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第卅三章
第 33 章
“觀兆”與“用法術”所指為何?
33:6 觀兆(可譯為“行法術的”)是使用從邪靈所得到的力量。用法術(譯者註:也可譯作“占卜”),是藉著兆頭預測未來。
一國之君被視為罪犯,是因為他違背了神的心意,故此要謹慎神的警戒與提醒……
33:11 在公元前652和648年,巴比倫城背叛亞述,叛亂雖然被平定,但是亞述可能懷疑瑪拿西支持叛亂,所以將瑪拿西帶到巴比倫,而不帶到亞述的首都尼尼微去受審。
邪惡如瑪拿西都悔悟歸向神。我現在還不尋求神的赦免與拯救嗎?
33:12-13 昏君的名單之中,瑪拿西算是惡人之最。他一生盡行惡事,包括敬拜偶像、以他的兒女為祭獻給偶像、污穢聖殿。不過,他後來認識了自己的罪,呼求神赦免,神也垂聽了他的呼求。神既然能赦免瑪拿西,祂就必能赦免任何人。你是否有不堪負荷的犯罪的內疚?你是否懷疑自己的所作所為能否得赦?你儘可以放心──一生一世都可以相信,人人都能得到神的赦罪之恩。 %5
要提防在敬拜中滲入了迷信色彩;我是否也常以中國人傳統拜神的態度來敬拜真神?
33:17 猶大人雖然單單敬拜神,卻用錯誤的方法。神曾經吩咐他們要在祂所指定的地方獻祭(參申12:13-14),好使他們不會改變敬拜的方式,保護他們免受異教習俗的危險影響。可惜,猶大人仍繼續使用邱壇向神獻祭,他們不知道:(1)所採用的習俗是神所反對的;(2)獻祭的地方是神的律法所禁止的。他們將異教的信仰與敬拜神相混合,將異教的神祇和獨一的神混在一起,使人混淆不清。我們必須小心,不要讓世俗的影響弄歪了我們敬拜的正道。──《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