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一百零六篇
第一○六篇 沒有一課學會
本詩為前一篇負面的配對,記載由於人長期以來執意抗拒光,而形成的漆黑陰影。此處涵蓋的歷史,與一○五篇有部分重疊,始自出埃及,直寫到類似被擄至巴比倫的光景。但是早在大衛迎接約櫃進耶路撒冷(代上十六35、36)的那次事件中,就曾引用本詩的最後兩節。因此,究竟本詩是否指從前戰爭中被擄的經驗,還是歷代志上十六章借用本詩,以描寫隨約櫃而來的歡欣與禱告,並非當時曾逐字引用?這問題曾在九十六篇的導論中簡短討論過;亦見下文對第37節以下、第46、47的註釋。
儘管本篇暴露了人的忘恩負義,它仍是一篇讚美詩,因為真正的主題乃是神�琱[忍耐的愛。這是最後禱告的基礎(47節),也是結尾頌榮的實質──這頌榮不僅結束了本篇,也結束了詩篇第四卷(九十∼一○六篇)。
當讚美的神(一○六1∼3)
在開頭的哈利路亞(見一○四篇的註釋)之後,第1節與下一篇及一三六篇的第1節完全相同。也許這一節乃是種子,以後的詩篇都由此而生。善與慈愛等字,請見二十三6的註釋與資料。
3. 這節是詩篇所宣告的諸福之一(列於一1的註釋),它似乎一方面回顧第2節的問題,一方面展望即將陳述的長串失敗。換言之,要「表明祂的讚美(和合:美德)」(2節),不僅需要嘴唇,更需要生活;另一方面,本詩下文將陳明,雖然我們的罪能突顯神恩的浩瀚,但我們原有行善的義務,本當盡心竭力、無所間斷。常行公義一語,若與保羅的「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提後四2)相比,似乎還略遜一籌。
個人的請求(一○六4、5)
這則簡短的禱告,將個人與群眾作了優美的連結,一方面拒絕在群眾中迷失自我,另一方面卻又不退縮至自娛的角落。這令我們再度想到保羅,他的喜樂與冠冕,就是神的選民能夠興旺(如:腓四1;帖前二19,三8),他每日所擔負的,乃是「為眾教會掛心的事」(林後十一28)。
失敗的記錄(一○六6∼39)
責怪前一代的人是一回事,而看出他們是自己的鏡子,甚至自己也牽涉在其中,則又是另一回事494。第6節是關鍵語,將第7∼39節常出現的「他們」,與這�堛滿u我們」連在一起,使控告變成了認罪。凡讀此篇的現代人,也應當如此。以色列人乃是現今教會的前身;他們的罪不過是我們過犯的放大。
7∼12. 不信 此處藉著對比法,用不信的因素襯托出信的因素。起點是思想,其推論毫不考慮神已啟示的作為(
13∼15. 不滿 以色列人曾多次提出要求,盼望在曠野旅途能過得更舒適;這個事件取自民數記第十一章,最能披露這類經歷。以色列人在兩點上完全失敗,而主耶穌後來在曠野中卻全然勝利;一是身體的需求(她的大起慾心,民數記十一34記錄成地名以作記念,相形之下,主耶穌的自制無懈可擊),一是與神的關係,主不像他們一樣,因祂拒絕愚蠢的挑釁,不肯試探神。
15. 這是一句名言,陳明人若堅持到底,神會讓步,但是卻不會有好結果;此處所指最初的事件,是民數記十一18∼20,及第32節所記的警告與大難。不過這句話也顯示出一種模式,AV 的譯文表達得很好:「祂賜下他們所求的,卻打發貧瘠到他們的心中。」浪子就是一例,羅得的生平更為其寫照。反之,主耶穌隨時仰望(神的)指教(13節),便帶來美好的結果,即從曠野回來時「滿有聖靈的能力」。
16∼18. 嫉妒 民數記十六3、13記載,一批自以為義的人起來攻擊摩西,以為他擅自擔任屬靈與屬世之事的領袖,而此處以簡單的嫉妒一詞,一語道破其動機。人的特色是自吹自擂的自義,而聖經的特色則是直話直說。馬太福音二十七18為另一個類似的簡潔聲明:「是因為嫉妒……。」
18. 這�奡ㄗ麭Q火燒死(參,民十六35),顯然指可拉叛黨也包括在作者的思想中,雖然其領袖的名字未予列出。
19∼23. 拜偶像 保羅在羅馬書一23,陳述外邦人的罪狀,引用了本詩第20節的七十士譯本:他們將……榮耀換成……。無論是保羅、是本詩,或是神與摩西發怒的記載(出三十二10、19),都不容許我們認為,偶像不過是讓人對準一個焦點來敬拜真神。那明明是替換!這句中的形容詞,吃草,為令其羞慚的輕蔑語氣:而在這樣的選擇中,他們乃是丟棄了他們的榮耀(直譯,參 RV、NEB;又見耶二11),這是何等大的諷刺,因為他們沒有別的榮耀,惟獨他們所事奉的神是他們的榮耀。
