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七十三篇
卷三:詩篇七十三至八十九篇
卷三中,自七十三至八十三篇,共計十一篇,構成一大單位,稱為亞薩的詩;這位亞薩是聖殿幾個詩班的創始人之一(代上二十五1)。卷二中第五十篇也屬此名之下,但被孤置於前。本卷中另外四篇為可拉後裔的詩(八十四、八十五、八十七、八十八篇,為卷二的四十二至四十九篇後半),其餘的作者則為大衛(八十六篇)、希幔(在八十八篇與可拉後裔並列)、及以探(八十九篇)。更詳盡的探討見導論Ⅱ,11∼12頁;Ⅵ . B,47頁。
第七十三篇 「無法相比」
這篇偉大的詩,記述一則以沉痛、絕望的心情探索人生的故事,結局卻為出人意料的獎賞。這類問題令人想起約伯與耶利米的困惑;但最後似乎並非沒有答案,詩人陳述了他的悔改,並且分享了一項驚人的大發現。
標題
有關亞薩,見導論,47頁。
嫉妒的危險(七十三1∼14)
第1節相當獨立,也是闡釋全詩之鑰,不但指明神能為人成就什麼,也道出神對人的意義。清心一語,乍看之下似乎不起眼,其實非常要緊,因本詩將陳明,環境遠不及態度來得重要,而態度可以因求一己之利而變得尖酸(3、13節),也可以因愛而坦然釋懷(25節)。清當然包括思想清潔(不潔念頭的破壞力,見多一15:彼後二14),但尚不止於此,基本上它是指完全委身於神。至於心,本詩中此字出現六次,它所強調的,正如布伯馬丁(Martin Buber)的話:「心的情況決定了一個人是否活在真理中,若是如此,他就必體驗到神的美善;倘若他活在似是而非的道理中,則必常遭不順遂,而他會誤以為是神對他不好」325。
正直的人(和合:以色列)是將原文稍作改動(見小字),把「以色列」(ys*r~l)變成兩個字,ys%r~l(後者是「神」的同義字,但 RSV 與 NEB 將其省略)。這個譯法沒有什麼根據,也毫無必要,因為「以色列」在解釋上很有意義,而且放在開頭,成為極佳的提醒,讓人思想神的恩典與約,這些理當置於個人的反應之前。
2、3. 難解的困惑。NEB 對此險境的刻劃,比 RSV 更佳:「我的腳幾乎滑跌,我的立足點即將喪盡。」詩人坦述這次信仰危機的原因,令人耳目一新。他大可擺出一副義正詞嚴的姿態,要求公平公正,但他卻承認自己有嫉妒的心,並且只憑所見來下判斷(與賽十一3成對比)。
4∼9. 倡狂的姿態。很奇怪,有些人總以為信徒應當享有身體壯實的特權,雖然諸如這段經文,以及羅馬書八23,希伯來書十二8等,早已陳明正好相反。詩人用這樣的形容,透露出在富足中常有自誇狂傲的試探;其實神若垂聽他最開始的禱告,很可能他也會落入同樣的試探中。
4. 本節 RSV 的翻譯十分精采,不過它將一個希伯來字分為兩個字。在第1節中,若這樣處理便不恰當(見對正直人的註釋),然而此處倘採用另一譯法,會顯得格格不入,所以這樣處理的確有充分的理由326。
7. 第二句 NEB 的譯文甚佳:「他們的心思漂著虛幻的浮夢。」
這段話展現出天之驕子的畫像:胖嘟嘟,自信滿滿;雖模樣令人發笑,但他們待人苛薄無情,所以無人敢笑;在自負的慫恿下,他們甚至恐嚇全宇宙。詩篇第十二篇、十四篇,也有這類人的素描;而他們對上天和全地的態度(9節),在本篇第25節有一強烈的對比。
10∼14. 寂寞的抗議。「我們看見至高者的時候,就必定會愛祂」327,這個觀念在本段中找不到任何支持,除非我們將「至高者」解釋為佔上風的那一方。至高者(11節)反倒最不受尊敬;詩人滿受委屈,看見罪惡不但有好報,又被人看好(10節,見註釋)。這種現象絕不是現代才有的。
10. 這節經文在抄寫時似乎有失誤。第一句直譯或為「……祂將帶領祂的子民回到這�堙v,或為「……祂的子民將回到這�堙v;第二句(參 RV)為「他們將喝盡滿(杯)的水」。由於與上下文看來缺乏關聯,RSV 等譯本便嘗試推測原來的經文為何。他們對希伯來文的改動很小328,而大部分現代譯本都認為,這�堿O講對成功的崇拜。
