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業
(十二-廿四章)
在這幾章,因時間的短促,不能條分縷析述說,只立一總題『得業,』概括言之。
第十二章──總括記載所殺諸王。
第十三章──分他給二支半派。
第十四章──分地給九支半派。
第十五章──猶大所得之地。
第十六章──以法蓮所得之地。
第十七章──瑪拿西所得之地。
第十八章──便雅憫所得之地。
第十九章──西緬所得之地。
第二十章──逃避之城。
第廿一章──利未人所得之地。
第廿二章──約書亞祝兩支半派的人,遣歸其地。
第廿三章──約書亞之遺命。
第廿四章──約書亞述主之恩。
在這些章�堙A差不多都是講論以色列人得地(或得業)的事情,茲把幾件要討論的事略提一提。
(一)還有許多未得之地(十三1-7)
約書亞對於已得之地雖多,但還有許多未得之地,如迦南極西和極北之地,即非利士西頓等是。這是顯出以色列人的懦弱,他們在這件事上做得不澈底,故其後貽禍無窮。──非利士人做他們肋下之棘,和非利士人打仗,經年不息。又在耶路撒冷的中間,有一塊地為耶布斯人所佔據,直到大�珖氻~把他們逐出,得回那地。
我們在屬靈的戰爭上,表面上似乎得�曳ㄦ~,惟最中心的地點,有時倒為惡敵所盤據,實為可惜!
上主作工,不特要澈底,還要完全,例如主命以西結叫枯骨復活,更要使牠成為大軍隊。又那東門的水,漲到成河,還不滿足,更要成為可�B的河,不可洑的河。耶穌也訓我們要完全好像天父的完全一般。主恩是無可限量的,我們當努力去進取。
(二)奮力爭取
得業,須出我們的代價。上帝對亞伯拉罕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視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創世記十三14-17)亞伯拉罕的代價是甚麼?就是用眼去看,用腳去蹈,看見蹈過,然後這地是屬於他的。試舉當時奮力於得業的幾個人看看:
(1)加勒(十四14;十五14)他雖年事很高,但志力不弱,雖屆八十五歲的高年,仍奮力奪取希伯崙。我們對於『靈業,』也當天天力求進取,不要自餒,當求主賜以不服老的心。
(2)押撒(十五18,19)他得到了田,又去求水泉,這是訓我們對於靈業當存一不知足的心。泉水,是猶太人所看為寶貴的,他求上泉下泉,務求得十足。聖經的道,也是最上好不過的,我們對於主道,也當追求完滿。
(3)約瑟的子孫(十七11-15)他們以為一鬮之地,不夠居住,他們要求更多的地,故約書亞就叫他們自己去奮力爭取,蓋還有許多可得而未得的地方。
(4)但族(十九47)他們越過原有的地界,上去北方攻打利善,擊殺其中的人,得了那城,住在其中,以他們先祖但的名,將利善改為但。我們對屬靈的產業,能具同樣的態度,實在是可喜的。然他們得�成漱郎鴔怚S鼓勵之力不少,他們說:『起來,我們上去攻擊他們罷!我們已經窺探那地,見那地甚好,你們為何靜坐不動呢?要急速前往,得那地為業,不可遲延。』(士十八9)這樣,他們便去攻打那地了。今日職司傳道者,也宜時刻鼓勵兄弟去得一切當得的靈業。
(三)利未人無業(十四1-5又十三33)
各支派分完地業之後,由各支派各劃出一部分的地給利未人居住,故利未人是沒有甚麼產業的,然耶和華就是他們的產業,主嘗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民十八20)這樣看來,我們傳道的人,也不愁沒有產業,主是要作我們的產業的。
其次,祭司之職,也就是利未人的產業,約書亞十八7:『利未人在你們中間沒有分,因為供耶和華祭司的職任,就是他們的產業。』可見利未人雖沒得�忖g地為產業,但可得兩件很好的產業,即得耶和華和祭司之職為他們的產業,比較起來,他們更為豐富了。
祭司之職,不是每支派的人都可供的,好像這是利未人的專利,他人不得而侵佔之,不像地上的產業,任何敵人都可佔據,故我們也當尊貴我們所得之分,榮耀我們傳道的職業。(羅馬十一13)── 黃原素《約書亞記的要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