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第二章
Ⅱ 以斯帖被選為后(二1∼18)
A 追悔莫及(二1∼4)
這事以後雖然是一般時序的字眼,不過國王的心情回轉並非經過很長的時期,乃是很快他便怒氣止息了。這動詞(希伯來文作 s%a{kak)在舊約凡出現五次,在七章10節再出現一次,似把這兩事件接連起來(參「導論」第28頁)。亞哈隨魯王想念瓦實提,表現對這件事有點難為情,但又礙於自己的御旨要降旨辦她不能翻轉。降旨辦她這動詞(希伯來文作 ga{zar)意為「割斷、分割」,是亞蘭語「御旨」的意思。
王的侍臣看出這暗示,便對米母干的獻策提供進一步的意見。一時間,尋找國內美女帶來書珊城,引起一番轟動的熱潮。可是,這並不是個選美大會。正如我曾在別處提及的106,從女孩子的角度看這回事,屏雀中選並不是萬人欽羡的命運,雖然好像很出風頭,可以旅行遠地,更有機會當選王妃。當時的習慣是用一個太監來看管「女院」,是個責任重大的職位。希該(Hegai)這名字,在希羅多德的希臘文中是 Hegias,是薛西王手下的一位大臣107。
很多人拿《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與以斯帖記比較其相似之處,不過這個阿拉伯的傳說故事並無年日可考,因此無法作認真的比較。雷格(H. Ringgren)說,王室中舉行「選美大賽」,是「一個肯定的主題,也許可說是個浮游其間的主題」。「至少表示本書不是無中生有,並非描述一件當時背景下從來沒有出現過的事。」108
106 NBC, p. 415.
107 The Histories ix. 34.
108 H. Ringgren,
"Skonhetsavlingen i Esters bole", SEA$ 46 (1981), pp. 69∼73,總括於 OTA (1982), 5, p. 60.
B 以斯帖出場(二5∼11)
鏡頭轉向主前五九七年,猶太人被擄離開耶路撒冷城之時,插入故事的敘述中,為要介紹兩個關鍵性的主角。
5∼6. 標準修訂版寫著「有一個猶太人……」(A man of
Judah there was ……)作者以字眼次序倒轉的方式來介紹新角色的出場。經文繼續介紹說,末底改是便雅憫人,「猶太」(Judah)這名字這時已用來統稱所有猶太人(Jew),同時表明所屬種族。末底改家譜中的名字,也許是掃羅王的家族中熟悉的名字︰基士(Kish)是他的祖先(撒上九1,十四51;代上八33),還有示每(Shimei),他的親屬,由於對掃羅的極度效忠,曾咒詛大衛(撒下十六5)。若是如此,這些先祖證明末底改有王族血統;無論如何,他是承受神應許的選民(賽六十二1∼2)。若果如此,神的應許必然成就,在此有了期待的伏筆。擄去,就文法上是指末底改被擄,但這樣到主前四八○年時,末底改及以斯帖便會太老了。其他經文也有這樣的例子,用重疊望遠的手法,把歷代一齊觀看,營造一種家族相承的意識(參︰創四十六27;來七10)。
末底改這名字,正如但以理和他朋友的新名字一樣(但一7),是從巴比倫流行的名字而來。末底改(Mordecai)的字裡包括了瑪爾杜克(Marduk),巴比倫一個國家神明的名字;也可能是瑪爾杜卡亞(Mardukaya)這常見的名字的希伯來文寫法109。在波塞波利斯遺跡所發現的石版上,有好幾個不同的拼法;在五世紀亞蘭文獻中作 Mrdk。在另一份年代不明的版本中,也許是大利烏一世末年或薛西一世初期,提及一個人名叫瑪爾杜卡(Marduka)的,他是從書珊城來觀察的會計大臣。耶哥尼雅(Jeconiah),又稱為哥尼雅(耶二十二24∼30),及約雅斤(王下二十四6∼17),是五九七年作猶太王的,被尼布甲尼撒放逐到巴比倫,在那裡成為被擄者的指望(王下二十五27∼30)。末底改的家族與約雅斤一起被擄走,表示他可能是王族之家(王下二十四12)110。
