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七十四篇
第七十四篇 蹂躪
這篇苦難之詩所描述的特點,很接近�l述亡國之慟的詩篇第七十九、一三七篇,及耶利米哀歌:即主前五八七年巴比倫攻陷耶路撒冷,摧毀聖殿的情景。最相像的段落,或許為耶利米哀歌二5∼9,正如本詩(9節)所言,先知之聲的沈寂是最大的打擊之一,使人再不知何去何從。AV、RV 用「會堂」(8節,和合本:會所),使人以為這是後期的詩,如主前一六八至一六五年伊昆芬尼斯(Antiochus Epiphanes)的大逼迫時期(據稱那時期也沒有先知:I Macc. 四46)。但在這�堿O否應譯為「會堂」,還可爭議,而大多數解經家同意,本詩寫於五八七年事件之後,不超過一代的時間。
第12∼17節語氣完全轉變,與第六十篇中段的凱歌有雷同之處,這可能表示是另一個人插入發言(注意前面為「我們」、「我們的」,這�堿偃瞍ヾu我的」),或者借用另一首詩帶來新鮮空氣,而那首詩是我們所查不到的。雖然隨後又轉為悲調,但至少讚美的操練,以及去思想其他事實,能促使祈求更具信心,或許也更迫切。
標題
訓誨詩與亞薩,見導論Ⅵ . C. 2及Ⅵ . B,51、47頁。
遭趕逐的選民(七十四1∼3)
本詩前半段開始與結尾為一連串的問題(1、10、11節),但並非全出於懷疑,其中仍然有信心的成份,因為真正的困惑不在懲罰的事實,而在看來已成無法挽回的定局。「要到永遠麼?」(1節,NEB;參,10節)──怎麼可能呢?這些豈不是「�諈�草場……�諈�會眾……�諈�?業」嗎?我們或許還可以加上,這是你親自挑選的,已長期保存的;因為第2節一連串的話,含義已是如此:�諝j時所得來的……所贖……所居住。有關此主題,請讀羅馬書十一1、2及29。
2. 記念的實質含義,見十三1的註釋。詩篇中常提到錫安為神在地上的居所,此主題激起各樣的情懷,此篇為大惑不解,第八十四篇為迫切嚮往,第六十八篇為歡欣雀躍,第八十七篇為普世異象,第四十六篇為無畏之信,還有許多不及詳述。至於本節,柏容(Perowne)說得好:「他們的歷史似乎可以總括為:從埃及得贖,神住在他們中間。此處這樣寫,第六十八篇亦然。」
支派一字有「杖」或「權杖」之意,古版本亦這樣譯;但這�堿O強調屬於神,為他的羊群,而非當作祂的工具來揮舞(參,耶十16類似的用法,賽六十三17則為複數)。
3. 舉步直譯為「舉起」,因此 JB 譯為「踮起腳走過這無盡的廢墟」,雖然生動,但卻不可靠。這字比較可能意為「快去」335;而廢墟是看來無法修復,而非一望無垠。
遭掠奪的聖殿(七十四4∼8)
在發問與祈求之後,詩人將事實陳明在神面前。這幅圖畫細節清晰,顯然是因印象深刻,無法忘懷,故此讀來格外有力。
4. 吼叫,NEB 的譯文更真切:「你仇敵的呼喊充塞聖所」。但「吼叫」可能意在將他們比作野獸。若譯作「咆哮」,或許更能將比喻與事實結合在一起。聖所(和合:會)一字是「聚會之處」(參,8節),讓人憶起「會幕」一詞,就是神應許會見他子民的地方(出二十九42)。以賽亞在聖殿中曾聽見撒拉弗「聖哉」的呼喊,以及神的聲音,相形之下,這一幕是何等殘酷。
記號(和合:旗)或許是軍旗(參,民二2,同一個字)。為記號是說明語,似乎多餘,但讓我們注意到一些很不同的「記號」,特別用在聖所:如可拉叛黨打成的香爐,以及亞倫奇妙發芽的杖(民十六38,十七10)。這些皆提醒人,聖所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對照之下,外邦的軍旗無疑為奇恥大辱。未來尚有更嚴重的褻瀆行為,但舊約與新約都認為,那是仇敵最後的進犯,也是將立刻遭殲滅的記號(但十一31;太二十四15)。
5. RV 的譯文最忠於這節困難的經文:「他們336好像(或,「要讓人知道他們為」337,小字)一群舉斧砍灌木林的人」。這句話刻劃出瘋狂破壞的景象。