13. 洗手表明無辜一語,在二十六6是表敬虔的決心,這�堳h為其痛苦的回音。將這個熱誠的舉動看為浪費時間,是非常自我中心的自憐想法──我這樣做,又得到什麼?──不過,當作者發現自己居然會如此想,不禁大吃一驚,心生警惕,反而激發出較佳的思想架構,如以下所述。
信心的光芒(七十三15∼28)
他看法的改變,有一決定性的時刻,就是第17節所言的等,然而在此之前必有深刻的反思,在其後也必有持續的探索。
15∼20. 真理的黎明。踏入光明的第一步,不是出於理性,而是出於道德反省:從第3、13節的自我中心、自憐自艾,轉念去思想一些基本的責任與效忠問題(15節)。作者仍然毫無頭緒(16節),但是此一注意力的轉向,至少使心情略為放鬆,不再鑽牛角尖,只顧定睛看世界的一面。他以推崇的語氣稱其他信徒為「神家中的人」(NEB),直譯為「�諈熔酗l」(15節),這又帶出前面遭疏忽的一點,其實這層關係本身就是另一種財富。
17. 當他轉向神自己,不再以祂為推敲的對象329,只是來敬拜祂,就開始得到亮光了。這些有限的人與神的永�琚B全權、自有一比較,就原形畢露了。他們的結局直譯為「他們的後來」,他們未來的遭遇,將使過去一切的努力全歸徒然。第24節亦用了一個與這�堙u以後」相近的字,對照起來,那�堳h引介出非常不同、且充滿榮耀的一面。
18∼20. 審判不僅是罪惡必然的結局,或其「以後的事」;雖然它的確是如此(見17節的註釋),但它所意味的,是神最後親自的拒絕,叫他們離開,就像不再理會某人,失去了興趣(20節),這正是但以理書十二2的「受羞辱,永遠被憎惡」,和馬太福音七23的「我從來不認識你們」。「我們可能會完完全全被摒棄在外──被趕出、放逐、疏離,最後則被徹徹底底地忽略。」330
21∼26. 榮耀的午正光輝。(接續上段引句)「但另一方面,我們也可能被宣召進去,受到歡迎與接納、稱許。」這一點正是作者在前面所忘記的──因為嫉妒與憂愁最能令人眼瞎(他的用詞更強烈,22節)。蛇在夏娃內心所挑起的,正是這種感受,以致她甚至視伊甸樂園為恥辱。如今真正的價值終於披露;此段雖然簡短,但論到人對神的回應,恐怕再無經文能出其右。
21、22. 詩人在為前面的態度悔改時,程度更為深刻。第2節中他已經留意到這種態度的危機;第15節�堙A他看出這是對同伴的背叛;現在他則承認,這是對神的冒犯。此種亮光是來自他發現自己在神面前(參17節,「進了神的聖所」),因為向著��(和合:在�諨惚e)直譯為「與�謔P在」;起初他是抱著埋怨來到神面前,現在神的同在則成為他的喜樂。第
23、24. 希伯來文的時態,不像英文那樣準確,不過這�埵�乎是特別安排的,要突顯常與你同在的長久性。下文的順序可讀為(接近 JB 的譯法):
「�踽e著我的右手,
�諝H�諈滌V言引導我,
最後�諨n以榮耀迎接我。」
譯為以後的字331,或譯「最後」,顯示最後一行超越了中間那行一步步的行進,而望向整件事的最高潮。至於那個高潮(可以譯為到榮耀��,或「以榮耀」)究竟是指什麼,則是尚未定論的問題;有人以為是指得著地上的尊榮,這說法似嫌層次較低;有人則認為是至終進到神面前的至大喜樂。本人覺得比較可能是後者。在用詞上,接含此意,而此字用於以諾的故事(創五24,「神將他取去」;動詞相同),以及詩篇四十九15,更顯得支持此說。第四十九篇中,「祂必收納我」為一對句的結語,其開頭語為「只是神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再說,本段乃單單專注於神,開頭的要句就是「常與�謔P在」,直到第25、26節作出最終的宣告:「在天上我有誰呢?」此處逐步上昇的救恩經歷為:「領受、引導、得榮耀」,這與羅馬書九29以下的偉大神學陳述相較,可謂其縮版,那�堭N神的大工從隱密的起頭描述起:「他預先所知道的人」,直講到如此處的最後光景:「又叫他們得榮耀」。主曾指出,「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就憑這句話,明察者使可看出永生的存在,由此可見,這段話更是將永生敞開在所有人面前了。請參第十一篇最後的註釋,那�埵C出了其餘論及這盼望的經文。
