個動詞則不一樣。在12節,約書亞將他們盡行殺滅,該動詞的意思,是交付於滅絕令(h]rm)。而第17b節則改為用將他們殺死(希伯來:mwt)。第12節的動詞比較常用,可以用於城市和首領;而17節的動詞則單指諸首領的遭遇。這兩處經文都是用三個連續的動詞,來強調這些行動的勇猛和毀滅的徹底。
18. 這裡與前面快速的行動正成反比,講到這一切的爭戰花了許多年日,意思是說,除了前面所講的爭戰之外,還有其他的戰役。這一點在十二章中很清楚,那裡所列被征服之王的清單中,有一些沒有出現在約書亞的爭戰中。這裡的重點是領導人,諸王,而不是城邑。與約書亞作對的,是領導群。而這些城的居民和他們的態度,則沒有說明。430
19. 只有基遍人的領袖和以色列人講和。在約書亞記的前文,這個動詞只出現於亞多尼洗德聽見的消息,就是基遍人與以色列人立了和約(十1)。第九章的註釋曾經提到(208∼209頁),基遍人可能不是由王統治。這種治理的模式究竟多普遍,則無法得知。這裡的重點是,以色列和約書亞要去得神所賜給他們的地,是經過很長的時間,過程也很複雜。
20. 是耶和華親自一語也出現在詩篇一一八23,兩處經文都是講神為以色列作了特殊的事。使他們心裡剛硬,曾出現在出埃及記四∼十四章,講神如何使法老和他下屬的心剛硬(一方面是出於神,一方面也是法老本身使然)。迦南人的心在以色列人和他們的勝利面前消化(參:書二11,五1的註釋)。迦南人的心既然因懼怕而消化,就需要剛硬起來,才能下定決心,來與以色列人爭戰。這是迦南人被毀滅的原因,這次的毀滅不蒙憐憫,因為敵人並沒有投降的表示。對以色列人而言,這都是順服神給摩西之吩咐的過程。所以,以色列的順服與迦南人的悖逆、不順服,就成了對比。這段經文顯明,約書亞毀滅迦南人的理由,並不是因為他們的敗壞,也不是因為他們的祖先受到咒詛(創九),而是由於他們抗拒神為以色列人所定的旨意,並以武力來抵擋。431
21∼22. 前面沒有提到與亞衲人的爭戰。申命記九1∼3的應許中,特別預言他們會擊敗可怕的亞衲族人,這話在此得到應驗。432亞衲的眾子與尼腓林人(Nephilim;和合:偉人;民十三33)有關,另一處記載,這種人與利乏音人有關(申二11),暗示他們是大能的戰士,為以色列人所殺。433希伯崙和底璧,是為下文中迦勒奪得希伯崙(書十四6∼15)、俄陀聶征服底璧(書十五13∼19)鋪路,在十三∼十九章地業分配的記錄中,只提到這兩則獨個征服的故事。亞拿伯或許是烏拿伯艾斯西葛廢墟(Khirbet
`Unna^b es]-S]eghi^r)約在希伯崙西南方約十五哩。434至於亞衲族人起源於主前二千年的初期之說,參導論 Ⅲ 「古老性」。有人認為,這些早期的亞衲族人住在非利士地南方的沿海地帶。435在約書亞記中,他們住在巴勒斯坦南方沿海的城市,如迦薩和亞實突。
第17b∼22節與第13∼
不過,這裡也提到了征服並不完全。第21∼22節的焦點放在待征服的一個種族,就是亞衲人。以色列人打敗亞衲人的地方(21節),和以色列人勝過仇敵的地區(16節)雷同。這兩處都沒有提到的,是沿海地帶和耶斯列谷。一方面,以色列人的地不再有亞衲族人;另一方面,這些人還留在迦薩、迦特和亞實突,這三個城後來成了非利士人的城。迦薩就是現今的迦薩。436迦特最佳的辨認,是沙斐拉之內的撒非廢丘(Tell
es]-S]a^fi),在伊磯倫東南十哩。437亞實突的遺址被視為在現今特拉維沿岸的一個地方,由地中海往內陸約2.5哩之處。438這一段的結語,為約書亞記十三1∼7和士師記一章所講征服並不完全鋪了路。在分配地業以前先說明這點,便不致讓人以為,以色列已經擁有了約但以西所有的地方。對這個事實,這裡並沒有作出道德評價。因此,以色列人的地並不包括未征服之地,約書亞記所描述的征服,並不是約但河以西每一吋土地都已被拿下。439
430 參 Gottwald, 512∼534頁;Mitchell,
123頁,他注意到,當地住民(希伯來:yo{s%#b[i^m)乃是指領導者。十二2∼3也有此含意,這個字在那裡指西宏和噩。
