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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害己家的父親

十一章廿九節

擾害己家的,必承受清風;愚昧人必作慧心人的僕人。

廿七章八節

人離本處飄流,好像雀鳥離窩遊飛。

二十章七節

行為純正的義人,他的子孫是有福的!

至目前為止,我們看過的箴言中,關於給一家之主帶來麻煩的兒女與妻子,哲人已經說了頗多義正辭嚴的事情。然而無須提及不忍用杖責的事,他會成為一個模範父親和丈夫,幾乎似乎已被視為當然。他可能喜歡這樣看自己,但他的妻子和兒女都知道不是那回事;而且他們或許會覺得不公平,哲人的箴言傾向於偏幫對方了。這是有道理的。這些都是人的箴言,由做父親的和做丈夫的創製的。因此他們傾向於從他們的觀點去看事情。在更深的層面上,它們都反映萬事都平等的觀點,對家庭的穩定最大的威脅,是破壞為父的權威。如果在家庭中為父的權威被破壞了,這樣他在社區的地位也破壞了──而且連同它整個家庭的地位也破壞了。哲人同時也承認一家之主能使他妻子兒女招致極大禍患,像他們在家中造成的破壞一樣多。這是我們在這�堛漱T處箴言中論及的主題。

第一個箴言可以了解為或是(1)屬於對家主給家人招致痛苦並毀壞關係的做法,作一般性的警告,或是(2)對家產和財富作負責任和大意的處理特別的警告。譯作『擾害』和『己家』的希伯來文字眼是頗含混的,容許指其中任何一種。然而這言論其餘的話似乎更加切合後者。那浪費其資源的『擾害者』,結果必無有價值的東西遺留下來(『風』,請比較傳一14),而且事實上或實際上──結果會成為那智慧地管理其家庭者的僕人。這�堛滷訄V是:不好好照顧其家人和家庭的人,有一天會覺悟過來,並發覺他們都不在了。我們曾看見這樣的事情發生──按字義或隱喻地。

廿七章八節(第二個箴言)的『飄流』這個詞,是與該隱被放逐之地,即挪得(即『流離飄蕩』,創四16)之地有關係的遙遠的名字。在那�堨L會是個『逃亡者和流浪者』(創四12直譯);而且那段經文說到這樣的一個人暴露於危險中,隔絕於親友和社區的保護。不論用甚麼話來描述一個逃亡者或流浪者,那可能是關於他不幸命運的注釋:暴露於危險,像離巢的鳥(請比較賽十六2),不安地想回家(巢)。所以這話會是情緒的一種表示:『無處可與家比』。但這箴言也能從不同的方向去了解。家是人所屬的地方,『漂泊者(或「飄流者」)』可能不是一個誠實的(縱令是不幸的)旅行者,而是一個無責任感的遊蕩者。這種情形下,這言論便加強了十一章廿九節所表明的要點。一個人應好好看顧他自己的家,不可讓那些受他照顧者自謀生計,像那些被棄的剛能飛的幼鳥一樣。

第三而且是最後一個箴言說得比另兩個更好。是那善待自己家人和整個社區的人給留下的,乃是他兒女能得到的最佳的一種產業。――《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