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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第十章

 

Ⅱ 所羅門的箴言(十1∼二十二16)

{\Section:TopicID=162}「與少年人的生活有密切關係」(十1)

  這是九12的真理的另一面。你可以單獨作出抉擇,但那不可能是私人的抉擇。這個事實使我們更清楚明白不應得之苦難的問題,提醒我們:人們所賴以維繫彼此之關係的因素(最大的乃是愛)若失去了,生活可能會少一點痛苦,但卻是無法估量的貧乏。

  參十五20,二十七11,二十八17,二十九3。

公義是最安全(十2、3)

  這些言論在四個層面上顯為真實──邏輯上、神意上、屬靈上、永恆上──雖然第四個層面是越過了箴言正常的範圍(但見十一7,十四32,AV、RV)。那就是說:(a)罪就跟愚昧一樣,會使生活的結構變形,至終只能以崩潰結束;(b)無論神如何任憑我們,祂仍然掌管著一切;(c)義人在世上的光景無論如何,他們才是真正富足的人(參20∼22節);(d)在來世中,公義必然是完全的。也見十三21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246,Name=報應(十三21、22)},以及分題研究:「生命與死亡」及附屬部分{\LinkToBook:TopicID=139,Name=生命與死亡},原書第53∼57頁。

  參蒲他(見導論:「Ⅱ 在古代世界中的智慧」第四段{\LinkToBook:TopicID=105,Name=Ⅱ 在古代世界中的智慧},原書第13頁):「惡行永遠不能使它的保證具有任何意義,得著財富的(可能)是騙子,(但)能以持久的卻是公義的力量」56。

  根據上下文看來,「魂」(nep{es%,3節,AV、RV;中文聖經皆未譯出)不是與身體相對的,乃是指生命,人,甚至食慾(二十三2)。所欲的(和合、RV),應該譯作「切求」(RSV),AV 卻譯成「資產」。

 

56 ANET, p.412b.

勤勞工作──它的物質與道德層面(十4、5)

  這兩句話巧妙地成對出現。它們結合在一起,平衡了第3節的寂靜主義,而第5節更強化了第4節的力量。你可能反駁第4節說你對致富不感興趣,但第5節卻回答你說:如果貧窮不是一件可恥的事,偷懶卻是羞辱。除了你自己的名字之外,你還必須考慮到別人的美名(子)。

  智慧(5節,和合、AV、RV),或「明智」(呂譯、思高、RSV)是 mas*ki^l(見分題研究:「Ⅰ 多面的智慧」第3點{\LinkToBook:TopicID=113,Name=Ⅰ 多面的智慧},原書第33∼34頁)。勤勞的基本意思是敏銳,所以,「敏捷」是比較適切。

良善帶來持久的福分(十6、7)

  強暴蒙蔽惡人的口……(和合、AV、RV),這譯法比現中、RSV 的好,後者將主詞與受詞顛倒過來:見第11節的討論{\LinkToBook:TopicID=169,Name=甜水與苦水(十11)}。蒙蔽的口可能會使人想起長大痲瘋的人(利十三45),或是舉哀之人(結二十四17),然而在這兩處經文中的動詞是「遮住」。哈曼被人蒙上臉(斯七8)是死到臨頭的象徵。但比較簡單的方式是將它解釋為(就像我們的俗話所說的):人的邪惡寫在他的臉上。相反的,福祉也同樣是明顯可見的,可能被認為是由感激之鄰舍所祈求而得的(參,十一26),或是直接由神所賜下的(參22節)。福祉與羞恥同樣都是會繼續存留的(7節)。

  也見二十一24,二十二1。

順服的人與頑固的人(十8)

  即使是在人類的學習領域中,那些傾向於「高談闊論的人」都是第二流的人物。傾倒(和合、AV、RV)太過中性了,毋寧譯作「被推落、被踐踏」。(第二行重現在第10節的希伯來文經文中,見該處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68,Name=惹禍易,改過難(十10)})。

無所隱藏,無所懼怕(十9)

  本節的兄弟──二十八18──指出建立在欺騙之上的事業必忽然瓦解。「安穩」(和合、呂譯;思高、現中「穩妥」,AV、RV「安全」)的希伯來字所提示的,乃是心思的狀態:「有把握地」、「逍遙自在地」。「被人知道」(呂譯註、AV、RV):湯瑪斯教授堅稱這個字經常都應該是譯作「蒙羞」(參,呂譯「必受虧損」),這也適合此處的上下文,但和合、思高、現中、RSV 之敗露恰恰吻合。