7. 哈大沙(Hadassah)女主角的希伯來名字,意思是蕃石榴樹111。在先知預言的表徵裡,蕃石榴要代替沙漠中的蒺藜荊棘,刻畫神饒恕悅納祂的子民(賽四十一19,五十五13;參︰亞一8)。直到如今,住棚節慶典的行列中,人們仍拿著蕃石榴的樹枝,表示和平與感恩。波斯文寫法的以斯帖,是「星星」的意思(即 Stella),倣似希伯來文的發音,同時也取蕃石榴的花像星星的意思。這名字的字根與巴比倫文的 Ishtar 相同,是個女神,等於羅馬人所敬拜的愛神維納斯(Venus)。
末底改收養了無父母的表妹,把她養育成長,生得容貌俊美。希伯來文說得更清楚,「她外形美麗,悅人眼目」(NIV 作 lovely in form and features)。收字是 la{gah],「以為、當作」的意思。這字在下一節中,是常見的用法。
收養兒女在以色列算是相當普遍,以致聖經也常用來比喻神與子民的關係(參︰出四 22;撒下七14;詩二7∼8,八十九27∼28;耶三19,三十一9)。可是摩西五經裡,卻沒有收養的條例,也甚少實例可援(只有創十五3,四十八5;賽一2∼3;何十一1)。以斯帖這例子表示,他們喜歡在同一家族裡收養孩子,這也符合近東地區的習俗112。
8. 解釋的段落完了。作者繼續第 1 ∼ 4 節的敘述。許多女子相當含糊,到底數目多少引起不少臆測。根據約瑟夫的記載,有四百人;派頓則根據四年內每夜一個女子來估計(二16,參一3),算出有 1460人113。這裡似乎並沒有限定人數,從上述宴會的事例可見,波斯王朝裡沒有不可能的事。以斯帖也「送入」王宮,就如她也曾被「送交」給末底改照管。慕理說得對,這動詞並沒有「任何不愉快」的隱意,不過,她是否甘心情願則不得而知了。國王下令時,婦女有沒有選擇權,實在極為可疑。
9. 希該一見以斯帖便喜愛她,便令人安心多了。他被以斯帖吸引,就格外恩待她(參︰但一9︰神使但以理……蒙恩惠)。後來,她又在王面前蒙恩寵(五2)。恩待這個字(希伯來文作 h]esed[)是個立約的字,在這屬世的背景下使用,值得探討一下。以斯帖記作者禁戒不提及神的名,與但以理書一 9,極含蓄地表示神在引導那件事,剛好相反。註釋家希奇︰身為猶太血統的皇家族裔,何以以斯帖不像但以理和他的朋友,禁戒不吃外邦人不潔的食物?其實,她的處境不同於但以理,她既有可能作王之妻室,要成為波斯王筵席上之主要陪伴,必須和王一同吃喝。此外,她的使命也不同,在故事發展中,她的堅貞有切合她身分的表現方式114。
希該盡力快快給她安排一切,給她七個宮女服侍她,又有最好的住所,似乎對以斯帖情有獨鍾,已視她為王后的最佳候選人。
10. 以斯帖能自持不亂,是智慧的表現(箴十三3),她又順服末底改的吩咐(箴十三1),更屬明智。這也表示末底改善於治理自己的家!以斯帖為人謹慎自守,而不只是外表貌美;不錯,謹慎自守使美貌更加迷人。根據希羅多德的記載,亞哈隨魯娶妻原有範圍規限的,就是他六個聯盟的家族中才可115。所以,他既沒有查問以斯帖的來歷,表示以斯帖沒有透露自己的族裔,並沒有瞞騙之嫌。
11. 末底改完全與以斯帖隔絕了,所以他很想知道她的消息。他用什麼門路,對故事的發展無關重要,就留給讀者想像好了。不過,作僕人的總覺得自己消息靈通,樂於透露。末底改對以斯帖的愛護,天天在女院前行走,想知道她的情況,這才更動人肺腑。
109 IBD Ⅱ , p.
1024.
111 IBD Ⅲ , pp.
1238, 1240.
