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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

 

第四十一課  歷代志之二

 

題示:讀歷代志下兩遍。

  像撒母耳記上下,和列王紀上下一樣,在希伯來文中,歷代志上下本來是一卷書的,它的書題是Dibre Hayyamim,意思即「歷代大事紀」。書之分成為上下兩卷,是始於主前三世紀七十士譯本的,在那譯本中,歷代志上下是被稱為「省略紀上」和「省略紀下」。把它分為二書實在高明,但稱之為「省略紀」卻實在不敢恭維。因為這樣一來,歷代志就成了歷史之補篇,而書之真正目的反變得模糊不清了。我們中譯本稱之為「歷代志」,實在是不錯之書名,始源于耶柔米(Jerome),他在主後三八五年到四五年間,把聖經由希伯來文譯成拉丁文,那譯本就叫作「拉丁文武加大譯本」(Latin Vulgate)。它之所以稱為武加大譯本是因為貴哥利一世(Gregory I,主後540604)及第一次大公會議(主後1562)均接納它為普及譯本(Vulgatis,意即一般的,普通的),在某些武加大版本中,我們發現有「歷代之書」(Chronicorum Liber)作歷代志之題目。
 
            ——巴斯德
 
  到這裡為止,我們只研究了歷代志統一的思想及目的,現在就要看看它的內容了。未看內容之前,且先留意幾方面。

  資料來源

  簡單地說,歷代志的材料是根據很多早期文獻,再加上作者的歷史觀(如上述)編匯而成,其中一些部分還是直接引述的(參代下五9,八8等「直到如今」一詞,便可推想是出自引述之文獻,因歷代志寫作的時候,所羅門的聖殿早已蕩然無存)。歷代志作者前後共引述了十四種文獻:

   (1)以色列和猶大列王記(代下廿七7)

   (2)列王的傳(此為注釋書之名稱,英文名是Midrash,參代下廿四27)

   (3)先知撒母耳的書(代上廿九29)

   (4)先知迦得的書(代上廿九29)

   (5)先知拿單的書(代下九29)

   (6)示羅人亞希雅的預言書(代下九29)

   (7)先見易多的默示書——論耶羅波安者(代下九29)

   (8)先知示瑪雅的史記(代下十二15)

   (9)先見易多的族譜篇(代下十二15)

   (10)先知易多的注譯(代下十三22)

   (11)哈拿尼的兒子耶戶的書(代下廿34)

   (12)先知以賽亞論烏西雅篇(代下廿六22)

   (13)先知以賽亞的默示書(代下卅二32)

   (14)何賽的書(代下卅三19)

  作者之所以廣泛地採用這些資料,其意義是十分重大的,那表明:

   (1)作者乃言之有據,是有資格來從一全新的角度編寫他們的歷史。

   (2)他引用的文獻,絕不艱僻難近,乃是流行於民中,這就更可說明他工作的對象不是老學究,而是普羅大眾。

   (3)這些可資翻查的材料來源,應該叫喜歡吹毛求疵的學者相信聖經是信實可靠的。

   (4)它也證明以色列人絕不如「學者》所謂喜歡東抄西襲,或是道聼塗説的民族,他們都是仔細謹慎,幾經艱辛才挑選,比較,才編成他們的歷史,又用盡各種方法把它們保存下來,其一絲不苟的精神,就是近代的學者也要瞠乎其後。

  注意我們列出來的一種參考文獻:以色列和猶大列王記。這書名出現過三次(代下廿七7,卅五27,卅六8),另外有四次是把書名的次序略有更調,是作「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代下十六11,廿五26,廿八26,卅二32),這兩個書名指的都是同一本書。似乎這本書的資料,非常豐富可靠(代下廿七7);不過我們可別弄錯了,這本「以色列和猶大列王記」不是聖經上那卷列王紀,事實上歷代志上下和列王紀上下可能都曾參考過這卷書而寫成的。歷代志注明是取自「以色列和猶大列王記」的材料:在聖經中的列王紀都是沒有的,這就可證實不是同一本書了。

