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智慧學校中
須側耳聽受智慧人的言語(廿二17-21)
這段經文和下一大段蒐集在一起的言論,帶我們再一次(請比較一至九章)回到智慧學校,來到智慧教師的跟前。
這段經文是這卷書第三大段(廿二17-廿四22)的引言。像一至九章一樣,它採用一系列父對子講話的功課的形式(廿三15,19,22,26;廿四13,21──見一8-19,學校功課這題目內文的注釋)。它的標題大概是『智慧人的言語』(17節),它是後來錯誤併入十七節�堶悸滿C這樣,第一行應依照七十士譯本的變體,作『你須側耳聽受我的言語』。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箴言這一段是從埃及人的阿曼尼摩比之訓誨改作的。要注意我們這段經文與埃及哲人開始他的教訓的方法之間的類同處:
你要傾聽,注意聽所說的,
你要用心了解所說的。
把所聽見的存記在你心中是值得的。
也要注意『你好將真言回覆那打發你來的人』(21節),和『把報告交給那打發你來的人』之間引人注意的類似點,後者是埃及人訓誨文總論中所明示的目的之一(見一1-6默想箴言這題目注釋內文的引證)。在內容上也極其類似──其中有些我們已經特別提及了。下面是兩個例子:
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
暴怒的人不可與他來往,
恐怕你效法他的行為,
自己就陷在網羅�堙C(廿二24-25)
憤怒的人,不可與他結交,
也不可為了談論而訪問他……
恐怕可怕的人把你挾持而去。(阿曼尼摩比之訓誨)
不要勞碌求富;
休仗自己的聰明。
你豈要定睛在虛名的錢財上麼,
因錢財必長翅膀,
如鷹向天飛去。(廿三4-5)
你的心不要圖謀追求財富,
因為並沒有無知的命運和財富……
它們已為自己作了翅膀像鵝一樣
向天飛去。(阿曼尼摩比之訓誨)
(要注意:在20節提及『三十條言論』。譯按:中文本未譯出)。饒有意味的是:阿曼尼摩比之訓誨分成簡短的三十章。雖然只約有三分之一的言論相似,把它改作的以色列哲人確實似乎曾保持這同一數目。經文由現代英文譯本整理成三十條言論,不過關於言論的精確數目和有些言論的分法,在注釋家中有些歧見。
正如我們已經看見的,阿曼尼摩比之訓誨的設計,是用來教育政府官員和公僕,在服務國家方面事業成功。然而由以色列哲人把它改編與重作的過程中,已把它從專業訓練的停泊處分離,並把它編成作為他們較廣的教育目標的用途。這方針改變最清楚的記號是十九節,這一節把這一段第一段連結在一起(請比較一7;三5-8)。――《每日研經叢書》