112 Josephus, Antiquities of the Jews
xi 6. 2. Cf. ICC, pp.
113 其他資料見 IBD Ⅰ , p. 17, "Adoption" 之條目;S. M. Paul, "Adoption
formulae", Maarav 2 (1980), pp. 173∼185.
114 見但以理(TOTC),p. 83,一章 9 節註釋。
115 Herodotus, The Histories iii. 84.
C 以斯帖成為王后(二12∼18)
這裡把每個候選者的美容手續,詳詳細細描述一番。
12∼14. 這幾節把多妻主義的不人道手法,刻畫盡淨。十二個月的美容保養,就是所謂婚前準備了,可是大部分女子所等到的,不是婚姻,而是寡居,這是多可悲的事。雖然每個女子都由希該手下,轉入沙甲手下,成了王的妃嬪,但根本沒把握王會記得她的名字,更不一定會再叫她進王宮。除了剝削了她們感情上的需要外,村莊裡的男子豈不也因王的貪淫,而被剝奪了娶妻的份兒?能夠住在皇宮裡,固然是福分,卻彌補不了被王打入冷宮的悽涼;不過,懂得享樂的女孩,自然會盡情放縱了。
有些解經者覺得這裡化�菗�容手續之鋪張,相當好笑。例如︰喬斯(B.
奧伯萊(W. F.
Albright)對這問題有更進一步的研究。公元前五世紀南阿拉伯、巴勒斯坦、米索波大米等地區,提倡用化�菪庰I香爐。考究這種焚香爐上的刻字,他指出經文所說的香料製作,必然是用香熏的方法,「這樣便更有衛生治療的作用了」119。
15. 現在才正式用以斯帖的全名,是末底改的叔叔亞比孩(abihail)的女兒,就是末底改收為自己女兒的以斯帖。女子們可以選擇要求裝飾物,就是要看看這未來的王后有沒有判斷力,有沒有藝術美感,抑或她只求添財。以斯帖甘心聽從希該的指點,希該當然知道王的喜好,其指點自然是上策了。
16∼18. 王下令廢掉瓦實提(參一3)至此時,已經過了四年。到了十月(Tebeth 提別月),正是隆寒時節,又冷又濕,連書珊城也不例外。雖然天氣壞,王愛以斯帖過於愛眾女,就不再等待地把她立為王后。這樣,以斯帖在王眼前蒙垂愛恩寵,正如得希該及其他人喜愛一樣(二9、15)。王后的冠冕(希伯來文作 ke[ter),是個波斯借過來的字,與希伯來動詞「圍繞」有關,所以是「環狀冠」的意思。既選了王后,當然大擺筵席,這一回是為以斯帖而設的。豁免租稅,對西方讀者似不可能,但在古代波斯卻有充足的印證120。對我們來說,多放一天假期,似乎更符合皇家大婚的喜慶。那麼,到底哪一個版本更正確呢?是經文呢?抑或標準修訂版的旁註呢?希伯來文的字面意思是「給予休息」,這詞語的解釋就在乎翻譯者了。希臘翻譯者卻認為是「釋放囚犯」,這也有可能,但除了第一個解釋外,既沒有肯定的證據,那麼我們只有接受標準修訂版的詮釋了。王這一回的賞賜必然是食物(參︰創四十三34;耶四十5,出現同一個字 mas*#~e{t,前文後理說明了該字的意思);因此,全國百姓,並不只是富貴階層的人,都蒙賞賜而歡樂。
116 B. W. Jones,「以斯帖記兩誤解」('Two
misconceptions re the Book of Esther'), CBQ 39 (1977), p. 175. 參 T. H.
Gaster,「以斯帖記一章 22 節」('Esther 1︰22'), JBL 69 (1950), p. 81;及 Berg, p. 28.
117 參 Athalya Brenner,「雅歌裡的香料」('Aromatics
and perfumes in the Song of Songs'), JSOT 25 (1983), pp. 75∼81.
