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第十至十一章
事態的轉變(Ⅰ)(十1-十一4)
隨�扣疰鼓驦瞼N的結束,我們見歷代志所記以色列歷史便開始一個新的時期。這段記載,如我們已經看見的,可以分為大�狴H前時代,大�珨P所羅門時代,和王國分裂的時代直到被擄於巴比倫。我們現在便站在這�堻怮嵼伝薊漱頧t上。
所羅門的繼承者羅波安,成為重要人物,部分地因為他有左右國家分裂之疑,和部分地因為他在某些方面是那些
歷代志專用來記載所羅門以後諸王的篇幅,比在列王紀所見的要少得多。這是因為與列王紀比較起來,歷代志是單論述那最重要方面,也就是他忽略了北國歷史有系統的記載,而旨在說明南國繼承北國合法的大�狺�朝體制。
北國(十二個支派中之十個)之脫離,顯然是以色列歷史中最重大事件之一。由這事而展開了一個約二百年的時期,在這個時期中兩國的關係決不是輕鬆的,而且有時還爆發戰爭(例如王上十五7)。在歷史上,此國的脫離,乃是大�狶滮�國以前的支派聯盟的偉大成就的終止。這種統一,連同由統一而來的偉大,決不會重現;而且北國,在南國的猶大被擄於巴比倫一個多世紀以前,已經消失。當然,人們可能看見在耶羅波安統治下所發生的,實際上是恢復自然的政治情況,這種政治只有大�猁滌隊j才能令其人為地暫時遜色。十章十六節的陳訴,是『北方人』傳統的情躁。雖然如此,在歷代志作者的眼光中,北國與大�珖a的關係必須用背叛的詞句來描述(十19),這是他用於北國全部歷史的裁決。
事態的轉變(Ⅱ)(十1-十一4)(續)
十章一節至十一章四節這一段敘述分裂怎樣發生,以一個大家熟知的故事:就是羅波安拒絕了那些老前輩正確的忠告,而採納那些與他一同長大的人的主意去對待百姓。百姓在耶羅波安領導下的請求是:『你父親使我們負重軛作苦工,現在求你使我們……輕鬆些』(十4),是指所羅門為籌備經費,以便推行他巨大建築計劃,以及豪華生活而課於百姓的重稅和強迫勞工。(歷代志至今一直減輕所羅門之統治在這方面的責任,但請比較王上四22及以下各節。百姓在耶羅波安率領下所作的請求是不易了解的,除非以色列人本身受過所羅門加於他們的重擔,這種重擔是強制的、在原則上祗用於外藉人士的,正如王上九20-22;代下八7-9所說的。)
從表面上看,百姓的請求是正當的。舊約無一處使人認為王室行使合法主權,是自大和剝削百姓。誠然,本章對耶羅波安或百姓決定與統治者斷絕關係,並沒有加以譴責;也沒有對耶羅波安這樣行,表示是出於自大的動機。相反地,引致分裂的一連串事件,明確地被描述為『這事乃出於上帝』──所用的這句片語相當強調祂對這件事的審慎計劃──要應驗亞希雅的預言(15節)。這預言(記載在王上十一30及以下各節),實際上被歷代志省略了,因為歷代志的方針是把任何會損害所羅門名譽的事都置之不理。亞希雅的預言的實質是:北部各支派會因所羅門拜偶像而與他分裂。十個支派會交給耶羅波安──他直到那時一直是所羅門的一個能幹的忠僕(王上十一28),他顯然未曾想到要自立為王。所以,雖然歷代志作者沒有提及亞希雅之預言,他一直把分裂歸結為上帝的本意。
因為亞希雅之預言原來的上下文未被歷代志作者提及,就不容易確定他在強調上帝定規國家分裂的事時,心目中正想到甚麼。羅波安的十二個支派喪失了十個,在一個重要方面,與歷代志作者自從掃羅王以來因犯罪而失地的模式,極其密切地相一致,並且是不能改變的。這種個別的喪失國土,當北國於主前七世紀完全消亡,以及猶大被擄於巴比倫的事件中,在整個王國時期嚴重而又明顯的發生了。然而,他並沒有為令人信服而引用這件大事。他沒有把北部江山的喪失歸咎於羅波安的罪。
的確,羅波安在第十章出現是沒有多大光彩的。若是他在處理耶羅波安和百姓的方法上做得好些,在他控制下國家仍會保持統一。但他愚昧的對答的故事,給歷代志作者用來作為譴責的理由。但直到十二章一節那些話才應用在羅波安身上的。第十章的羅波安,祗屬年輕年憑意氣用事,缺乏智慧;他本應就教於老一輩的人,以補其不足。在第十章�堶情A並未暗示羅波安懷有甚麼惡意或殘暴。他可能真的想負起責任來做。他在這個階段的錯誤,祗是無知──這是十三章七節對他的描述所證實的(在那�堜狴峈疑蒚y,與應用於所羅門的相似;就是當大�狶P斷他尚未準備好承擔建殿的重託時所說的話,參見代上廿二5;廿九1)──和在不幸的哈多蘭的事件上,誤解了百姓的決定(十18)。
所以,羅波安和耶羅波安在那引致南北分裂的決定性的事件上都有共通點,即二者在品性上尚未充分成熟。雖然二人都該被定罪,但關於分裂,二人均未受到明確的譴責。至於羅波安喪失北部的江山,歷代志可能以北部的江山畢竟仍然是以色列,而制止把這件事說成是他的罪;而且北部本身也必須像南部一樣,用同樣的標準去裁判。羅波安要受審判的範圍,是在分裂後留給他的領土內。這點被不可與耶羅波安爭戰,『因為這件事出於我』(十一4)的命令所強調的。因此,歷代志終於滿意地使分裂的理由歸之為出於上帝那不可測度的心意。
