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七十篇
第七十篇 神啊,趕快!
本篇其實與四十13∼17完全相同。單獨吟詠這段祈求,或加上對過去幫助的讚美,就是較長之詩中主要的內容,都有助益。所以會有重複的情形,可能是因為詩篇各卷為分別收集的成果(見導論Ⅱ,有更進一步的討論與例子)。亦見七十一篇,其頭三節與第三十一篇的前面大致雷同。
因此,本詩的註釋請看四十13∼17。此處只需指出兩者不同之處。標題,請看三十八篇的註釋。
第 1、2節與四十13以下的差異,在於這個禱告更簡短,因此顯得更為急迫;第3節以下動詞略有不同。
1. 開頭求�賱}恩(和合本無),希伯來文沒有,是翻譯者從四十13借用。其實原文直譯為:「神阿,救我,耶和華阿,幫助我,趕快!」從前的譯文開頭較顯突兀,卻是正確的:「快快……。」
2. 這�堛獄y氣也比較緊湊,四十14的希伯來文,在抱愧蒙羞之後加上「一同」,在我命之後加上「要滅」。
3. 驚駭是 RSV 將經文「修改」,以符合四十15309。標準經文讀為「退後」(NEB 「縮回去」),就如六10;五十六9。
4、5. 神……神……耶和華,與四十16、17的「耶和華……主……我的神」相對應,表明這些詞一般而言可互換使用。這�堨�速速(h]u^s%a^),而四十17用「顧念」(yah]@s%ob[)。本詩用這個祈求的形式,再度強調事件的緊迫性。至少從表面上看來,一分一秒都不容失去。這類情況的另一面,請看但以理書十2、3;約翰福音十一5、6;以賽亞書六十22b。
309 有幾個抄本支持此看法,但它們可能是受到詩篇第四十篇的影響。──《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