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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十篇

 

第十篇 人:掠奪者與擄物

  第九篇與第十篇的密切關係,見前一篇開頭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68,Name= 第九篇 神是審判主和君王}。該處重心在於將來的審判,此處則在於目前不公義充斥的世代。

{\Section:TopicID=173}惡人之誇(十1∼11)

  此段對這個人的描述,著眼點在他的狂傲,對神橫加侮慢,對人則搶掠傷害。也許他太會抗議了:他的褻瀆(3b節)122,和不斷向自己保證不會受罰(4、6、11、13節),顯示他內心深處的不安。「沒有神」(4節)的大膽之言,實在是虛張聲勢,因為他�堶悸犒儭隉A根本與此相反(11、13節)。可是他所言所行,都依據這話,因第4節所想的意思是「計謀」,就像第2節。即使他不是真以為沒有神,他的表現卻是十足的無神論者。

  在人方面,他只顧到自已,實際上是以他自己的慾望為神(參3a節,及四十四8a),因此自然會視無還手之力的人為其擄物(2a、8∼10節)。他的主要武器之一,是舌頭,第7節一系列的話,表明其威脅、恐嚇、混亂的伎倆。受害者可憐的光景,由重複的無依無靠,或「窮極潦倒」(NEB)顯示出來,此字僅在本篇中出現(8、10、14節)」123。

  眼前看來,神站在遠處(1節),而強暴之人大大興旺,正如他自己所言(5節)。詩篇的作用之一,就是不容我們在敗壞的世界中得過且過,甚至同流合污,而要碰觸這個問題的痛處,讓人刻骨銘心。第5節暗示了一些答案,它描繪侷限在地的人,全神貫注於地面上發生的事,卻沒有看見在他之上的事務。本節�諈獐f判有雙重含義,既指神的規條或準則,也指祂執行的行動。

{\Section:TopicID=174}受害者的祈禱(十12∼18)

  這個禱告值得注意的,是其不斷突破的信心。

  12∼14. 為何(13節,與1節相呼應)仍然沒有答案;要求神起來(12節;參九19)也沒有回音;但是現在已經能面對困難,因為不是單獨面對:�諵w經觀看(14節)。事實上,第14節是在信心中提及過去的事,也論到現在的信心;前者有一漸進的順序:�諵w經觀看……,�貐ㄛ搢ㄓF,……以手施行報應;後者則是用一句話表達:把自己交託(直譯:「放棄自己」)��\cs8;這句話表達的信靠,比那句類似的話:「將�諈漕ぁ瘞U耶和華」(三十七5)124更為完全,因為是全人的交託。

  15∼18. 打斷……膀臂,聽來簡直是殘忍,但這乃是打破其勢力的描述語;參四十四3。願�諻l究他的惡,直到淨盡(即,最後的一絲一毫),這個懇求用了這一對詩篇中一個重要的字,「追究」,在九12譯為「追討」,十13亦為同一字125。

  祈禱再度轉為肯定(16∼18節),所提出的主題,也是前面曾舉過的。第16節向外界觀看,擴及外邦,正如第九篇所言;而此篇末尾也與前一篇同樣提醒說,人是軟弱的,是「屬地的人」(和合:強橫的人)(18節)。此刻,無論審判之日是否遙遠,有一項應許則不會遲延:「�諝盒磼w」(和合:預備)他們的心(17節)。這是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二8∼10所領受的回答,他也體會到其寶貴的價值。

 

122 咒詛直譯為「祝福」,或許是一種委婉說法,或許等於「道別」。列王紀二十一10;約伯記一5也有類似用法。NEB 的修正並無必要。

123 有一可能為同源的埃及文,意為「大為吃驚」或「鬥志潰散」:參 W. G. Simpson, VT 19(1969), pp.128∼131.

124 但希伯來文用另一個動詞。

125 RV、JB、Gelineau 認為十4a也是這種用法(即神是「尋求」的主詞);參 RV,「祂必不要求它」;但 RSV(參 NEB)的翻譯比較直接。──《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