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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一百十六篇

 

第一一六篇 我拿什麼報答祂?

  本詩是因神奇妙地回應禱告,而獻上的頌讚,全文散發著歡愉,感恩之情動人心弦。他來到聖殿,告訴所有會眾事情的經過,並盡心竭力向神還他所許的願。

  這一類詩篇一旦寫成文字,就能幫助許多人,在公開感恩時能找到合適的話來表達527。至於詩篇中的這類讚美,究竟是否出於專業人士之手,以應這種可能發生狀況之用,或者,是否至少其中有一些是個人經驗的直接產品,這問題在導論{\LinkToBook:TopicID=105,Name= Ⅲ 近代詩篇研究的一些潮流},13頁以下曾討論,尤其見24∼26頁。也許每一項個案的答案都不單純,但若有一篇詩具備自動自發的特色,則非此篇莫屬。即使作者引用了其他詩篇,也「因著他自己最近深刻的經歷,他為這段文字加添了新的活力」(克巴確克)。

  七十士譯本與武加大本視本詩為兩篇,第二篇始自第10節(但有些希伯來抄本在11節之後亦有類似的分法)。

{\Section:TopicID=682}回顧往日痛苦(一一六1∼4)

  JB 的第一行譯為:「我愛!因為耶和華聽見……」──完全忠於原文。有可能在抄寫過程中,耶和華與「因為祂聽見」被對調了位置(這極有可能,因為「愛」需要對象),無論如何,用現在式是正確的528。詩人不單在回憶往事,也從其中引出一項永久的把握(「祂聽見我的聲音」),並作出終生的決定529(「我一生要求告……」,2節)。這是全心信靠神(參,羅十12、13),公開敬拜祂的決定(參,創四26,十二8)。

  3. 這幅圖畫引自十八4、5,它所描寫的人,不是在各樣危險中擇路而行(RSV 有此意),而是已經被抓住、捆住(「死亡的繩索將我緊緊捆住」,JB)。譯為痛苦的,是一個少見的字,也帶有限制之意,在別處指海峽(「陰間將我握緊」,NEB)。舊約的詩中,死亡與陰間皆採積極主動530,魔掌伸向活人,以疾病折磨他們,或以沮喪令他們崩潰;因此這位詩人的艱難,可能是無藥可治的病,或是(如:11節所示)傷心絕望的經驗;也可能兩下夾攻,就如約伯。

  4. 面對這樣無情的攻擊,惟一的避難所就是耶和華的名。這幾個字是強調語,而動詞則顯示出禱告的迫切:「我不斷求告」(參,安德生)。這就是轉捩點;從其中所學到的功課則永誌不忘:在第2b、13b、17b節,這一詞似乎成為疊句。

{\Section:TopicID=683}回顧著所蒙憐憫(一一六5∼11)

  這段突發的讚美,事先沒有任何提示,藉此方式亦表達出作者的心情;此段再度回到發覺禱告蒙允、情勢大轉的歡欣。羅馬書七25也與此類似,突然歡樂起來!

  6. 單純的人(和合:愚人)相當富啟發性,因為在舊約中,這種人毫無美德可言。用「愚人」來形容他們,亦不為過,因這些人容易受騙、缺乏思想,箴言各章常出現他們遇到麻煩的蹤跡。詩人將自己與這些人認同,是出於謙卑;而神居然會花時間在他們身上(若「他們」可作我們的代名詞),則是神的謙卑。

  7. NEB 將第一行譯得非常簡鍊:「再度安息吧,我的心。」神究竟賜下怎樣的厚恩,下節將予披露。

  8. 這幾節將救恩展示在我們面前;或許此處的用詞是描寫地上的福樂,但卻具有其最深刻的含義(參,如:羅八10、11;林後六10;猶24)。本節的前後兩行借自五十六13a,但中間那行,我的眼免了流淚,則是新的,因此增添了個人的色彩,亦成為悲傷往事的對應,如第11節。

  9. 作者又受到大衛榜樣的鼓勵(五十六13b),讓感情來激發意志,使歡欣化為實際行動,透過這個新的決定,得以長遠奉行531。在耶和華面前行,就像新約的「行在光中」,既要求付出,又給予把握;TEV 譯為「在耶和華面前」,這樣的人完全曝光,但也與神全然為友。

  10、11. 除了 NEB 之外532,大部分現代譯本都贊同 RSV 對第10a節的解法:「我曾守住信心,即使當我說……」。保羅採用七十士譯本的翻譯:「我因信,所以如此說話」(林後四13,和合本同),這口氣比我們的希伯來經文要強。後者形容發言人以信心為基本態度,即使這信心受到極大的壓力,也不動搖。底下幾節很快顯露出想要為神說話的心。正如鄧尼(James Denney)的註解:「本篇從這裡開始到結束,以公開承認神作中心,視之為信心的責任。」533

