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第廿八章
「無可懼怕之處」(二十八1;詩五十三5)
膽壯:「有確信」是比較接近的意思。正直的人就像獅子一樣,不需要細查他的背後,緊跟在他後面的不是他的過去(民三十二23),而是他的後衛:就是神的良善與憐憫(詩二十三6)。
爭權奪利(二十八2)
在剛滿兩百年的歷史中,北方的以色列國由於它的罪惡而更換了九個王朝,每一個都像第一個一樣,都是以謀殺而篡位的(見神在何西阿書七7,八4,十三11的評論)。由於大衛的緣故,猶大國雖歷經了三個半世紀,卻只有一個王朝。國(和合、AV、RSV),更好是譯作「安定」(RSV)。
奇怪的
有些人傾向於與七十士譯本一起讀作「惡人」(希伯來文 ra{s%a{`;參,呂譯),就像第15節一樣,而不是讀作窮人(ra{s%),理由是說
神的律法是人的堡壘(二十八4)
若是沒有啟示,一切很快就都變成相對的;若是抱著道德的相對論態度,就沒有什麼事是十分值得去抨擊的。所以舉個例來說,
神的律法是人的光(二十八5)
羅馬書一21、28揭示了第一行,就如羅馬書一18∼32揭示了前一則箴言一樣。至於第二行,參詩篇一一九100;約翰福音七17;與 RV 邊註所列舉的其他參考經文。
他值多少?(二十八6)
見十九1。這�婸P第18節的「道路」(AV)是雙數字,強化了已經呈現在乖僻(或更好是譯作「邪曲」)中之言行不符的觀念。
引以為榮的兒子(二十八7)
這一節經文萃取了二十三19∼25那段動人心弦之經文的精華。
勒索者的遺產(二十八8)
這過程即使經常是極緩慢的,卻是像「溫柔的人……必承受地土」這應許一樣確定。參考,再過一些時候,迦南人所造「又大又美」的城邑,注定是要給以色列人享用的。
厚利或「利息」(RSV):摩西的律法指出其合法性得視其處境而定;根據經濟學的角度看來十分合適的(申二十三20),卻從家庭關顧的角度被宣告為不恰當(申二十三19)──就如醫生替自己的孩子看病卻收費。
無私的禱告(二十八9)
以宗教上的修行來賄賂良心也是如此。見十五8所列舉的參考經文。
導致其他人敗落(二十八10)
這引出了基督某些最強烈的言語:見馬太福音五19,十八6,二十三15。它的動機各不相同,如:恨惡崇高的標準(摩二12);以自己的見解為傲(西二18);渴想支配人(提後三6)。一貫不變的乃是:隨時準備利用其他人達成自己的目的(參,彼後二15、18)。
至於落入自己的坑�堙A參二十六27。
被人看穿的虛榮(二十八11)
就如詩篇一三九23所禱告的,神搜尋的目光可能必須以不被人歡迎的形式來接觸一個人──以評鑑(或輕蔑?──見二十五27)的眼光凝視他所認為是拙劣的一個人。這句話�堶捧t示了三件事:(a)智慧是不分階級的;(b)驕矜自滿不是智慧的徵狀;(c)一個人的同輩未必總是他最佳的評審員。
一個人的快樂(二十八12)
這主題重複出現在第28節與二十九2。見十一10的註釋。
「歡欣」(AV):即有理由高興;所以和合本作得志,RV、RSV 作「凱旋」。躲藏(和合、AV):直譯為「願意(即必須?)被搜查」。參阿摩司五13。
埋藏罪惡,就保留罪惡(二十八13)
舊約聖經對第一行所作的典型擴充是詩篇三十二1∼4;而那首詩其餘的部分則是第二行的詳細解釋。在新約聖經中,見約翰壹書一6∼9。
「當存戰競而快樂」(二十八14)
敬畏:希伯來文使用一個強烈字眼的強化形式來表達,即「在極大的敬畏中」;與第二行的剛硬恰成對比。腓立比書二12∼18為從如此無望的枝幹綻放出來的快樂作了見證。
無知的
以野獸比擬所暗示的申斥,在第16節明確指出。在神眼中,
殺人犯(二十八17)
頭一個片語不能是主動語態(如:AV)。這個動詞的意思是「受欺壓」,所以 RV、RSV 作「負著」,「載著」,然而它在其他地方總是指客觀的壓迫。這則箴言敘述了犯罪之人自己的良心一旦覺醒,就急速奔向他的刑罰(就像受擊打的亞撒利雅一樣,代下二十六20)。二十四11、12必須與這則箴言連在一起來解釋(就如德里慈所指出的);前者所禁止的是對於苦難漠不關心;後者所禁止的則是與司法的過程有所衝突。參民數記三十五31。
無所隱藏,無所懼怕(二十八18)
見類似的箴言,十9。立時(和合、AV、RV)直譯為「在一個之中」;也就是說:或是在一次的擊打中,或是在他所試著要結合的那「兩條路」中的一條(見第6節的註釋)。
勤奮與客串(二十八19)
RSV(「滿了糧食……滿了貧窮」)帶出了被 AV、RV 所隱蔽起來的對稱片語。一個比較不對稱的版本出現在十二11。
他值得什麼?(二十八20)
神對這個問題所作的答覆,不是照著人類的見識;而祂的答覆卻是最終的定論。參第22節,與二十21所列的參考經文。
徇私偏愛(二十八21)
十八5的重點是在於對別人不公平;這�堳o是著重在審判者自貶身分的舉動。參 Moffatt 較自由的譯法:「──去犯罪,被一塊餅給賄賂了!」賄賂的代價可能還要更低,比如只是想像受到強者的贊許;而傳道人(結十三19)也與法官一樣容易受誘惑。
吝嗇鬼的失算(二十八22)
吝嗇或貪婪的靈(惡眼,和合、AV、RV:參,二十三6;太二十15)確保了內在的貧窮(參25與27節),即使外在的財寶仍然持續。也見第20節。
受歡迎之直言無諱(二十八23)
參二十七5、6,二十九5。後來的希伯來文(ah]@ray)令人困惑。(a)它看起來好像是「在我之後」(即:「就如我所指示的」);但是卻突然迸出個人的語氣來。(b)它可能是個罕見的副詞形式(參,ma{t[ay)。(c)德萊弗以之為巴比倫文 ahurru(「普通人」)的一個同源形容詞,即:「身為責備人的普通人必蒙……」92。這是獨特的創見,但普通人似乎不可能與此有關。其他的提議都涉及經文的修正。
92 ZAW, 1934, p.147.
無人情味的兒子(二十八24)
Knox 譯作:「那搶劫父親或母親的豈能輕看這件事呢?他幾乎就是個殺人犯。」耶穌指出有人以高明的手法來犯這個罪(可七11);參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五4、8所說的有力話語。
「你們要先求……」(二十八25)
關於第一行(讀作貪婪,和合、RV、RSV),見第22節。第二行提出了積極的一面,在馬太福音六19∼34又加以發揮。
行在智慧中(二十八26)
第一行擺在這�堙A從第25b節得著了加強的力量。憑智慧(和合;AV、RV:「有智慧地」)是「在智慧中」(RSV);與第一行的對比清楚顯示出,這樣的智慧乃是神所教導的(在箴言中總是如此)。
施捨之福(二十八27)
有多處箴言論及這個主題,見其中的二十二9;與十一24∼26的一系列箴言。
人民的恐慌(二十八28)
與第12節和二十九2同類的箴言;見十一10的註釋。──《丁道爾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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