舊約不但在這一點上,把上帝無法測度的心意的概念和人需要智慧連結在一起。箴言,特別是一至九章,滿了為父者勸勉人要留意聽的教導,基於『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九10)。箴言還強調上帝的難於測度(例如十六9,25),這是針對那些不知自量的人說的。羅波安,根據十一章來判斷,確實成熟了,正如在他以前的所羅門成熟一樣。不論是上帝無法測度,或是我們目前的失敗,都不應引致我們對基督徒生活的進步表示絕望。對於尋求智慧的人,前進的道路是敞開的(箴八17)。
分道揚鑣(十一5-23)
我們已經看見羅波安在處理耶羅波安合理要求的愚昧做法上,並未構成他被定罪的理由。事實上,羅波安的事業經過三個明確的階段,其中那不幸的遭遇代表第一個階段。當前這些經節是關於第二個階段,是屬於一個虔敬和繁榮的時期。這個時期列王紀根本沒有記載,在那�堨u為了北部江山的分裂,和為了『猶大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王上十四22)的事實,而提及羅波安的朝代,歷代志作者現在還未有這種判斷,那是與他所記羅波安的第三部分相似(十二章)。然而,就是在它與列王紀差異的這一點上,正是最為有趣的。他所作羅波安虔敬時期的報導,包括他小心制定治國策略,顯示虔敬蒙福,背道受禍。所以,這可能就是在
既指出了這一點,故必須承認的是:他對羅波安的敬虔並不過分堅持。猶大在他治下所享受三年的穩固時期(17節),顯然大部分要歸功於祭司和利未人從以色列各地來到猶大,他們甚至要撇下他們的產業(13,14節);而且確實有其他敬虔人士,他們決心抗拒耶羅波安現在所走的那條路,還有從南部來的人──不論是永久地在南部居住,或祗是定時地為了敬拜的目的而來的(16節)。羅波安,與耶羅波安對比起來,至少前者維持了合法的體制;而後者則莫視這些體制,並驅逐真正的祭司(14,15節)。羅波安的政府『辦事精明』(23節),這是超過我們初遇見時對他的期望的。也許他的敬虔並沒有超越這種情形很多。
雖然如此,十三至十七節是重要的,因為這些節顯示:從此以後羅波安和耶羅波安二人對所記錄的那些事件都得負責了。耶羅波安,在他不肯服從羅波安暴戾的措施時,便露出他本來的面目,因為他的自我肯定也棄絕那些真正由上帝所定規的事情。(另外請參閱十三8及以下各節。)就是為了這個理由,耶羅波安的名字在列王紀�堶惘h少已變成拜偶像的同義詞。他分受若干掃羅的悲劇;他有極大的潛能,但至終都不能把它導入正當的渠道。耶羅波安永遠代表了矯枉過正的危險,被狂熱蒙蔽到一種程度,以致認為採取一切抵抗措施都似乎視為對了。在發生這種情形時要辨別正誤,不可避免地幾乎總是失敗的。除此以外,當人自己的判斷成了最終的裁決時,結果也必然引致錯誤。許多有能力的人物,像耶羅波安一樣,起初的義憤具有真正的正義感,而到末了卻讓義憤化為成見或恐懼,而熱情則與自榮混淆了。相反,在羅波安治下,猶大『遵行大�狻M所羅門的道』(17節)。上帝賜福的記號主要地是在建築工作上,羅波安藉此加強猶大的防禦工事──在歷代志�堶情A自從所羅門以來建築工作多少已成了一種典型的福氣。類似地,王的許多子孫也是福氣的一種記號。
最後,要注意的是:歷代志並不是『不費分文便把北部人士一筆勾銷。』『以色列』一詞仍然應用於他們(13節),暗示在原則上十個叛離的支派對於聖約仍然關心。『住猶大便雅憫的以色列眾人』(十一3)這措辭是暗示同一意思,由於它不像指兩個支派境內的以色列人。相反地,在這�媢鴷H色列有一種屬靈的含意;用十六節的話說,就是『凡立定心意尋求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歷代志作者無論如何強調體制的正確性,他決不落入把體制與宗教實際視為同一的陷阱中。後者是決定個人內心的方向的。而且意味�忖ˊ蚻O體制的瓦解,長久珍惜的關係的斷絕,與一種特殊身分的喪失,都不能影響尋求上帝之人在祂面前的地位。那尋求是真實的記號。它不是不想尋見和無意尋求之『尋求』;它是尋見他們的上帝之人的尋求,而且因為他們一直都認識祂,就必然再回到祂那�堨h。歷代志作者這樣分享與詩篇的作者的認識相一致:真宗教是有渴想為其特性的(詩四十二1-2)。也許是這種知識引致他認為北國的地位不是失喪的。甚至那些附從耶羅波安的人,仍然可以回到真理的路上來。――《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