  現在我們看歷代志下。為了本書之目的及篇幅,最好還是從簡而言之。這是一卷讀了叫人黯然神傷的書,它的開頭是光明璀璨的,但結尾就悲慘之極了。全書可分為兩部分:

   (1)所羅門四十年升平之治:一至九章
   (2)猶大國至被擄之歷史:十至三十六章

  至於所羅門統治之記錄,大部分都是關於聖殿的。我們研究列王紀上時,已經分析過聖殿的建造,所羅門的為人,和他預表的意義等,這裡就不重複了:讓我們看看歷代志下對一個國家及道德生活的看法是怎樣吧。

  按大衛之約,他的後裔應該承受三方面的權利與責任的:

   (1)一個堅定的國度。
   (2)建造一聖殿。
   (3)過一種有紀律和操練的生活。

  在所羅門統治之初期,這三種權利與責任都實現了,以色列國因而達到了空前的盛況,而華美榮耀的聖殿亦落成,但是呀,他們也應該恒守一種紀律和操練的生活才是,我們卻見這第三個條件慢慢被忽略了。

  神應許的本身,終歸是要應驗的,也可以說是不帶「若果」這一條件的,因為基督就是他們一切應許的總歸(參撒下第七章之注釋),但要應許立刻應驗在他們身上,這個「若果」的條件就一定要遵行,有人說得好:

  「神賜智慧、財富與能力給所羅門,若果他繼續行在耶和華的道中,不偏左右,他就會享長壽(王上三14),但他落空了,結果最後的一種福氣就得不著,死時才五十九歲。」

  所羅門死後國內的光景多麼可憐——從羅波安到國分南北,到西底家,然後被擄,分散列國!我們不個別研究南國二十個王的事蹟了,讀歷代志下,就會瞭解他們的生平;但這段歷史的中心意義卻絕不可忽略。

  在歷代志上,我們看見有兩個新的局面,一就是按神的盟約而立的國位,另一則是按神啟示的樣式建造,而又因神之居中而得榮之聖殿。國位與聖殿是互尊互榮的,坐寶座的王若尊重聖殿,神就賜福給他的國,他的國位就得榮耀。但自耶羅波安始,除了間中一些改革及宗教復興外,整體上神的子民是背道離經的,情勢一代不如一代,到一地步聖殿最壞的仇敵竟然就是猶大的寶座,終於二者不能並有了,其中之一必定要離去,當然不可能是聖殿的,就這樣,猶大的國位敗亡了。

  大衛的寶座中落後,聖殿也受到摧殘——被火焚燒,事實上猶太人對聖殿的污辱已經到了極點,巴比倫用火焚毀聖殿,也只是叫聖殿不復存在,而不是繼續受羞辱,國位與聖殿都過去了,到後來,新的聖殿要蓋起來,卻是蓋在一個沒有寶座,沒有國位的時代!

  這就是歷代志從一個國家來看的中心意義。現在再看他屬靈及道德方面的意義。從羅波安一直到最後一個王為止,除了間中的復興及改革外,我們可以說他們對神的關係是日見淡薄的,因而他們的國勢也日見衰微,因此我們應該緊記這一功課:國家對神之反應,是決定她的歷史及命運之重要因素。

  對以色列人如是,對天下萬國也沒有分別,我們留意下面的記載:

  「烏西雅定意尋求神,他尋求,耶和華神就使他亨通。」(代下廿六5)

  「約坦在耶和華他神面前行正道,以致日漸強盛。」(代下廿七6)

  這公式在整部歷代志下都是加以強調的。把歷代志上下聯起來,我們就看見整個大衛王朝的興衰過程:崇高的呼召、深厚的祝福、邪惡的敗行,而引至悲慘的結局。神豈不是要藉歷史向我們啟示:國之興亡,端在乎對神之態度?全國上下若一心尋求神,神就使他們強盛,全國上下若離開真道,就只有自招敗亡,我們若不能明白這資訊,讀歷史就枉然,這一代的君王和政治家到什麼時候才可以明白?這一代的智士又到什麼時候才能瞭解?時代的轉易不會改變這個歷史法則的。

