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第十二章
過去戰事的複述(十二1∼24)
.約旦河東的戰爭(1∼6)──這是往日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過約旦河以前所作的戰爭。他征服了這些地區之後,就把它們給予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為業。
呂便與迦得兩個支派的人,曾企圖只要權利不要責任。他們的祖先是雅各最大的兩個兒子,所以他們認為約旦河東的肥美之地應該是屬於他們的,因這是長子次子應當享受的權利。但是當他們想到在約旦河西征服敵人的爭戰責任時,卻畏縮而尋求逃避(民三十二1∼7)。這是卑鄙的行徑。今天有許多基督徒盡力爭取神的恩典,但是一提到責任(順服、事奉、愛主、奉獻、背十字架、受逼迫、付代價等),他們就立刻談虎色變,退縮不前了。權利與責任永遠是連在一起的,不能取彼而捨此。
感謝神,這兩個支派受了摩西的責備以後,就立即悔改。他們願意把妻子兒女留在河東,自己渡河參與戰爭,結果立下了汗馬功勞,然後回家團聚。
.約旦河西的戰事(7∼24)──這是神藉�收顳悃�所獲得勝利的史略。約書亞征服了三十一個王,得到了他們的土地。這顯示了神的能力和信心的果效。
祈禱 願我可以牢記你以往在我身上的作為,令我更有信心過信仰生活。──《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