118 印度有一種美容膏,是用麵粉、芥菜油及 tumeric 混合成的,有時還加上番紅花莖,不過如今已太昂貴了。孟加拉更有用檀香來做膏,或使洗澡水變香的方法。有些地方的人會用香膏塗在全身好幾日,才進行婚禮。這樣做法是要使皮膚更潔白,所以日光浴被視為怪異之舉。
119 "The Lachish Cosmetic Burner and
Esther 2: 12",出自由 H. N. Bream, R. D. Heim 和 C. A. Moore 所合編之 A Light unto My Path: Old Testament Studies in Honor of Jacob M.
Myers,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Philadelphia,
1974), p. 31. 這篇文章重印於 C. A. Moore 的Studies in the Book of Esther, pp. 361∼368.
120 Herodotus,
The Histories iii. 67. Pseudo-Smerdis 王一登位,即宣告三年免稅、免軍役。
Ⅲ 揭露陰謀(二19∼23)
這段開頭一句,引起許多問題,因為其中意思不明,作者的用意也不明。其中困難有︰ (1) 第二次的希伯來字(希伯來文 s%e{ni^t[)。事實上並沒有出現過第二次的集會,所以意見紛紜,說法不一121。早期希臘及拉丁譯者大概也摸不著頭緒,所以根本刪去了這一句。也許把希伯來文的子音作一點小小的修正,從 s%e{ni^t[ 變作 s%o{no^t[,該是較易接受的解釋122。這樣,這一句就變作「當眾女子聚集的時候」,也就是第 8 節的重述。不過,這意見也要連帶下一句來衡量。 (2) 末底改既經常坐在朝門口(二21,三2,五9、13,六10、12),作者何以要刻意地提出來呢?是不是以斯帖與末底改兩段敘述原是獨立的,這裡湊合起來有了破綻123?坐在朝門這一句,哥笛斯(Robere
Gordis)認為並非隨意加上去的,書中出現五次,都不是無意義的124。他指出,古代中東地區,「朝門」是主持正義審判的地方,起訴者站著,王或王所派定的官員則坐著(參︰箴三十一23)。19節下半句的轉移,就有了實際的關鍵性了。哥笛斯的意見是︰以斯帖一上任為王后,隨即立末底改為審判官,「在當時波斯繁複的官階層次裡,這只是個次要的位置」,以斯帖很快完成了這件事,「在她加冕慶典最後的遊行未完結之前」就辦好125。若這推理得不錯的話,那麼,二章19∼20 節就不只是重複二章8∼10 節,而是加上了很重要的事件,對情節大有影響。末底改這時可以旁聽到王宮官員的談話(21節),又可以進出宮廷;還有,人家雖然知道他猶太人的身分,卻不可能推斷以斯帖也是猶太人。她緘默不提自己的國籍,免招不必要的麻煩,原是明智的126。
若不是為了保守自己身分的祕密,她一定會為末底改取一份宮內的職位。既不能這樣做,她為報答末底改的撫養之恩,就以此作為酬恩,又得以不妨礙自己的安全。不過,末底改晉升在朝門,已足以觸怒哈曼了(五 13)。
這時,末底改處在有利地位,得以偵查出謀害王的陰謀。那守門的辟探(Bigthan),也許是一章 10 節的比革他(Bigtha),和提列(Teresh),原是誓死效忠、看守王家門戶的;正因這有利地位,卻也正有大好機會謀害國王。不少國王死於臣僕手下,包括亞哈隨魯,至終也不免於此。末底改隨即把局勢告訴以斯帖,救了國王一命。可是,這國王像創世記四十 23 的酒政一樣,轉眼便忘記了恩待他的人。叛徒罪有應得、受了刑罰,這件事也記錄在波斯宮廷檔案裡;可是,末底改卻未得任何酬謝。
121 參考 ICC, pp. 186∼188摘要的見解。
123 K. V. H. Ringgren(ATD XVI, p. 385),由 C. A. Moore 引用(AB, p. 30),認為這說法「有它的優點」。
124 Robert Gordis, "Studies in the Esther
Narrative", JBL 95. 1 (1976), pp.
125 同上,p. 48.
126 如果國王必須從波斯七個貴族家庭中選出他的王后,正如 Herodotus
所說的(The Histories iii. 84),那麼,不提家族來源,就很有理由了。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