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第十三章
歷代志下
第十三章 注釋
13:1-14:1上 亞比雅的事蹟
在歷代志作者筆下,亞比雅是大衛王朝好君王的例子(參代上導言):
1 亞比雅強調大衛王朝的正統(5-8上);
2 著重聖殿的事奉(10-12);
3 作者按著因果神學來解釋歷史──亞比雅得勝是由於倚靠耶和華之故(18)。比起列王紀的記載(王上15:1-8),這段有兩點明顯的分別:
1 本書的記載較為詳盡;
2 在列王紀作者的眼中,亞比雅是一位不蒙神喜悅的君王,本書則指出他的長處。
1-2上 生平簡介
2 「米該亞」:她的名字在其他地方(見串)按讀音拼作「瑪迦」。有關她的身分,學者有不同意見:
1 根據王上15:10,認為她是亞比雅的妻子(祖母原文可作母親),押沙龍(大衛的兒子)的孫女,烏列(13:2)和她瑪(撒下14:27)的女兒;
2 認為她是亞比雅的母親,其父押沙龍(又稱烏列)並非大衛的兒子。
無論如何,目前資料仍未足夠作任何定論。
2下-20 與耶羅波安的戰爭
作者引述某次戰役來說明自己的觀點。
3 雙方的軍力眾寡懸殊。
4-12
亞比雅勸降
大戰前夕,亞比雅企圖說服北方的軍隊或者退出戰爭
他的演說強調了兩點:
1 根據神與大衛之約,只有大衛的子孫是合法的統治者;
2 耶路撒冷的聖殿及利未的子孫才是合法的敬拜場所及員工;其他人和其他地方的敬拜都算為不潔淨。
4 「洗瑪臉山」:地點不詳,可能是在伯特利附近。
5-8上
亞比雅演詞的第一重點是要說明抗拒大衛王朝就是抗拒神,耶羅波安等人實為奸臣賊子。
5 「鹽約」:意即「永遠的約」(見利2:13;
民18:19)。
6-7
亞比雅認為國家的分裂罪不在羅波安,而是由於:
1 耶羅波安背叛(6);
2 支持造反的都是不法之徒(7);
3 羅波安幼弱登基自然敵不過他們(7)。
8上 亞比雅警告陣前敵軍不可重蹈覆轍。
8下-12
亞比雅跟著指出對方的宗教敬拜違反了律法,肯定得不著神的祝福:
1 設立金牛犢,違反十誡的第二誡(出20:4-6);
2 廢除利未人及亞倫子孫擔任神職人員的特權(見民3:5, 12; 18:1);
3 擅立凡民為祭司(參民18:22)。
8 「金牛犢」:參11:15;
王上12:28。耶羅波安教導百姓以敬奉有形的金牛犢來敬拜看不見的神。
10-11
比對著北國的背道是南國對神的忠心
11
「金燈檯」:此處所用的是單數,與前面所記「十個金燈檯」(4:7)顯然不同 。 可能這裡所指的乃會幕留下的那一個大金燈檯。
12
「祭司,拿號向你們吹出大聲」:作者再強調這是一場「聖戰」(參民10:1-9)。
13-17
戰爭爆發
南北軍力懸殊,耶羅波安焉會聽從亞比雅的勸告。這次戰爭採用了典型的戰略形式:設伏兵、呐喊、呼求神、吹號等等。
18-20
南國得勝
18
從作者的角度來看,戰爭的勝利全賴百姓倚靠神。
19
這裡所提的地名都是南北國邊界上的城邑。
「伯特利」:此城稍後在主前八世紀前又重新受北國統治。(參摩7:10)
20
耶羅波安不但戰場失意,最後亦死於神的刑罰之中。(參王上14:10-14)本節讀來似乎耶羅波安死在亞比雅之前,但事實可能正好相反(參王上15:9)。
21-14:1上 亞比雅生平總結
亞比雅統治的時間頗短,前後只有三年。作者用傳統東方的筆法表示亞比雅的一生蒙神祝福:
1 在外國勢強盛;
2 在內家室興旺;
3 其言行由先知所收錄;
4 壽終止寢,葬於大衛城裡。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