惹禍易,改過難(十10)

  照著現有的經文(和合、呂譯註、AV、RV、RSV 邊註),本節的意思乃是說:小動作能夠造成大傷害,而喋喋不休的愚昧人則成了難以忍受的。但第二行似乎是受第8b節影響而來的,七十士譯本可能保存了真正的原文,而且形成令人驚奇的對句:「坦白勸責人將締造和平」(呂譯、Moffatt),思高、現中、RSV 都接受此一譯法。

甜水與苦水(十11)

  生命的泉源(和合、呂譯、思高、現中,RV、RSV;不是 AV 之「井」)在詩篇三十六9追溯到它終極的源頭──耶和華──那�堙A但在這�婸P十三14,十四27,十六22,卻認為是從良善而智慧之人�堶探擖X的。這個令人欣喜的隱喻,在以西結書四十七1∼12予以詳述,該處之神蹟式的水是從聖所流出的,「這河水所到之處,百物都必生活」。耶穌也使用這個隱喻為例,來說明聖靈的恩賜:約翰福音四14,七38、39(亦見箴言三11∼20,注意第13∼18節的註釋,並分題研究:「生命與死亡{\LinkToBook:TopicID=139,Name=生命與死亡}」,原書第53∼57頁)。

  強暴蒙蔽惡人的口,與第6b節完全相同。強暴這個字本身最好譯作「敵意」或「災害」(在出二十三1用來指作假見證」),就著文法來說,它在這�堨i以作主詞或受詞,呂譯、現中、RSV 採用了後者(「惡人的口覆滿著強暴」),這當然是希伯來文經文的字序所提示的。但相同的字序也出現在下一節經文中,那�婸P「強暴」相關的字眼顯然是主詞。這個事實,連同它在這裡與第6節(見該處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65,Name=良善帶來持久的福分(十6、7)})所形成之較佳的平行句,似乎較有決定性地偏向和合、思高、AV、RV 的譯法。

惹是生非的人──使人和睦的人(十12)

  遮掩的意思並不是「補償」(像許多人經常引用這節經文時所暗示的),它的意義顯然是從它的對偶──挑啟(這�堙^、「洩露密事」(十一13)、「把一件事反覆重述」(十七9,見呂譯、RV)──而來。這�堜珛菢囿漪O復和,但必須由向我們提出警告的其他經文來平衡,就如遮掩自己的罪(二十八13),或逃避接受責備(如:二十七5、6)。這節經文引用於彼得前書四8;或許在哥林多前書十三7(該處之「包容」的意思是「遮蓋」)與雅各書五20也都隱約提及。

人──神的代言人或神的騾子(十13)

  第一行並非同義字之重複:參「出於內心之豐富……」──那就是說:如果你的心思蒙了光照,智慧就必洋溢在你的話語中,也因而流進別人的生活�堶情]參11節)。如果你的心思是關閉的,神仍然不會棄你於不顧,但卻是用強制力來對付你:參詩篇三十二8、9。

適切的沈默(十14)

  積存(呂譯「含蓄著」;現中「吸收」;思高「隱諱」)在這�堛熒N思是:「儲存起來,留待適宜的時機」,也就是說:它是論及慎思明辨,而不是論及博學。第二行末尾字面的意思是:「是迫在眉睫的毀滅」;所以和合本作速致敗壞(參,呂譯「催促著敗落」;思高、RSV「招致逼近喪亡」)。

別輕看金錢(十15)

  將本節與第2節,和第16節平衡起來。可能有人會告訴你沒有錢就算了;你當然必須評估金錢低於誠實,但別受這些話影響而輕看財富;別因著懶惰或浪漫主義而擁抱貧窮(關於必須面對之更進一步的冷酷的事實,見十四20,十八23,十九7,二十二7)。

收入──用途與濫用(十16)

  注意生與罪之間的對比,加強了前者的屬靈含義,這是在箴言中經常可以看到的(見分題研究:「生命與死亡{\LinkToBook:TopicID=139,Name=生命與死亡}」)。這�堜珣郋玊畯怐漸\課是:一個人不應該把自己生活的素質歸咎於貧窮或富有;一個人使用他的財產,乃是照著他的性格,將財產用作善或惡的工具。〔勤勞(和合、AV、RV),而不是「工價」(呂譯、思高、RSV),在希伯來文中是一個單數字,經常都代表一件事與其後果;它在第2行的平行字眼直譯是進項。〕

繼續受教,你就繼續長進(十17)

  「走向生命之路」(希伯來文,思高、RSV),是本節與前一節所共有的詞句,強調的事實是:生命不只是生存而已,而是要去達到的質素。注意在謹守與違棄之間的對比,也就是說:不僅必須聆聽訓誨,還必須長期地、堅定地持守這訓誨。

心懷忿恨之人的困境(十18)

  在你的心中若有了忿恨,你在言語上所表現的,必然是詐欺者或愚昧人。(七十士譯本以「公義的」代替說謊的,所以 Moffatt 自由地譯作:「好人必不發洩他的恨意」;但希伯來文已經能夠說明令人滿意的含義。)

言語──好話與壞話(十19∼21)

  19. 要謹慎使用言語!