  也許因著近代國際問錯綜複雜的關係,我們不能一下子就看出它的重要性——就如我們不能為自己的一代寫歷史一樣——但時間過得久一點,我們立刻就可以發現:至今它仍然有效,且看看二百年前美國之興起,及今日他們國內外遭遇到的困難,英國也如此。國之盛衰,不在乎她的政治或經濟條件如何(如近代流行的觀念),乃在乎她的道德原則及屬靈氣候。

  我們給神留個什麼地位,也就等於帶領自己的國家走上興盛或衰亡的命運,其間是沒有例外或僥倖的可能的。昔日以色列的君王、首領及百姓自欺欺人,以為這個肉眼看不見的神,一定對他們的所作所為是看不見,又以為他們就是作惡,神也不會查問,但一味硬著頸項,罔顧先王的遭遇,掩耳不聽神興起的先知,不斷的行惡,結果他們錯了,「神是輕慢不得的」,他管理,他揀選,他也必按公義施行審判。他賜我們許多的特權,是不認識神的人所不認識的,但他從沒有賜我們去任意犯罪的特權,以低賤的生活來污辱他崇高呼召的,只會招來敗壞的結局。我們相信今日那國家,那領袖,那百姓應該學會的了。

  下面的表會幫助我們記得歷代志下的意思:

                      聖殿與國位 

             對神之態度為決定之因素

   所羅門四十年之治(一~九)

      早期之建設(一)

      聖殿之建造(二~七)

      全盛之時期(八~九)

      所羅門駕崩(九2931

  猶大國至被擄之歷史(十~三十六)

      國位之分裂(十)

      猶大之諸王(十一~卅六)

      被擄巴比倫(卅六1521

      古列之諭旨(卅六2223

   最後的話

  為了篇幅問題,歷代志有許多重要的地方都不能提及了,不過有幾點仍值得注意的。

  作為一個傳道者來說,歷代志實在是他的寶藏,資訊資料之豐富是無與倫比的,舉例說,我們可以看猶大國四次的蒙救贖:

   (1)亞比雅對抗耶羅波安:代下十三1322
   (2)亞撒對抗古實人:代下十四115
   (3)約沙法對抗摩押人:代下廿2034
   (4)希西家對抗亞述人:代下卅二2023

  請特別留意,耶和華怎樣幫助他們勝過仇敵。

  我們也可以就聖殿及敬拜怎樣(a)被忽略;(b)被敗壞,來作一專題研究,以此看出一個國家之盛衰原因。由此,可更加強我們對本書中心主題之認識:對神之反應為邦國興衰之主因。

  毛頓博士下面一段話。有助於我們對歷代志上下之認識:

  「要從歷史文學中得益處的研究方法中,鮮有像比較聖經兩類歷史(即歷代志與撒母耳記和列王紀之比較)來得有幫助。」

  在下一頁,我們就要把二者平衡記載之經文分列出,以資研究。

  下麵一表,乃取自迦百烈之「注解聖經」(Annotated Bible by late A. C. Gaebelein),我們十分推薦這卷書。
 
    平衡記載之經文

撒上

廿七  

代上

十二17

廿九13 

十二1922

卅一 

撒下

15

十一13

610

十一49

1116

十四17

1725

十四8 17

111

十三

1223 

十五~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十一127

廿1

十二 2931

廿13

廿三839

十一1047

廿四19

廿一16

廿四19

廿七2324

廿四1017 

廿一717

廿四1824

廿一18~廿二1

王上

1

廿三1

14

廿八2021

1012 

廿九2330

46

代下

1

415

213

114,四9

1521

1517

2326

25

3846

61017

4750 

1822

51

1

2,七10

19

1122

1028

113 

112

1425

1324

2629

2528,一1417

4143 

2931

十二119

十二2124

十一14

十二25 

十一5 12

十二2631

十一1317

十四2224

十二1

十四2528 

十二2 12

十四212931

十二1316

十五1

十三12

十五6

十三231

十五78

十三22,十四1

十五1112

十四15

十五1315

十五1618

十五1622

十六16

十五2324

十六1114

廿二14044

十八

廿二4143 

十七1,廿3133

廿二45

廿34

廿二4749

廿3537

廿二50 

廿一1

王下

1,三45

廿13

1619

廿一27

2022

廿一8 15

2324

廿一1820

2527

廿二14

2829 ,九1 28

廿二579

1114 

廿二8

十一13 

廿二1012

十一420

廿三

十一21,十二13

廿四13

十二616

廿四414

十二1718

廿四2324

十二1921

廿四2527

十四16

廿五14

十四7

廿五1116

十四814

廿五1724

十四1720

廿五2528

十四2122,十五14

廿六115

十五672728

廿六2223

十五3235

廿七18

十五38

廿七9

廿六12

廿八12

十六346

廿八38

十六7 

廿八1619

十五29 

廿八20

十六818

廿八2125

十六1920

廿八2627

十八13 

廿九12

十八13 

賽卅六1

十八1416

代下卅二28

廿111

代下卅24;賽卅八

廿1219 

賽卅九18

十八1737

代下卅二919;賽卅六222

十九15

代下卅二20;賽卅七14

十九67 

賽卅七67

十九819

代下卅17;賽卅七820

十九2037

代下卅21;賽卅七2138

廿2021

代下

卅二3233

廿一116

卅一19

廿一1718

卅三1820

廿一1926 

卅三2125

廿二12

卅四17

廿二320

卅四828

廿三13 

卅四2932

廿三2123

卅五119

卅三2426

卅四33

廿三2830

卅五2027

廿三3033

卅六13

廿三3437

卅六45

廿四89

卅六9

廿四1517

卅六10

廿四1819

卅六1112

廿四20

卅六1316

廿五8 21

卅六1821

    
  我們欣聞近代考古學的發現,對歷代志所記的事實,完全吻合,所以參考優加克先生的「新聖經指引」。第六和八卷(The New Biblical GuideVol6 and 8by John Urquhart)

  唯願本書的中心資訊:對神之反應為興衰之主因,能深深地抓著每一個執政者之心,這對一個國家或是一個人,古時或現代,同樣是真實的。一個國家真正的責任,就是帶領他的百姓離罪歸神,我們尊敬神,神就會使我們昌大;相反的,只有自招滅亡,就是再聰明的領袖亦無法挽回他滅亡的命運也。今天,對一個人或是一個國家來說,神的呼召仍像昔日古列的諭旨一樣:「為他建造殿宇」。(代下卅六23)
 
  附 神的殿

   (1)會幕——僅為帳幕而已。這是神在以色列人中的居所,為期共四百年。多數時期系在示羅,參閱出埃及記廿五至四十章。

   (2)所羅門的聖殿——殿的榮耀為期短促。所羅門死後五年即被劫掠,主前五八六年被巴比倫所毀。

   (3)以西結的聖殿——(結四十至四十三)非真有此殿,僅系異象中所見將來復興時期的聖殿。

   (4)會堂——會堂創始於被擄時期。會堂不是聖殿,不過是小的屋宇,供本地聚會之所需。凡有猶太人居住的地方,都有會堂。

   (5)所羅巴伯的聖殿——被擄歸回後所建。參閱以斯拉與尼希米兩書。此殿存留五百年,繼之擴建者即為希律的聖殿。

   (6)希律的聖殿——這是主耶穌降世時的殿,為希律所建,用大理石與金子所造,非常壯麗。主後七十年被羅馬人所毀,參約二13與太廿四章注釋。

   (7)基督的身體——耶穌以自己的身體為殿(約二1921),神藉著他與人同住,耶穌認為敬拜神不在屬於地的聖殿(約四2024)

   (8)教會——信徒合起來成為神的殿,成為神在世上的居所(林前三1619)

   (9)每一個基督徒——也是神的殿(林前六19),所羅門殿的榮華不過是預表而已。

   (10)禮拜堂——有時也稱為聖殿,但聖經裡沒有一處是這樣說法的。

   (11)天上的殿——地上的會幕原是天上將來的影像(來九1124)約翰看見天上的殿(啟十一19),但最後神與羔羊要成為殿(啟廿一22)

── 巴斯德《歷代志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