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第三十章
Ⅴ 亞古珥的言語(三十1∼33)
這一章聖經洋溢著生動活潑的氣氛,這得歸功於作者十分的謙卑,就如他自己在第1∼9節所承認的,以及他對於形形色色之傲慢自大與其蠱惑所表達的憎惡,對於世人與其生活方式露骨的觀察。在人類與受造之物�鬌擗丑A有的時候會有或暗示、或明述之道德或屬靈的功課要學習;但這些功課沒有一個是被迫學習的,主要的態度乃是那敏銳和經常對事物產生歡欣的興趣,邀請我們再次以有信仰之人的眼光來注視我們的世界,而這種人乃是一個藝術家,也是個性的觀察家。參詩人的話:「我……默念你手的工作」(詩一四三5,AV)。
賢哲向上仰望(三十1∼9)
三十1. 雅基的兒子亞古珥。 列王紀上四30、31說到所羅門身旁的一些智慧人,我們沒有必要認為這�堛漲W字乃是所羅門的筆名(如武加大譯本一樣),因而作出牽強附會的解釋。見導論:「Ⅲ 箴言的結構、作者、日期與經文」及附屬部分,原書第17頁起。
「神諭」(RV;和合:真言)正確地翻譯了希伯來文 hammas*s*a{,如果這就是真正的讀法,那麼就是強調下面所說這些話的權威。但 RSV 與大部分現代譯本都認為是抄寫者犯了些微的錯誤,應該讀作「瑪撒的」(以實瑪利人的族名或地名:創二十五14、16)。而三十一1現有的希伯來文可以這麼讀,這事實更加強了上述作法的可能性。但這件事仍然無法肯定。
「對以鐵,對以鐵和烏甲」(RSV):這句話的希伯來文字音也可以標註母音讀作:「神阿!我厭倦自己,神阿!我厭倦自己到了極點」,很恰當地引入了開頭的題旨。古代的譯本也同樣排除了人名的譯法,但在譯法上各不相同。這仍然是有待探討的問題。
2∼4. 人類沒有價值的空論。 如果第2節潛在著諷刺的語氣,漠視了一般人的自信,那麼第3、4節就顯示出:它乃是起源於純屬人類(尤其是作者自己)之急切的無知感與狹隘的經歷。他以他自己的方式來斷言:敬畏神乃是知識的開端(參,林前八2)。
「聖者」(3節,AV)是個複數字,而且沒有冠詞,就像九10一樣(見該處註釋)。
約伯記(如:三十八章)的迴響(4節),由於第5節使用它特有之 Eloah 來作為神的名字而更加強(見導論:「a 結構與作者」第九段,原書第21頁)。
5、6. 神無瑕的啟示。 這一點緊接在前面的告白之後,針對它的不可知論提出了答覆。
煉淨的(RV)= 精煉的,是沒有渣滓的(參,詩十二6,「是純淨的言語,如同銀子在泥爐中煉過七次」),引以絲毫沒有我們需要擔憂的餘地(5b節),它們也沒有改進的必要(6節)。要注意(5b節)啟示的目的是在於提昇我們對祂的信靠,而不是只有知識而已──越過這些言語而信靠那位說話的神。
7∼9.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這兩個請求是關於(a)個性(
賢哲環顧四圍(三十10∼33)
10. 公平對待沒有特權的人。 這一點十分恰當地位在第7∼9節的禱告與第11∼14節的描繪之間:傲慢自大(11節)滋生欺騙(14節),而敬畏神(7∼9節)卻會使人尊重弱者。如果那僕人是無辜的,他的咒詛就會算數(參,二十六2),因為有一位審判者存在。
11∼14. 傲慢自大的四個層面。 代(和合本小字、AV、RV)或許可以譯作「夥」(湯瑪斯)。
希伯來文沒有有……,只有把一連串的快照擺在讀者面前,而未作任何解釋,要充分地揭露出第7∼9節之禱告所反對的傲慢自大。我們在這�堨i能可以追溯出事情發生的順序,從不敬虔的孩提時代開始(11節),到習慣作出一些殘忍的行為(14節);在這一切的事件中,敗壞一個人對於他的長輩(11節)、他自己(12節)、整個世界(13節),與他所認為不如自己之人(14節)的態度的,都是驕傲。
15、16. 熱望。 一個具有無限野心之人,在第14節之後無論還有什麼光彩,也全都在這個飢餓的夥伴中失去了。所暗示的比喻先是用滑稽的筆法,然後卻是悲劇的語調。「給呀!給呀!」可以看作是這兩個完全一模一樣之雙胞胎的名字──這比當作喊叫聲具有更銳利的理解力,她們與自已的母親一樣用相同的原料──別人的血──造成的。但第16節把喜劇給撇在一邊,將這個熱望的真相揭露出來:是即時的危險(陰間與火)與傷痛(沒有兒女,乾透之地),這兩節經文給讀者留下了對於人性的貪婪憎惡、懼怕與同情交織在一起的感受。
三樣……共有四樣……:見六16的註釋。
17. 傲慢自大者必然的報應。 傲慢自大這個主題支配著到目前為止的這一章經文,在此達到其可怕的頂峰。它簡略地重複出現在第21∼23、32、33節。