23. 摩西……到祂面前站在破口(見和合本小字),這是句大膽的話,冒著我們可能誤解神的角色之危險,目的在使我們不致輕忽代禱的重要性。當時歷史的記載也是如此(出三十二7∼14)。然而其他經文指出,神渴望見到像摩西這樣的關切之心。以西結書二十二30、31尤其明顯,那�堛漸庰�與此處相同,不過卻將這看似矛盾的事,兩面的情形都寫了出來,同時強調,這樣的禱告絕非裝模作樣。整件事的關鍵在於:雖有「所以」,卻也有「不肯罷休的若非」(23節,參結二十二31)。
24∼27. 退後 這是「真相顯露的時刻」,因他們公然拒絕進軍迦南(「我們回埃及去」),而少數不同意者幾乎遭人用石頭打(民十四4、10)。以色列人所藐視、不信的,不只是「那美地」與神的應許(24節),而正如神所說,是祂自己(民十四11)496。神起誓的譬喻說法(26節,參,民十四28:「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顯示這是當代人命運的轉捩點,從此以後,他們將在曠野漂流、倒斃。
27. 分散的威脅,在相當早期已經出現(利二十六33以下),摩西的臨別贈言也予以肯定(申二十八64以下)。
28∼31. 背道 民數記二十五1記載,以色列人「與摩押女子行起淫亂」,而危害最大的,則是這事帶來的屬靈淫亂:「以色列人與巴力毘珥連合」(二十五3)。本詩也同樣指出這點,並加上一個細節:祭死人,民數記沒有寫這件事(除非死人是對偶像的諷刺)。不過聖經屢次提及禁止向死人膜拜,顯然這是以色列人很大的誘惑,她的鄰國亦必不免。請特別參考申命記二十六14。
非尼哈快速的插手,「為以色列民贖罪」,因他滿足了神審判的要求(民二十五13),而這亦是贖罪的要素之一(參羅八3下)。在另一次危機中,亞倫「為百姓贖罪」,以大祭司身分,站在活人與死人中間,拿著象徵獻祭與代禱的香(民十六46以下;參,利十六11∼13),這又是贖罪的另一要素,在希伯來書中有詳盡闡述。神對非尼哈的贊賞摘錄於第31節,細節則記在民數記二十五11∼13。算為他的義一語,令人想起亞伯拉罕的稱義,及我們的稱義(創十五6;羅四3、23∼25);幸好我們所要效法的,是亞伯拉罕的信心,而不是非尼哈的熱心!不過我們能如此,是因審判已經執行(在義者身上,代替不義者),贖罪已經完成──不是象徵,而是完全實現!
32、33. 激怒 這是記在民數記二十1∼13的事件,當時摩西在怒中擊打磐石。此處很公平地�l述了各人的責任,那時摩西首當其衝,因這是身為領袖必須付出的代價;不過,神絕不會是非不分。
34∼39. 學像異教 這一段與申命記三十二15∼18立場相同,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19∼22中引用該段,討論基督徒如何面對異教文化。這三段經文都同意,雖然偶像是虛假的(本詩甚至沒有稱之為神明),然而其背後卻有魔鬼;因此它們不只是欺騙的工具,更是網羅(36節)。
37. 以下 摩西的律法中明文警告,不可向摩洛獻人為祭(如:利十八21);但是此處則記有此行動,而無辜人的血一語,是王國衰敗中的徵兆(如:王下十六3,二十一16;耶十九4、5),因此本篇似乎是晚期的作品。但是也沒有理由可認定,在黑暗的士師時代,不會發生這類事情,甚至我們還知道,有一次他們向耶和華獻這種祭(士十一31)。
審判中的憐憫(一○六40∼46)
約書亞死後,過了一個世代,審判就必須開始,以後則以可悲的規律不斷重現。第40∼45節的故事,在士師記中例子眾多,背道、呼求、釋放、再度背道,循環不已。但第46節很難放入那段早年的歷史。這類蒙恩的例子(所羅門在獻殿時,曾為此禱告,王上八50),只在後期的記錄中才有(如:王下二十五27∼30;拉一2∼4)。
禱告讚美的因由(一○六47、48)
第47節的禱告,一方面是基於承認了全國的罪,一方面又抓住神的�琱[忍耐,這便是全詩的要旨。這種禱告神最樂意回答。歷代志在記載大衛迎接約櫃時(代上十六35、36)497,將本節與下節也記在吟詠的詩中,如此便強調了一個事實:悔改在讚美中總有一席之地,而讚美在悔改中也有份。
因此,第48節成為很合適的結尾高潮,因本詩的主題為:神的�琱[忍耐勝過人的反覆無常。它也成為結束詩篇第四卷的美好頌榮。
494 一部分困難是,不同的誘惑測探出不同的軟弱。惟有主耶穌才能看出,殺害先知的一代與為他們修墓的一代,其實完全相同;這種態度不久就顯明了出來。
495 與至高者作對(`elyo^n)一詞,將希伯來文作了一點修改。後者作「在海邊(`al-ya{m),在紅海邊」,這形式也講得通,七十士譯本給予非直接的支持。
496 「被輕視」,這�堿O用另一個類似的動詞。
497 見本詩開頭的註釋。──《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