6、7. 列王紀上六21、22、29說明,雕刻之工都覆上金子(RSV加上木頭一字)。如果這層金片還存在(參,王下十八16),第6節也許是描述在焚燒木雕之前,先將其剝下:參,列王紀下二十五13∼17,當時很注意將金屬收集起來,運到巴比倫。
8. 會所是第4節譯為「會」字的複數,請看該處註釋。如果此處是這個意思,複數就成了問題,因為神只承認一個聖殿(申十二13、14)。然而,這節經文也可能視耶路撒冷的聖殿,為神所住過一連串地方的最後一處(出二十24),如今所有地方都被摧毀了。參示羅(詩七十八60∼64)。如果它是指「聚會的地方」(參,「會堂」,AV、RV),在這樣早的時期,對主前五八七年的事件尚記憶猶新,並沒有清楚的資料可以證實這類建築物的存在。七十士譯本提出第三種可能性,將它解為「指定的節慶」,它也常具此意,但卻需要另一個動詞,即「使它停止」。到目前為止,還無法下定論,但權衡起來,第一個解釋似乎最有可能。
神的沈默測不透(七十四9∼11)
不再有「�諡I恩的記號」(參,詩八十六17的請求),更沒有先知的傳話,這種傷害比敵人尤深,因為「人得存活,乃在乎此」(賽三十八16;參,申八3)。惟一存在腦海中的記號,是屬仇敵的(參,4b節)。附帶聲明,先知的角色此處很清楚,是指一個人內心從神得到知識(摩三7),並能夠預見未來的事。參「你們的眼,就是先知」一語(賽二十九10)。
從歷史看來,這個呼聲很可能發自被遺棄在家鄉的那一群人,先前已經有百姓被擄到巴比倫,又有一批人遷到埃及去(耶四十三5∼7),以西結與耶利米就是先後被帶走的338。如今我們遙遙回顧,方知當初神似乎不予理會,其實乃是一段休耕期,將猶大的政治結構全然瓦解,以便引進另一個階段,建立教會,不再是國家,而其收成則何等豐碩。要到幾時(10節),總會有期限;為什麼(11節),也總會有答案。
上古的作為本雄偉(七十四12∼17)
此處突然爆發出贊美,見本詩開頭引言的第二段。
12. 然而神……,作者站在這基準點上,將本詩擲往一個新方向:許多經文亦是如此,如:詩篇二十二19(見註釋);以弗所書二4。代名詞我的或許暗示,現在是某位人士在主導,但所代表的卻是全國,四十四4、5的發言情形也與此類似(那�堛滿u我」和「我們」交替出現)。神……我的王一語,悄悄將注意力從地上的王國轉向天上的國度;前者是歷史中短暫的一段,出現甚晚,旋即被征服;但後者卻始自太初,所向無敵。(這兩者的對比在彌賽亞身上卻消失了,他亦是從太初就有;彌五2)與神所制伏的權勢和他所造的宇宙相比,人的仇敵及其破壞(4∼8節)就顯得微不足道了。那些異教徒在聖所「中」所做的事,和出埃及時神在地當中(12節,和合:地上)──仇敵認為那是他們的地──所做的事相較,簡直不足掛齒。
13∼15. 紅海的分開,及給予埃及──那深水中的蛟龍(和合:大魚;參,結三十二2以下)──致命的一擊,這幅畫面,與迦南的神話頗接近:巴力勝過那擬人化的海與河,以及龍(tnn;參,此處用複數 tanni^ni^m,眾蛟龍),和七頭蛇羅丹(Lotan,與�堨~雅堂 Leviathan(和合:鱷魚)相當339〕。但這�堛滬n點為,巴力在神話境界內的勝利宣告,神卻在歷史當中做到了──而且是為祂的子民做的,是施行拯救。後期的經文也曾用這類言辭形容與「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的爭戰(參,賽二十七1;啟十二7以下,十三1以下);但第12至15節乃是觀察地上發生的事,以生動的畫面描述出埃及的經過,從紅海(
