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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廿六篇

 

神必顯明公正(二十六1∼12)

  詩人身處逆境,受�朽c勢力的壓迫,然而卻堅貞不屈,忠於他所信靠的神。他那純全的生命,使他能肯定地、滿懷信心的仰望神為他伸明公正(1、11)。雖然困境仍在,但他的信心領他去到那「平坦地方」(12)。

 .詩人求神顯出公正(1、9∼11)──「伸冤」是通過審判將公正顯露。在此,詩人以神為公正的審判者。9∼11節更是詳細地解釋了伸冤的意思,就是惡人必被除掉,義人必然得贖。

 .詩人的把握(1∼3)──詩人之所以能呼求公正,是因為他的生命完全,與神的關係密切(1),經得起神的考驗(2)。這是基於他遵行神的真理,不斷地經驗神的愛(3)。他的經驗成了他呼求蒙應允的確據。

 .完全生命消極的一面(4∼5)──「沒有……同坐」就是沒有任何認同的參與。「不與……同群」表示不與其共同出入;「恨惡惡人的會」意思是不參與那商議惡事的會。

 .他的行為表現出他那嚮往神同在(8)的心,正如詩篇多處洋溢渴慕居於聖殿、神山的感情,如「住在耶和華殿中,直到永遠。」;「在神殿中住一日,勝過在罪人帳棚中住千日」等。

 .詩人得�扣I求的應允(12)──「平坦地方」是一個毫無障礙和危險的地方。這是指�戌w全、穩妥、通達而內�堨]含�忖膝羲熒N思。這是詩人所求的,亦是他憑信心已經得�忖F的。

祈禱 神啊,如果我要求�謔V我顯出公正,求�諝�教導我以完全的生命向�諢A阿們!──《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