18∼20. 四件奇事──與格格不入的第五件。 有些釋經學者依從所羅門智慧書五10、11,想要在沒有留下痕跡可循之行動中尋找共同的起源;但是更好的是在其中尋找藉著恰當的媒介輕易支配之天然力,就是難以通過之空氣、磐石、海──與年輕女人。第五樣奇事是不自然的(20節),就是一個人全然放鬆,陷在她的罪惡的天性中;行淫的舉動對她而言就像家常便飯一樣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20b、c節)。……的道也是這樣(20節,和合、RV):這句話不是論及第19節,而是回到第18節去,也就是說:「……對我來說也是太過奇妙。」
21∼23. 四件無法忍受的事。 RSV 正確地讀作「在三樣之下……;在四樣之下」。聖經喜歡用大量之福禍逆轉的描述(參,十七2,參,尊主頌),但卻無法忍受那變得不可一世的暴發戶(參,十九10;賽三4、5)。這�堛�愚頑人是 na{b[a{l,詩篇十四1那蠻橫的褻瀆者;參撒母耳記上二十五25;箴言十七7、21。「嫌惡的」(23節,AV、RV)直譯為「可恨的」或「沒人愛的」(RSV);參創世記二十九31。其含義可能是:她的相貌天生是不討人喜歡的(和合、AV、RV),或者她只是一個老處女,而她的成就令她喜不自勝。
24∼\cs1728. 四樣小而聰明之物。 弱小無力的四種補償是(a)貯藏物;(b)避難所;(c)井然有序;(d)大膽。亨利馬太(Matthew
Henry)根據這一節經文指出:我們應該羨慕的不是龐大的身軀等,而是這�堜珒ㄓ峈熙o些素質,我們應該對創造這些小物的主倍感驚奇;為了我們無法「為了自己真實的益處而有這樣的舉動,像這些最卑賤的小物為了他們的益處所做的一樣」而咎責自己;而且「不要……蔑視世界上弱小的東西」。
「岩狸」(AV、RV;岩獾;Moffatt 的譯法較易理解:「土撥鼠」):這個希伯來詞語所指的似乎是 Hyrax Syriacus(敘利亞岩狸),一種「暗褐色之小哺乳動物……,大約像小免子一般大小」(馬廷)。牠們是羞怯的受造物,一旦牠們的步哨發出危險的警訊,很快就退到岩石裂縫中(參,詩一○四18)。守宮,AV 作「蜘蛛」,應該譯作「蜥蜴」(RV、RSV)。抓等(和合、AV、RV)或「你可以抓在手中」(RSV)都是極合理的譯法;後者較為可取,因為(就如托伊所指出的)在其他三句話�堶情A每一句的頭一行都是說到該種小物的限制。
29∼31. 四樣威嚴之物。 這段經文甚至比第18∼20節更為保持在認知的領域中(就像藝術家以藝術家的資格所做的一樣),而末予以道德化或哲理化,神學上的含義(創造者的大能與智慧──參,1∼5節;伯三十八∼四十二6)則是蘊含在其中,豐富了觀察者的喜悅之心,彷彿有夕日可以觀賞,卻沒有打擾它一般。
31. 第二行例子直譯為「腰間整束獅子」,在現代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歐掠鳥(在所有不大可能的候選者中,因其擾嚷的搖擺步伐而中選);古代譯本一致譯作在穀倉旁空地上的「雄雞」(RSV)──這當然是個出了名的昂首闊步者。「灰狗」(AV、RV)與「戰馬」(RV 邊註)是其他可能的譯法,但我們已經失去了解開這個綽號的鑰匙。至於第四個範例,「有軍隊與他同在的君王」(參,RV 邊註)是「有 ~alqu^m 與他同在的君王」〔把 ~alqu^m 當作是一個亞拉伯文的外來字(參英文的「代數學」──'algebra',「亭閣」──'alcove'),意思是「百姓」或「義勇軍」〕這個片語一個非常有可能的譯法;AV、RV 採用推論的譯法「不興起來敵對他」,過度曲解了文法與句法。
32、33. 結束的呼召──要謙卑。 謙卑乃是這一章經文潛在的意向,已經給讀者留下(直接或對比地)敬畏神(1∼9節)、節制(10∼17節),與驚奇(18∼31節)的印象,最後則顯明為使人和睦的行為(32、33節)。
33. 搖牛奶……扭……激動(AV、RV)全都是用來翻譯一個重複出現的字,「擠」(RSV)或壓。湯森(W. M. Thomson)94描寫巴勒斯坦的亞拉伯婦女活潑地扭著一個懸吊三腳架上,裝滿了牛奶的大皮袋的情形。希伯來文的鼻子(~ap{)與怒氣(~appayim)這兩個字非常接近,更使這句話格外有力。
94 The Land and the Book, 1910,
edn., p.235.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