25. 詩人對於神如何拯救他(23、24節,「攙著,引導,接……到」)滿有把握之後,就因著神而有了安息,儘管環境仍然不利。
從言辭的運用來看,天和地可以只是指「無論何處」。但既是向神說話,這兩個字應當維持原意。聖經對天的描述,誠然完全以神為中心──
「�諡O它的亮光、喜樂、榮冠,
�諡O它永不下落的太陽。」332
──至於對地的看法,則為「我活著就是基督」,這句座右銘並不具排他性,反而能增進一切的關係333。
26. 此處是面對死亡:因為衰殘一字是指這方面,意謂「來到盡頭」,而非「不足夠」334。詩人秉持實話實說的原則,並不迴避這件事,對於相形之下神的永�琠吨]不諱言(注意 RSV 小字「磐石」〔和合本:力量〕所流露的堅定,以及直到永遠):他為兩方之間那不可分割的關係而求,而主曾指出,這關係即能勝過死亡(太二十二32)。而身為利未人,他更能清楚知道,神就是他的分(民十八20),大衛對於這樣的把握,只能以類比方式應用在自己身上:見十六5、6的註釋。
27、28. 真正的比較。詩人如今站在較佳的立場,就能回顧過去的煩躁與嫉妒,而得到真確的瞭解。何必為「狂傲人……心懷不平」(3節)?其實他們必要死亡。我的敬虔難道盡歸「徒然」(13節)?其實我所有的是最重要、且對人惟一的益處(28節),就是親近神。
因此,雖然過去有一段時間,他所能做最好的事,就是把他的想法留在腦子�堙]15節),但現在他的口可以張開了。而在他所發現的亮光中,我們對他開頭的讚嘆句:「神實在恩待……那些清心的人」,又有了一番新的認識。
325 Right and Wrong(SCM Press,
1952),37頁。六次出處為第l、7、13、21、26、26節。
326 參 RV:「因為在他們的死中沒有束縛(或「痛苦」)。」這段中死亡似乎出現得太早。「在他們的死中」是單一的希伯來字,l#mo^t[a&m;分開來讀,可作 la{mo^; ta{m,即以下譯法中的楷體字之意:「……沒有痛苦為他們:健全與壯實是他們的身體。」(譯注:以上為直譯,經潤飾後可作「……他們沒有受痛苦,他們的身體健全又壯實。」)
327 Tennyson, Guinevere, 1. 647(Idylls of
the King).
328 如,用 ~@le{hem(「對他們」),代替馬所拉經文的 h@lo{m(「此處」」:用 mu^m lo{~ yims]~u^「找不到錯」),代替馬所拉經文的 me^
ma{le^ yimma{s]u^ (「一滿(瓶)的水將流盡」)。若要替馬所拉經文辯護,或可參我們的比喻說法:「吸收」或「吸取」別人的說法(參 Eaton 的看法)。
329 JB(參葛利紐)作「直到……我參透這奧秘」,但如此乃是將「直到我進入聖所」這直述句靈意化,並沒有什麼依據。
331 ~ahar 這個字,可以作副詞,即「以後」,「在那之後」等(如:創十18,十八5;利十四8、19等);也可以作介系詞,「在……之後」。後者(「在榮耀之後」)在此很難講得通,但七十士譯本認為是如此用,而 RP 將其修改為 ~o{rah](「在榮耀的路途上」)。若作「以後」解,則沒有這類困難。
332 W. C. Dix,「好像古時之人的快樂」。參,啟示錄四2以下,二十一22∼二十二5。
333 腓立比書一21。參,保羅既親切又長存的友誼,而這正是他的格言。
334 JB 所譯「為愛憔悴」有些過分。這個動詞若以介系詞 for 和其對像相連,可以有此含義,但此處它是單獨一字。──《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