有關\cs9里外雅堂(14節,和合:鱷魚),見上段註釋。怪獸被殺之後,屍首遭啄食乃是自然的結局,以西結書三十二4以下亦予以充分發揮,在那段中也以埃及為蛟龍(tanni^n)。RSV 認為享受盛筵的是曠野的禽獸(參 JB、葛利紐),而 NEB 則猜測是「鯊魚」;其實這些譯文都將希伯來文作了修改340,原文為「給一族,給住在沙漠者」(或沙漠動物,即將其解釋為「類」,如箴三十25;但見七十二9小字,及該處的註釋)。此段或許可解釋為指以色列人從埃及帶出來的財物;「他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出十二35、36);不過這說法可能有些強解詩的意境。食物是回應以埃及為死屍的比喻,並不一定指它實際供應的東西。
16、17. 現在詩人的思想飛騰,不只想到神是救贖主,更記念祂是造物主。黑夜也屬��一語,彷彿蘊藏著比喻;最後一個字和冬天,亦給人有同感;但詩人並沒有使用寓意筆法的跡象。不過,他乃是宣告:所有受造現象,包括其中的對比、能力與變化,都出於神。從本篇所�l述災難的景況看來,這個觀點防止我們急促下結論,就像約伯記最後幾章的功用一樣,使我們超越眼前的問題,而放眼觀望整個宇宙,看出是神以智慧在調和全局。
持續不絕的苦難(七十四18∼23)
因痛苦依舊存在,本詩以一連串迫切的祈求作結束。然而第1∼11節的問題(「為何?」「到幾時呢?」「為何?」)都止息了,這或許很重要。
禱文中有些不顯眼的特色很值得學習,可能作者寫時亦不自覺。第一個祈求是為神的美名(18節),與主禱文相符;第21節再度提出同樣的關切。另一個小地方,是常使用「��」,把敵、友都與神相連,而不單看其相互關係(參七十二1∼4的註釋)。再有,儘管所有事情都在動盪,但求神顧念其約,卻提供了穩定的立足點。
以下還有一些細節值得註釋:
18. 這�堬�22節的愚頑人都是 na{b[a{l,即在十四1出現的褻瀆神、耀武揚威之人,參該處註釋。
19. �踶F子的性命(和合:斑鳩),在古譯本作「承認�諵坐H的性命」(NEB),差別為一個字母(d 和 r 的不同,在希伯來文很容易弄錯)。但「鴿子」所流露的柔和情意(如:歌六9),也很達意。
20. 這一節 AV 的經文最令人恐怖,它將這地(和合:地上)譯為「全地」,將強暴譯為「殘酷」。RSV 較準確,因為本詩的景象限於一個地方341,而最後一個字的意思,也不像英文的「殘酷(cruelty)」那樣劇烈。但是若詳察當時光景,如耶利米哀歌五11以下所載(「玷污處女……吊起首領」),或後人的記錄,則「殘酷」並不算太強的詞,而「全地」也不算太廣的描寫。
335 NEB(「現在終於恢復」)將這動詞以其通用的含義來解釋,但將「你的步伐」修改,使這字(將「你的」去掉)變成副詞,如創世記二23。這樣處理雖巧妙,卻沒有根據。
336 這動詞是單數,不過可以指「其中每一個」。七十士譯本將這動詞與前一節相連,但讀作「而他們不知道」;參,JB、葛利紐,葛氏更進一步修改,假定原文為「我們不知道」。
337 AV 將這個動詞譯為「一個人出名」。
338 但請看本篇的開頭,及第8節的註釋,對其他可能的說明。
339 以賽亞書二十七1必定引用了迦南的資料,那�堣眹ㄙ漣峸e詞和名詞,乃巴力之詩中所用。見 Documents from Old Testament Times, D.
Winton Thomas 所編(Nelson,1958),129∼133頁。可對照的經文為:詩篇八十九10;以賽亞書五十一9、10。
340 MT 讀為 l#`a{m l#s]iyyi^m; RSV 將前一個字刪掉(參小字):Wellhausen
主張 la `as,可能是食物的同義字;NEB(「鯊魚」)保持其子音,但讀作 l#`aml#s]e^ ya{m,猜測可能由字根 mls](平滑)而來。見 K-B,
s.v.*
`amla{s]。
341 NEB 在此節將其擴大,即把 b#ri^t[(約)重新加母音,改作 b#riyyo{t[(受造物),這個字只出現於民數記十六30(單數):這種改法缺乏理由,不能令人信服。──《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