  20. 言語的價值,就是你的價值(注意舌與心之間的平行,和合、呂譯、思高、AV、RV)。

  21. 言語是好是壞,完全在於你如何使用它們(義人所得的養分足以餵養別人;愚昧人甚至不足以餵養自己)。

不朽的財富(十22)

  希伯來文加上一個強調的代名詞(像AV、RV 一樣):「它使人富足」──也就是說:別無他物能以如此。(呂譯、RV、RSV 在附註中列出第二行的另一種讀法,現中則置於正文中,這讀法有點牽強,而且產生的含義頗值得懷疑。托伊指出:詩篇一二七2「所主張的並非勞碌本身是無用的,無用的只是沒有神的祝福伴隨在其中的勞碌」。)

嗜好──頹廢的或健全的(十23)

  AV(= RV 邊註)的譯法太過將第二行從第一行孤立出來了(包括在句法上與含義上),而且使之成為只是同義字的重複而已。RSV 的譯法是從 RV 衍生而來的:「但智慧的行徑為……所樂」,世人嘲弄「掃興的人」,但這一行卻給了他們答覆(第一行則是說明了他們的理由)。

  〔有些釋經學者以行惡(和合、呂譯、思高、現中、AV)為全句的主詞,將智慧修正為「憎惡」或「毒害」,所以 Moffatt 譯作:「但它對通情達理的人而言,卻是非常厭煩的」;但這一點並沒有原文的支持。〕

惡人的不安全(十24、25)

  「懼怕」(24節、AV、RV)乃是指所怕的事物(參28節),而不是懼怕的情緒,所以和合、呂譯、RSV 皆作惡人所怕的。在今世,這懼怕經常是持續不止的;在終極的含義上,這是無可逃避的,因為惡人所畏怯的,至終乃是神;而他卻必定要站立在祂的面前。就著終極的含義而言,義人所願的也是神;而「他們將要見祂的面」。「在末日,宇宙所喜愛或懼怕的那榮面,必定會轉過來面對我們每一個人,或是以某種表情,或是以另一種表情;或是賜下無可言喻之榮耀,或是使人承擔永遠不能補救或掩飾的羞辱。」57

  25. 「怎樣……照樣」(AV):說得更恰當一點,「當……的時候,那時……」(參,RV、RSV)。這一節經文與第25節在一27是結合起來的。惡人把一切都建立在短暫的事物上,他知道短暫的事物若過去,他也就完了。參詩篇第一篇;馬太福音七24∼27。

 

57 C. S. Lewis, 'The Weight of Glory', Transposition (1949), p.28.

氣死人的懶惰蟲(十26)

  見分題研究:「懶惰人」及附屬部分{\LinkToBook:TopicID=120,Name=懶惰人},原書第40∼42頁。

堅實的確信(十27∼30)

  一般性的解釋,見第2、3節。

  29. 最好是將本節看作是只有一個主詞,所以,對義人而言是保障(勝於 AV 之「力量」)的,卻是惡人的敗壞(和合、Moffatt;或「驚慌」,二十一15,RSV)。希伯來的子音,使得主詞可以是道(和合、RV)或「耶和華」(RSV;呂譯「永恆主」);後者比前者更切合保障,因此是比較可取的。關於這種兩面的果效,參何西阿書十四9;約翰福音十五22;彼得後書二21。

  30. 地上(RV、RSV):見第21、22節。

嘴唇的果子(十31、32)

  31. Moffatt 譯作「發出智慧的芽苞」,將第一個動詞的意義表明出來。這�婸P第32節之乖謬的(和合、AV、RV)是來自字根「轉變、扭曲」,以乖僻為它主要的觀念,同時也有歪曲不正的含義。

  32. 這�堛漕末蛈P時兼具恩典與真理,而乖僻不只被認為是與智慧相反(31節),也與能令人喜悅之事相反。──《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