431 參 L. G. Stone, 'Ethical and Apologetic
Tendencies in the Redaction of the Book of Joshua', CBQ53, 1991, 25∼36頁。
432 Butler, 130頁,觀察到亞衲人原是主要的敵人之一,他們令探子恐懼,不敢要以色列人去佔領迦南地,見民十三28、33;申一28。
433 R. S. Hess, 'Nephilim' in ABD,
IV, 1072∼1073頁。主前十三世紀,埃及蒲草卷 Anastasi I 中,提到迦南地的遊牧民族,「有些人從鼻到腳有四到五腕尺之高,面容可怖」。參 E. Wente, Letters from Ancient Egypt, SBL Writings from the
Ancient World Series (Atlanta: Scholars Press, 1990), 108頁。埃及的五腕尺約為2.7公尺。
434 原書缺此條隨文註。
435 D. B. Redford,
436 Tell Harube,地圖號碼為099101。
437 地圖號碼為135123。A. F. Rainey, 'The Idenfitication of
Philistine Gath', Eretz Israel, 12, 1975, 63*∼76*頁。
438 Tel Ashdod,地圖號碼為117129。
439 參增註:「征服是全面,還是部分?」。
iv. 總結與轉接(十一23)
第23節重複了本段頭一節的話,框住了全段。這一節有兩個中心主題:完全的征服,和完全順服神藉摩西賜下的吩咐。從22節看來,全地不可能指約但河以西所有的地方都已征服。23節接著講到以下數章所要陳述的地業分配。這裡的轉接,用了同一個主詞,約書亞,和兩個不同的動詞。440起初,約書亞奪了全地,然後,他將地分給以色列人。頭一個片語出現在約書亞記十一16,那裡描述全地的那些地方被征服。第二個片語回應了約書亞記十8和十一8,在那裡耶和華應許將聯軍交在以色列人手中。不過,這裡要交給他們的禮物,是土地本身。
這個說法,是為地業的分配鋪路。加上為業一字(希伯來:nah]@la^),這一節就可以轉接到以下幾章了。「地業」這個字是首次在約書亞書中出現,但是它總共出現了42次,指神所賜給以色列各家的地。等到神讓以色列人得勝之後,他們才能真正得到地業。如今征服已經實現,這件事就成了神與亞伯拉罕和其子孫之聖約的焦點。441
這塊地再沒有戰爭,是指到此為止,以色列的征服已經完成。土地還是有待他們去得為業,但從今以後不必作戰了。這句話在約書亞記十四15再度出現,成為迦勒征服希伯崙的結語。在那裡,它也是表明戰爭已經結束,先知所應許的和平之地,如今已得實現;儘管為期相當短暫,但以色列人分配到了地業,也重新與神肯定了聖約。442對基督徒而言,基督已經贏得了與黑暗權勢的「爭戰」。約書亞所能帶給以色列人的安息,最多只是暫時的(來四8),在基督裡則有永恆安息的應許。這種安息是由稱義而來(來四10),被稱為神子民的安息(來四9),他們可以永遠享受自己的產業(彼前一4∼5)。
440 字根是「拿」(希伯來:lqh])和「給」(希伯來:ntn)。
441 創十二1∼3、7,十三14∼17,十五18∼21,十七8,二十六3∼4,二十八13∼15,三十五11∼12。參 E. W. Davies, 'Land: Its Rights and
Privileges' in World of Ancient
442 動詞「安息」(希伯來文 s%a{qat]),主要出現於先知書。期待土地得享安息,是先知教導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參,如:賽二4。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