  如此,本詩作者就澄清了一件事──其他詩人也常這樣描寫:感到困苦(10節)534或失望時(11節),說出感受,甚至用極痛苦的語氣講(NEB 用「驚恐」代替急促,11節;見三十一22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265,Name= 碰壁的人(三十一9∼24)}),並不表示信心已消失;而在苦難侵襲時,這甚至是信心必定復興的保證。其實,疼痛會促使人求醫,困難也會令人向神求告。此處的兩個驚嘆句(10b、11b節),暗示了這種懇求;萊特的詩與它們照映,讓我們可以更容易看得出來:

  「所有幫手都失敗535,安慰逃離536,

   無助者的幫助阿,請與我同住。」537

{\Section:TopicID=684}熱切的感恩(一一六12∼19)

  本詩邁向感恩的高潮:這祭先向神獻上,再賜回給人,「在耶和華面前」享用(利七11以下;申十二17、18)。

  12∼14. 這一段以最簡潔、最直接的話,讓人一窺神的恩典與人的回應;這樣美好的�l述,連新約也難出其右。NEB 將第一個問題與其出人意料的答案表達得很好:「我怎樣才能報答耶和華……?我要將救恩的杯拿在手中……。」(這個杯可能指以飲料為祭,TEV 如此猜測,參民十五10。但救恩的杯意指神賜人的恩典,像詩二十三5,而不像人給神的禮物。)本來我們只配得代表審判的「起沫之杯」(參七十五8),但這杯則正好相反,且是甘心獻上的,因此它正可將福音的模式展示出來。人在能有所獻之前,必然曾先求告(參13b,及l、2節),又已經領受。他惟一能獻上的禮物,便是感恩的債(14節)。

  我要舉起(13節)可能不是正確的翻譯,這個字雖用來描寫舉目、舉手、舉頭等,但在論到身外之物時,卻指攜帶或拿起。因此 NEB 意譯為:「我要拿在手中」(另外有動詞可表達將東西舉起)。

  15. 寶貴或可指「極具價值」,但亦可指一較不愉快的意思:「代價極重」。NEB 以前者解(「忠心至死之死……十分寶貴」);但詩人既蒙拯救,脫離死亡(3、8節),因此第二種含義的可能性較大。JB 表達得很好:「忠貞之士的死,對耶和華是極重的代價」(參,太十29∼3l;而約十28、29為其最絕對的話)。

  16. 這才是活祭;禮儀之祭不過為其指標(參,四十6∼8,五十一17)。這種自願的捆綁(�諈犒略H,即「�諈漸ㄨ瓷v),比能斷開的死亡繩索更堅固。

  17、18. 雖重複第13、14節的話,但似乎有一重要的不同:以「我要獻」代替了「我要拿」(13節,見其註釋)。

  19. 最後可注意,本詩雖以個人熱切的信心、愛心為特色,但與地方上公開、正式表達崇拜的方式,並不互相衝突。這股熱火不是內向的,只單獨在燃;將它放在群眾當中,必會點燃他人,而使火燃燒得更久、更旺。

 

527 我們這一代這樣用的例子,為1662年禱告冊,其中為孩子誕生的感恩,幾乎完全採用詩篇一一六篇。

528 不然就是另一種連續的時態,或是未來,或是過去。

529 「因此……只要我活著」,直譯為「在我的日子中」。有些現代譯本喜歡作「凡我求告之時」(參 JB、NEB、TEV),但這樣必須無緣無故刪除希伯來文的「和」,又將「日子」的子音重換母音,將 b#ya{may 改成 bi^me^。

530 進一步說明,見詩篇六5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54,Name=「耶和華啊,求�踶鄏^」(六1∼5)}。

531 譯為現在式(RSV、TEV)雖然也有可能,但上下文較支持未來式,「我將行走……」,大部分譯本也如此譯。這與五十六13明顯要強調的事一致,(直譯)「……拯救……以行在神面前」。

532 NEB(「我以為的必定會被掃除」)將 ~@d[abbe{r(「我在說」)改為 ~eddabbe{r,假定是第二個字根 dbr「轉背」、「毀滅」的 hithpa`el 字形(譯註:希伯來文動詞七種變化之一)。參 L. H. Brockington, The Hebrew Text of the Old Testament(CUP, 1973),該處。

533 The Expositor's Bible: 2 Corinthians(Hodder & Stoughton, 1903), pp.165, n.3.

534 這是譯為受苦之字的基本意思;但 JB、TEV 的副詞「完全地」將它太過誇大,應該譯為「大大地」(RSV)或「劇烈地」(葛利紐)。

535 參,11b節。

536 參,10b節。

537 H. F. Lyte, 'Abide with me'.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